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结论:先书面回应、要回交房记录,再分开处理物业费和缺陷
人在国外没去收房,开发商却通知「已视为收房」(deemed acceptance)、开始收物业费,第一件事不是拒缴,也不是认命,而是尽快书面回应,要求对方提供交房通知的送达记录和视为收房所依据的合同条款,同时安排人去现场验房,把单位的真实状况记录下来。
视为收房条款在预售合同里很常见: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发出交房通知后,如果买家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来收房、也没有提出合理异议,合同就把这个时间点视为已经交房。它带来的后果往往有三个:开始承担物业费和公共费用;保修期从这个日子开始起算;单位的风险和保管责任转到你身上。
所以这件事的关键不在于「你在不在场」,而在于三个事实:通知有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方式送到你;合同里视为收房的条件是什么;交付时单位是否真的达到了可以入住的状态。这三点决定了你是该补缴、该协商,还是该提出异议。收房以后才发现的漏水开裂怎么报修,见 收房后发现缺陷怎么办,本篇只讲「人不在场被视为收房」这一种情形。
先查清三件事:合同条款、通知送达、单位状态
在和开发商交涉之前,先把自己的底牌看清楚。
一、合同条款。翻出你的买卖合同或认购合同,找到关于交房(turnover)、视为收房(deemed acceptance)、物业费起算、保修期的条款。重点看:交房通知以什么方式发出(邮寄到哪个地址、电邮、还是只在项目公告);给你多长的收房期限;你可以以什么理由拒绝收房;视为收房之后各项费用从哪天起算。
二、通知是否送达。很多海外买家的问题出在地址:合同上留的是多年前的菲律宾地址或已经停用的电邮,开发商按合同寄出就算完成通知。你要请开发商提供寄送记录、寄送地址和日期。如果对方寄错了地址、没按合同方式通知,你主张「视为收房不成立」的理由就强得多。
三、单位状态。视为收房的前提通常是单位已经达到可交付状态。如果交房日时单位还没完工、没有通水通电、楼宇还没取得入住相关许可,开发商单方面视为收房就站不住。请可信的人在现场拍照录像,记录日期、水电、门窗、墙面和设备情况。
这三件事查清楚,你和开发商谈的时候才有依据,而不是只能说「我当时不在」。
收到通知后的头一周:按顺序做这五件事
收到视为收房或物业费账单之后,按下面的顺序处理:
- 书面回应,留下记录。给开发商的客服或交房部门发电邮,说明你人在国外、何时得知交房通知、对视为收房的日期有异议或保留意见,并要求对方提供交房通知的送达记录、合同依据和单位交付时的检验记录。语气平和,事实清楚。
- 安排现场验房。委托在菲律宾的亲友、可信的中介或专业验房人员去现场,按交房清单逐项检查,拍照录像。发现的问题列成清单,以书面形式提交开发商,要求确认收到。
- 先别急着拒缴,也别急着全额补缴。物业费由管理处或公寓公司收取,长期拒缴可能产生滞纳和限制使用设施等后果;但在你对起算日期有异议时,可以书面说明「在异议解决前保留权利」,与管理处协商。和管理处打交道的方法见 和公寓管理处闹矛盾怎么办。
- 确认钥匙和单位保管。问清钥匙在谁手里、单位是否有人进出过、水电表读数从哪天开始,避免有人在你不知情时使用单位。
- 更新联系方式。把开发商和管理处登记的地址、电邮、电话全部更新为你现在能收到的,避免下一次再错过重要通知。
这一周做完,你手里就有了一份完整的书面记录,后面无论协商还是投诉都用得上。
怎么和开发商谈:能争取什么、不太争得到什么
谈判之前,先接受一个现实:如果通知确实按合同送到了、单位也确实可以入住,视为收房通常是成立的,你能争取的空间主要在细节上。
比较有机会争取的:如果通知没有按合同方式送达,或交付时单位未达到可交付状态,可以要求开发商重新确定交房日期,相应调整物业费起算日和保修期起算日。如果你在视为收房之前已经书面提出过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把这些问题按保修处理,而不是说「已经过了验收」。对于明显因开发商原因造成的延误,可以要求书面确认并保留后续主张的权利。
比较难争取的:通知按合同送达、单位也合格,只是你没留意,这种情况要求全部重新起算通常很难;可以协商的往往是分期缴清欠费、免除部分滞纳金这类安排。另外,物业费是管理处的收入,开发商未必能替管理处作主,要分清你在跟谁谈什么。
谈判的方式:全部书面化,每次沟通后用电邮确认要点;不要只在电话里谈。对方给出的口头承诺,一定要求补发书面确认。谈不拢的时候,再考虑向住房主管部门投诉,路径见 房产投诉去哪办。
谈不拢怎么升级:投诉、联合其他业主与律师
如果开发商不提供送达记录、不回应验房问题、坚持按对你不利的日期收费,可以按下面的顺序升级:
- 正式书面催告:由你或律师发出正式函件,列明合同条款、事实经过和你的要求,给出合理的回复期限。很多问题在这一步就能推动。
- 向住房主管部门投诉:菲律宾有专门处理买房人与开发商纠纷的主管部门,可以就交付、合同履行等问题提出投诉。准备好合同、通知、往来电邮、验房记录。
- 联合其他业主:如果同一栋楼很多海外买家都被同样处理,联合起来交涉效果更好,做法见 业主怎么联合向开发商维权。
- 请执业律师:涉及金额较大、合同条款复杂、或开发商已经开始以欠费为由限制你使用单位时,请律师评估。
同时要提醒自己:升级期间,物业费的争议和单位缺陷的争议最好分开处理。把它们搅在一起,管理处可能以欠费为由限制你的权利,而开发商则以「已经收房」为由拒绝保修,两头吃亏。如果单位已经租出去,租客的入住和押金安排也要同步考虑。
易行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人在国外处理收房,最难的是「看不见」。易行可以帮你做:代为去现场验房并拍照录像、按交房清单整理问题、协助与开发商和管理处的中文沟通与书面往来、帮你更新开发商和管理处登记的联系信息、安排中文可沟通的执业律师,以及在需要投诉时协助准备材料。
易行不能做的:我们不是律师事务所,不出具法律意见,不代替你签署任何确认收房或放弃权利的文件,也不承诺开发商会接受你的要求。合同条款怎么解释、是否起诉,请由执业律师判断。
易行是在 SEC 注册的私营咨询公司(注册号 CS202009551),持有移民局认证(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有效至 2027-06-30)以及劳工部 DOLE、退休署 PRA 认证,与政府部门无隶属关系。
需要有人替你去现场看房、跟进交房问题,可以通过 落地生活服务 联系我们。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