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 SWP 有效期多久?3 個月起、最多 6 個月,規則出自憲章原文
SWP(Special Work Permit,特別工作許可)的法定期限,BI 在 2026 年版《公民憲章》裏用幾乎相同的話在多個辦事處重複了一遍:許可發給「將從事 3 至 6 個月有償工作的外國人」(CC2026 p.723 八打雁塊;p.1184 拉瓦格塊),有效期結構是「首期 3 個月,可續 1 次、再加最後的 3 個月,合計不超過 6 個月,與職位無關」(CC2026 p.819 卡加延德奧羅塊;p.858 卡拉潘塊)。馬卡蒂延伸辦事處寫得更直白:「SWP 首次申請有效 3 個月,可再延 3 個月」(CC2026 p.3268);克拉克與蘇比克一站式中心則強調「合計不超過 6 個月,不可再續」(CC2026 p.3386、p.3450)。
把這幾段話合起來,就是 SWP 的全部時間規則:
- 首期:3 個月,自簽發日起算,不是自入境日起算。
- 續期:只有 1 次,續的這 3 個月在憲章裏叫「final extension」(最後一次延長),字面就已經告訴你沒有第三段。
- 上限:同一份工作累計 6 個月。BI 在 2019 年 2 月發佈的補充指引進一步要求僱主在申請時提交經公證的證明,寫明這次是首次還是續期,並且許可只對申請的那個職位與僱主有效(Fragomen 2019-02-15 轉述);這一要求現在直接寫進了地區辦事處的材料清單:申請人公司要「宣誓證明本次是首次還是最後一次 SWP」(CC2026 p.725)。
還有一條常被忽略:SWP 不改變你的簽證身份。你在菲律賓停留的合法依據仍然是 9(a) 旅遊簽及其延期,杜馬格特辦事處的服務塊寫得很清楚——許可有效期內旅遊簽到期的,「必須另行延長旅遊停留」(CC2026 p.2351)。也就是説,SWP 和 9(a) 是兩條並行的時間線,任何一條斷了都是違規。
SWP 與 PWP 各自適用哪些場景、材料清單怎麼備,本文不重複,見 SWP 與 PWP 工作許可指南。
SWP 能續幾次?只有 1 次,續期不是自動的,而且要重交一遍材料
「續 1 次」聽起來簡單,實務裏出問題的都在細節:
- 續期要重新遞件、重新繳費。BI 業務目錄裏杜馬格特辦事處把「SWP Extension」單列為一項業務,材料與首次基本相同——公司申請函、CGAF 表格(BOC04.QF.002)、護照與最近入境章、有效的停留延期、僱傭文件、TIN 證明、BI 清白證明、SEC/DTI 註冊文件、市長營業許可(CC2026 p.723–725)。少一樣就退件。
- 續期申請要在首期到期前遞。憲章沒有為 SWP 單獨寫出「提前幾天」,但同一本憲章對 9(f) 學生簽的要求是「到期前至少 1 個月」(CC2026 p.282)。實務上按同樣的節奏走:首期到期前 30 天啓動續期,給分局 1–7 個工作日的辦理時間留出餘量(各分局時長見下文)。
- 續完 6 個月就是終點。想繼續同一份工作,唯一合規的路是 AEP + 9G 工作簽,中間用 PWP 過渡(見 9G 工作簽證與 AEP 指南)。按 2019 年 BI 補充指引的口徑,SWP 的 6 個月上限是按 12 個月週期計算的——續滿之後換個名目再申請一張新的 SWP,正是 BI 當年出台該指引要堵的做法。
首期 3 個月裏有 1 個月要用來準備續期材料,等 9G 又至少要幾個月——多數公司是在 SWP 第 2 個月才發現兩條時間線根本對不上。讓我們把 SWP、PWP、9G 三條線一次排好 →
SWP 要多久能辦下來?各分局承諾從當天到 7 個工作日
這是憲章比任何攻略都誠實的地方:SWP 在總局(Main Office)部分根本沒有服務塊,只出現在各地區辦事處,而每個辦事處自報的「總辦理時長」相差很大:
- 八打雁地區辦事處:1 個工作日 1 小時 30 分(CC2026 p.727)
- 卡加延德奧羅地區辦事處:3 個工作日 1 小時 43 分(CC2026 p.819)
- 宿務地區辦事處:5 個工作日 23 分(CC2026 p.1004)
- 馬卡蒂延伸辦事處:6 小時 26 分(CC2026 p.3268)
- 碧瑤地區辦事處:3 個工作日 57 分(CC2026 p.3855)
- 伊利甘外勤辦事處:7 個工作日 25 分(CC2026 p.2427)
- 奧隆阿波外勤辦事處:24 分鐘(CC2026 p.2804);保和外勤辦事處:30 分鐘(CC2026 p.1965)
這些數字是 ARTA 框架下各辦事處的服務承諾,前提是材料齊、無不良記錄。它們不包含你準備材料的時間——公司出函、公證宣誓、開 BI 清白證明(BICC)本身就要幾天。所以給自己的排期應該是:材料準備 1–2 周,加上受理辦事處承諾的 1–7 個工作日。想知道你所在城市能不能當地辦完,見 菲律賓簽證可以異地辦嗎。
