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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买房后每年要交什么?过户一次性 + 持有 + 出售的成本全景

更新于 2026-09-10·13 分钟阅读·落地生活
「房子买下来、产权证也拿到了,是不是就没别的开销了?」很多在菲律宾买公寓的客户都低估了这一点:房价只是一次性支出,真正贯穿你整个持有期的,是每年都要交的物业费和不动产税,还有出售时的一笔税。这些数字大多是法定的:不动产税基本税率上限,省 1%、马尼拉大都会区的市 2%,另加 1% 教育基金附加税;提前缴最多打 8 折,逾期每月 2% 罚息、最多累计 36 个月。卖房时资本利得税 6%、印花税 1.5%、地方转让税上限 0.5% 至 0.75%。本文把菲律宾房产的成本拆成「买入过户一次性 + 每年持有 + 将来出售」三段,把每一段的法定比率与法条依据一次给全,帮你在下单前就把持有预算算明白,别让「买得起、养不起」变成现实。

先看全景:房产成本分三段

在菲律宾持有一套房产,钱不是「付完房款就结束」。把成本按时间线拆开,它其实分成三大段,每一段的名目、缴给谁、多久缴一次都不一样:

  • ① 买入与过户的一次性成本——发生在成交那一刻,包括资本利得税、印花税、地方转让税、登记费、公证费、经纪佣金,以及把公寓产权证 CCT 过到你名下的相关费用。
  • ② 持有期每年的经常性成本——只要房子在你名下,就得年年缴:不动产税 RPT 与教育基金附加税、公寓管理费 condo dues、可能出现的特别评估费,以及水电网等生活开销。
  • ③ 将来出售时的成本——等你卖房,又会触发资本利得税或预扣税、印花税、经纪费等一笔支出。

关键认知:很多买家只算了房价和过户费,却忘了「持有期每年都在花钱」。哪怕房子空置没人住、没出租,管理费和不动产税照样要交——而且按《地方政府法典》(RA 7160)第 246 条,不动产税自每年 1 月 1 日起计,并在该房产上构成一项优先于任何其它留置权、抵押权的税收留置权,只有缴清欠税才消灭。这意味着欠税不是「以后再说」,它跟着房子走。至于外国人能买什么、限额多少,请先看 外国人在菲律宾买房全解

第一段:买入与过户的一次性成本,法定比率是多少

成交那一刻,除了房款本身,还有一串一次性税费要一并结清。下面每一项都给出法定比率与法条依据实际金额仍以个案核算和当期规定为准,但比率本身是写在法律里的,可以直接拿来估算。

