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不做规划会发生什么
这几个场景我们真的遇到过,全都不是极端案例:
- 家属拿不到钱。银行不会因为你是配偶或子女就放款,必须走遗产程序、拿到税务机关的相关证明才能处理账户
- 房子过不了户。菲律宾的产权过户必须先完税并取得税务机关签发的 eCAR(授权登记证明),没有它,土地登记处(Registry of Deeds)不给办
- 文件全在国内,还得一份份认证。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跨国使用都要做认证与翻译,这一步经常比想象中久
- 继承人之间没共识。再婚家庭、非婚生子女、国内和菲律宾各有一个家庭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旦有争议就只能走法院
- 拖到罚息累积。遗产税有法定申报期限,逾期会产生罚金与利息,很多家庭是因为「不知道要报」而多付了一大笔
关键认知:立遗嘱不能免掉这些程序,但能大幅减少争议、缩短时间、避免家属在最难受的时候摸黑找路。
哪国法律说了算:本国法原则
这是最反直觉、也最关键的一条:
- 菲律宾《民法典》确立了「本国法」原则——继承的顺序、各继承人应得的份额、遗嘱内容的实质有效性,适用被继承人本国的法律,而不论财产位于哪个国家、属于何种性质
- 对中国公民来说,这意味着「谁有资格继承、各占多少」原则上按中国法律判断,菲律宾关于「特留份」(legitime,必须留给法定继承人的份额)的强制规定,通常不直接适用于外国人
- 但是——程序归菲律宾管。财产在菲律宾,那么如何证明、如何认证遗嘱、如何完税、如何过户,全部走菲律宾的程序。实体法可能看中国法,程序法一定看菲律宾法
- 还有一条硬约束:与土地所有权相关的宪法限制,不因适用外国法而豁免(见下一节)
实务提醒:正因为「实体看本国法、程序看菲律宾法」,跨国继承案件几乎一定需要两边同时有专业人士——中国这边出具并认证亲属关系与继承权文件,菲律宾这边走法院与税务流程。只找一边,通常会来回返工。
外国人继承房产:土地和公寓完全是两回事
这是最容易出事、也最需要提前想清楚的一块。
1)土地:外国人原则上不能持有
- 菲律宾宪法限制私有土地转让给不具备取得资格的人,但明文保留了「继承(hereditary succession)」这一例外
- 争议点在于这个例外的范围。主流解读认为它指的是法定继承(无遗嘱的情况下依法发生的继承),而通过遗嘱把土地指定给外国人是否受此例外保护,实务中存在争议
- 这意味着:如果你名下(或你配偶名下)有带地的房产,而你希望由外籍亲属承接,这一定要提前找菲律宾执业律师针对个案设计,不能凭一份自己写的遗嘱想当然
2)公寓(Condominium):外国人可以持有,但有整栋比例上限
- 依《公寓法》,外国人可以取得公寓单位的所有权,但整个公寓法团中外国人持有的比例受法定上限约束(通常表述为不超过 40%)
- 因此外籍继承人承接公寓单位通常可行,但要留意该栋楼当时的外资比例是否已触顶,这是实务中真实存在的卡点
3)其他资产——银行存款、车辆、公司股份(股份还受各行业外资比例限制)、保险,规则各不相同,需要分别处理。
结论:房产结构(谁的名字、地还是公寓、有没有共同共有)决定了继承的难度。买的时候就该考虑到这一步,买完再想办法,选择就少了。
遗嘱怎么立才算数:形式、禁忌与法院认证
菲律宾对遗嘱的形式要求非常严格,形式错了整份可能无效:
- 公证遗嘱(notarial will)——需要遗嘱人签名,并在三名合格见证人面前作成、由见证人签署,再经公证人(notary public)办理认证,页码与签署位置都有法定要求
- 自书遗嘱(holographic will)——必须全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笔注明日期、亲笔签名,不需要见证人。打印的、别人代写的、没写日期的,都可能被认定无效
- 夫妻不能立共同遗嘱。菲律宾法律明文禁止两人或多人在同一份文书中共同立遗嘱——这一点很多人不知道,各自立一份是正确做法
