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旅遊簽多少錢?在看到你的行程之前,沒人能報一個通用數
先説結論:在看到你的具體行程之前,誰也報不出一個總價——不是不肯説,是這條線的錢由幾塊性質完全不同的東西拼成,而每一塊由不同的人定、按不同的觸發條件產生。本文一個金額都不列,只講結構。
原因有三層。
第一層:口徑不在我們手上。官方規費由菲律賓外交部、駐外使領館與移民局各自公佈,並會隨通告調整。任何把這些數字寫死在網頁上的做法,只要主管機關一調整,頁面第二天就成了錯的——而你正照着一個錯的數字做預算。所以規費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期公佈為準。
第二層:項目數由你的行程決定。同樣一句「辦旅遊簽」,兩個人的清單可以差出好幾項:你是在境外申請還是入境後延期;你待的天數有沒有跨過 59 天這條線;你是一個人走還是帶未成年子女;你有沒有逾期。項目不一樣,錢自然不一樣。
第三層:「旅遊簽」這三個字本身指的不是同一件事。它可能指境外申請的 9(a) 簽證、入境後的延期、或者免簽入境——第三種根本不產生簽證費。問的人不區分,答的人就只能給一個對不上號的數。
所以正確的問法不是「一共多少錢」,而是「我這個行程會觸發哪幾項、每一項由誰定、哪幾筆是代收」。下面按這個順序拆。SRRV 那條線的費用結構同理,見 菲律賓 SRRV 費用由哪幾塊構成。
把你的護照類型、入境方式與打算停留的天數發給客服,可以按當期口徑核出你這一趟會觸發哪幾項。 要一份分項説明 →
先分清你問的是哪一筆:境外申請、境內延期、免簽入境是三件事
問「菲律賓旅遊簽多少錢」的人,其實分成三撥,而這三撥的費用結構完全不同。搞錯了,別人給你的數字對你毫無意義。
第一撥:還在國內,準備申請 9(a) 臨時訪客簽證。這筆錢付給菲律賓駐外使領館或官方電子簽平台,屬於簽證簽發環節。要注意的是,簽證給你的停留期由簽發的使領館決定並寫在簽證的 Length of Stay 欄,移民局 2026 年版《公民服務章程》也是這個表述——所以你付的這一筆買到的是「多長的停留期」,因人而異。有效期與停留期怎麼分,見 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怎麼分。
第二撥:人已經在菲律賓,要延期。這筆錢付給移民局,屬於境內業務。它不是一筆,是按服務條目分開的若干筆——章程裏「簽證豁免」「停留滿 59 天之後的一個月/兩個月延期」「面向擬停留六個月以上者的延期」是不同的條目,各有各的清單。你觸發哪個條目,取決於你現在停留到第幾天。
第三撥:走免簽入境的。這一撥根本不產生簽證費——免簽省掉的就是申請與簽發這個環節。但注意它不省掉其他成本:eTravel 登記本身免費,回程機票、住宿訂單這些入境材料的成本照樣存在;而且如果你那一檔明文不可延期(如中國大陸的 14 天檔),你連「花錢多待幾天」這個選項都沒有。免簽與 9(a) 的分岔見 中國護照去菲律賓還要簽證嗎。
所以第一步永遠是:先確定你在哪一撥,再去問價。三撥搞混,是這條線上所有報價誤會的起點。
第一塊:機關側的規費——由誰定、在哪查、為什麼本文不列數字
第一塊是官方規費,也是唯一一塊不由任何中介決定的錢。
它的特點有三個:
- 由主管機關公佈,按業務條目分項列。移民局 2026 年版《公民服務章程》就是按服務條目組織的——每一項業務有自己的辦理部門、清單、時限與收費欄。境外申請那一段則由外交部與各駐外使領館公佈。
- 會隨通告調整。這正是本文不列數字的原因:寫死了就會過期,而過期的價目表比沒有價目表更有害。
- 它是代收,不是服務費。正規的代辦把它原樣代收並給你官方收據,收據上的抬頭是機關不是公司。
要查當期準數,正確的渠道只有兩個:受理你這筆業務的那個窗口,以及主管機關的當期公佈。不要用兩年前的攻略、不要用朋友去年的收據、也不要用任何把「政府規費+服務費」打包成一個數的報價。
還有一個概念要先劃清,否則你會把兩件事算成一件:有些名目聽起來像加價,其實是標準項目。比如移民局費用單上那行 Express Fee,並不是「你選了加急」的意思,它是寫進標準收費表裏的默認項。把它誤當成代辦加收的服務費,會讓你懷疑一份其實沒問題的報價,也會讓你被一份真有問題的報價矇混過去。這一項是怎麼回事,見 菲律賓簽證加急有用嗎。
第二塊:項目數由你的停留長度決定,59 天是分水嶺
