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給結論:先書面回應、要回交房記錄,再分開處理物業費和缺陷
人在國外沒去收房,開發商卻通知「已視為收房」(deemed acceptance)、開始收物業費,第一件事不是拒繳,也不是認命,而是儘快書面回應,要求對方提供交房通知的送達記錄和視為收房所依據的合同條款,同時安排人去現場驗房,把單位的真實狀況記錄下來。
視為收房條款在預售合同裏很常見:開發商按合同約定的方式發出交房通知後,如果買家在規定期限內沒有來收房、也沒有提出合理異議,合同就把這個時間點視為已經交房。它帶來的後果往往有三個:開始承擔物業費和公共費用;保修期從這個日子開始起算;單位的風險和保管責任轉到你身上。
所以這件事的關鍵不在於「你在不在場」,而在於三個事實:通知有沒有按合同約定的方式送到你;合同裏視為收房的條件是什麼;交付時單位是否真的達到了可以入住的狀態。這三點決定了你是該補繳、該協商,還是該提出異議。收房以後才發現的漏水開裂怎麼報修,見 收房後發現缺陷怎麼辦,本篇只講「人不在場被視為收房」這一種情形。
先查清三件事:合同條款、通知送達、單位狀態
在和開發商交涉之前,先把自己的底牌看清楚。
一、合同條款。翻出你的買賣合同或認購合同,找到關於交房(turnover)、視為收房(deemed acceptance)、物業費起算、保修期的條款。重點看:交房通知以什麼方式發出(郵寄到哪個地址、電郵、還是隻在項目公告);給你多長的收房期限;你可以以什麼理由拒絕收房;視為收房之後各項費用從哪天起算。
二、通知是否送達。很多海外買家的問題出在地址:合同上留的是多年前的菲律賓地址或已經停用的電郵,開發商按合同寄出就算完成通知。你要請開發商提供寄送記錄、寄送地址和日期。如果對方寄錯了地址、沒按合同方式通知,你主張「視為收房不成立」的理由就強得多。
三、單位狀態。視為收房的前提通常是單位已經達到可交付狀態。如果交房日時單位還沒完工、沒有通水通電、樓宇還沒取得入住相關許可,開發商單方面視為收房就站不住。請可信的人在現場拍照錄像,記錄日期、水電、門窗、牆面和設備情況。
這三件事查清楚,你和開發商談的時候才有依據,而不是隻能説「我當時不在」。
收到通知後的頭一週:按順序做這五件事
收到視為收房或物業費賬單之後,按下面的順序處理:
- 書面回應,留下記錄。給開發商的客服或交房部門發電郵,説明你人在國外、何時得知交房通知、對視為收房的日期有異議或保留意見,並要求對方提供交房通知的送達記錄、合同依據和單位交付時的檢驗記錄。語氣平和,事實清楚。
- 安排現場驗房。委託在菲律賓的親友、可信的中介或專業驗房人員去現場,按交房清單逐項檢查,拍照錄像。發現的問題列成清單,以書面形式提交開發商,要求確認收到。
- 先別急着拒繳,也別急着全額補繳。物業費由管理處或公寓公司收取,長期拒繳可能產生滯納和限制使用設施等後果;但在你對起算日期有異議時,可以書面説明「在異議解決前保留權利」,與管理處協商。和管理處打交道的方法見 和公寓管理處鬧矛盾怎麼辦。
- 確認鑰匙和單位保管。問清鑰匙在誰手裏、單位是否有人進出過、水電錶讀數從哪天開始,避免有人在你不知情時使用單位。
- 更新聯繫方式。把開發商和管理處登記的地址、電郵、電話全部更新為你現在能收到的,避免下一次再錯過重要通知。
這一週做完,你手裏就有了一份完整的書面記錄,後面無論協商還是投訴都用得上。
怎麼和開發商談:能爭取什麼、不太爭得到什麼
談判之前,先接受一個現實:如果通知確實按合同送到了、單位也確實可以入住,視為收房通常是成立的,你能爭取的空間主要在細節上。
比較有機會爭取的:如果通知沒有按合同方式送達,或交付時單位未達到可交付狀態,可以要求開發商重新確定交房日期,相應調整物業費起算日和保修期起算日。如果你在視為收房之前已經書面提出過問題,可以要求開發商把這些問題按保修處理,而不是説「已經過了驗收」。對於明顯因開發商原因造成的延誤,可以要求書面確認並保留後續主張的權利。
比較難爭取的:通知按合同送達、單位也合格,只是你沒留意,這種情況要求全部重新起算通常很難;可以協商的往往是分期繳清欠費、免除部分滯納金這類安排。另外,物業費是管理處的收入,開發商未必能替管理處作主,要分清你在跟誰談什麼。
談判的方式:全部書面化,每次溝通後用電郵確認要點;不要只在電話裏談。對方給出的口頭承諾,一定要求補發書面確認。談不攏的時候,再考慮向住房主管部門投訴,路徑見 房產投訴去哪辦。
談不攏怎麼升級:投訴、聯合其他業主與律師
如果開發商不提供送達記錄、不回應驗房問題、堅持按對你不利的日期收費,可以按下面的順序升級:
- 正式書面催告:由你或律師發出正式函件,列明合同條款、事實經過和你的要求,給出合理的回覆期限。很多問題在這一步就能推動。
- 向住房主管部門投訴:菲律賓有專門處理買房人與開發商糾紛的主管部門,可以就交付、合同履行等問題提出投訴。準備好合同、通知、往來電郵、驗房記錄。
- 聯合其他業主:如果同一棟樓很多海外買家都被同樣處理,聯合起來交涉效果更好,做法見 業主怎麼聯合向開發商維權。
- 請執業律師:涉及金額較大、合同條款複雜、或開發商已經開始以欠費為由限制你使用單位時,請律師評估。
同時要提醒自己:升級期間,物業費的爭議和單位缺陷的爭議最好分開處理。把它們攪在一起,管理處可能以欠費為由限制你的權利,而開發商則以「已經收房」為由拒絕保修,兩頭吃虧。如果單位已經租出去,租客的入住和押金安排也要同步考慮。
易行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人在國外處理收房,最難的是「看不見」。易行可以幫你做:代為去現場驗房並拍照錄像、按交房清單整理問題、協助與開發商和管理處的中文溝通與書面往來、幫你更新開發商和管理處登記的聯繫信息、安排中文可溝通的執業律師,以及在需要投訴時協助準備材料。
易行不能做的:我們不是律師事務所,不出具法律意見,不代替你簽署任何確認收房或放棄權利的文件,也不承諾開發商會接受你的要求。合同條款怎麼解釋、是否起訴,請由執業律師判斷。
易行是在 SEC 註冊的私營諮詢公司(註冊號 CS202009551),持有移民局認證(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有效至 2027-06-30)以及勞工部 DOLE、退休署 PRA 認證,與政府部門無隸屬關係。
需要有人替你去現場看房、跟進交房問題,可以通過 落地生活服務 聯繫我們。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