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工作許可證有哪幾種:AEP、SWP、PWP 三樣先分清
菲律賓用於外國人上崗的許可主要有三種:AEP、SWP、PWP,簽發機關與適用人羣各不相同。先用一張文字對照記住:
- AEP(Alien Employment Permit,外國人就業許可):勞工部(DOLE)簽發,回答的是「這個崗位為什麼要用外國人、而不是本地人」。由僱主申請,按「人+職位+僱主」綁定,適用於被菲律賓公司正式聘用、長期在菲工作的外國人。
- SWP(Special Work Permit,特別工作許可):移民局(BI)簽發,面向持臨時訪客簽證入境、只做一段短期有償工作的外國人,例如短期項目、技術支援、演出賽事、拍攝、培訓授課。它不要求先走完 AEP 加 9G。
- PWP(Provisional Work Permit,臨時工作許可):同樣由移民局簽發,是 AEP 與 9G 已經遞交、正在等批期間,讓員工先合法上崗的過渡憑證,以已遞交申請的收據為基礎,不能代替 AEP。
一句話分流:短期做完就走,看 SWP;長期受僱,走 AEP 加 9G 這條主線;主線已遞件、等批期間想先開工,才輪到 PWP。三者的關係與適用情形,詳見 SWP 與 PWP 工作許可指南。
工作許可證和工作簽證的區別:一個管「能不能幹活」,一個管「能不能待」
工作許可證和工作簽證是兩碼事、分屬兩個機關:許可管工作的合法性,簽證管居留的合法性。想在菲律賓合法領薪工作,兩層通常都要到位。
- 許可這一層:AEP 由勞工部簽發,SWP、PWP 由移民局簽發。它們都只解決「你可不可以在這裏有償工作」。
- 簽證這一層:長期受僱對應的是 9G 工作簽證,由移民局審批,由僱主作為申請人擔保,解決「你能不能以工作身份居留」。員工隨後還要辦理外國人登記身份證(ACR I-Card)。
兩個常被忽略的要點:第一,一般先辦 AEP、後辦 9G,因為 9G 的材料裏通常要附上勞工部認可的 AEP(或帶有效期的豁免、排除證明);第二,SWP 與 PWP 都不改變你的簽證身份,持旅遊簽辦了 SWP 的人,訪客停留到期照樣要延期,底下的合法停留一斷,上面的許可就失去依託。
所以不能拿「我有簽證」當作可以上班的理由,也不能拿「我有許可」當作可以不管停留期的理由。兩張紙、兩條時間線,要分開記。
菲律賓工作許可證怎麼辦理:先判斷走哪條路,再看誰遞件
辦理的第一步不是備材料,而是判斷你該走哪一種許可。三種許可的遞件主體都是菲律賓一側的僱主或邀請方,員工是受益人,不是申請人。
- 確認路徑:長期崗位走 AEP 加 9G;短期、有明確起止點的工作看 SWP;AEP 與 9G 已遞交、等批期間要先上崗,看 PWP。
- AEP 的新流程:勞工部自 2026 年 6 月 9 日起把新辦與續期的受理集中到本部,由就業局(BLE)負責審核;自 9 月 3 日起,新辦、續期、豁免、排除申請只收官方線上入口,郵件、紙本和現場遞件不再受理,材料不齊不予受理,進度查詢只走公告指定渠道。完整步驟見 AEP 網上申請新規。
- 遞件前的前置關:先取得企業登記號(ERN);刊登報紙公示,網上招聘廣告不算數;公示、簽約、遞件三個日期要對得上。具體時限以勞工部當期規定為準。
- 9G 另走移民局:AEP 拿到後,由公司向移民局申請 9G,這一段的節奏由移民局決定,不在勞工部的處理期裏。
- SWP 與 PWP 向移民局遞交:材料、受理辦事處與處理時長各辦事處口徑不一,辦之前按公司註冊地與用工地核對當期清單。許可下來之前不要開工,遞件不等於獲批。
材料多、環節多,實務中多由僱主的 HR 或專業機構統籌。規費一律以主管部門當期公告為準,本文不列任何金額。
菲律賓工作許可證有效期:三種許可各自怎麼算
有效期要按「許可」和「簽證」分開看,三種許可的算法並不一樣。以下只寫官方公開口徑中明確的部分,其餘以勞工部與移民局當期規定為準。
