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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菲律賓學校被霸凌怎麼辦?找班主任、guidance 還是校長(申訴鏈條全解)

更新於 2026-09-04·9 分鐘閲讀·教育留學

孩子在菲律賓學校被霸凌,第一步不是找對方家長,也不是直接衝去校長室,而是把事情用書面形式報給班主任(class adviser),並明確要求學校按其反霸凌政策立案處理。這一步做對了,後面每一級申訴都有依據;跳過它,你很可能被反覆請回原點。

菲律賓不是沒有規矩,而是家長通常不知道規矩在哪:《反霸凌法》(共和國第 10627 號法案,RA 10627)與教育部 DepEd Order No. 55, s. 2013 強制所有中小學(含私立學校)制定反霸凌政策、設立兒童保護委員會(Child Protection Committee)、並建立報告與處理程序。這意味着學校有法定義務受理你的投訴,而不是看老師心情。本文把申訴鏈條、國際學校的差別、投訴老師的路徑、以及外籍家長最常踩的坑,一次講清。

菲律賓學校霸凌怎麼辦:先做的三件事,都不是找對方家長

發現孩子被霸凌,頭 48 小時決定後面三個月順不順。按順序做這三件事:

  • ① 穩住孩子,把事實問清楚並記下來。不要連珠炮追問,也不要當場評判。用中性提問記錄:誰、什麼時候、在哪裏(教室/走廊/校車/羣聊)、發生了什麼、有誰在場、老師知不知道、發生過幾次。「反覆發生」和「力量不對等」是霸凌區別於普通衝突的兩個關鍵特徵,也是學校立案的依據;
  • ② 固定證據。受傷照片(當天拍)、醫療記錄、被撕毀或損壞的物品、聊天記錄與羣聊截圖(含時間與發言人)、孩子自己寫的一段經過;
  • ③ 書面報給班主任,並抄送學校指定的接口人。用郵件或學校通訊平台,白紙黑字寫明事實、日期,並明確寫一句:請依據學校的反霸凌政策與兒童保護委員會程序處理,並書面告知處理結果與時間表。

為什麼不能先找對方家長:一、這在菲律賓很容易被解讀為越過學校、施壓對方家庭,反而讓學校難以中立處理;二、兩家家長直接對上,容易升級成社區層面的衝突;三、你失去了「學校已被正式告知卻未作為」這個後續最有力的追責點。

申訴鏈條走對順序:班主任 → guidance/CPC → 校長 → 教育分局

菲律賓學校的申訴是有層級的,跳級會被打回來,逐級走反而最快。標準鏈條:

  • 第一級 · 班主任(class adviser):事實報告與首次處理請求。保留郵件與回覆;
  • 第二級 · 輔導老師(guidance counselor)與兒童保護委員會(CPC):這是真正負責調查與輔導的部門。大多數家長卡住,是因為根本不知道 guidance office 的存在,只在班主任那兒反覆打轉;
  • 第三級 · 教務主任/校長(principal 或 school head):當調查遲遲不啓動、或處理結果明顯不足時,向其提交書面申訴,附上前兩級的往來記錄;
  • 第四級 · 教育部分局(Schools Division Office):公立與多數私立學校受當地教育分局監管,可向分局辦公室提交書面投訴;私立學校的辦學許可由教育主管部門核發,這是實質性的監管抓手;
  • 第五級 · 其他渠道:涉及嚴重傷害、性質惡劣或成年人施害的,可尋求警方(含婦女兒童保護部門)介入,並諮詢菲律賓執業律師,見 在菲律賓怎麼請靠譜律師

每一級都遵守同一套動作:書面提出 → 要求書面回覆 → 給出合理期限 → 逾期附上全部記錄升到下一級。這套記錄本身就是你最大的籌碼。

孩子在國際學校被欺負:國際學校不完全照 DepEd 那套走,怎麼找到它的章程

國際學校最大的差別在於:它的一線依據往往是自己的學生手冊(Student Handbook)與國際認證機構的政策要求,而不是逐字照搬 DepEd 的表格。但這不代表你沒有抓手,反而多了幾個:

