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答:省裏沒有發綠卡的機關,能辦什麼看辦事處的服務清單
結論:不要按省份找機關,要按「哪個機關管這件事、那個辦事處收不收這一項」來找。
網上大量「某某省申請綠卡要帶哪些東西」「某某省入籍方法有哪些」的頁面,把一件全國統一的事寫成了地方政策。實際結構是這樣的:
- 移民簽證(俗稱綠卡)由移民局審批。總局在馬尼拉,各地設區辦事處、外勤辦事處、衞星點與延伸點,每個點各自公佈自己受理哪些業務。所以「保和能不能辦」這個問題,問的其實是「保和外勤辦事處的服務清單上有沒有這一項」。
- 退休類居留由退休署管,不是移民局,也不是省政府。
- 入籍由法院或歸化特別委員會管,移民局只在批准之後處理註銷外僑登記與身份證明文件。
這三條線的審批機關不同、材料不同、時間尺度也完全不同,混在一起想,就會得出「我在保和買了房,是不是就能在保和辦永居」這種問題——兩個前提都不成立。
先把你要的身份對應到哪一款移民簽,見 菲律賓永久居留簽證怎麼拿、配額移民簽證與第 13 條各款;簽證類業務能不能異地辦,另見 菲律賓簽證可以異地辦嗎。
不確定你這一項該去哪個辦事處遞?→ 簽證與身份服務
移民局這條線:外省辦事處的清單上,真的有移民簽項目
好消息是,移民簽並不是只有馬尼拉能辦。移民局《公民服務章程》2026 年第一版逐個辦事處列出對外服務項目,不少外省點的清單上確實有結婚類移民簽的轉換與轉正。
按章程列出的項目看幾個實例(清單會調整,遞件前以該辦事處當期公佈為準):
- 保和外勤辦事處:清單上列有結婚類非配額移民簽(試用)的轉換、第 13(A) 款結婚類移民簽的轉正修正、依 MCL-07-021 的中國籍菲律賓公民配偶永久居民簽證(試用)的轉換與轉正、前菲律賓籍迴歸的 13(G),以及年度報到、登記卡續期與補發、出境清關等。
- 宿務區辦事處:項目更全,除結婚類的轉換與轉正外,還列有 13(E)、13(G)、各國籍的臨時居民簽,以及依第 9225 號共和國法的恢復/保留菲律賓國籍呈請。
- 卡利博外勤辦事處:列有轉 13A、13G、9F 與 13(A) 由試用轉永久的修正。
- 卡加延德奧羅區辦事處:列有結婚類非配額移民簽的轉換與轉正、登記卡各項業務、出境清關與回菲許可。
- 聖羅莎外勤辦事處(內湖):章程列的項目集中在出境清關、臨時工作許可、年度報到、旅遊簽延期、回菲證件與特別學習/工作許可,沒有移民簽轉換這一類。
對比之下結論很清楚:同樣是「外省」,辦事處與辦事處之間差別很大。決定你要不要買機票的,是那份清單,不是省份大小。還有一條常被忽略的:章程裏有些項目寫在「內部服務」項下,含義與對外受理不同,拿不準就直接打電話問「我這一項你們收不收、要不要預約」。
遞錯地方之後怎麼補救,見 去錯了移民局辦事處怎麼辦;機構結構與官網防假冒,見 菲律賓移民局是做什麼的。
按省對號入座:保和、內湖、北哥打巴托、布基農、卡皮斯
這幾個地名之所以反覆出現在搜索裏,是因為有人按省份批量做頁面。把它們落到實際機關上,問題就具體了。
- 保和(Bohol):本省設有移民局外勤辦事處,章程清單裏有結婚類移民簽的轉換與轉正。跨島到宿務辦也是常見做法,宿務區辦事處項目更全,但要把船程與領件那一趟算進去。
- 內湖(Laguna):聖羅莎的辦事處項目有限,移民簽轉換不在其列,實務上多數人往大馬尼拉方向遞。選點按通勤時間算,別按省界算。
- 北哥打巴托(North Cotabato):對口的是哥打巴托區辦事處,章程清單裏有結婚類非配額移民簽的轉換(含試用),但沒有列 13(G) 一類項目;要辦清單外的業務,就要往更大的辦事處走。
- 布基農(Bukidnon):省內沒有獨立的區辦事處,常走卡加延德奧羅,那裏的清單涵蓋結婚類的轉換與轉正以及登記卡業務。
- 卡皮斯(Capiz):西米沙鄢一帶常見的選擇是卡利博與伊洛伊洛,兩處清單都列有移民簽相關項目,具體哪一項在哪一處,遞件前核。
不論去哪一處,有三件事在出發前一定要落實:這一項收不收、要不要預約、材料清單以誰的版本為準。各點對材料的表述常有細微差別,以受理辦事處的當期清單為準,不要拿別處的清單去遞。
結婚類這條線的條件、材料與轉正節奏,見 菲律賓 13A 結婚簽證全解;孩子隨父母身份的處理,見 菲律賓 13C 簽證是什麼;登記卡的各項業務見 菲律賓 ACR I-Card 完整指南。
人在外省、不確定該去哪一處遞?→ 簽證與身份服務
入籍根本不在移民局:司法歸化看住所地法院,行政歸化看特別委員會
