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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離婚 2026 要多少錢?宣告婚姻無效的費用構成與要辦多久,附「快速離婚」騙局識別

更新於 2026-09-11·14 分鐘閲讀·落地生活

菲律賓離婚多少錢?不爭議案件的市場公開報價多在 ₱15 萬–₱30 萬,對抗或需公告送達的案子常見 ₱30 萬–₱60 萬,時間以年計。區間之所以這麼寬,是因為菲律賓沒有普通離婚法,你要走的是宣告婚姻無效(annulment / declaration of nullity)——不是去某個窗口交材料的行政手續,而是一場完整的、有對抗性的法庭訴訟,費用按庭次對抗強度累積,不按份計價。這篇把錢由哪五塊構成、三類案子分別落在哪一檔、時間又花在哪幾站拆開講清楚,讓你看得懂律師報價、比得了方案,也一眼識破「幾個月拿判決」的騙局。文中所有金額均為市場觀察區間,不構成報價承諾,以律師實際報價與法院現行收費表為準。

菲律賓離婚多少錢:總額區間與三類案子對照

先給可以直接拿去做預算的量級。下面是馬尼拉都會區近年的市場公開報價區間;外省事務所整體更低,事實簡單、對方配合的案子有 ₱10 萬上下起步的報價。這是市場觀察區間不是承諾價,同一個案子在不同律所報出兩三倍差價非常正常。

案件類型常見總花費區間貴在哪
對方配合、不應訴,事由清晰₱15 萬–₱30 萬庭次少,證人調度順,專家出庭次數可控
對方應訴對抗,或需公告送達₱30 萬–₱60 萬開庭場次翻倍、公告費、每庭出庭費累加
進入上訴(OSG 或對方上訴)在上述基礎上再加 ₱10 萬–₱30 萬以上上訴審等於第二場官司,通常另行委託、另行計價
當事人長期在國外,需遠程推進對應檔位+認證翻譯與往返成本SPA、文書跨境認證、必到庭場次的機票與住宿

比索折人民幣按當日匯率自行換算即可(長期在 1 比索兑 0.1 元出頭的區間波動)。這張表要配三句話使用,否則會被誤讀:第一,很多報價不含心理評估與判決後加注,看着便宜其實缺項,加回來往往就追平了那份「貴」的報價;第二,總價不是一次付清,多數律所按階段或按庭次收,現金流要按年鋪開,而不是一次性砸進去;第三,區間的下沿只屬於最順的案子,做預算請按中位偏上、並預留一檔意外(公告送達、專家改期、上訴)。

為什麼區間寬到這個地步?因為你走的不是行政手續而是訴訟。行政手續按份收費,訴訟按庭次和對抗強度收費——這就是同一件事能差出三倍的根源(兩條路在法律上的根本差別見 annulment 和離婚有什麼區別)。如果你的真實目標只是分開生活、分割財產、不打算再婚,那麼在花這筆錢之前,先看一眼便宜得多的另一條路:菲律賓法定分居和宣告婚姻無效有什麼區別——它花費更低,但不解除婚姻、不能再婚,選錯了等於白花。

還有一個最常見、也最貴的預算誤區:教會宣告無效和法院判決是兩筆錢、兩條線。在教會法庭那條線上花了錢、拿到了裁定,你在菲律賓法律上仍然是已婚,PSA 婚姻記錄不會有任何變化(見 菲律賓教會離婚等於法律上離了嗎)。想改變法律身份、想再婚、想辦 13A 結婚簽證,錢必須花在民事訴訟這條線上。每年都有人先把預算花在教會那條線,回頭才發現要再打一場官司、再付一次全款。

不確定自己屬於哪一檔、要不要考慮外省事務所?先把案情和證據説清楚再比價,比挨家找人報價省錢得多。 中文陪同與律所對接 →

菲律賓離婚多少錢花在哪:五塊費用構成逐項拆開

總價由五塊構成:律師費、心理評估費、法院規費、公告費、判決後費用。看懂構成,你才比得了報價。下面每塊都給區間,但請記住律師費因案件複雜度、律所規模與地區差異極大——馬尼拉大所與外省事務所可以差出數倍,區間只是讓你判斷某份報價是否離譜,不是標準價。

