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逾期停留:看获准停留期,不看签证页日期
逾期滞留(overstay)从你获准停留的期限过去那天起就成立,并从超期第一天开始计费,按月累加。最容易搞错的是「期限」指哪一个:
- 签证页或电子签上印的有效期,通常指这张签证可以用来入境的期限,不等于你被准许停留到哪天;
- 真正决定你哪天算逾期的,是护照上最近一次入境章给了多少天,以及此后有没有办过延期;
- 递交延期不等于获准延期,没完成的那一次,合法停留仍停在上一个到期日;
- 订好的机票日期,和被允许停留的期限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签证页上的日期没过,人也可能已经逾期。自查时把入境章、延期批件、最后一次获准停留的到期日连成一条链,链的终点就是起算日的前一天,详见 9A 旅游签过期了先算天数。
免签、落地签、电子签:逾期时你属于哪一种
日常说的「落地签」,实际指向三样不同的东西:
- 官方的 Visa Upon Arrival:只给受担保的特定人士,由担保方在出发前向移民局申请;
- 按证件档位的免签入境:落地时移民官查验后盖章、给一段停留期,看起来像落地拿签,本质不是签证。多数自称办了落地签的旅客属于这一种;
- 电子签 e-Visa:先线上申请,批下来再出发,和落地没有关系。
三种过了获准停留期都算逾期。持中国大陆普通护照自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起可免签入境,停留不超过十四天,电子签官网政策页写明不可延期、不可转换,只能从马尼拉和宿务两个机场入境,所以这一档超过十四天就是逾期,没有「先续上再说」的选项。电子签同样明文不可延期,到期前想继续留,要以官方当期公告和移民局答复为准,不要自己假设。三类的边界见 落地签逾期是怎么回事,电子签也算吗。
逾期停留的四个时间节点:各自独立触发
逾期不是一个整体,而是按停留长短分节点。每个节点各自独立触发,补缴不会把它们自动免掉:
- 首个到期日:依第四百零八号行政命令免签入境者,初始停留期到期后要到移民局办停留延长,各档天数不同;
- 第五十九天:ACR I-Card(外国人登记证)的触发线,停留超过这条线必须办理;
- 第六个月:离境清关 ECC 与审批层级的分界线;
- 满十二个月零一天:受理线换成复议动议,属最复杂的一档,须处长建议、局长批准。
每跨过一条线,就多一套要办的事,不会互相抵消。理解这四条线,才能理解为什么同样是「逾期」,有人在窗口交钱就了结,有人要排数周。账单怎么构成,见 逾期滞留全解。
累计停留有上限:没逾期也可能触顶
访客身份能累计延期的总时长有上限:免签国民通常按三十六个月计,需签证国民按二十四个月计,自最近一次有记录的入境日起算。中国护照通常按需签证国民计,你属于哪一档,以移民局当期答复为准。依特定法律入境的 Balikbayan 身份不适用该上限,见 Balikbayan 一年免签逾期了怎么办。
触顶的后果和逾期不同:到顶后不能再按普通方式延期,再申请也会被推进最高一档。实务中,这常被当事人误判成「我怎么突然被算逾期」,其实是撞到了停留上限,两者的救济方式并不相同。逾期很久的人可能已经同时触顶,这时只剩补办后离境这条路,所以长期有居留需求的人,要尽早评估更稳定的身份类别,而不是年复一年续访客身份。
逾期停留有没有新政策、宽限:怎么自己核实
很多人搜「逾期有没有新规」「现在有没有宽限」。截至我们最近一次逐页核对移民局官网及公告列表,没有查到针对所有逾期者的新通用规定。近期能查到的官方动态都有限定范围,例如某一批特定命令的离境期限被延长,只适用于被点名编号的那批人,其他人不能援引。详情见 逾期最新政策与官方动态。
遇到「某月起逾期一律如何」的说法,先问三件事:出处是不是官方政府网站页面;页面上有没有日期和适用对象;是不是只适用于特定一批人。三条答不上来的,多半是转述、旧闻或营销话术。对已经逾期的人,现行办法仍是:到移民局补办,再办离境清关;先算天数,再动手。需要协助的,可以咨询 易行签证与人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