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核清借款,到底欠多少、有沒有憑證
在跟任何人提這件事之前,公司內部先把賬核清楚:借款或預支的日期、金額、用途,有沒有簽署借款協議、借條或預支申請,約定的還款方式是從工資裏按月扣還還是另行歸還,至今已還了多少、還剩多少。
憑證越完整,後面越好處理。常見的問題是:只有財務的轉賬記錄,沒有員工簽字的借款文件;或者是口頭答應的預支,沒有書面約定還款方式。這種情況下,債權仍可能成立,但舉證會更難,要把聊天記錄、審批記錄、工資單上的扣款記錄都整理出來。
同時區分清楚性質:是借款,是預支工資,還是公司當時已經同意不用還的補助或福利。性質不同,後面能不能主張、怎麼主張都不同。公司平時的借支制度怎麼定,可參考 員工借款與預支工資怎麼處理。
這筆債由誰承擔:遺產,而不是家屬個人
員工去世後,他生前的債務一般由他的遺產來清償,也就是他留下的財產、存款與應得款項,而不是由配偶、子女等繼承人用自己的錢來還。繼承人通常只在繼承所得的範圍內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具體規則以菲律賓現行法律和律師意見為準。
這意味着,公司不應當向家屬個人施壓,比如要求配偶簽字承擔、扣着家屬的其他款項不放、或者在喪事期間上門催討。這些做法不僅可能於法無據,還會嚴重傷害公司的聲譽和員工關係,其他員工都看在眼裏。
如果員工有可繼承的財產,債權通常在遺產處理的程序中提出,或者在繼承人協商分割遺產時一併處理。如果員工幾乎沒有留下財產,公司要現實地評估這筆錢能否收回。遺產與繼承的基本框架見 在菲律賓的遺產與繼承基礎。
能不能和公司應付的最後款項相抵
員工去世時,公司往往還欠他一些錢:未發的工資、按比例的第十三個月薪、可折現的假期,以及公司內部的福利性款項。很多公司會想到直接把借款從這些錢里扣掉,這個想法可以理解,但要依法處理。
工資的扣除在菲律賓受勞動法規的限制,並不是公司想扣就能扣;員工生前是否書面同意從工資中扣還借款、扣還的方式與範圍,都會影響能否抵扣。對於去世後應付的款項能否直接抵扣、抵扣多少,要先請律師或勞工顧問確認,以現行規定為準。
即使可以抵扣,也要做到透明:給家屬一份書面清單,列出公司應付的各項金額、員工生前的借款餘額與憑證、抵扣的依據和結果。不要不加説明就少付,否則很容易引發投訴和爭議。至於這些款項應該付給誰,仍按 已故員工款項的受領規則 處理。
在遺產程序中主張:書面、及時、留證據
如果抵扣後仍有餘額,或者不能抵扣,公司就要作為債權人在遺產處理中提出主張。遺產如果走法院程序,債權人通常需要在法院規定的期間內提交債權申報;如果繼承人通過協議分割遺產,公司可以書面通知繼承人這筆債務的存在,要求在分割前予以清償或作出安排。
書面主張要附上借款憑證、餘額計算和聯繫人。語氣要剋制、專業,説明公司理解家屬的處境,提出可以分期或在遺產處理完畢後清償等安排。期間和程序的具體規定以法院和律師意見為準,不要因為“不好意思開口”而錯過申報時機。
金額不大、員工幾乎沒有遺產的,公司可以考慮在內部評估後作壞賬處理,或者作為對員工家屬的一種關懷直接豁免。這是公司的商業與人情決定,但要有書面審批,賬務與税務處理也要按規定辦。
和家屬溝通:時機、方式與分寸
公司在員工去世後的第一要務,是協助家屬處理後事、及時支付應付款項、辦理社保與保險手續。借款的事不宜在喪事期間提出,一般等家屬情緒稍穩、公司已經把應付款項清單準備好之後,再由人事或管理層以得體的方式溝通。
溝通時把“公司欠你們的”和“員工生前欠公司的”放在同一份清單裏説明,讓家屬看到公司是在誠實結算,而不是隻來要錢。如果家屬對借款有疑問,提供憑證讓他們核對;如果家屬表示困難,可以討論分期或減免。
如果家屬之間對繼承有爭議、或者家屬在海外,溝通要更謹慎,必要時通過律師進行。員工在工作場所意外去世的情況,公司還有通報、配合調查等更緊迫的事務,見 員工在崗去世公司要做什麼。
以後怎麼防,以及易行能做什麼
這類事件提醒公司把員工借支制度理順:借款和預支都要有書面協議,寫明金額、用途、還款方式和從工資中扣還的授權;設定合理的額度上限;定期對賬;員工離職或發生變故時,有明確的結算流程。也可以考慮為員工借款安排信用人壽類保險,具體以保險產品條款為準。
對於有外籍員工的公司,員工在菲律賓去世還涉及遺體安排、使領館通知和簽證工簽收尾,借款問題要放在這些事務之後,按程序處理。
易行可以協助梳理員工借支制度和書面協議模板、整理借款憑證與結算清單、協調中英文溝通,並在需要時對接執業律師處理遺產申報。我們不代替律師辦理遺產程序,也不承諾回收結果。需要時可以聯繫 易行合規託管服務。易行國際是在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的私營諮詢公司(SEC 註冊號 CS202009551),持移民局認證(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有效至 2027-06-30)以及勞工部 DOLE 與退休署 PRA 認證,與任何政府部門沒有隸屬關係。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