  • 先要學生手冊和反霸凌政策的成文版本。國際學校通常寫得很細:定義、舉報渠道、調查時限、紀律階梯、申訴與複議機制。照着它的條款提要求,比講道理有效十倍;
  • 找對崗位名稱:國際學校常設 homeroom teacher、school counselor、head of section(小學部/中學部主任)、Head of School/Director,以及 designated safeguarding lead(學生保護負責人)。「safeguarding」是國際學校語境下的關鍵詞,用這個詞寫郵件對方立刻知道事情的性質;
  • 用好認證與董事會層級:國際學校多受國際認證機構評鑑,學生保護是評鑑重點;校方通常還有 Board of Trustees。校內層級走完仍不作為的,書面申訴可指向這一層;
  • 別忽略本地監管:在菲律賓提供基礎教育的學校仍須取得教育主管部門的許可,具體適用以其辦學許可類別與現行規定為準。

另外一個現實問題:國際學校的社交排擠往往發生在放學後的羣聊與生日會邀請名單裏,學校常以「校外行為」推脱。此時的抓手是:該行為是否影響了校內的學習環境——多數國際學校的手冊對此有明文,值得逐條翻。擇校階段就該看這份手冊,見 菲律賓國際學校擇校深度指南

菲律賓學校投訴老師:體罰、羞辱與放任不管的處理路徑

如果問題出在老師身上——體罰、當眾羞辱、區別對待,或明知霸凌而不作為——路徑與學生間霸凌不同,且更嚴肅。DepEd Order No. 40, s. 2012 兒童保護政策明確禁止對學生的身體與心理暴力,並要求學校設立處理機制。

  • ① 先分清事實與感受:寫下具體的時間、地點、原話或動作、在場者。「老師針對我孩子」是結論,「10 月 3 日課上,老師當着全班説了這句話」是事實,後者才立得住;
  • ② 向校長/校部主管書面投訴,同時抄送兒童保護委員會。要求:調查、書面答覆、以及在調查期間的保護安排(例如避免該老師單獨接觸孩子);
  • ③ 校方不作為則上教育分局:公立學校教師的行政責任由教育主管部門體系處理;私立學校教師由校方依其人事制度處理,但學校的合規責任仍在監管範圍內;
  • ④ 涉及傷害、猥褻等嚴重情形:立即報警(含婦女兒童保護部門),並保存醫療與影像證據,同時諮詢律師。這類情形不要先在學校內部消化。

一個務實提醒:投訴老師之後孩子還要在這個班上學。所以書面材料要剋制、只寫事實、要求明確、不做人身攻擊;同時明確寫出你的訴求是「改變行為與保障孩子安全」,而不是「讓某人下崗」。越像一份專業的合規申訴,越可能被認真對待。

孩子被排擠、被建羣嘲笑算不算霸凌:社交排擠與網絡霸凌的界定

算。RA 10627 的定義不限於打人:言語羞辱、造謠、公開羞辱、以及有意的社會性排擠(social exclusion)與關係霸凌都在內,網絡霸凌(cyber-bullying)同樣明確納入。難點在舉證,不在定性。

怎麼把「被排擠」變成學校能立案的事實:

  • 找出可觀察的行為:誰在何時説了什麼、是否有組織地不讓別人和他玩、是否在羣裏建了針對性的羣或標籤、是否有分組時被公開孤立的記錄;
  • 找證人:其他家長、旁觀的同學、以及注意到孩子狀態變化的老師;
  • 記錄影響:孩子的睡眠、食慾、拒學、成績變化,必要時尋求心理專業人士的評估記錄——這類記錄是學校無法輕描淡寫帶過的客觀材料,可參考 菲律賓心理健康支持資源
  • 網絡部分保存原始形態:截圖要含時間戳、發言人、羣名;不要只保存轉發的圖片。

關於「小孩之間鬧着玩」的擋箭牌:判斷標準回到那兩條——是否反覆發生、是否存在力量或人數上的不對等。符合這兩條就不是玩笑,是霸凌,請在書面材料裏直接寫明這兩條成立的理由。

