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三類:自由進口 vs 管制 vs 限制/禁止
菲律賓《海關現代化與關税法》(CMTA, Republic Act No. 10863)把進口商品大致分為幾檔,先對號入座再談手續:
- 自由進口(Freely Importable)。 絕大多數普通商品——無需額外許可,按正常報關納税清關即可。
- 管制類(Regulated)。 進口前須先取得對口政府機構的許可/清關證/授權,才能合法進口與清關。這是本文重點。
- 限制類(Restricted)。 原則上受限,只有在滿足特定條件、取得特別授權時才可進口,如槍支彈藥、爆炸物、賭博機具等。
- 禁止類(Prohibited)。 法律絕對禁止進口,如毒品、淫穢物品、部分武器等,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進口。
換句話説:商品「能不能進、要不要證」,先由它的類別決定。把商品歸錯類,是整批貨被扣的第一大原因。不確定就先查清,或請專業機構核實 HS 編碼對應的監管口徑。
管制類(Regulated):進口前必須先拿證
管制類商品的共同點是:進口之前,須先向對應的監管機構申領進口許可、進口清關證或授權文件,否則到港也清不了關。它不是「禁止」,而是「有條件放行」。常見需事先許可的品類包括:
- 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通常需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的相關許可與產品註冊。
- 農產品、動植物、肉類——涉及農業部(DA)下屬機構的檢疫與進口清關(見下節機構表)。
- 電器、機電、鋼材等——需 DTI 標準局(BPS)的進口清關證(ICC),詳見 菲律賓 BPS 產品標準 PS/ICC 認證全解。
- 有毒化學品——需環境部(DENR-EMB)的相關進口許可。
- 受消費税管制的商品(煙、酒、部分燃油等)——涉及税務局(BIR)的授權放行(ATRIG)。
關鍵是「先證後貨」或至少「先證後清關」:很多許可須在貨到之前或報關時具備,臨時補辦往往來不及。
限制/禁止類:哪些基本進不來或須特批
這兩類要單獨拎出來,因為它們不是「辦個證就行」:
- 限制類(Restricted)——須特別授權。 如槍支、彈藥、爆炸物、賭博機具、危險化學品等,只有在符合法定條件、取得對口機構特別許可時才可進口,門檻高、審查嚴。
- 禁止類(Prohibited)——絕對不得進口。 如非法毒品、淫穢出版物、墮胎藥品、宣揚叛亂的印刷品、部分武器,以及冒牌/誤標的危險商品等。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進口,強行進口將面臨沒收乃至刑責。
此外要注意,某些看似普通的商品可能因政策而受限(例如二手車輛進口長期受嚴格限制)。拿不準某件商品屬於哪一檔時,務必事先向海關或對口機構確認,別等貨到港才發現進不來。
常見需許可商品與對口發證機構一覽
不同商品對口不同機構,先認準「找誰辦」:
- FDA(食品藥品管理局):食品、飲料、藥品、保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營運許可(LTO)+產品註冊(CPR)。器械走 A–D 分級的器械通道,檢測試劑走另一條 IVD 分級與進口通道。
- DA(農業部)下屬:植物與植物產品找植物產業局(BPI)的 SPS 進口清關;活體動物與動物產品找動物產業局(BAI)的獸醫檢疫;肉類找國家肉類檢驗局(NMIS)。
- DTI-BPS(標準局):電器、機電、鋼材、建材等強制認證產品——進口清關證(ICC)。
- DENR-EMB(環境部):有毒及有害化學物質、部分廢料——依 RA 6969 等申領進口許可。
- PNP-FEO(國家警察槍械爆炸物辦公室):槍支、彈藥、爆炸物。
- NTC(國家電信委員會):無線電/電信設備的型號核准與進口許可。
- BIR(税務局):受消費税管制商品(煙、酒等)的授權放行(ATRIG)。
- 其他:糖找糖業管理局(SRA)、石油找能源部(DOE)、野生動植物涉 DENR-BMB/DA-BFAR(CITES)。
以上為常見對應,具體以商品實際歸類與各機構最新規定為準;同一批貨可能涉及多個機構。
許可怎麼申請:順序比什麼都重要
管制類進口的實務順序,大致是:
- 先取得進口商資格。 向海關(BOC)完成進口商註冊與認證(客户檔案登記系統 CPRS 等),拿到進口權限。若你是外國主體,還要理順誰做「進口記錄方」,見 菲律賓進口記錄方(IOR)全解。