  • 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s Tax,CGT):6%。依《国家税法典》第 24 条 D 款第 1 项,个人出售位于菲律宾、作为资本性资产持有的不动产,按成交总价与公允市价中较高者课征 6% 的最终税。⚠️ 这里的「公允市价」按什么算,2024 年刚刚变过,这是目前网上错得最普遍的一点。法条原文挂的是第 6 条 E 款(BIR 局长核定 zonal value 的授权),但 RA 12001 第 38 条已明文废止第 6 条 E 款,并把第 24 条 D 款「与本法不一致的部分」一并修正;依 RA 12001 第 18 条 (a)(3),国内税务局长此后应以市价表(SMV)与实际成交总价中较高者计算各项内部税收。zonal value 只在过渡期内继续有效——第 31 条给的过渡期是本法生效后 2 年内,第 29 条另规定在市价表尚未到位时可用「现行市价表、zonal value 或实际成交价中较高者」。实务含义:凡是还在说「按 BIR zonal value 孰高」的文章,引的是已经被废止的条文;真正要问的是你所在地方政府的市价表更新到哪一步了。CGT 通常由卖方承担。另有一项常被忽略的减免:第 24 条 D 款第 2 项规定,出售主要自住房且价款全部用于在 18 个月内购置或建造新的主要自住房的,可豁免该 6% 税,但须在出售后 30 天内通知 BIR,原房的历史成本结转至新房,且该项豁免每 10 年只能用一次。若该房产是作为普通资产持有(例如开发商的存货、出租经营用房),适用的不是 CGT 而是扩大预扣税与常规所得税,税负结构完全不同,见 扩大预扣税怎么回事
  • 印花税(Documentary Stamp Tax,DST):1.5%。依《国家税法典》第 196 条(经 2017 年 TRAIN 法 RA 10963 第 69 条修订),不动产买卖、赠与、转让契约按每 1,000 比索 15 比索(不足 1,000 比索的部分按 1,000 比索计)课征,即约 1.5%,计税基数同样是约定对价与公允市价中较高者(与 CGT 同源,因此上面那条关于第 6 条 E 款被废止、改挂市价表的更正对 DST 同样适用);一方为政府时按实际对价计。通常由买方承担——第 173 条把纳税义务人写成「制作、签署、签发、承兑或转让该文书之人」,即买卖双方皆可,一方免税时由另一方直接负担,所以这一项由谁付基本靠合同约定。顺带一提,TRAIN 法对第 196 条改的是措辞(加入赠与、政府对价条款)而不是税率——每 1,000 比索 15 比索这个数与 1997 年原始条文完全一致;TRAIN 确实把其它多项印花税翻了倍,这是混淆的来源。
  • 地方转让税(Transfer Tax):省不超过 0.5%,马尼拉大都会区的市可到 0.75%。依 RA 7160 第 135 条,省对不动产的买卖、赠与、易货或其它任何转让方式,可按「1% 的 50%」(即 0.5%)为上限课税,基数是取得该房产的对价总额、或对价明显不足时的公允市价,取较高者;第 151 条另规定市可在省的上限之上再上浮不超过 50%,所以马尼拉大都会区各市的上限是 「1% 的 75%」(即 0.75%)这里有一条几乎所有中文资料都写反了:第 135 条 (b) 项明文规定「缴纳本税的义务在卖方、赠与人、转让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且须在契约签署之日或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 60 天内缴纳。也就是说法定纳税义务人是卖方一侧,不是买方;市场惯例常在合同里把这笔改由买方承担,那是约定,不是法律。签约时把这条单独拎出来谈,别默认。同条还规定:登记处在办理登记前须查验完税凭证,公证人须在公证后 30 天内把转让契约副本送交省财政官。
  • 登记费(Registration Fee):约 0.5%,不是网上常说的 1%。法源是 PD 1529《不动产登记法令》第 111 条,按对价价值分档计收;现行费率表是 LRA 第 11-2002 号通函(2002 年),2025 年 10 月的 LRA 第 06-2025 号通函仍确认该计费基础未经修订,所以它至今有效。表的顶档是:超过 170 万比索的部分,收 8,796 比索再加超出部分每 2 万比索(或不足 2 万的零头)90 比索。换算下来:成交价 500 万比索约 23,646 比索(0.47%),1,000 万比索约 46,146 比索(0.46%)——略呈累退,房价越高费率越低。另加登记备案费、每份文件与每张产权证的资讯科技费、每项加注费,以及按费用(不是按房价)加收 1% 的法律研究附加费,合计后 500 万比索约 0.49%、1,000 万比索约 0.47%。「登记费 1%」这个流传很广的说法,正是把那笔按「费用」计的 1% 法律研究附加费误当成了按「房价」计。一般由买方承担,具体以登记处当期表格为准。
  • 公证费——契约公证等费用,通常按成交价的一定比例议定,无法定统一标准。一般由买方承担。
  • 经纪佣金——若通过经纪 / 中介成交,通常由卖方支付,但个案可另行约定(核实经纪资质见 怎么查菲律宾房产经纪有没有牌照)。
  • 增值税(VAT):12%,但住宅有免税门槛 360 万比索。从开发商买一手房时税负结构不同——依《国家税法典》第 109 条 P 项(经 TRAIN 法修订),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住宅类的 VAT 免税只保留给社会化住房,以及售价不超过法定门槛的「房与地」及其它住宅单元;同条要求该门槛每 3 年按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一次。BIR 2024 年第 1 号税收条例(2024 年 1 月 10 日签发)据此把门槛从 3,199,200 比索上调至 3,600,000 比索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下一次调整按 3 年一调的节奏。超过门槛的一手住宅交易要按 12% 计 VAT。另外要注意一个已经消失的免税项:TRAIN 法之前,售价 150 万比索及以下的住宅用地单独享有 VAT 免税,这一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已被取消,现在只剩「房与地及其它住宅单元」这一档。买一手房前请务必核对当期门槛,别照抄旧文。