外籍家長最常犯的六個錯

下面六條都是華人家長在菲律賓學校裏反覆踩的坑,避開它們,勝過多講十句道理:

  • ① 全程口頭溝通。在走廊裏跟老師説了三次,等於沒説過。沒有書面記錄的投訴在升級時不存在;
  • ② 直接找對方家長或對方孩子理論。這會讓學校從裁判變成勸架的,且可能引發反向指控;
  • ③ 一上來就威脅訴訟或曝光。短期看似有力,實際會讓校方轉入防守模式,一切經法務過濾,處理反而更慢;
  • ④ 要求學校告知對方孩子受了什麼處分。學校通常基於未成年人隱私不會披露具體處分,這是常規做法,不等於不作為。你該要的是「針對我孩子的保護措施與後續安排」,這部分學校必須答覆;
  • ⑤ 把沉默當成拒絕。菲律賓校園文化傾向温和與避免正面衝突,「我們會看看」常常是流程正在走。解法是設定期限並要求書面進度,而不是猜;
  • ⑥ 忽略孩子自己的意願。很多孩子怕報復而不願家長出面。不能因此不處理,但要把「保護措施」寫進訴求(換座位、調整分組、上下學時段安排、明確的報復禁止告知)。

華校與本地私立學校的文化又有差別,家校溝通習慣可參考 馬尼拉華校與擇校指南

書面投訴信怎麼寫,以及什麼時候該考慮轉學

一封有效的投訴信只需要六個部分,寫滿一頁 A4 即可:

  • ① 事實時間線:日期+地點+行為+在場者,按時間排列,不夾雜評價;
  • ② 證據清單:照片、截圖、醫療記錄、既往溝通記錄(註明日期);
  • ③ 依據:請依據學校反霸凌政策與兒童保護委員會程序處理(引用你拿到的手冊條款編號更好);
  • ④ 明確訴求:立案調查、對我孩子的保護安排、書面答覆、以及處理時間表;
  • ⑤ 期限:請於某月某日前書面回覆;
  • ⑥ 抄送:班主任、guidance/CPC、校長/校部主管。

什麼時候該認真考慮轉學:校方經兩輪書面申訴仍不啓動程序;同類事件重複發生且無保護措施;孩子出現持續的拒學、睡眠障礙或自傷念頭(此時優先尋求專業心理支持);或事件已升級到需要報警處理。轉學不是失敗,是止損——但在轉學前把全部書面記錄留存好,學籍與轉學材料的辦理見 外國人子女在菲律賓上學全指南

本文講的是通行程序與法規框架,個案的法律責任與具體處理以學校現行章程、DepEd 現行規定與菲律賓執業律師意見為準,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需要有人把中文訴求翻成學校能接的英文書面投訴、陪同你去開家校會議,或對接本地律師與心理專業人士,可以找 易行落地生活團隊