費用塊常見區間最容易被漏掉的地方
律師費(最大塊)總包 ₱12 萬–₱35 萬;或基礎代理費 ₱5 萬–₱15 萬+每庭出庭費 ₱3,000–₱1 萬文書起草、異地開庭差旅是否另計
心理評估訪談+報告 ₱3 萬–₱10 萬;出庭作證常另計,每次 ₱1 萬–₱3 萬報價裏往往只含報告,不含專家出庭
法院規費立案費及雜費數千至萬餘比索,謄本與認證副本按頁/按份另計庭審謄本按頁收,長審下來是筆實數
公告費₱1 萬–₱4 萬,按報社刊例與刊登期數只在需要公告送達時發生,一旦發生就是硬支出
判決後費用判決登記、LCR 登記、PSA 加註與認證副本合計數千至兩萬餘最常見的「報價不含」項,卻是身份真正改變的一步

律師費常見三種收法:總包價、按階段收、基礎代理費+每次出庭另計的出庭費(appearance fee)。這是彈性最大的一塊,也是低價陷阱的主戰場——報價單上寫「基礎代理費 ₱6 萬」看着便宜,但如果案子開了十幾場庭,每庭出庭費疊上去就完全是另一個數。想先搞清楚菲律賓律師費的通行算法、以及執業資質到底怎麼核驗,見 菲律賓律師費怎麼算、執業資質怎麼查

心理評估費:以心理無能力為事由的案件,通常需要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做評估訪談、出具報告,並出庭作證——訪談、報告、出庭往往分開計費。專家出庭還要遷就法院排期,改期一次就可能多一次費用,這是很多人預算超支的隱形來源。

法院規費:立案費(docket fee)及相關雜費、送達費用、庭審謄本、認證副本等,按法院現行收費表計。單項金額不大但項目零碎,全程累計通常在萬元比索量級;請律師把這部分列成「代墊費用」獨立結算,別和律師費混在一個總數里。

公告費:如需登報公告送達,按報社刊例產生,登幾期、登哪家,以法院指示為準。對方在國外、下落不明或拒收傳票的案子,這筆基本躲不掉,且各家報紙刊例差異明顯——可以請律師給兩三家的報價對比。

判決後費用:判決登記、LCR 與 PSA 加註、認證副本;文件要拿到中國使用,還有認證與翻譯(下一節單算)。這塊最常被報價漏掉,而它恰恰是「你在系統裏到底還算不算已婚」的開關。加註後的婚姻記錄怎麼申請、怎麼核驗,見 PSA 文件怎麼申請與核驗

拿到報價,把這七個問題問完再簽:

  1. 包不包心理評估?只包訪談和報告,還是也包專家出庭作證?
  2. 包多少次出庭?超出部分每次多少?改期算不算一次?
  3. 對方應訴對抗,報價怎麼變?有沒有封頂?
  4. 需要公告送達時,公告費是據實代墊還是另收服務費?
  5. OSG 或對方上訴,算不算新案子、要不要重新簽委託、重新付一筆?
  6. 判決後的判決登記與 PSA 加註誰去跑?含不含在總價裏?
  7. 付款節奏怎麼排?按階段還是按庭次?中途終止怎麼結算?

低價陷阱基本都藏在這七問裏:先用一個低總價把你簽下來,然後每次出庭、每份文書、每個「沒想到」都另收,加總反而高於一開始那份看着貴的報價。把七個答案寫進委託協議,口頭承諾不算數。

另外説一條很多人不知道的: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符合條件的可以向 PAO(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申請免費法律援助,是否符合以其現行的經濟狀況標準與受理範圍為準。這條路慢、要排隊,但它是真的——比「便宜快速包辦」可信一萬倍。

中國當事人多花的三筆錢:認證、翻譯與回國承認

中國籍或長期在國內的當事人,除了上面五塊,還要額外預算三筆錢。這三筆在菲律賓本地律師的報價裏基本不會出現,因為它們發生在菲律賓之外——也正因如此,它們是最常見的「預算之外的支出」。

