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O 是什麼:警示名單令在口岸的處理方式
依據是移民局第 SBM-2014-002 號行動令,簽發於 2014 年 1 月 14 日。第四項寫明:除命令另有規定外,名字在警示名單上的人一律拒絕出境,並分兩種情況:此人是菲律賓法院逮捕令的對象的,移交菲律賓國家警察或國家調查局;列入原因不是逮捕令的,沒收護照,移交移民局法律處。兩種情況下,口岸移民官都要寫事件報告,經當班主管簽註後,24 小時內報局長辦公室。2026 年版公民憲章在機場出境條目中仍把這份行動令列為依據。
它和 BLO 的區別,一句話:ALO 讓你走不了,BLO 讓你回不來。對照表見 ALO 與 BLO 的區別。
ALO 的三條來源:名下有 ALO 未必有刑事案件
- 法院逮捕令:2026 年版章程有專門業務「根據法院逮捕令列入及解除警示名單」,列入的是被法院簽發逮捕令、未經許可不得離境的人。
- 監控目的批量列入:移民局 2022 年的第 2022-004 號行動令寫明,把一批外國人列入警示名單是為了監控,對象是任職公司的 POGO 牌照被取消的外國人。
- 簽證或擔保狀態出問題後的後續處理:簽證被取消、擔保公司出了問題,都可能連帶被列入。
所以在出境櫃枱第一次聽説自己有 ALO 的人並不少見。確認來源,是後面所有動作的前提,因為不同來源的解除路徑完全不同。
ALO 怎麼升級成黑名單:官方文件給出的路徑
移民局公開文件顯示,名字進了 ALO 之後,如果沒有按規定降簽離境,會被髮離境令並列入黑名單;拒不離開的,進入遣返程序並列入黑名單。寫得最完整的是第 2022-004 號行動令:辦延期、降簽、轉簽、蓋簽時,按上一個或現任擔保公司是否在被取消牌照的名單上分流。不在的,可以報請解除;在的,轉法律處發離境令並列入黑名單。
行動令也給了出口:按時降簽、在期限內離境的人,是解除 ALO,而不是升級。並且寫明,解除申請在總部提交,不做規費評估、不收規費。現在是否仍照此辦理,以移民局當期答覆為準。離境令見 菲律賓離境令 OTL,離境前降簽見 離境前降簽。
怎麼確認名下有沒有 ALO:沒有公開名單可查
ALO 名單是移民局內部使用的出入境控制記錄,沒有對外公開的查詢網頁。出境口岸的移民官在系統裏能看到,你辦延期、降簽、轉簽時窗口的系統也能看到,你本人和代理人則要走書面申請。網上賣「內部名單」「截圖查詢」的,不要相信,更不要交出護照資料頁。
下列信號意味着可能性更高:法院已對你簽發逮捕令;你的擔保公司是被取消牌照的 POGO,或你的簽證已被取消;辦延期、降簽時被窗口轉去法律處。正式確認靠兩份文書:BI Clearance Certificate 會核查包括 ALO 在內的五類記錄,不良記錄核證副本可換回命令全文。只有看到原文,才分得清這條 ALO 是因逮捕令而來,還是為監控而列。做法見 怎麼查菲律賓黑名單。
ALO 怎麼解除:先拿命令原文,判斷類型,處理源頭
別指望它自己到期。移民局 2015 年程序規則裏,會到期自動解除的,只有總統府或司法部簽發並載明期限的幾種,ALO 不在其列。
逮捕令類:按 2026 年版章程,解除條件是案件被駁回或有菲律賓法院的合法命令。先在法院把案子處理掉,取得駁回文件或法院命令的原件或核證副本,連同寫給局長、經公證的申請信交移民局,承辦單位是第 3 副局長辦公室與法律處的不良記錄組;委託他人辦理的,附特別授權書和雙方有效證件。監控類:按行動令在總部受理。所以解除是一條文書鏈,不是一次申請。
急着出境、案子又一時結不了的,可憑法院准許出國的命令申請准予離境令(ADO),它是限定條件的離境許可,不等於解除。拿到解除令後,補辦一份 BI Clearance,看系統裏是否真的銷了。
已經在機場被攔時怎麼辦,以及哪些事不要做
先問清口岸指的是哪一種命令,是 ALO、WLO 還是 HDO,再記下經辦人、時間和對方提到的命令編號。配合查驗,遞上護照和已有的文書,不要爭辯,不要談錢,也不要在看不懂的文件上急着簽字。護照被沒收的,要記下移交到哪個單位,憑經辦人給的文書後續追。
涉及法院案件的,早一點委託執業律師,見 外國人在菲律賓怎麼找律師;法院那一側會發生什麼,見 外國人涉刑事案件對移民身份的影響。出境被攔時的現場應對,見 菲律賓出境查驗被攔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