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前问收件方的三句话
第一句:要不要译本?不是所有收件方都要。中国的受理机关多数要中文译本,菲律宾的受理机关多数要英文;但具体到某一家机关、某一个用途,仍然可能不要,或者只要其中一部分页面。
第二句:要哪种形式的译本?这一句最关键,因为形式有好几种:译者自行出具并签署声明的、经公证的、由指定机构出具的、由收件方认可名单上的译者出具的。有的机关还指定译者资质。问清楚之后再找译者,比先翻完再问省事得多。译文本身要满足哪些条件,见 菲律宾翻译条件与要求。
第三句:译本要不要和原件装订在一起,要不要一起认证?这决定了顺序。要一起装订并加签的,译文必须在送加签之前就做好并完成公证;只要译本附在旁边的,翻译可以和认证并行,甚至可以在拿到认证件之后做。
为什么这 3 句必须在动手前问:整条认证链有 4 步(取得正式版本、补前置证明、外交部加签、翻译并转交),翻译名义上是第四步,但在其中 一种组合里它必须提前到第二步之前。问晚了,差的就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整条前置重走一轮。
3 句都问完,你才知道翻译该排在第几步。问法上有个小技巧:请对方写下来,口头转述最容易出错,尤其是经由亲属或中介转达的时候。
四种常见组合,顺序各不相同
组合一:只要认证件,不要译本。最省事。做完加签直接交,翻译这一段整个不存在。
组合 2:要认证件 + 译本,但译本不必认证。翻译和认证可以并行,也可以在拿到认证件之后做。注意译本要覆盖认证页——很多收件方要看那张附加证明书上的内容,只翻底层文件是不够的。
组合 3:译本要公证,但不和原件一起加签。译文先由译者出具并签署声明,再由律师公证。这一段和认证并行做,互不影响。
组合 4:译本要和原件一起加签。这一种顺序最硬:先把底层文件调好 → 翻译 → 译文公证并取地区审判法院的公证行为授权证明(CANA)→ 整套送外交部加签。任何一步做反都要重来,因为附加证明书是针对那一份具体文件出具的,你在它之后再加东西,这张章认的就不是最终版本了。
收件方只说「要翻译公证」,你不确定属于哪一种组合?→ 把对方的书面要求发给易行,我们帮你定翻译该排在第几步
三个最常踩的坑
坑一:以为认证附带译文。不附带。附加证明书只证明签名属实、印章属实、签署人当时在那个职位上这 3 件事,页面本身通常是英文或双语,但它不会替你把底层文件翻出来。
顺带记住 两个日期,判断信息新旧:2019 年 5 月 14 日公约对菲律宾生效,红丝带被附加证明书取代;2023 年 11 月 7 日公约在中菲之间生效实施,送中国内地的第二道领事认证取消。还按旧制度告诉你「译文要送使馆一起认证」的,口径停在 2023 年之前。
坑 2:等认证下来才想起翻译。如果收件方属于组合 4,这个顺序等于要重做一份——底层件重调、重译、重公证、重加签。翻译要和认证并行安排,这是这条线上最省时间的一条纪律。
坑 3:把「译文认证」和「认证翻译」混着说。前者指的是给译文这份私文书办公证与加签;后者在菲律宾语境里通常指 sworn translation,即译文加译者声明再公证那一套。两者不是同一件事,问的时候把动作说全——「我要给译文办公证吗」比「要不要认证翻译」清楚得多。怎么找合规的译者,见 菲律宾认证翻译哪里做。
还有一条和电子件相关的新变化:自 2026 年 3 月 16 日起,PSA 电子证书与高教电子学历认证发往缔约方的只出电子认证、以电子邮件发送,外交部写明打印出来提交即失效。如果你的译本要和原件装订在一起,而原件是电子认证,这条路在物理上就走不通——这种情形必须提前问清楚收件方怎么收。
易行是在菲律宾注册的私营咨询公司(SEC 注册号 CS202009551,移民局认证 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与菲律宾外交部、PSA、NBI 及各国使领馆均无隶属关系。我们做的是核对文件版本与前置证明、代为预约、代交代取、衔接翻译;是否受理由主管机关与收件方决定,我们不承诺结果。本文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办理口径与时效以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处当期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