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清三件事:延期、换发、重新申请
- 延长停留期限:人在中国,这一次入境想多住一段,归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换发签证:人在中国,需要新的入境次数或更长的入境有效期,同样归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重新申请:人已回到菲律宾,下一趟再去,归中国驻菲使领馆,马尼拉经签证中心受理。
民间说的「续签」「延一下」「换一本新的」,对号入座才知道该去哪个窗口。
延期的硬条件:提前7日、不超过180日、累计不超过原停留期
外国人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不能等到最后几天。
持Q2的,要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声明。可以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而且延长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条例》第十四条还写明,延期决定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延长后仍要按原签证事由停留。
受理机构是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地级市(含直辖市所辖区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出具受理回执,回执有效期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批准签发的签证须由申请人本人持受理回执到现场领取。
换发是另一条路:条件写得更具体
按同一份指南,申请换发Q2字签证,要交的同样是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声明;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换发的停留期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超过1年。
这条对常年往返照顾孩子、照顾老人的中菲家庭有参考价值,但前提同样是备齐关系证明。也就是说,办Q2递签时清单没要求亲属关系证明,不等于入境后用不上,详见菲律宾Q2探亲签办理材料与流程。
本人去还是可以代办:三种情形
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原则上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 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 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 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作出了安排的。
申请人有《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延期、换发、补发。即使能申请,也不一定批;逾期滞留违反中国法律并会被处罚。
什么情况不该再想续签:长期同住就该按Q1准备
《条例》和指南限定了Q2的延期累计不得超过原注明的停留期限,所以Q2不可能靠一次次延长变成长住。真实需求是和家人长期一起生活的,应当从一开始按Q1准备,入境后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见Q1入境后30日内办居留证件。
延期的材料往往要从菲律宾寄过去,而申请必须在停留期届满7日前提出,留给你的时间比想象中短。建议出发前就把关系证明备在身边,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收件形式、预约方式上可能不同,到达后尽早去问清,以国家移民管理局与当地部门当期公布为准。人已回到菲律宾、打算下次再去的,被拒后怎么整理再递可看菲律宾人办中国签证被拒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