两点提醒。第一,「由谁承担」在法律与合同之间是两回事:上面标了法定义务人的(CGT、地方转让税在卖方一侧),合同可以改约定,但你要知道自己改的是什么。第二,三个「较高者」的计税基数不要搞混:CGT 与 DST 用的是成交价与公允市价(zonal value / 评估办公室认定的 FMV)中较高者;而下一节不动产税 RPT 用的是评估价(assessed value),那是公允市价再乘以评估比率之后的数,两者差着一个折算系数,把它们混为一谈会把持有成本算高好几倍。把产权真正过到你名下的完整流程——从 BIR 缴税拿 eCAR 到 Registry of Deeds 出新证——请见 公寓交房到过户全流程。这段跑税务局、登记处的衔接,易行也提供 过户与税费对接服务

第二段核心之一:不动产税 RPT——上限 1% 与 2%,再加 1% 教育基金

持有期最容易被忽略、却年年都跑不掉的,是不动产税(Real Property Tax,简称 RPT),俗称 amilyar。它由房产所在地的省、市,或马尼拉大都会区内的镇征收(RA 7160 第 232 条),课征对象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与其它改良物,计税基数是评估价(assessed value)

四个法定比率,记住就能自己估算:

  • 基本不动产税:省不超过 1%,市或马尼拉大都会区内的镇不超过 2%(第 233 条),按评估价计。
  • 教育基金附加税(SEF):1%(第 235 条),按评估价计,叠加在基本税之上,专款用于地方教育基金。所以马尼拉大都会区一套房的年度税负上限是评估价的 3%(2% + 1%)。
  • 闲置地附加税:不超过 5%(第 236 条),同样按评估价计并叠加。什么算闲置地在第 237 条:面积超过 1 公顷且有一半未耕作的农地(每公顷种有至少 50 棵多年生作物或用于放牧的不算),以及市镇内面积超过 1,000 平方米且有一半未利用的非农用地;已获批准的住宅小区里、产权已转到个人名下的地块,不论面积大小一律适用。
  • 公共工程特别税:不超过工程实际成本的 60%(第 240 条),针对因该工程特别受益的土地摊派,与下一节公寓的「特别评估费」不是一回事,别混。

评估价怎么来:公允市价 × 评估比率。第 199 条 h 项定义得很清楚——「评估价=不动产的公允市价乘以评估比率」,也就是你的计税基数不是市价本身,而是市价打折之后的数。评估比率由第 218 条设上限,再由各地方议会以条例在上限内自定:土地——住宅 20%、农地 40%、商业/工业/矿业 50%、林地 20%住宅类建筑物与改良物按公允市价分 9 档累进——17.5 万比索及以下为 0%、17.5 万至 30 万为 10%、30 万至 50 万为 20%、50 万至 75 万为 25%、75 万至 100 万为 30%、100 万至 200 万为 35%、200 万至 500 万为 40%、500 万至 1,000 万为 50%、1,000 万以上为 60%商业/工业建筑物同样分档,从 30% 起、最高 80%机器设备——农用 40%、住宅 50%、商业与工业各 80%。文化、科研、医院用途及地方水务、供水供电国企另有 10% 至 15% 的低档。

算一遍你就明白量级。假设马尼拉大都会区一套公允市价 500 万比索的住宅单元,落在住宅建筑物 200 万至 500 万那一档、评估比率 40%,则评估价为 200 万比索按法定上限算,基本税 2% = 4 万比索,SEF 1% = 2 万比索,合计每年 6 万比索——这是天花板,不是账单。你的实际税额取决于三件事:该市条例定的税率(可以低于上限)、该市条例定的评估比率(可以低于上限),以及评估办公室认定的公允市价(未必等于你的成交价)。正确做法是拿房号去市政厅评估办公室调「税单声明(tax declaration)」看真实数字,而不是照上限吓自己。

什么时候缴、早缴打几折、逾期罚多少——这三个数字全是法定的:

  • 可分 4 期缴纳且不计息(第 250 条):截止日分别是 3 月 31 日、6 月 30 日、9 月 30 日、12 月 31 日。同条还有一句很关键:缴款先冲抵以往年度的欠税、利息与罚款,欠税结清后才算当期——所以买了有欠税的房,你交的钱会先去填旧账。
  • 提前缴纳最多打 8 折(第 251 条):按第 250 条的时间表提前缴纳基本税与 SEF 的,地方议会可给予不超过年度应纳税额 20% 的折扣。「不超过」意味着各地实际折扣不同,有的给满 20%、有的只给 10%,要问当地。
  • 逾期每月 2%,最多累计 36 个月(第 255 条):未按期缴纳的,按未缴金额每月 2% 计息直至缴清,但总利息不得超过 36 个月——也就是说罚息封顶在本税的 72%。封顶不等于没事:长期欠缴仍可能进入行政止赎与公开拍卖程序,而且如前所述,欠税是跟着房子走的优先留置权。
  • 对评估不服怎么办(第 252 条):必须先缴税才能申诉,缴款收据上注明「paid under protest」,并在缴税之日起 30 天内向财政官提交书面异议;财政官须在收到后 60 天内作出决定。

顺带纠正两个常见误解。其一,菲律宾没有针对自住房或老年人的普遍性 RPT 免税;第 234 条列举的免税对象是政府财产、慈善宗教教育机构直接使用的地产、地方水务与供水供电国企直接使用的机器设备、已登记的合作社,以及污染控制与环保设备,并明确撤销此前授予其它主体的免税。网上流传的「17.5 万比索免税额」其实是第 218 条里住宅建筑物评估比率为 0% 的那一档只免建筑物那一部分,土地照常评估计税,性质完全不同。其二,RPT 和管理费不是一回事:RPT 缴给政府,管理费缴给物业 / 业委会,空置、出租、自住都要照缴 RPT。各地实际税率、评估比率与折扣以物业所在地方政府现行条例为准

2024 年的新法 RA 12001:估价要重做,罚息有过一次赦免

如果你手上有欠了几年 RPT 的房子,或者正准备接手一套有欠税的二手房,这一节值得单独看。

RA 12001《不动产估价与评估改革法》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通过,目标是把全国各地五花八门、多年不更新的估价口径统一起来。对普通业主有两个直接影响:

  • 市价表要定期重做。该法要求省、市与马尼拉大都会区的评估官编制市价表(Schedule of Market Values),并在收到通知后 12 个月内完成首次更新,此后每 3 年更新一次市价表并进行普查性的重新评估与分类(这与 RA 7160 第 219 条每 3 年一次普查性重估的节奏一致)。现实含义:很多地区的公允市价基数长期偏低,重做之后你的税单大概率会上调,尤其是那些十几年没更新过市价表的城市。做长期持有预算时要给这一项留余量。但立法者留了一道刹车,而且几乎没人报道:第 29 条规定,新市价表生效的第一年,不动产税的涨幅上限是本法生效前该房产已课税额的 6%,并且基本不动产税、教育基金附加税、闲置地税与各项特别税各自分别适用这个 6% 上限。换句话说重估之后不会一年翻倍,第一年最多涨 6%。财政部 2026 年 7 月 11 日的官方说明也强调了同一件事:「RPVARA 并不意味着不动产税上涨……厘定评估比率与税率的权限一直在、也仍然在地方政府手里。」
  • 罚息赦免有过一个 2 年的窗口。该法第 30 条设了一项不动产税赦免,免除本法生效前所有未缴不动产税的罚款、附加费与利息(含教育基金附加税、闲置地税与其它特别税),纳税人可在本法生效后 2 年内申请。要点在时效:该法 2024 年 6 月 13 日通过、于公布 15 天后生效,所以这个 2 年窗口在 2026 年年中就走到期限了。它是否已经关闭、有没有被延长,请直接问房产所在地的财政官(treasurer),不要照本文推算。赦免的只是罚款与利息,本税一分不免

实务上最该做的一件事很简单:买二手房之前,去市政厅调该房产的 RPT 缴纳记录与「税单声明」,确认没有陈年欠税与已累计的罚息——按第 246 条那是跟着房子走的优先留置权,成交后由你承接。一并要查的还有产权证上的负担与加注,见 怎么查产权证上的负担与加注菲律宾产权证怎么核验

第二段核心之二:公寓管理费与特别评估费(顺便:管理费免 VAT)

如果你买的是公寓(condo),那么除了缴给政府的 RPT,还有一笔缴给业主委员会 / 物业公司管理费 / 物业费(condominium dues,常简称 condo dues)。这是持有公寓最经常性的开销之一。

  • 怎么算——通常按你单元的面积(每平方米单价 × 面积)计,面积越大缴得越多。
  • 多久缴——一般按月或按季缴纳。
  • 包含什么——保安、保洁、公共区域维护、电梯、公共照明、泳池 / 健身房等公共设施的运营与维护,以及物业管理的日常开支。

