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水岭只有一条:有没有通过入境柜台
拒绝入境(exclusion)的场景是:你落地后排队到入境柜台,移民官翻护照、问几句话,然后把证件收走,请你到旁边房间等。接下来可能补问几句就放行,也可能被通知不被允许入境。整个过程你一直在机场限制区里,法律上你从未踏入菲律宾。
遣返(deportation)则完全不同:你早已入境,因为逾期居留、无证件、无证工作、造假或卷入案件,被移民局立案。面对的不是一个移民官的当场判断,而是有指控、有听证、有决议的正式程序。
中文里一句“被遣返了”往往混着几种性质不同的结局,先分清自己碰到的是哪一种,后果才有得谈。更多对照见 菲律宾遣返和拒绝入境的区别。
拒绝入境:口岸当场的决定,承运人负责送回
依据移民法第29条,列有若干类“应拒绝入境”的外国人。程序上,口岸移民官认为某人不能明确无疑获准入境的,交特别调查委员会审查,由它决定准予入境还是拒绝入境,被拒者可以向移民局委员会上诉。按第36条,被拒绝入境的外国人原则上由载其来菲的承运人立即送回出发地,费用由承运人承担,事后承运人可能向当事人追偿。
常见的被拒理由包括:
- 证件不符或存疑;
- 旅行目的说不清;
- 没有回程或续程机票;
- 口供前后矛盾;
- 疑似入境后要非法务工;
- 此前有拒入或驱逐记录,名单命中。
入境时会被问什么、哪些回答会留下隐患,可对照 进了菲律宾小黑屋会被遣返吗 提前准备。
遣返:入境之后的立案、听证与令状
遣返依据第37条(a)款,列有13项法定事由,经移民局委员会认定所指控的事由成立后,凭局长令状执行。同一条还规定,不得在未告知具体事由、未按规定举行听证的情况下遣返外国人;涉及入境问题的程序,举证责任常落在当事人身上,也就是由你证明自己合法入境以及入境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被逮捕的外国人可以按条件保释。
实务中最常见的是违反停留条件、以不实方式入境或使用假证件、被认定为不受欢迎外国人这几类,逐项归类见 菲律宾遣返原因。
程序期间常先进入移民局的收容设施,等程序、旅行证件和机票,时间以周甚至月计,机票基本自费,没钱买票就继续等。
两者在记录和黑名单上的差异
最关键的差别是会不会落进黑名单:
- 遣返:2015年程序规则要求遣返裁决附列入黑名单的指示,自愿遣返和简易遣返也都列入,是持续有效的入境禁止。
- 拒绝入境:不必然进黑名单,但同一套规则的第17条规定,被拒绝入境的外国人应在24小时内列入黑名单。某一次拒入实际上有没有生成黑名单令,以向移民局核查的结果为准。
即使只是被原机送回,也会在移民局系统里留下拒入的记载,下次刷护照会跳出提示,几乎必然被转去二次盘问。“原机送回就等于什么都没发生”是最常见也最贵的误解。第三国签证申请表常问是否曾被任何国家拒绝入境或驱逐,如实填写比隐瞒稳妥得多。核查名单的方法见 怎么查菲律宾黑名单。
还有第三种:离境令和自愿离境
除了上面两种,还有一种常被混进来的情形:要求你在期限内自行离境的命令。它本身不是遣返,但不按期离开,就会进入遣返程序。另外,逾期后主动补办手续、缴清应缴款项、正常离境的人,通常不产生驱逐令,多数情况下也不落黑名单,将来还能按规定申请签证再来,这也与被查获后走遣返程序是两种结局。
主动处理与被查到,后果差距很大,不要抱着拖延的想法。文书上写的是什么类别、有无期限,以文书原文为准。
被拦下之后,先做哪几件事
无论是在口岸被拒,还是在境内收到文书,顺序大致相同:
- 抄下文书的名称(英文原文)、签发机关、编号与日期、写明期限的那一行并拍照留底;
- 弄清自己手上的是拒入通知、离境令还是遣返裁决,不要笼统地说“我被遣返了”;
- 如果是遣返,立刻查救济时限,复议期限很短,过期不可逆;
- 准备离境所需的护照、旅行证件和机票;
- 回国后先向移民局核查自己名下留了什么记录,再考虑下一次行程,而不是急着订票。
文书类别拿不准时,可以让易行协助核对,见 易行签证与人力服务。结果由移民局决定,谁也不能承诺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