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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託管 · 税務稽查後續

稽查補税公司一次拿不出:BIR 和解減免與分期繳納怎麼申請、要什麼條件

更新於 2026-10-14·10 分鐘閲讀·合規託管

先做兩件事:繼續按期申報繳納當期税款,並在收到評税通知的法定期限內提交書面抗辯;不要停報、不要轉移資產、不要找人「疏通」。補税金額超過公司支付能力,不等於只能等着被執行。BIR 有和解(compromise settlement)、罰息減免(abatement)與分期繳納(installment)三類安排,但它們是三條不同的程序,適用理由、審批層級和要交的材料都不一樣,混着談會被直接打回。本文寫的是評税金額本身付不起時怎麼申請、準備什麼、談判中別做什麼;罰款特赦與恢復合規的部分見 漏報逾期罰款與税務特赦怎麼補救。比例、門檻與表格以 BIR 當期規定為準,個案請諮詢税務律師或執業會計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先分清你要談的是哪一塊:減罰息、減本金,還是分期

和解、減免、分期是三條程序,先弄清楚自己要的是哪一條,再決定找誰、交什麼。很多老闆把它們統稱為「跟税務局談談」,結果材料準備錯、找錯窗口,白跑好幾趟。

  • 罰息減免(abatement):針對的是附加費(surcharge)、利息和 compromise penalty 這些「附加」部分,前提通常是逾期或差錯存在可以合理解釋的原因,比如申報系統故障、BIR 自己的通知瑕疵、或是出於善意的計算差錯。這一類不會碰到税款本金。
  • 和解(compromise settlement):針對的是評定税額本身,允許納税人按低於評定金額的某個水平一次了結。它只在特定理由下才能申請,並且審批層級比減免高得多,後文詳述。
  • 分期繳納(installment):不減一分錢,只是把付款時間拉開。它更像一個執行階段的安排,核心是讓 BIR 相信你會付、並且願意接受違約時的後果。

三者可以組合:例如先申請減免附加費,再對本金申請和解,和解金額本身再談分期。但每一層都要單獨申請、單獨審批,沒有一張表能同時解決三件事。另一個常見誤解是把「被查出來的税」和「自己漏報沒被查的税」混在一起,後者走的是自行更正與補報的路徑,與評税後的和解不是同一回事,可參考 open cases 怎麼清。

最後提醒:以上名稱與適用條件以 BIR 當期發佈的規定與表格為準,不同時期的政策會調整哪些情形可以和解、由哪一級審批,動筆申請前先核對最新版本。

評税還沒定下來時別急着談和解:順序決定你有沒有籌碼

和解通常發生在評税程序走到一定階段之後,而不是收到初步通知那一刻;但抗辯期限一旦錯過,你的籌碼會少一大半。所以順序是:先按程序抗辯,再談和解。

稽查的流程、PAN 與 FAN 兩份通知的分量,以及書面抗辯的時限,已經在 BIR 税務稽查全流程 裏寫清,這裏只講與和解相關的三點:

  1. 抗辯是保住「評税有效性可疑」這條理由的前提。和解的兩大理由之一是評税本身存在合理爭議,如果你從頭到尾沒有提出任何書面抗辯,就很難在後面主張「這筆税本來就不一定成立」。哪怕公司確實付不起,也應當在期限內把能爭的點寫進抗辯書。
  2. 不要在抗辯期內簽任何「認賬」性質的文件來換取口頭承諾的分期。一旦評税因你的書面同意而變成最終且可執行,後續能談的空間會明顯縮小。稽查員要求簽延長時效的豁免書時同樣要謹慎,那是另一個獨立判斷,見 BIR 要公司簽 waiver 該不該簽。
  3. 錯過抗辯期限不等於不能談分期,但基本只剩「付不起」這一條理由。這時和解的審查重點會完全落在財務狀況的真實性上,材料要求更嚴。

一個現實判斷:如果評税金額有明顯的計算錯誤或憑證遺漏,先把這些拿去抗辯,往往比直接談和解更划算,因為抗辯成功的部分是直接消掉,不需要你拿出任何錢。把「爭議」與「付不起」兩條線分開處理,各自準備材料,是整個階段最重要的原則。

哪些情形才可能被接受:兩大理由與常見附加條件

和解不是誰申請都給,BIR 通常只認兩類理由:評税的有效性存在合理疑問,或納税人確實沒有支付能力。理由選錯,申請在第一輪就會被退回。

理由一:評税有效性可疑(doubtful validity)。典型情形包括:評税主要建立在推定或「最佳證據」之上而非實際賬冊、程序上存在可爭議的瑕疵、法律適用有爭議而且有同類案例支持納税人的理解、或者納税人未能及時抗辯是因為沒有有效收到通知。這類申請的核心是法律論證,材料是抗辯書、證據與法律意見,而不是財務報表。