- AEP:有效期通常與僱傭合同期掛鈎,並受勞工部規定的最長年限約束;到期要續辦,續期最早可在到期前 60 天遞交。AEP 按「人+職位+僱主」綁定,換僱主或職位發生實質變化,通常要重新申請。
- SWP:首期三個月,只能續一次、再加最後三個月,合計不超過六個月,與職位是否相同、擔保公司是否更換無關。續期不是自動的,要重新遞件。想繼續同一份工作超過六個月,合規的路是轉 AEP 加 9G。
- PWP:效力終點是「9G 有結論」或「自身期限屆滿」,以先到者為準。9G 仍在審批而 PWP 將到期時,能否延續按移民局當期規定辦理。最危險的是 PWP 到期、9G 未批、人還在上班的空檔,那段時間在合規口徑上就是無證工作。
- 9G:移民局常見問題頁寫明初始可批一年、兩年或三年,延期也可按僱傭合同期限批一年、兩年或三年。AEP 與 9G 是兩套期限,台賬裏要分列、分別設提醒。
SWP 的續期、過期還在上班怎麼辦,要按當期規定另行處理,建議先核對許可上的有效期與訪客停留期。
誰不需要辦菲律賓工作許可證:豁免與排除只是法規列名的少數例外
默認規則是:凡在菲律賓從事有償工作的外國人,僱主都應先申請 AEP;不需要辦,只限法規明確列名的少數類別,而且舉證責任在申請人這邊。常見的有這幾類,具體範圍以勞工部現行規定為準:
- 外國政府派駐菲律賓的外交使團、領事機構成員,以及在對等安排下由其僱用的人員;
- 與菲律賓政府有正式協議的國際組織的官員與僱員,注意不是任何名字裏帶「國際」的機構都算;
- 經認可的難民與無國籍人士;
- 在正式協議框架下短期來菲任教、講學或做研究的訪問學者;
- 部分長期居留身份的持有人另有專門規定,以當期認定為準。
另有一類叫「排除」:看的是角色而不是身份,典型是隻有表決權、不介入公司管理與日常經營的董事。一旦實際參與經營、擔任執行職務,就回到了要辦 AEP 的軌道。
三個提醒:第一,多數類別仍要主動向勞工部申請豁免或排除證明,2026 年 9 月 3 日起這兩類申請同樣只收線上入口;第二,豁免只免去 AEP 這一張紙,不等於不需要合適的簽證或居留身份;第三,公司享有的優惠待遇不會自動讓員工個人免辦。詳見 誰不需要辦 AEP。
菲律賓工作許可證被拒怎麼辦:先分清被拒的是哪一張
被拒後先別急着重遞,第一步是拿到書面依據,分清被拒的是哪一張許可、哪個機關、哪一層問題。下面分 AEP 與 SWP 兩種情形講思路。
- AEP 被拒:決定書通常會寫明依據,把理由逐條抄下來分類,比原樣再交一次有用。大致可分為材料類(文件缺失、過期、未公證或認證、合同與申請表不一致)、崗位類(勞動力市場測試沒過)、僱主類、申請人類、程序類(公示未按要求完成)。材料類和程序類多半靠補件與説明修正;崗位類和僱主類需要實質改變論證,或先修復僱主自身的問題。複議與上訴由哪一級受理,以勞工部最新規定為準。
- SWP 被拒:先區分是許可沒批、還是腳下的訪客簽證本身出了問題。前者你仍可合法停留但不能上班,後者要先救停留身份。再看原因:是文件鏈斷裂、時序錯誤可以補正重遞;若崗位實質是長期僱傭,重遞多少次結果都一樣,應改走 AEP 加 9G。詳見 SWP 被拒了怎麼辦。
無論哪種,被拒之後到重新合法之前,都不能一邊等結果一邊照常上班,風險落在個人與僱主兩頭。辦理時長以主管部門當期實際情況為準,任何人給你打包票都不可信。
易行是私營諮詢公司,不替官方做決定,也不承諾審批結果;個案涉及處罰或爭議的,請同時諮詢執業律師。
本文為一般性介紹,不構成法律意見。各項許可的適用人羣、期限、流程與豁免範圍,一律以菲律賓勞工部與移民局當期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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