  1. 入菲文件的公證與 apostille。在中國形成的出生證明、身份文件、婚姻狀況證明、授權文書,要在國內做公證並辦附加證明書(apostille)。中菲雙方目前都是海牙認證公約的適用方,走的是附加證明書流程而不是舊的雙認證。按份計費,件數一多就不是小數,具體流程見 apostille 認證怎麼辦
  2. 翻譯與本地公證。提交菲律賓法院的中文文件通常需要譯成英文,並按法院要求做公證/認證,按頁或按份計費;判決書、心理評估報告等日後回國使用時,還要再做一輪中譯,等於同一批文件付兩次翻譯錢。做預算時把「往返兩個方向」都算進去。
  3. 判決拿回中國用的承認程序。菲律賓法院的判決不會自動改變你在中國的婚姻登記狀態。通常需要把判決辦好認證與翻譯後,向中國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的相關判決,這一步有獨立的申請費與國內律師費。宣告婚姻無效在中國承認程序中如何定性、需要補哪些材料,實務上存在個案差異,務必提前諮詢國內律師,別等判決拿到手才發現回國這一段既沒算錢、也沒算時間。

還有一筆最容易忘的賬:時間成本折成錢。宣告婚姻無效不可能全程不到庭,當事人作證那幾場通常繞不開本人。人在國內的話,要為這幾次出庭預留機票、住宿與請假成本,而庭期又常常臨時改期——飛過來撲空一次,機票住宿就白付一次。哪些環節可以遠程、哪些環節必須本人到、SPA(特別授權書)怎麼寫才不會被打回,見 人在國外怎麼遠程推進菲律賓離婚,這篇能實打實幫你砍掉幾趟飛行。

反過來説一條可能幫你省下一整場官司的:如果你已經在中國或第三國拿到了合法有效的離婚判決,菲律賓這邊未必要從零起訴,而可能走外國離婚判決的承認程序——適用條件、走向與費用量級都和從頭打一場官司不同。這條岔路適不適合你,見 涉外離婚判決在菲律賓怎麼被承認。判斷錯方向,代價就是一整場訴訟的錢和幾年時間。

為什麼以年計:時間是費用的乘數

常見 1–4 年,對抗或進入上訴的案子更久;而時間直接決定花多少錢——多拖一年就多開幾場庭,每一場都對應一筆出庭費。很多人把「辦離婚」想像成行政流程:備齊材料、排隊、繳費、拿證。在菲律賓,宣告婚姻無效完全不是這回事,它是民事訴訟,而且是國家會實質介入的那一類(菲律賓為什麼只有 annulment、沒有普通離婚,見 annulment 和離婚有什麼區別)。三個結構性原因決定了它快不了:

  • 國家站在你對面。這類案件裏,檢察官要調查雙方是否串通造假,訟務總長辦公室(OSG)可以對判決提出反對甚至上訴。也就是説,哪怕你和配偶都想解除,也不存在「雙方同意就通過」——法院要被證據説服。
  • 每一步都要開庭。你的證詞、心理專家的證詞、佐證證人的證詞,都要逐場排進法院的庭期表。家庭法院案件量大,庭與庭之間的間隔以法院排期為準,改期在實務中是常態而不是意外。而每一場庭都是錢:律師出庭費、專家出庭費、你自己的誤工與差旅。
  • 判決下來不等於結束。後面還有上訴期、判決生效登記、民事登記處(LCR)登記與 PSA 婚姻記錄加註這條鏈,走完了記錄才真正改過來。這一段也還要花錢。

所以「以年計是常態」不是嚇唬人,而是這套程序的自然結果。把它和上一節的報價放在一起看,你會得到一個更實用的結論:預算不該按「一次性支出」編,而該按「分攤到 2–3 年的項目支出」編。任何人告訴你幾個月能搞定,要麼沒辦過,要麼在給你下套——這一點本文後面會專門展開。

時間花在哪:從立案到 PSA 加註的每一站,各站要花什麼錢

時間消耗在六個站點:立案分案、傳票送達、串通調查、庭前會議與開庭、判決與上訴期、生效登記與 PSA 加註。與其問「要多久」,不如看清時間被消耗在哪些站點上,你才知道自己的案子會卡在哪、錢會在哪一站突然多出來:

  1. 立案與分案:向有管轄權的家庭法院提交訴狀,分到具體分庭。對應支出:立案費與相關雜費、律師的文書起草費。
  2. 傳票送達:對方在菲律賓境內、地址明確,這一步快;對方在國外或下落不明,就可能要申請公告送達等替代方式,時間明顯拉長。對應支出:送達費用;一旦轉公告送達,多出 ₱1 萬–₱4 萬量級的公告費。
  3. 對方不應訴 → 串通調查:注意,這類案件沒有缺席判決。對方不答辯,法院不會直接判你贏,而是命令檢察官調查雙方有沒有串通——等於多一道程序。「對方不出庭會不會更快、更便宜」的答案是:不會。
  4. 庭前會議與開庭審理:當事人作證、心理專家作證、佐證證人作證,每一場都要排庭期;證人缺席、法官調動、颱風停庭,都會往後推。對應支出:這是全程最燒錢的一段——每庭的律師出庭費、專家出庭費、謄本費按場次累加。
  5. 判決與上訴期:一審判了,OSG 仍可能上訴;進入上訴,時間以年為單位再加。對應支出:上訴審通常另行委託、另行計價,是最大的一筆「意外支出」。
  6. 生效、登記與加註:判決生效後要完成判決登記、LCR 登記與 PSA 加註,此後 PSA 調出的婚姻記錄上才會體現。少了這一段,系統裏你仍是已婚。這一段的每一站要哪幾份紙、各段多久、怎麼驗證已加註,見 菲律賓離婚判決下來後怎麼辦對應支出:登記與加註的規費、認證副本、跑腿或代辦費。

最拉時間(因而也最拉費用)的變量按影響力排:法院積案量(大城市家庭法院普遍更擠)、對方的態度(應訴並對抗會顯著拉長庭審、顯著抬高總價)、證據是否一次到位是否需要公告送達是否有上訴。這些變量疊加出來的區間非常寬,所以任何「標準時長」「統一價」都是編的——個案預估要讓律師看過材料再給。

怎麼少花錢、少拖一年:你真正能控制的四件事

四件事:立案前把事由評估做紮實、文件一次備齊、證人提前排好、別中途換律師。法院排期你控制不了,但這四件在你手裏,每一件做好都能省下以月計的時間和以萬比索計的錢:

  1. 立案前把事由評估做紮實。宣告無效的法定事由有嚴格定義,「感情不和」「性格不合」不構成事由。讓律師在立案前誠實評估你的事實到底立不立得住——事由不成立硬立案,結局是駁回,錢和幾年時間全部沉沒。評估階段律師説「你這個情況很難」,是在幫你省錢,不是在推生意。
  2. 文件一次備齊。PSA 結婚證、雙方出生證明、子女出生證明、身份文件、與事由相關的證據(就醫記錄、報警記錄、通訊記錄等)在立案前收齊;在中國形成的文件提前做好公證與 apostille 認證,別等法院要了再現跑一輪。
  3. 把你的證人排好。心理評估通常要訪談了解你們婚姻的親友,庭審也需要佐證證人。提前溝通好誰來、什麼階段出現,證人檔期是實務中很常見的拖延源。
  4. 別中途換律師。換律師意味着新律師重新熟悉案卷、重新建立庭審節奏,代價以月計。選律師時多花兩週比較,好過辦到一半推倒重來。

最後是心態:把這件事當成一個以年計的項目來管理,和律師約定固定的進度溝通頻率,而不是每週催問「怎麼還沒好」。急,恰恰是下一節騙局最喜歡的獵物狀態。

「快速離婚」騙局:報價便宜得離譜的,多半是假判決

因為正規程序又長又貴,一個專門收割華人和外籍人士的灰色市場長期存在:「快速 annulment」「內部渠道」「新政行政離婚」。套路高度一致——承諾幾個月拿到判決,收全款,最後交給你一份偽造的法院判決書,有的還配一份偽造加註的「PSA 文件」;更省事的直接收錢消失。

後果比你想的嚴重得多:

  • 你的婚姻狀態沒有任何變化——PSA 官方記錄裏你仍是已婚;
  • 憑假判決再婚,可能構成重婚
  • 持有、使用偽造公文書本身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 拿假文件去辦簽證、辦 13A、辦房產過户,被移民局或登記機關查出,問題從家事變成案底。

先記住一條價格紅線:正規的不爭議案件很難低於 ₱10 萬這個量級,因為光是心理評估、法院規費和判決後加注就擺在那裏。有人報出 ₱3 萬–₱5 萬「全包、幾個月出證」,那不是便宜,那是假判決的定價——真判決的成本結構根本壓不到那個數。對「菲律賓離婚多少錢」這個問題來説,報價低得不合理,本身就是最強的騙局信號

