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最後幾分鐘:車、同車人和手機,先安排好這三樣
在被帶離之前,你還有幾分鐘可以把後面最麻煩的三件事安排掉。語氣平靜地向執法人員提出,多數合理請求會被允許。
- 車怎麼辦。問清楚車輛是會被扣走,還是可以由一位沒喝酒、持有效駕照的同行人開走。如果是後者,把車鑰匙和行駛證件(OR/CR)交給他;如果要扣車,問清扣到哪個停車場、憑什麼文件領回,並要一份扣車單據。
- 同車人怎麼辦。讓同車的人不要爭吵、不要拍桌子式地錄像。請其中最清醒的一位記下執法人員的姓名、所屬單位、時間地點,然後跟到警局,或者留下來處理車輛。
- 通知一個人。在手機還在手上的時候,給一位能來警局的家人、同事或朋友發一條信息:你在哪條路被攔、可能被帶去哪個警局、請他帶上你的證件複印件過來。只發一條,説事實。
- 證件。出示駕照與身份證件。如果護照不在身上,説明存放位置,讓來的人帶複印件;攜帶原件還是複印件的取捨見 出門帶護照原件還是複印件。
這幾分鐘裏有兩件事絕對不要做:不要掏錢——行賄本身就是另一項違法,而且對方一旦收過一次,數字只會往上走,遇到暗示的處理見 遇到索賄怎麼辦;不要試圖把車開走或下車離開,這會把一件交通類案件變成性質更重的事。
到了警局的頭幾個小時:會發生什麼、説什麼、不説什麼
到警局後的流程大致是登記、製作報告、等待檢察環節決定下一步;你要做的是配合身份登記,其餘等律師。
- 登記身份。姓名、國籍、住址、證件號碼如實提供。身份越清楚,後面的環節越快;身份不明是羈押時間被拉長的常見原因。
- 要求通知。明確提出要聯繫家屬和律師。沒有自己的律師時,可以詢問公設辯護人辦公室(PAO)的協助條件,或請到場的親友當晚聯繫律師,找律師的路徑見 外國人在菲律賓怎麼找律師。
- 關於陳述。你可以説明自己的身份和基本事實,但對「喝了多少、從哪裏出來、誰和你一起」這類問題,可以禮貌地説等律師到場再回答。不要在看不懂的文件上簽字;需要簽收的文件,請對方説明內容,並要一份副本。
- 身體狀況。如果有慢性病、需要按時服藥,或者當晚有受傷,主動説明並請求就醫,這一條不要客氣。
- 手機與物品。隨身物品如被暫存,要求列清單並簽收。
- 記錄讀數與程序。把檢測時間、讀數、使用的設備、在場人員記在心裏或請同伴記下。如果你認為程序有瑕疵,這些是日後律師能用的東西,當場爭辯沒有用。
在警局做筆錄與物品被檢查時的一般注意事項,見 在警局做筆錄與被搜查。還要有一個心理準備:這一晚很可能要在警局度過,尤其是深夜和週末。保持安靜、配合、不與其他被羈押人員起衝突,是這幾個小時裏最有用的事。
家屬或同事當晚能做什麼:一張可以照着辦的清單
接到電話的人,當晚的任務是四件:到場、帶證件、找律師、別亂花錢。
- 確認人在哪。問清警局名稱與地址,以及負責的警員姓名。電話裏對方若説不清,就請他把手機交給警員,直接問。
- 帶上材料過去。當事人的護照與簽證頁複印件、ACR I-Card 複印件、駕照複印件、住址證明;自己的證件。再帶一點水、必需的藥和一件外套。
- 聯繫律師。當晚能聯繫上最好,聯繫不上也要在第二天一早辦成。後面是否起訴、如何保釋,都需要律師判斷;保釋的基本順序見 保釋與刑事程序的基本順序,交不起保釋金時家屬能做什麼,見 被關進警局、交不起保釋金怎麼辦。
- 處理車。如果車被扣,問清停放地點和領車條件;如果車還在路邊,安排有駕照、沒喝酒的人開走。
- 通知該通知的人。當事人是公司外派人員的,通知公司的負責人;涉及公司車輛的,通知車輛管理人。需要領事協助的,可以聯繫中國駐菲使領館,領事協助的範圍見 領事保護與協助能做什麼——使領館可以探視、提供律師名單,但不能替當事人免除當地法律責任。