理由二:財務無力(financial incapacity)。典型情形包括:公司已經停業、淨資產為負、已進入清算或重組、或者最近年度的審計報告顯示持續虧損且無可變現資產。這類申請的核心是證明你真的拿不出,審查會很細。

常見的附加條件(以當期規定為準,各期可能不同):

  • 以財務無力申請的,通常會被要求簽署放棄銀行存款保密權的同意書,讓 BIR 核實你是否有未披露的存款。不願簽,一般就不要走這條理由。
  • 申請人在申請期間當期税務申報必須正常,一邊申請和解一邊停報,幾乎必被拒。
  • 部分情形被明確排除在和解之外,例如已被法院最終裁定的案件、涉及欺詐的評税、以及某些代扣代繳性質的税款(因為那本來就不是公司的錢)。
  • 和解金額不能低於規定的下限比例,具體比例隨規定變化,這裏不寫數字,申請前以 BIR 當期文件為準。

審批通常分層:金額與理由不同,決定權可能在地區辦公室、評估委員會或更高層級,層級越高時間越長。不要相信任何人「我認識裏面的人可以加快」的説法,審批是集體決定,個人承諾既不可靠也可能把你拖進更大的問題。

要準備的財務證明:證明「真的拿不出」而不是「不想交」

審查「財務無力」看的是一致性:你交給 BIR 的財務材料,必須與你此前的申報、審計報告、銀行流水互相印證。任何一處對不上,整套申請都會被質疑。

一般需要準備(具體清單以當期規定為準):

  1. 最近年度的經審計財務報表,以及申請當年的最新試算表或中期報表。如果審計報告顯示的盈利與你聲稱的「沒錢」矛盾,要有合理解釋,例如應收賬款無法回收、存貨已報廢等,並附證據。
  2. 所有銀行賬户的對賬單,包括已關閉賬户的結清證明。漏列一個賬户,一旦 BIR 通過保密豁免查出來,不僅申請被拒,還可能被視為隱瞞。
  3. 資產清單:不動產、車輛、設備、對外投資、應收賬款。有抵押的寫明抵押權人與餘額。
  4. 負債清單:銀行貸款、股東借款、供應商欠款、勞工欠款,附合同或對賬單。股東借款尤其要有書面憑證,否則容易被認為是虛構負債。
  5. 現金流預測:説明未來一段時間的收入來源與可用於繳税的金額,這是分期方案的基礎。
  6. 公司授權文件:董事會決議授權某人代表公司申請與簽署,以及該人的身份證明。外籍董事簽字的,注意簽字人的身份與公司登記一致,具體見 公司秘書與財務主管的職責。

兩類材料最容易出問題。一是關聯方往來:公司賬上大筆「股東往來款」或「預付關聯公司」,在 BIR 眼裏就是公司有錢只是放在別處,必須解釋清楚甚至先收回。二是與申報不一致的收入:和解申請裏寫的營業額低於此前 VAT 申報的銷售額,等於自己承認此前申報有誤,會引發新的問題。

原則是寧可少申請、不要編。材料真實但略顯不利,頂多是和解比例不理想;材料造假被發現,後果遠超原來那筆補税。

分期繳納怎麼談:首付、節點、違約後果與擔保

分期是 BIR 的裁量安排,不是納税人的權利;談得成的關鍵是方案可信,而不是把期數拉到最長。一個明顯超出公司現金流能力的方案,審批人一眼就能看出來。

談分期時通常繞不開這幾項:

  • 首付:多數情況下會要求先付一部分,以表明誠意。首付比例與下限以當期規定和審批意見為準,這裏不寫數字。
  • 期數與節點:與現金流預測掛鈎。建議節點避開公司自己的大額固定支出日(如發薪、租金、十三薪),並在方案裏説明原因。
  • 利息是否繼續累計:分期期間未付部分通常會繼續計息,這意味着分期總成本高於一次付清,方案裏要把這一點算進去,別隻看每期金額。
  • 擔保:金額較大時可能被要求提供擔保,如不動產抵押、銀行保函或第三方擔保。用股東個人資產擔保之前,務必先理解這會把公司債務延伸到個人身上,相關風險見 公司無力繳税時老闆與董事的個人責任。
  • 違約條款:錯過一期,通常意味着整個方案失效、剩餘全額立即到期,並恢復強制執行,包括賬户扣押與財產留置,機制見 企業賬户被 BIR 扣押怎麼應對。所以方案寧小勿大,每一期都要確定付得出。

談判姿態上,帶着完整材料、給出具體數字和付款日期,比反覆説「我們真的很困難」有效得多。審批人需要的是一份能寫進批覆的方案,而不是同情。

另外要留好每一期付款的正式憑證,並在付款後核對 BIR 系統裏的記錄是否同步更新。分期期間收到的任何催繳通知,不要以為「已經在分期了」就忽略,必須書面回覆並附上批覆與付款憑證,否則執行程序可能照走。