紅線識別清單,中一條就該轉身走:

  • 承諾結果——「包過」「保證拿判決」(正規律師被執業規範禁止承諾勝訴);
  • 説你全程不用出庭、不用見法官
  • 給不出案號和受理法院分庭,或以「保密」為由拒絕提供;
  • 時間承諾短得離譜,還催你「本月付全款有優惠」;
  • 聲稱有「行政程序」「新法捷徑」可以繞開法院——普通婚姻的解除在菲律賓沒有行政通道。

怎麼核驗真偽:真實案件有案號、有承辦分庭,進展可以向法院核實;真實的判決要經過生效、登記與 PSA 加註,最終以你自己通過官方渠道調出的 PSA 加註記錄為準——不要以對方遞給你的任何紙為準。個案請諮詢菲律賓執業律師,本文不替代法律意見。

報價看不懂,又怕簽下低價陷阱? → 中文陪同與律所對接

如果離婚是在國外辦的,成本結構完全不同:境外離婚承認要多少錢

下一步:把預算和節奏擺對

三句話帶走這篇:時間按年做預算,別按月;費用問構成不問總價,五塊逐項問清再簽;一切「快」和「異常便宜」的承諾,先當騙局排除。

把預算擺成下面這張表,你和律師溝通的效率會高很多:

預算科目預留量級什麼時候付
律師費主體總預算的 60%–75%按階段或按庭次,全程鋪開
心理評估(含出庭)₱4 萬–₱13 萬立案前後到舉證階段
法院規費與謄本萬元比索量級,據實隨程序發生,建議獨立結算
意外準備金(公告/上訴/改期)另留總預算的 20%–30%按需,寧可備而不用
判決後登記加註與文件認證數千至兩萬餘比索+境外認證翻譯判決生效後

行動順序建議這樣排:

  1. 找一到兩位正規執業律師做事由初評,聽他們對你的事實和證據怎麼判斷,再決定立不立案;
  2. 按前面的清單把文件與證人先備齊,境外文件的公證與 apostille 提前做;
  3. 簽委託前把費用構成七問問完,白紙黑字寫進委託協議;
  4. 立案後按項目管理的節奏跟進,保留所有繳費憑證與文書副本;
  5. 判決後別停手,把生效登記、LCR 登記、PSA 加註與回國使用的認證翻譯一次排完。

還要提醒一句:判決拿到手只是走完一半,生效登記、LCR 與 PSA 加註,以及文件在中菲兩邊使用所需的認證與翻譯,才讓你的婚姻狀態真正「落地」到每一個系統裏。這段收尾鏈條如果你不熟或人不在菲律賓,讓易行幫你把判決後的登記加註核驗與文件認證一次排對,別在最後一公里掉鏈子。

已經拿到幾份報價、但看不出哪份含哪份不含?把報價單和案情一起過一遍,比自己猜省下的往往就是幾萬比索。 中文陪同與律所對接 →

免責説明:本文為一般性介紹,不構成法律意見。宣告婚姻無效的事由、程序、時間與費用均因個案與法院實踐而異,文中金額一律為市場觀察區間而非報價承諾,最終以律師實際報價與法院現行收費表為準。個案請諮詢菲律賓執業律師,涉及回國使用的部分請一併諮詢中國律師,本文不替代法律意見。