當晚不要做的事:不要相信任何「給一筆錢今晚就放人、不留記錄」的説法,無論它來自誰;不要自己去和執法人員談價錢;不要在羣裏發當事人的照片和案情。所有付出去的錢都要有正式收據,保釋金由法院依程序確定,不在警局門口用現金「談」出來。
人出來以後的一週:駕照、車、出庭和保險
出來不等於結束,接下來一週要把四條線分別理清。
一、駕照。駕照通常會被收繳並出具臨時憑證或收據,後續是暫扣還是吊銷,取決於違法檔次和程序結果,以交通主管部門與法院的決定為準。在結果出來前不要無證駕駛——這會在原有問題上再加一項,見 無有效駕照開車的後果。
二、車。被扣的車要憑單據和證明到指定停車場辦理領回,通常要求車主本人或持授權書的人到場,並結清相關費用,拖得越久費用越多,流程見 車被拖走、被扣車後怎麼領。
三、出庭與文件。把所有拿到的文件按日期收好:檢測記錄、扣證收據、扣車單、保釋文件、開庭通知。開庭通知上的每一個日期都必須到,缺席的後果比案件本身更麻煩。出庭、認罪與否、能否申請較輕的處理方式,全部聽律師的。
四、保險。如果當晚沒有事故,保險基本不涉及;如果有碰撞,酒後駕駛通常是車險的除外情形,賠付前景要有最壞的打算,同時仍應按保單要求及時報案。事故本身的處理順序見 在菲律賓撞到人或發生事故怎麼辦。
還有兩件容易忘的事:公司車或租來的車,要主動告知公司或租車行,不要等對方從別處得知;需要用車的日常,這段時間改成叫車或請有資質的司機。
外國人多出來的一層:簽證、出境與記錄
未造成傷亡的酒駕,對身份的影響通常不是立刻的,但在案件了結前,幾件事會變得敏感。
- 案件未結期間的出境。是否能正常離境,取決於案件所處的階段以及法院有沒有作出相關限制,不能一概而論,也沒有人能替你預先保證。有出行計劃的,先讓律師確認,再訂票。相關機制的介紹見 限制出境令是怎麼回事。
- 簽證續簽與轉換。辦理居留類手續時可能被要求提供無犯罪記錄類證明或説明在案情況。如實申報、提前準備,比被查出來再解釋好得多。
- 僱主與工作許可。持工作簽證的,按公司制度和合同約定如實告知;對駕駛崗位或需要用車的崗位影響更直接。
- 刑事結果與移民身份。刑事定罪是否影響居留、是否會引起移民主管部門的進一步處理,要看罪名與情節,由主管機關按個案決定。這一點沒有通用答案,以律師意見和官方決定為準。
- 記錄。案件會留下記錄,日後辦理無犯罪證明時可能體現。結案後請律師確認你手上應當保留哪些結案文件,並妥善保存原件,以後辦理各類手續時用得上。
如果當晚造成了他人受傷或死亡,上面這些都要按更嚴重的情形重新評估:保釋門檻、民事賠償、身份後果都會不同,必須由律師全程處理,家屬不要自行與對方家屬談「私了」數額而不留書面文件。
這幾件事不要做,以及易行能幫上的部分
酒駕之後把事情弄得更糟的,幾乎都是下面這幾個動作。
- 塞錢或託人「擺平」。這是把一件有明確程序的案子變成沒有底的麻煩。任何聲稱能讓記錄消失的人,都不要信。
- 拒絕檢測或裝聽不懂。拒測本身通常就有獨立的後果,而且不會讓證據消失。
- 在看不懂的文件上簽字。包括和解書、認罪聲明、自願放棄某項權利的文件。
- 缺席開庭。哪怕只是一次。
- 案件未結就自行離境。在沒有律師確認的情況下這樣做,後果可能遠超案件本身。
- 在社交羣裏講述案情。發出去的每句話都可能被轉給不該看到的人。
- 第二天繼續開車。駕照已被收繳的情況下,這是又一項違法。
往前看,真正的解決辦法只有一條:喝了酒就不碰方向盤。應酬多的人把叫車或請司機當成固定安排;如果當晚是在夜場出的事,賬單糾紛那一頭怎麼處理,見 KTV 酒吧天價賬單不讓走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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