一个能帮你省钱的法定要点:管理费免征增值税。依《国家税法典》第 109 条 Y 项(经 2017 年 TRAIN 法增订),业主协会与公寓管理公司收取的会费、管理费及其它各项评估费与收费,属于 VAT 免税交易。这条是 2017 年 TRAIN 法专门增订进法典的一项免税列举——在它入法之前,管理费该不该按 12% 计 VAT 长期存在争议,立法把这个问题一次性定了下来。实务含义:如果你的物业账单上出现了一行 12% VAT,那是可以拿这一条去问的。(注意这只免 VAT,不免物业自身的其它税务义务,具体以 BIR 现行条例为准。)管理费与车位费的常见收法见 公寓管理费与车位费怎么收

管理费有没有法定上限?没有——但法律给了三个可用的抓手。依 RA 4726《公寓法》(1966 年)第 9 条 d 项,管理规约必须规定「合理的评估费以支应经授权的开支,各单元按其业主在共用部分的持份比例分摊」——法律给的限制只有「合理」二字加上按份分摊的默认规则,没有任何比例上限,也不需要监管机关事前核准金额。但同条 c 项要求管理规约必须规定管理机构账目须经独立审计,这是买家真正能用的查账依据;b 项则规定修改管理规约须经持份过半数业主同意。最该记住的是第 20 条:依已登记管理规约作出的评估费属于业主的债务,并构成优先于该评估费通知登记之后所有留置权的优先权——唯一排在它前面的是不动产税留置权。欠管理费不是小事,极端情形下可以让你失去这套房。另外澄清一个常见张冠李戴:RA 9904《业主协会大宪章》要求收费须经会员过半数同意、且章程须载明加价机制——但该法第 3 条 b 项定义的「协会」是住宅小区/村屋的业主协会并不适用于公寓管理公司;公寓走的是 RA 4726、总契约与管理规约、以及《修订公司法》那一套。把 RA 9904 的过半数同意规则套到公寓管理费上,是网上很常见的错误。(顺带一提,RA 9904 里写的监管机关 HLURB 已被 RA 11201 于 2019 年改组,监管职能归 DHSUD、裁决职能归 HSAC,仍说「去 HLURB 投诉」的资料已经过时。)

除了常规管理费,还有一类要特别留意——特别评估费(special assessment):当楼盘需要一次性的大额支出(如外墙翻新、电梯更换、消防或结构升级、重大维修)时,业委会可能向全体业主按份额摊派一笔额外费用。这笔钱不定期、金额也可能不小,是很多买家没预料到的开销。别把它和上一节 RA 7160 第 240 条那个「公共工程特别税」搞混:后者是地方政府对受益土地征的税、上限是工程成本的 60%,前者是业委会向业主收的费,两者的收取主体、依据和救济途径都不同。

重要提醒:管理费和特别评估费,房子空置照样要交。你没入住、没出租,公共设施的运营成本一分不少。买前一定问清该楼盘现行的管理费水平(每平米单价)、近年是否有特别评估、以及物业的收支与维修基金状况——这些直接决定你每年的养房成本,老楼尤其要问。这类买前尽调,易行的 落地便民对接服务可以协助。

持有期的其他开销:水电网与出租相关

除了 RPT 和管理费这两块大头,持有期还有一些日常与情境性开销:

  • 水、电、网——自住或出租都会产生水电网费用,菲律宾电费相对不低,具体接驳与账单规则见相关生活指南(如水电网开通文章)。
  • 停车位相关——若单独持有车位,可能有独立的费用或管理费。
  • 保险——部分业主会为单元投保(如火险等),视个人需要。

如果你打算把房子出租,还会多出一层税务考量:租金收入需要申报并缴纳所得税,租客 / 平台在某些情形下还涉及预扣税(withholding tax)。出租还伴随招租、签约、维修、催租等管理工作,很多境外房东会委托代管。具体的租金收入税、预扣税规则与申报方式一律以 BIR 现行规定为准,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意见。想省心的境外房东,也可通过易行对接 出租代管与税费咨询,把收租、报税、维护这些事交给本地团队衔接。

第三段:将来出售时的成本——6% 与 1.5% 是主项

持有不是终点。等你决定卖房,又会触发一段成本——很多人在算「这套房赚不赚」时会漏掉这部分:

  • 资本利得税(CGT):6%,或预扣税。依《国家税法典》第 24 条 D 款第 1 项,作为资本性资产持有的不动产,按成交总价与公允市价中较高者课 6% 最终税,作为卖方的你通常要承担。若房产属于普通资产(出租经营、开发商存货等),走的是扩大预扣税加常规所得税那一套,税率与申报方式完全不同,卖之前务必先确认自己这套房被归为哪一类。
  • 印花税(DST):1.5%——出售环节的契约同样按第 196 条每 1,000 比索 15 比索计征。
  • 地方转让税:0.5% 至 0.75%——如前所述,法定义务人在卖方一侧,且须在契约签署后 60 天内缴纳。
  • 经纪费 / 中介佣金——若委托经纪出售,通常由卖方支付。
  • 过户配合费用——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时可能产生的杂项,以及结清 RPT 拿完税证明(没有它过不了户)。

此外还有两点结构性提醒。第一,外国人只能持有公寓单元、不能直接持有土地,这决定了你能买、能卖的标的范围(详见外国人买房相关文章)。第二,遗产税与赠与税走的是另一套:遗产税税率 6%——依经 TRAIN 法修订的《国家税法典》第 84 条,按净遗产价值6%;第 86 条另给标准扣除额:菲律宾公民与居民为 500 万比索,非居民为 50 万比索;第 86 条 A 款第 7 项另给家庭住宅扣除,上限 1,000 万比索,超过 1,000 万的部分照常计入遗产税。所以房产以继承方式转移时,适用的是这一套而不是买卖那一套,涉及资产传承规划的务必先取得专业税务意见。出售流程本身见 在菲律宾卖公寓的完整流程。本节所有比率均出自现行法条,但具体计税基数、免税额与申报时限以 BIR 现行条例及个案核算为准

实操:把持有预算算明白(买前清单)

把前面的成本地图浓缩成一份买前尽调清单,帮你在下单前就看清「买得起,也养得起」:

  • 调该房产的税单声明——去市政厅评估办公室查它认定的公允市价、适用的评估比率与评估价,再乘上该市条例的税率+1% SEF,才是你真实的年度 RPT,而不是照 3% 上限估。
  • 查有没有陈年欠税——按第 246 条 RPT 是跟房走的优先留置权,逾期按每月 2%、最多 36 个月累计罚息,成交后由你承接。
  • 问清管理费水平——该楼盘每平米管理费单价是多少?按月还是按季?换算成你单元的年支出。账单上若出现 12% VAT,记得援引第 109 条 Y 项问一句。
  • 查特别评估记录——近年是否有过特别评估?维修基金是否充足?老楼尤其要问。
  • 把过户税费一次算清——CGT 6%+DST 1.5%+转让税 0.5% 至 0.75%+登记费与公证费,并在合同里逐项写明由谁承担(记住法定义务人与合同约定不是一回事)。若是从开发商买一手房,还要确认售价是否超过 360 万比索的 VAT 免税门槛。
  • 算上出租情境——若打算出租,把租金所得税、预扣税、代管费一并纳入测算(投资回报怎么算见 菲律宾公寓投资回报率怎么算)。
  • 留足持有预算——把「每年 RPT + SEF + 管理费 + 水电 +(可能的)特别评估」加总,确认现金流能长期覆盖,尤其是空置期也要照缴;并给 RA 12001 带来的估价上调留一点余量。

一句话总结:房价是入场券,持有成本才是长跑。买前把这三段成本算清楚,比事后被账单追着跑要从容得多。本文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税务或投资建议。文中带条号的比率出自 RA 7160、《国家税法典》与 RA 12001 现行条文,但各地方政府在法定上限内自行定率、BIR 的门槛与条例也会调整,具体金额一律以物业所在地条例、BIR 现行规定及专业意见为准。需要有人帮你把过户、税费与持有咨询、出租代管这些环节衔接起来,欢迎通过易行官网了解 落地便民对接服务