- 在国外立的遗嘱可以有效。依立遗嘱地法律或遗嘱人本国法有效的遗嘱,在菲律宾原则上可以被承认,但仍需在菲律宾法院办理认可程序
- 最重要的一条:遗嘱必须经法院认证(probate)才能生效执行。无论公证遗嘱还是自书遗嘱,无论在哪里立的,不经法院程序,任何人不能凭遗嘱直接过户财产。这与很多国家的做法不同,务必记住
- 没有遗嘱怎么办——若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债务、继承人均已成年且无争议,实务上可以走庭外协议分割(extrajudicial settlement):由全体继承人签署公证文书,并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连续数周刊登公告,再据以完税过户。有争议或有未成年人时,仍要走法院
遗产税与过户:真正花时间的一段
无论有没有遗嘱,财产要转到继承人名下,这一段都躲不掉:
- 确定征税范围——如果被继承人是菲律宾居民或公民,一般就全球资产计征;如果是非居民外国人,通常只就位于菲律宾境内的财产计征。你属于哪一类,会直接改变税基,务必让税务顾问先判断
- 估值与申报——房产按法定估值方法(通常参照政府评估价与市价孰高),向税务局(BIR)申报
- 缴纳遗产税——现行为单一比例税率,并设有免征额与家庭住宅扣除等项目。具体税率、扣除额与门槛请一律以 BIR 最新规定为准,本文不给数字,这类参数改过不止一次
- 注意申报期限——遗产税申报有法定期限(自死亡之日起算),逾期会产生罚金与利息,可申请分期或延期的情形以 BIR 规定为准
- 取得 eCAR——完税后由 BIR 签发电子授权登记证明,这是过户的通行证
- 到土地登记处过户——凭 eCAR、公证的分割文书或法院裁定,办理产权证的换发,并到市政办理税单(tax declaration)的更名
- 银行存款另有规则——遗产账户的提取有专门的处理方式与预扣安排,请按 BIR 现行规定办理,不要指望家属拿着死亡证明就能取钱
补充一句:菲律宾曾推出过遗产税特赦(Estate Tax Amnesty),让历史遗留、多年未申报的遗产以简化方式补办,申报窗口已于 2025 年届满。是否再度延长或另设安排,以 BIR 公告为准——如果你家有拖了很多年没办的老房子,这是值得每年问一次的事。
eCAR、估值、申报,人在国内一样样跑不动?→ 遗产过户与文件代办
现在就能做的提前规划清单
不需要一次做完,按顺序推进就行:
- 做一份资产清单——房产(产权证号、地址、登记名义人)、银行账户、公司股权、保险、车辆,写清楚在哪里、在谁名下。光这一件事,就能替家属省下好几个月
- 把文件集中——产权证正本、买卖合同、缴税记录、公司文件、保单,做一套扫描件,告诉信得过的人放在哪里
- 理清婚姻与家庭关系——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涉及再婚或跨境家庭的,更要提前把关系文件备齐并做好认证
- 检查产权结构——名下是土地还是公寓?是否与人共有?共有形式是什么?这一步决定了继承的难度,也最值得花钱咨询
- 各自立遗嘱,形式要对——夫妻不要立共同遗嘱;跨国资产建议在律师指导下考虑分别针对不同法域的资产安排,避免互相冲突
- 考虑保险作为流动性来源——遗产程序期间资产往往被冻住,一份指定受益人的保单可以让家属先有钱交税和生活费。受益人指定方式会影响是否计入遗产,具体请咨询专业人士
- 每两三年复核一次——结婚、离婚、生子、买卖房产、税法修订,任何一件都可能让原来的安排失效
如果你在菲律宾持有房产,想先把产权结构、登记名义和后续传承的可行路径理清楚,可以让易行帮你梳理房产持有与过户的实务方案,我们会配合你的律师与税务顾问把菲律宾这一侧的手续跑通。
再次提醒:继承与税务涉及大量个案事实,本文不替代法律与税务意见。任何实质安排前,请咨询菲律宾执业律师与税务顾问,涉及中国境内资产的部分,还需要中国律师一并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