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塊要素逐項寫全
- 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護照號碼等。護照號碼是馬尼拉Q2清單的寫法,外交部説明只寫到出生日期,按馬尼拉的寫法準備更穩妥。
- 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抵離日期、訪問地點、與邀請人關係、費用來源等。
- 邀請人信息:姓名、聯繫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邀請人證件跟着一起交:中國公民交中國身份證複印件,馬尼拉清單寫明要正、反兩面;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交護照及永久居留證複印件。駐宿務總領館也寫明邀請人證件要正反面,兩邊都按正反兩面複印最穩妥。
和申請表對齊:補件的第一大來源
簽證中心的常見技術問題頁寫明,申請Q2等簽證,要在申請表第6.2欄完整、準確填寫邀請單位或邀請人信息。邀請函上的姓名拼寫、護照號碼、抵離日期和訪問地點,要與申請表對應欄目一致。
日期方面還有一個窗口:在線辦理系統只支持未來90天內的簽證申請,超出期限的無法受理。邀請函寫「三個月後過去住兩個月」,申請表填的卻是下週抵達,線上審核一眼就會退回。辦理流程見菲律賓Q2探親簽辦理流程。
要不要公證,要不要原件
馬尼拉的Q2清單沒有要求邀請函辦公證。外交部領事司寫明,邀請函可以是傳真件、複印件或打印件,但領事官員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邀請函原件。
穩妥做法是請在華的邀請人親筆簽名後把原件寄到菲律賓,線上傳掃描件,到中心遞交時把原件帶在身上,被問到就能當場拿出來。要留意簽證中心不退還除護照以外的材料,遞交前自己先留好複印件。
結構示例:非官方模板,不含真實信息
- 抬頭:邀請函,寫明致受理的中國駐菲律賓使館;宿務轄區的寫駐宿務總領館。
- 第一段:邀請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在華居住地址、聯繫電話。
- 第二段:被邀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護照號碼,以及與邀請人的關係,例如「系本人之女」。
- 第三段:來華事由寫短期探親,擬抵達和離開中國的日期,在華訪問地點(城市加具體住址)。
- 第四段:在華期間的食宿、交通等費用由誰承擔。
- 結尾:邀請人親筆簽名和日期。
以上只按官方列出的要素排列,不是官方模板,以簽證中心當期要求為準。
最常見的錯誤:拿Q1的邀請函來辦Q2
Q1邀請函寫的是「擬居留地點、擬居留期限」,指向入境後辦居留證件;Q2邀請函寫的是「抵離日期、訪問地點」,指向一次有起止的短期停留。兩份混用,輕則被要求重出一份,重則整單被駁回重排隊。對照見Q1與Q2邀請函的區別,辦Q1的按Q1材料專文準備。
邀請函可以搭配親屬關係證明一起準備。關係隔了一層、或婚後改過姓名的,菲律賓一側的出生證、結婚證以PSA版本為準,見菲律賓出生紙怎麼申請與更正。需要協助核對邀請函與申請表是否一致的,可通過簽證與人力服務聯繫易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