常見問題

孩子在菲律賓學校被霸凌,第一步該找誰?
先書面報給班主任(class adviser),並明確要求學校依其反霸凌政策與兒童保護委員會程序立案處理。不要先找對方家長,也不要直接衝校長室——跳級通常會被請回原點,而且你會失去「學校已被正式告知」這個最有力的後續追責點。報之前先做三件事:穩住孩子並中性記錄事實(誰、何時、何地、幾次、誰在場);固定證據(傷情照片、聊天截圖、損壞物品、醫療記錄);然後用郵件或學校通訊平台提交,要求書面回覆與處理時間表。留下全套記錄,後面每一級申訴都靠它。
菲律賓有反霸凌法嗎?
有。《反霸凌法》即共和國第 10627 號法案(RA 10627,2013 年),要求所有中小學制定並公佈反霸凌政策,教育部的 DepEd Order No. 55, s. 2013 是其實施細則。配套的 DepEd Order No. 40, s. 2012 兒童保護政策要求學校設立兒童保護委員會(CPC)。法條涵蓋的不只是肢體霸凌,還包括言語侮辱、造謠、社會性排擠與關係霸凌,以及網絡霸凌,並禁止對舉報者報復。家長可據此索要學校的書面政策、要求啓動調查、要求保護措施與書面答覆。具體條文與最新修訂以 DepEd 現行公告為準。
孩子在國際學校被欺負,學校不處理怎麼辦?
先拿到學生手冊(Student Handbook)與其反霸凌/學生保護政策,照着它自己的條款提要求,再逐級書面升級。國際學校的一線依據通常是自家手冊與國際認證機構的政策,崗位名稱也不同:homeroom teacher、school counselor、head of section、designated safeguarding lead、Head of School。用 safeguarding 這個詞寫郵件,對方會立刻明白事情性質。校內層級走完仍不作為的,可書面申訴至校董會(Board of Trustees),並注意在菲律賓提供基礎教育的學校仍受教育主管部門監管,具體以其辦學許可類別與現行規定為準。
菲律賓學校投訴老師去哪投訴?
先向校長或校部主管書面投訴並抄送兒童保護委員會,校方不作為再向當地教育部分局(Schools Division Office)提交書面投訴。DepEd Order No. 40, s. 2012 明確禁止對學生的身體與心理暴力,學校有受理與處理的義務。寫投訴時只寫事實:日期、地點、原話或動作、在場者,不寫結論式指控;訴求寫清楚三項——調查、對孩子的保護安排、書面答覆與時限。涉及傷害、猥褻等嚴重情形應立即報警(含婦女兒童保護部門)並保存醫療與影像證據,同時諮詢菲律賓執業律師,不要先在學校內部消化。
孩子被同學孤立排擠,算霸凌嗎?
算。RA 10627 的定義包含言語羞辱、造謠、公開羞辱、有意的社會性排擠與關係霸凌,網絡霸凌也在其內。判斷的兩個關鍵特徵是:行為是否反覆發生,以及是否存在力量或人數上的不對等。符合這兩條就不是小孩鬧着玩。難點在舉證,所以要把感受轉成可觀察的行為:誰在何時説了什麼、是否有組織地阻止他人與孩子往來、羣聊裏是否有針對性的羣或標籤,並找到證人與記錄影響(睡眠、拒學、成績、必要時的心理評估記錄)。在書面材料裏直接寫明這兩條為何成立。
學校説會處理,但不告訴我對方孩子受了什麼處分,正常嗎?
正常,這通常是未成年人隱私的常規做法,不等於學校沒作為。你該要的不是對方的處分細節,而是與你孩子直接相關的三件事:一、調查是否已立案、由誰負責;二、針對你孩子的具體保護措施(換座位、調整分組、上下學時段安排、明確告知不得報復);三、書面答覆與後續複查的時間表。這三項學校應當答覆你。若兩輪書面申訴後仍無實質安排,附上全部往來記錄升級到校長、校董會或當地教育分局。具體做法以學校現行章程與 DepEd 現行規定為準。
網絡霸凌(羣裏被罵、被建羣嘲笑)學校能管嗎?
能,RA 10627 明確把 cyber-bullying 納入。關鍵是把它與校內學習環境掛鈎:多數學校政策會處理影響校園秩序與學生安全的線上行為,即便發生在放學後。證據要保存原始形態——截圖必須包含時間戳、發言人與羣名,不要只留轉發圖片;必要時用另一台設備拍攝屏幕以保留完整界面。若涉及威脅、散佈私密影像或持續騷擾,除向學校書面投訴外,可考慮報警處理,並諮詢菲律賓執業律師評估適用的法律途徑。同時做好孩子的心理支持,這類傷害往往比肢體衝突更持久。
要不要直接去找對方家長理論?
不建議,至少不要作為第一步。三個理由:一、繞過學校會讓校方從裁判位置退到勸架位置,反而難以中立處理;二、兩家家長直接對上極易升級,甚至引發反向指控(例如指你威脅未成年人);三、你會失去「學校已被正式告知卻未作為」這個後續升級的關鍵依據。正確順序是:書面報班主任 → guidance/兒童保護委員會 → 校長 → 教育分局,每一級都要求書面回覆與期限。如果學校安排雙方家長在其主持下會面,那是合適的場合——有第三方在場、有記錄、有後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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