常見問題

菲律賓離婚多少錢?
不爭議、事由清晰的宣告婚姻無效案件,馬尼拉都會區市場公開報價多在 ₱15 萬–₱30 萬;對方應訴對抗或需要公告送達,常見落在 ₱30 萬–₱60 萬;進入上訴還要在此之上再加 ₱10 萬–₱30 萬以上。外省事務所整體更低,簡單案件有 ₱10 萬上下起步的報價。錢由五塊構成:律師費、心理評估費、法院規費、公告費、判決後登記加註費。以上為市場觀察區間而非報價承諾,以律師實際報價與法院現行收費表為準。
菲律賓離婚多少錢裏面,最容易被漏掉的是哪幾筆?
三筆:心理專家的出庭作證費(很多報價只含訪談和報告)、公告送達的登報費用(對方在國外或下落不明時基本躲不掉,₱1 萬–₱4 萬量級)、判決後的判決登記與 PSA 加註費用(最常被寫成「不含」,卻是身份真正改變的一步)。中國當事人還要額外算文件公證與 apostille、中英互譯、以及判決回國申請承認的費用。簽委託前逐項問清並寫進協議,是避免超支最有效的一招。
在菲律賓辦宣告婚姻無效,到底要多久?
沒有標準答案,常見 1–4 年,對抗或進入上訴的案子更久。它是一場完整的民事訴訟:傳票送達、檢察官串通調查、庭前會議、多場庭審、判決、可能的上訴,之後還有生效登記與 PSA 加註。最拉時間的變量是法院積案量、對方是否應訴對抗、證據是否一次到位、是否需要公告送達、是否有上訴。任何給你承諾固定月數的説法都不可信,個案預估請讓執業律師看過材料再給。
為什麼不同律師的報價能差好幾倍?
因為收費結構和覆蓋範圍不同。律師費有總包、按階段、基礎費加每次出庭費三種常見收法;有的報價含心理評估與判決後登記,有的全部另計;馬尼拉大所與外省事務所本身定價差異就很大。比價時別比總數,比構成:包不包心理評估與專家出庭、包幾次庭、公告送達和上訴怎麼算、判決後加注誰跑。低價簽約然後逐項加錢,是最常見的陷阱。
經濟困難,有沒有便宜一點的正規路?
有。符合經濟狀況條件的當事人可以向 PAO(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申請免費法律援助,是否受理以其現行標準為準;部分律所與法律援助組織也有公益或減費名額。這條路通常更慢,但它是真實存在的正規途徑。要警惕的是反過來的「便宜又快」——正規程序不可能又便宜又快,這樣承諾的基本是騙局。另外,如果你的目標只是分居與財產分割、不打算再婚,法定分居的花費明顯低於宣告婚姻無效,值得先評估。
對方不出庭、不配合,案子會不會更快更便宜?
不會。這類案件不允許缺席判決:對方不答辯,法院會命令檢察官調查雙方是否串通,等於多走一道程序,之後仍要完整開庭舉證;如果對方還聯繫不上,往往要走公告送達,反而多出一筆登報費用。反過來,對方積極應訴對抗會顯著拉長庭審、抬高總價。也就是説,對方的態度只會讓案子更慢或更貴,不存在「不理會就自動判」的捷徑。
拿到判決就算離完了嗎?回國還要花錢嗎?
都還沒完。一審判決後有上訴期,OSG 可能上訴;判決生效後還要完成判決登記、民事登記處(LCR)登記與 PSA 婚姻記錄加註,官方系統裏的婚姻狀態才會改變。中國籍當事人另外還要把判決做認證與翻譯,並向國內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這一步有獨立的費用與週期。很多人拿到判決就去辦再婚或簽證,結果 PSA 記錄仍顯示已婚、國內登記也沒變,全部卡住。
有人報價三五萬比索、説幾個月就能拿到判決,可信嗎?
不可信,這是針對華人和外籍人士的典型騙局。正規不爭議案件很難低於 ₱10 萬量級,因為心理評估、法院規費與判決後加注是硬成本。常見結局是收全款後交付偽造的法院判決書甚至偽造的 PSA 文件——你的婚姻狀態沒有任何變化,憑假判決再婚可能構成重婚,使用偽造公文書還可能涉刑。識別紅線:報價異常低、承諾結果、説不用出庭、給不出案號與受理分庭、催付全款。真實案件永遠可以向法院核實案號與進展。
菲律賓離婚2026年有什麼新規定或捷徑嗎?

沒有可以繞開法院的捷徑。菲律賓沒有普通離婚法,解除婚姻要走的仍是宣告婚姻無效這場完整的民事訴訟,普通婚姻的解除在菲律賓沒有行政通道。凡是聲稱有「行政程序」「新法捷徑」「內部渠道」、承諾幾個月出判決的,都屬於本文列出的騙局紅線,常見結局是收全款後交付偽造的判決書甚至偽造加註的 PSA 文件。費用與時間仍按庭次和對抗強度累積,一切以律師實際報價、法院現行收費表與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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