- 判定商品類別與對口機構。 依 HS 編碼確認屬自由/管制/限制,找對發證機構。
- 向對口機構申領許可/清關證。 備齊產品資料、檢測報告、來源證明等,取得進口許可、ICC、檢疫證或 ATRIG 等。
- 報關清關時出示許可。 報關(goods declaration)時隨附對應許可,海關據此放行。
最容易出錯的是把順序做反——貨都到港了才去辦證。很多許可須在貨到前或報關時就位,臨時補辦可能導致滯港、倉儲費甚至退運。寧可發貨前多花時間確認,也別賭清關時能補。
與清關的聯動:沒有許可會怎樣
許可與清關是咬合在一起的兩件事。管制類商品在報關時,海關會核驗對應機構的許可/清關證;缺證或證件不符,貨物會被扣留(detention)乃至沒收(seizure),同時產生滯港與倉儲成本,處理不當還可能面臨罰則。
幾個務實提醒:
- 受消費税商品要記得 ATRIG。 煙、酒等在放行前須取得 BIR 的授權放行。
- 許可要與貨物信息對得上。 品名、數量、規格、HS 編碼須與許可一致,否則視為不符。
- 先摸清全鏈條再下單。 進口許可、清關、税費是一條線,別隻談價格不談合規。
完整的報關、税費與放行流程見 菲律賓進口清關全流程。若拿不準商品歸類、該辦哪些許可、由誰做進口方,可交由 易行產品准入團隊先做合規梳理,避免整批貨卡在港口。
延伸閲讀:菲律賓醫療器械標籤要求。
實務提醒與免責
把這幾點記牢,能省掉大量麻煩:
- 類別決定一切。 下單前先按 HS 編碼判定商品屬自由/管制/限制/禁止。
- 一批貨可能涉多機構。 別以為拿了一個證就夠,食品可能既要 FDA 又要 DA 檢疫。
- 先證後貨。 許可要在貨到前或報關時就位,別賭補辦。
- 規定會變。 各機構清單與要求隨政策調整,務必以官方最新規定為準。
本文為一般性介紹,不構成法律或清關意見;商品歸類與許可要求隨政策與個案變化,最終以現行法律、海關及各監管機構的最新規定為準。涉及具體商品的合規路徑,建議事先向對口機構或專業團隊核實。
常見問題
菲律賓進口商品分幾類?
依《海關現代化與關税法》(CMTA, RA 10863)大致分為:自由進口(普通商品,正常報關即可)、管制類(進口前須先取得對口機構許可)、限制類(須特別授權、門檻高,如槍支爆炸物)、禁止類(法律絕對禁止,如毒品、淫穢物品)。商品「能不能進、要不要證」,先由類別決定。
怎麼知道我的商品要不要進口許可?
先按 HS 編碼判定商品屬自由、管制還是限制/禁止。屬管制類的(如食品、藥品、化妝品、電器、化學品等)就須在進口前向對口機構申領許可或清關證。同一批貨可能涉及多個機構。拿不準時務必事先向海關或對口機構確認,別等貨到港才發現進不來。
常見需要許可的商品有哪些?分別找哪個部門?
常見對應: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找 FDA;動植物與肉類找 DA 下屬 BPI/BAI/NMIS 做檢疫與清關;電器、鋼材、建材找 DTI-BPS 辦 ICC;有毒化學品找 DENR-EMB;槍支彈藥找 PNP-FEO;電信設備找 NTC;煙酒等消費税商品涉 BIR 的 ATRIG。具體以商品實際歸類與各機構最新規定為準。
沒有許可就進口會怎樣?
管制類商品報關時海關會核驗對應許可,缺證或證件不符,貨物會被扣留乃至沒收,同時產生滯港與倉儲成本,處理不當還可能面臨罰則。許可須與貨物的品名、數量、規格、HS 編碼對得上。務必先證後貨,別賭清關時能補辦。
菲律賓禁止進口的商品有哪些?
禁止類是法律絕對不得進口的,如非法毒品、淫穢出版物、墮胎藥品、宣揚叛亂的印刷品、部分武器,以及冒牌或誤標的危險商品等。另有限制類(如槍支、彈藥、爆炸物、賭博機具)須取得特別授權、門檻很高。此外某些看似普通的商品也可能因政策受限(如二手車輛長期受嚴格限制)。
進口許可要在發貨前還是清關時辦?
越早越好。很多許可須在貨到之前或報關時就位,臨時補辦往往來不及,可能導致滯港、倉儲費甚至退運。務實順序是:先取得進口商資格→判定商品類別與對口機構→申領許可/清關證→報關時隨附許可放行。寧可發貨前多花時間確認。
我不是菲律賓人,能自己進口嗎?
進口須先在海關完成進口商註冊與認證(CPRS 等)取得進口權限。外國主體在結構與合規上更復雜,通常要理順由誰充當「進口記錄方(Importer of Record)」來承擔進口與合規責任,細節見《菲律賓進口記錄方(IOR)全解》。具體安排可請易行先做梳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