談判期間絕對不要做的事,以及易行能幫上什麼

談判期間最大的風險不是被拒,而是在等待期間做了讓自己從「付不起」變成「有問題」的事。以下幾條每一條都有真實的反面案例:

  1. 不要轉移資產。把公司車輛、設備過到親友名下,或把賬上現金以「分紅」「還股東借款」名義轉走,在 BIR 看來就是逃避執行,不但和解免談,還可能觸發針對負責人的追究。
  2. 不要停止當期申報與繳納。舊賬在談,新賬必須乾淨。欠新税的公司沒有談舊税的資格。
  3. 不要通過中間人「打點」。任何要求現金、承諾內部加速或「包減到多少」的人,都在把你推向更嚴重的問題。和解是集體審批與書面程序,沒有個人能決定結果。
  4. 不要簽看不懂的文件。包括同意書、認賬書、豁免書,每一份簽字前都要知道它改變了什麼權利。
  5. 不要在沒有律師或會計師陪同的情況下做口頭承諾。口頭説過的金額可能被當成你的底線。
  6. 不要忽視任何書面通知。哪怕內容看起來重複,也要在期限內書面回覆並留存回執。

易行能做什麼:我們不是律師事務所,也不替代 BIR 的程序。我們做的是在你和執業會計師、税務律師之間搭好橋:把公司過去的申報、審計與銀行記錄按 BIR 的視角先盤一遍,找出矛盾點,協助整理和解或分期所需的材料包,並以中文全程陪同溝通。公司託管與税務合規顧問服務見 合規託管服務。易行為 SEC 註冊的私營諮詢公司(註冊號 CS202009551),持移民局認證(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有效至 2027-06-30)、勞工部 DOLE 認證與退休署 PRA 認證,與 BIR 無任何隸屬或代理關係,不承諾任何審批結果。

本文為流程與經驗整理,比例、門檻、表格與審批層級以 BIR 當期規定為準;個案請諮詢税務律師或執業會計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常見問題

BIR 和解申請是什麼意思,和申請減免罰款有什麼區別?
和解(compromise)針對的是評定税額本身,允許按低於評定金額的水平一次了結,只在評税有效性可疑或納税人財務無力兩類理由下可以申請,審批層級較高。減免(abatement)針對的是附加費、利息等附加部分,理由多是逾期有合理原因,不會碰到税款本金。兩者程序、材料、表格都不同,可以組合申請但要分別提交。具體名稱與條件以 BIR 當期規定為準。
公司確實沒錢,評税出來就直接申請和解可以嗎?
可以申請,但建議先在期限內提交書面抗辯,再談和解。抗辯是保住「評税有效性可疑」這條理由的前提,也能先消掉評税中明顯的計算錯誤與憑證遺漏,這部分不需要你拿出一分錢。錯過抗辯期限後,基本只剩「財務無力」一條理由,材料審查會更嚴。兩條線要分開準備。
以財務無力申請和解要交什麼材料?
通常包括最近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與最新中期報表、所有銀行賬户對賬單(含已關閉賬户)、資產與負債清單及憑證、現金流預測、董事會授權決議,並且多數情況下要簽署放棄銀行存款保密權的同意書。核心是一致性:這些材料必須與你此前的申報和審計報告互相印證,任何矛盾都會讓整套申請被質疑。具體清單以當期規定為準。
分期繳納能分多少期、首付要多少?
期數、首付與下限比例由 BIR 當期規定和審批意見決定,不同時期和金額區間不同,本文不寫數字。更重要的判斷是:方案必須與公司現金流預測匹配,每一期都確定付得出,因為錯過一期通常意味着整個方案失效、剩餘全額到期並恢復強制執行。分期期間未付部分一般還會繼續計息,總成本高於一次付清。
申請期間收到催繳或扣押通知怎麼辦?
立即書面回覆,附上你的申請受理憑證或分期批覆以及已付款憑證,並留存回執;不要以為「在談了」就可以忽略。申請和解或分期並不自動中止執行程序,不同部門之間也未必同步。如果賬户已被扣押,按企業賬户扣押的應對流程處理,並把扣押情況同步告知負責你和解申請的窗口。
有人説認識 BIR 裏面的人,可以幫忙把金額「談下來」,可信嗎?
不可信,而且危險。和解與分期是集體審批的書面程序,沒有個人能決定結果;要求你支付現金、承諾「包減到多少」或「內部加速」的人,不論自稱什麼身份,都在把你推向比補税嚴重得多的問題。正確做法是委託執業會計師或税務律師按程序申請,所有溝通留書面記錄,所有付款只走正式渠道並取得正式憑證。
談判期間公司還能不能正常分紅、還股東借款?
強烈建議暫停,並在動任何大額款項前先問律師或會計師。在評税待決、尤其是以財務無力為理由申請和解的期間,把現金以分紅或還股東借款名義轉出,在 BIR 看來就是「有錢但拿去別處」,不僅和解會被拒,還可能被視為逃避執行,進而引發針對負責人的追究。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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