第二塊不是「單價」,是「項目數」——你的行程決定你會觸發哪幾項,而項目數往往比單價更能拉開總額。
最關鍵的一條觸發線是 59 天。跨過它,同時多出三件事:
- 外國人登記卡(ACR I-Card)。移民局 2026 年版《公民服務章程》寫明,在菲停留超過 59 天的外國人一般須辦理,除非已持有有效在用的卡;卡的有效期為一年。這是一道獨立手續,有自己的清單和收費欄。見 ACR I-Card 辦理全解。
- 離境許可(ECC)。章程列明的 ECC-A 適用人羣,正是依第 9(a) 條、第 408 號行政令、LOI 及 Balikbayan 待遇入境、合法停留超過 59 天的外國人。很多人是在機場才知道還有這一項。見 菲律賓 ECC 誰要辦。
- 延期本身換了服務條目。59 天之前辦的是首期停留與簽證豁免,之後辦的是另立的一個月/兩個月延期。條目變了,清單與收費結構跟着變。
另外三類觸發項也會直接加項:
- 逾期。逾期不只是「補一筆」那麼簡單,章程裏對逾期不同區間設有不同的辦理條目,處理路徑和普通延期完全不同。別把它當成一種省錢的拖延方式,見 菲律賓逾期滯留怎麼處理。
- 同行人數。每多一位隨行人就多一整套件;帶未成年子女另有專門的規則。
- 批次選擇。延期按批次辦,長批次跑移民局的次數少、忘記續簽的風險低;短批次靈活。哪種更划算要按你的實際停留計劃算,不能一概而論。
所以估算總額的正確順序是:先畫出你的停留時間軸,再在軸上標出會觸發哪些項目,最後才去問每一項的當期數。時間軸怎麼畫,見 菲律賓旅遊簽可以待多久、可以續多久。
第三、四塊:第三方成本與服務費,一份正經報價該長什麼樣
第三塊是第三方成本:證件照、快遞、複印、必要時的文書公證認證與翻譯、以及你自己的交通與請假時間。這幾項不付給機關,也不付給代辦,但它們是真實發生的;尤其文書類,如果涉及境外出具的文件,加簽與翻譯的週期往往比費用本身更值得提前安排。
第四塊是服務費,也就是代辦的人工。它是這四塊裏唯一可以比較、也唯一應該被要求寫清楚的一塊。一份能看的報價應該具備四個特徵:
- 分項,不打包。政府規費與服務費必須分開列。把兩者揉成一個數的報價,你無法判斷貴在哪,也無法在規費調整時對賬。
- 説明哪幾筆是代收。代收部分應當憑機關的官方收據據實結算,收據抬頭是機關不是公司。
- 寫清楚不含什麼。比如 ACR I-Card、ECC、逾期處理這些「按觸發發生」的項目,是否已包含在報價內。不寫清楚的報價,後面加項時你沒有依據。
- 不承諾結果。放行與批准都是主管機關的裁量。任何形式的「包過」「保證下簽」都不是服務承諾,而是風險信號——聽到就該結束對話。
反過來,有四個特徵值得警惕:只給一個總價不給構成;要求全額現金預付且不開收據;聲稱有「內部渠道」可以跳過正常審核;催你當場決定。代辦該怎麼核、哪些證照要當面看,見 簽證代辦報價怎麼看 與 菲律賓簽證延期代辦怎麼選。
怎麼問才問得到當期準數:把這六項交出去,比問「多少錢」有用
問「多少錢」得不到答案,問「我這個情形會觸發哪幾項」才會。把下面六項交給受理窗口或顧問,你得到的就不再是一個含糊的區間,而是一份對得上號的分項清單。
- 護照與國籍。它決定你落在哪個免簽檔位、上限走哪一檔,也決定你到底需不需要先辦簽證。各檔對照見 哪些國家的護照可以免簽進入菲律賓。
- 你現在在哪。還在境外(問的是簽證簽發),還是已經入境(問的是延期)。
- 入境方式與入境日。免簽還是持簽證入境,入境章上的日期是什麼。這決定你的累計計算從哪天起算。
- 打算停留到哪天。會不會跨過 59 天,會不會接近累計上限。
- 同行人。有沒有隨行家屬、有沒有未成年子女。
- 現在的身份狀態。有沒有逾期、ACR I-Card 是否有效、有沒有被退過件。
最後説清楚本文為什麼堅持不寫數字。不是迴避,是因為寫了就會錯。規費由機關按當期公佈、隨通告調整;項目數由你的行程決定;服務費因案情而異。把這三樣揉成一個「參考價」貼在網頁上,只會讓你按一個不存在的數做預算,然後在窗口前重新算一遍。我們寧可把結構講透,讓你知道該問誰、問什麼。
要一份按你情形核出的分項説明,可以把上面六項交給 易行的簽證與人力團隊,我們按當期口徑核一次再給你分項;企業團隊集中辦理的,另見 考察與立項服務。本文為一般性説明,不含任何報價,具體收費以主管機關當期公佈與受理窗口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