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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調解或仲裁拿到的和解金要不要交税:款項怎麼拆分、扣繳憑證怎麼要

更新於 2026-10-14·9 分鐘閲讀·税收優惠

勞動調解或仲裁拿到的和解金要不要交税,不能一概而論,要看每一筆錢的性質;最關鍵的一步,是在簽和解書時把款項逐項拆開寫清,並約定公司按規定處理扣繳、出具相應的扣繳憑證。欠發的工資和加班費、離職結算裏的各項、遣散費、損害賠償,税務處理可能各不相同;如果和解書只寫"一次性支付某金額了結一切",員工日後報税、公司日後被稽查都會説不清。遣散費本身在什麼條件下可能免税,見 菲律賓遣散費要交税嗎;調解當天怎麼談,見 SEnA 調解當天怎麼談。具體税務處理以 BIR 當期規定和執業會計師意見為準。

先給結論:看性質,不看名義;拆開寫,比一筆總價安全

同樣是公司付給你的錢,按工資性質、離職補償性質還是賠償性質,税務處理可能完全不同。和解金裏常見的組成部分:

  • 欠發的工資、加班費、假日工資、夜班津貼等:本質上是工資,一般按工資性收入處理;
  • 離職結算裏的項目:未休假折現、按比例的十三薪、其他福利,各有各的規則,部分項目可能在一定範圍內享受免税;
  • 遣散費或解僱補償:是否免税與離職原因密切相關,見 遣散費税務;
  • 精神損害賠償、懲罰性賠償、律師費:性質與工資不同,處理方式也可能不同。

本文不對每一項下"交"或"不交"的結論,因為這取決於具體事實和 BIR 當期規定。員工能做、也最該做的,是讓和解書準確反映每一筆錢的性質和金額構成,並讓公司在付款時按規定處理扣繳、出具憑證。和解書裏的金額怎麼算出來,見 離職結算與遣散費。

和解書裏怎麼寫:逐項列明,標出性質與扣繳安排

簽和解書之前,請對方或調解員把總金額拆成明細表,寫進和解書或作為附件。明細表建議包括:

  1. 每一項的名稱(例如欠發工資、未休假折現、十三薪差額、遣散費、損害賠償);
  2. 每一項對應的期間(哪幾個月的工資、哪一年的十三薪);
  3. 每一項的金額,以及合計;
  4. 公司是否對其中的應税部分代扣代繳,扣繳後實際到手的金額;
  5. 公司在付款後多長時間內出具扣繳相關的憑證或年度收入證明(期限由雙方約定,寫成具體日期)。

如果對方堅持只寫一筆"一次性和解款",至少要求在附件裏寫明構成,並由雙方簽名。只寫總價的風險在於:員工自己不知道哪部分已扣過税,公司日後被 BIR 稽查時也無法解釋這筆錢的性質,可能反過來要求員工補税或配合説明。

和解書還會附帶棄權條款,簽之前怎麼判斷,見 quitclaim 簽不簽。

憑證怎麼要:年度收入證明和扣繳憑證

只要公司對你的收入做了扣繳,你就有權要到對應的憑證;離職的員工也一樣。常見的憑證:

  • 僱員年度收入與扣繳證明(BIR 2316):記錄一年裏的工資性收入和已扣繳税款,離職時公司應當出具;什麼是 2316、怎麼用,見 BIR 2316 是什麼。
  • 其他扣繳憑證:非工資性的款項如果有扣繳,公司可能出具相應的憑證,具體表單以 BIR 當期規定為準。

拿到憑證後核對三件事:金額是否與和解書明細一致;已扣繳的税款是否寫對;納税年度是否正確(和解款可能跨年支付)。發現不一致,書面請公司更正,並保留往來記錄。

如果公司扣了税卻沒有上繳、或遲遲不給憑證,處理路徑見 扣了税沒上繳、拿不到 2316 怎麼辦。員工自己是否還需要另外申報,取決於你當年的收入構成,請諮詢會計師。

三種常見情形:調解當場付、仲裁裁決後付、分期付

付款方式不同,憑證和扣繳的時間點也不同,要在和解書裏提前約定好。

  1. 調解當場或幾天內一次付清:付款前確認明細表和扣繳安排;收款時拿到付款憑據;憑證在約定日期內出具。
  2. 仲裁裁決後付款:裁決書裏的金額通常也會分項列明,執行付款時同樣可以要求按項目處理扣繳並出具憑證。公司拿到裁決卻不付的情況,見 勞動裁決公司不執行怎麼辦。
  3. 分期支付:約定每期對應哪些項目,跨年度的分期要特別注意憑證的納税年度。公司中途停付時的處理,也寫進和解書。