常见问题

在菲律宾买房后,每年到底要交哪些固定费用?税率是多少?
主要两块。一是缴给地方政府的不动产税(RPT,俗称 amilyar):按评估价计征,基本税率上限为省 1%、市或马尼拉大都会区内的镇 2%(RA 7160 第 233 条),另加1% 的教育基金附加税 SEF(第 235 条),所以大都会区的年度税负上限是评估价的 3%。注意评估价不是市价——它是公允市价乘以评估比率,住宅用地的评估比率上限是 20%,住宅建筑物按市价分 9 档从 0% 到 60%。可分 4 期缴(3/31、6/30、9/30、12/31),提前缴最多打 8 折,逾期每月 2% 罚息、最多累计 36 个月。二是(若为公寓)缴给业委会 / 物业的管理费 condo dues,通常按面积月缴或季缴,且依《国家税法典》第 109 条 Y 项免征 VAT。此外还有水电网与可能的特别评估费。实际税率由各地方条例在法定上限内自定,请以当地现行条例为准。
房子空置没人住、也没出租,还要交管理费和房产税吗?
要。管理费对应的是公共设施与物业的运营成本,不因你是否入住而减免;不动产税 RPT 也是只要产权在你名下就照缴。空置期照样要缴这两笔钱,正是很多买家没算进预算的坑,购房前务必把空置成本一并考虑。
不动产税 RPT 和公寓管理费是同一笔钱吗?
不是。这是缴给不同对象的两笔钱:RPT 是缴给房产所在地方政府(省、市,或大都会区内的镇)的税,依 RA 7160 第 232 条按评估价计征,基本税率上限 1% 或 2%,另加 1% 教育基金附加税。管理费 condo dues 是缴给业主委员会 / 物业公司的费用,用于保安、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按面积计、月或季缴,并依《国家税法典》第 109 条 Y 项免征 VAT——账单上如果出现 12% VAT,可以据此提出疑问。两者独立,都要缴,别混为一谈。同样别混的还有「公共工程特别税」(第 240 条,地方政府对受益土地征收,上限为工程成本的 60%)与公寓的「特别评估费」(业委会向业主摊派),前者是税、后者是费。
什么是特别评估费(special assessment)?会很贵吗?
当公寓楼盘需要一次性的大额支出(如外墙翻新、电梯更换、结构或消防升级、重大维修)时,业委会可能向全体业主按份额摊派一笔额外费用,这就是特别评估费。它不定期、金额可能不小,老楼或维修基金不足的楼盘更常见。要和 RA 7160 第 240 条的「公共工程特别税」区分开——那一项是地方政府对因公共工程特别受益的土地征收的税,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工程实际成本的 60%,且不适用于免征基本不动产税的土地;而公寓的特别评估费是业委会依管理规约向业主收取的费用,没有这条 60% 的法定上限。买前建议查该楼近年有无特别评估记录与维修基金状况。
外国人在菲律宾持有房产,税费上有什么特别之处?
外国人可合法持有公寓单元(condo),但不能直接持有土地,这决定了可买卖的标的范围;持有期的 RPT、SEF 与管理费与本地业主并无二致,同样按评估价计、同样适用 1%/2% 加 1% 的上限与 4 期缴纳安排。出售时同样是资本利得税 6%(第 24 条 D 款第 1 项)、印花税 1.5%(第 196 条)、地方转让税 0.5% 至 0.75%(第 135、151 条)。差别主要在传承环节:遗产税按净遗产 6% 计(第 84 条),标准扣除额菲律宾公民与居民为 500 万比索、非居民仅 50 万比索(第 86 条),差距很大,跨境资产规划前务必先取得专业税务意见。所有比率以现行法条与 BIR 当期条例为准。
RPT 逾期没缴会怎样?罚息有没有上限?
有上限,但后果不止罚息。依 RA 7160 第 255 条,逾期未缴的不动产税按未缴金额每月 2% 计息,总利息不得超过 36 个月,也就是封顶在本税的 72%。但封顶不等于没事:第 246 条规定不动产税自每年 1 月 1 日起计,并在该房产上构成优先于任何其它留置权与抵押权的税收留置权,只有缴清才消灭——换句话说欠税跟着房子走,买二手房时若卖方有陈年欠税,成交后由你承接,所以买前一定要调缴纳记录。长期欠缴还可能进入行政止赎与公开拍卖程序。另外注意第 250 条那句:你缴的钱会先冲抵以往年度的欠税、利息与罚款,旧账结清后才算当期。2024 年的 RA 12001 曾开放一个为期 2 年的罚款利息赦免窗口(只免罚息、不免本税),但该窗口在 2026 年年中即到期,是否仍开放请直接问当地财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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