「菲律賓入籍要到哪裏辦理」這個問題的答案不在移民局,也不在省政府。兩條路,兩個機關。
- 司法歸化(依 CA 473)。法律寫明:對申請人在提出呈請前已居住至少一年的省份的初審法院(今日的地區審判法院)享有專屬原始管轄權。也就是説,管轄法院由你的住所地決定——住在保和就是保和,住在內湖就是內湖,這正是「外省入籍」這個説法裏唯一成立的部分。程序上還有幾條硬性要求:呈請通知須在官方公報及該省一份普遍發行的報紙上每週一次連登三週;聽證不得在最後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天內進行;呈請須有至少兩名認識申請人的菲律賓公民出具宣誓書;宣誓在法庭公開進行;證書要等三十天無人上訴、或經上訴確認後才發。
- 行政歸化(依 RA 9139)。面向在菲律賓出生並自出生起在菲律賓居住的人,呈請向歸化特別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由總檢察長任主席,外交部長與國家安全顧問為成員。這條路不按省份分設窗口,適合誰、材料難在哪,見 RA 9139 行政歸化這條專屬路徑。
所以「某某省入籍方法有哪些」這類頁面,把「在哪個法院遞」寫成了「某省有專門辦法」。實際上方法只有法定的那幾種,變的只是管轄法院。整體門檻、年限計算與為什麼真正走通的人少,見 菲律賓入籍條件全解。
另外要提醒一句:入籍與移民簽是兩件事,不要把任何一種簽證説成「等於入籍」。持有永居會讓你的居留記錄更完整,但它不替代歸化的年限、程序與實質審查。
批准之後才輪到移民局:註銷外僑登記、領身份證明、配偶子女怎麼辦
歸化批准之後,移民局的角色才出現:註銷你的外僑登記,並簽發身份證明文件(Identification Certificate)。按 2026 年版章程,這項業務由總局的證明科辦理。
章程列出的要點:
- 適用對象:經法院、國會、總統令或因婚姻而歸化的菲律賓公民;另有一條專門針對依第 9139 號共和國法、由總檢察長一側批准的歸化者。
- 材料:外僑登記證件(登記卡、居留證明或本地出生居留證明)正本;放棄原國籍的證明(例如已註銷的外國護照複印件);規定規格的照片若干;以及註銷外僑登記與簽發身份證明的繳費憑證。
- 流程:由委員辦公室發出註銷外僑登記的命令,證明科據以製作合規通知並通知申請人。
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是另一套:章程裏有一項專門處理「衍生歸化」的外僑登記註銷,由特別調查委員會辦理,材料包括歸化父母一方的呈請書、法院判決、終局證明、宣誓命令與宣誓書、歸化證書(若由總檢察長一側批准則是呈請書、宣誓書與歸化證書),以及父親的菲律賓身份證明文件核證本、申請人的出生與父母婚姻記錄、從小學到大學的學籍記錄與移民局清白證明等。
這一串説明了一件事:入籍不是拿到判決就結束,後面還有一段行政收尾。把它算進時間表,也算進預算,費用怎麼構成見 菲律賓綠卡、入籍要花哪些錢。
兩個最常被賣錯的説法:退休署那條線,以及「買房能不能永居」
第一個:把退休居留當成移民局的業務。退休類居留由菲律賓退休署主管,不在移民局的辦事處清單上,也不按省份設窗口。它的年齡、存款與檔位條件、以及在法律上算不算永久居留,都以退休署當期公佈為準——這幾項近年有過調整,我們不轉述網上流傳的數字,遞件前讓客服核一次,背景見 SRRV 是什麼簽證。
第二個:買房送綠卡。「外國人在某某省買房能永居嗎」這類問題的答案是:買房本身不產生任何居留資格。外國人在菲律賓購置不動產另有法律限制,而居留身份由移民法定的類別決定,兩套規則各管各的。開發商話術裏的「買房送身份」通常指的是協助你辦某一類簽證,那是另一件事、另一筆錢,見 在菲律賓買房能拿居留嗎。
最後把這篇的判斷順序收攏成三步:
- 先定機關:移民簽找移民局,退休類找退休署,入籍找法院或特別委員會。
- 再定窗口:移民局這條線看那個辦事處的當期服務清單;入籍這條線看你住滿一年的省份。
- 最後定材料:以受理機關的當期清單為準,不要拿別處的版本去遞。
易行是在菲律賓註冊的私營諮詢公司,與移民局、退休署及法院均無隸屬關係。我們能做的是幫你判斷該找哪個機關、哪個辦事處收這一項、材料怎麼排;是否批准由主管機關決定,我們不承諾結果。身份類事務可通過 簽證與人力服務 聯繫我們。本文為一般性介紹,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