外籍員工還要注意:和解款的入賬與匯出、簽證與工作許可的收尾,最好在同一份協議裏一併約定,簽證部分怎麼寫見 和解協議裏的簽證收尾條款。另外,若和解款是現金支付,務必拿到簽字的收據,並在收據上註明對應的和解書。

僱主那一側:為什麼公司也希望拆開寫

對公司來説,和解款拆開寫同樣是保護自己:日後被稽查時,每一筆錢都有性質、有憑證、有依據。公司在和解時容易出的問題:

  • 把應税的工資部分寫成"賠償",少扣或不扣,日後被 BIR 認定扣繳不足,要補繳並承擔罰則;
  • 付了款卻沒有在年度申報和員工憑證裏體現,賬務與申報對不上;
  • 和解款沒有對應的書面依據,費用列支時被質疑。

因此員工提出"請把款項拆開、按規定扣繳並出憑證",通常並不會被正規公司拒絕;如果對方堅持只給現金、不出任何憑證,員工要意識到這可能給自己日後的收入證明、簽證續簽(部分簽證續辦需要提供納税相關材料)帶來麻煩,可以在調解時請調解員協助説明。

公司方想系統瞭解遣散費的扣繳與憑證處理,見 遣散費税務與 2316;企業税務合規的日常託管,見 税務與優惠服務。

易行能幫什麼,以及一頁核對表

簽和解書前用一頁核對表過一遍:總金額是否拆成明細;每一項的期間和金額;哪些部分由公司扣繳、到手金額多少;憑證種類和出具期限;分期付款時每期對應的項目和納税年度;現金付款的收據;簽證收尾(外籍員工)是否一併約定。

常見失誤:只寫一筆總價;沒要到 2316 就離開菲律賓,日後需要時聯繫不上原公司;憑證上的納税年度寫錯;把公司口頭承諾的"不用交税"當真。

易行能做的:幫員工或僱主梳理和解款的項目清單,協助外籍員工準備離職後簽證、降簽或離境所需材料;為企業提供日常税務合規與憑證管理的託管服務,詳見 税務與優惠服務。易行持有 SEC 註冊(CS202009551)、移民局認證(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有效至 2027-06-30)與勞工部 DOLE 認證。具體税務處理請以 BIR 當期規定和執業會計師意見為準,勞動爭議請諮詢執業律師。

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易行是私營諮詢公司,與任何政府部門無隸屬關係。

常見問題

勞動調解拿到的和解金要交税嗎?
要看每一筆錢的性質:欠發工資和加班費一般按工資處理,遣散費是否免税與離職原因有關,賠償類款項又不同。具體以 BIR 當期規定和會計師意見為準。
和解書只寫了一個總金額,有問題嗎?
有風險。員工不知道哪部分已扣税,公司日後被稽查也説不清性質。建議把總額拆成明細表寫進和解書或附件,雙方簽名。
離職後還能要到 BIR 2316 嗎?
可以,公司對你的工資性收入做了扣繳,就應當出具 2316。和解書里約定出具期限,拿到後核對金額、扣繳税額和納税年度。
公司扣了税卻不給憑證怎麼辦?
書面要求公司出具;扣了税沒上繳或遲遲不給的,參照專門的處理路徑,必要時向勞工部門或税務機關反映。
分期支付的和解款,憑證怎麼開?
和解書里約定每期對應的項目;跨年度支付時,特別注意每筆款項對應的納税年度要寫對。
精神損害賠償要不要交税?
性質與工資不同,處理方式可能不同,取決於具體事實與 BIR 當期規定,請諮詢執業會計師,不要只聽對方口頭説法。
外籍員工拿和解金要注意什麼?
除了税務憑證,還要把簽證、工作許可的收尾一併寫進協議,並在離開菲律賓前拿齊 2316 和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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