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認證到底指哪兩道
第一道:出文國外交部的認證。在菲律賓,這一道過去出具的就是那張帶紅絲帶(red ribbon)的認證證書。它證明文件上的簽章是本國機關的真簽章。
第二道:目的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認證。目的國的使領館在本國外交部的章上再加一道,表示「我國承認這個章」。這一道的排隊、預約和材料要求完全由對方掌握,也是整條舊鏈裏最難估時間的一段。
海牙認證怎麼把 2 道併成 1 道。公約締約國之間互相承認對方指定機關出具的附加證明書,所以目的國的使領館那一道就不必要了。菲律賓外交部的常見問答寫明,經加簽之後不再需要目的國駐菲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記 兩個日期:2019 年 5 月 14 日公約對菲律賓生效,菲律賓這一側的證書從紅絲帶換成附加證明書;2023 年 11 月 7 日公約在中菲之間生效實施,中國駐菲律賓使館依 2023 年 10 月 27 日的通知同日停辦對菲文書的領事認證。前一個換掉形式,後一個砍掉第二道。兩者的區別見 紅絲帶和海牙認證的區別。
今天還要走雙認證的兩種情形
判斷標準只有一個:文件要送到哪個國家。菲律賓外交部的常見問答寫明,經加簽之後就不再需要目的國駐菲使領館的領事認證,例外只有 兩類。
例外一:目的國不是公約締約方。這時舊的 2 道程序仍然成立——先在菲律賓做成正式版本並取得外交部的認證,再送該國駐菲律賓使領館辦領事認證。這種情形下「雙認證」這個説法依然準確,只是對象換了。哪些國家是締約方,以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公佈的公約狀態表為準,別憑印象判斷。
例外 2:對菲律賓加入公約提出異議的國家。外交部的常見問答點名芬蘭和德國——它們雖是締約方,但對菲律賓的加入提出了異議,往來這兩國的文件仍需使領館認證,以外交部當期公佈為準。
還有第三種情形不算「例外」,但結果一樣:文件本身落在公約排除範圍。按公約條文,由外交或領事官員出具的文件,以及直接涉及商業或海關業務的行政文件,不在公約適用之列。這類文件即使目的國是締約方,也仍可能要走傳統的領事認證路徑。
不確定你這份文件該走一道還是兩道?→ 把目的國和出具機關告訴易行,我們按當期口徑幫你判一遍
把問題問對:三句話代替「雙認證怎麼辦」
「雙認證怎麼辦」這個問題今天多半問錯了,正確的問法是按順序問 3 句。
- 這份文件最終交給哪個國家的哪個機關?這一句定路線,也定後面 兩句的答案。
- 那個國家是不是公約締約方,這份文件在不在公約排除的那 兩類裏?兩個條件同時成立,才輪得到一張章走完。
- 如果要走領事認證,該國駐菲使領館的當期要求是什麼?這一句只能問對方,菲律賓這邊給不了答案。
3 句問完再動手,能省掉這類事故里絕大部分的冤枉路。另外要提醒一點:不管走一道還是兩道,前面那兩段前置一點沒少——民事登記類必須是 PSA 出的正式版本,無犯罪要 NBI 正式版且自帶時效,私文書要先公證並取監管該公證人的地區審判法院出具的公證行為授權證明(CANA)。實務上真正吃時間的一直是這 兩段,和第二道章在不在無關。
最後,一句話辨識過時口徑:還在教你辦紅絲帶的,停在 2019 年 5 月 14 日之前;已改口叫 apostille 卻仍把送中國內地的流程寫成 兩段的,停在 2023 年 11 月 7 日之前。這條線要多久,見 雙認證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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