SWP 和 PWP 多少錢?沒有全國統一價,各辦事處口徑不同
這一點必須説清楚:2026 年版憲章裏不存在一個全國統一的 SWP 或 PWP 價格。總局部分沒有 SWP/PWP 服務塊,各地區辦事處自列的合計並不一致。以 SWP 為例,八打雁 7,440 披索(含雜費 5,440 + 快速通道費 2,000 + ACR I-Card 折算 USD 50,CC2026 p.727);卡加延德奧羅、馬卡蒂、安吉利斯、SM North 等多數辦事處為 7,470(CC2026 p.819、p.3268、p.1657、p.3193);拉瓦格、塔克洛班、巴科洛德、碧瑤等寫的是 8,470(CC2026 p.1184、p.1531、p.1847、p.3855);伊洛伊洛與 SM Aura 寫 6,440(CC2026 p.1128、p.3154);長灘島與卡利博的服務塊合計高達 12,940(CC2026 p.2017、p.2489)。PWP 同樣:八打雁 5,040(CC2026 p.712)、卡加延德奧羅 5,070(CC2026 p.815)、伊洛伊洛 4,040(CC2026 p.1118)、克拉克 7,330(CC2026 p.3381)。
BI 官網 SWP 頁面上那張「6,440 披索 + USD 50」的表,頁腳自注「費率更新至 2014 年 3 月 6 日」——它和 2026 年憲章裏的部分辦事處數字恰好相同,但已經不能當作全國標準。正確的做法是按受理辦事處的評估單為準,下表把兩份官方文件的數據拼在一起:費用取自《公民憲章》2026 年第 1 版,受理範圍取自 BI 現行在線的《辦事處業務目錄》。
| 辦事處 | SWP 合計(CC2026) | PWP 合計(CC2026) | SWP 承諾時長 | 業務目錄受理範圍 |
|---|---|---|---|---|
| 八打雁地區辦事處 | 7,440 + USD 50(p.727) | 5,040 + USD 100(p.712) | 1 個工作日 1.5 小時 | SWP、PWP 均「受理並處理」 |
| 卡加延德奧羅地區辦事處 | 7,470(p.819) | 5,070(p.815) | 3 個工作日 | SWP、PWP 均「受理並處理」 |
| 宿務地區辦事處 | 未列合計(p.1004) | 5,070(p.992) | 5 個工作日 | SWP、PWP 均「受理並處理」(SVS 窗口) |
| 馬卡蒂延伸辦事處 | 7,470(p.3268) | 5,070(p.3253) | 約 6.5 小時 | 限前 1000 強企業與 BOI 註冊企業 |
| 伊洛伊洛地區辦事處 | 6,440 / 5,440(p.1128) | 4,040(p.1118) | 3 個工作日 | SWP、PWP 均「受理並處理」 |
| 克拉克一站式中心 | 7,440(p.3386) | 7,330(p.3381) | 3 個工作日 | SWP、PWP 均「受理並處理」,無園區限制備註 |
| 蘇比克一站式中心 | 7,440(p.3450) | 5,040(p.3445) | 約 1.5 小時 | SWP、PWP 均「受理並處理」 |
| 安吉利斯外勤辦事處 | 7,470(p.1657) | 5,070(p.1652) | 3 個工作日 | SWP、PWP 均「受理並處理」 |
| 長灘島外勤辦事處 | 12,940(p.2017) | 5,070(p.2006) | 45 分鐘 | 目錄僅列 SWP「受理並處理」 |
| 聖羅莎外勤辦事處 | 7,470(p.4003) | 5,070(p.3993) | 2 個工作日 | 目錄標 PWP「不辦理」,與憲章不一致,去前電話確認 |
表裏有兩個現象值得記住。其一,同一項業務在兩份官方文件裏可能對不上(聖羅莎的 PWP),出發前打電話確認比什麼都省事。其二,「快速通道費 2,000」在所有辦事處都是必繳項,憲章裏沒有「不走快速通道」的選項,別按 5,440 去準備現金。
SWP 時間線:每個節點該做什麼,錯過的後果是什麼
把上面的規則壓成一張表,橫軸是時間,縱軸是動作。「第 0 天」指 SWP 簽發日。
| 時間節點 | 該做什麼 | 錯過的後果 |
|---|---|---|
| 遞件前 | 確認 9(a) 停留期在整個工期內有效;公司備齊 SEC/DTI 文件、市長許可、ITR、宣誓證明(CC2026 p.723–725) | 停留期不足會先被要求延 9(a);材料缺一項即退件,承諾時長從頭計 |
| 第 0 天:簽發 | 核對許可上的姓名、僱主、職位、有效期四項 | 職位或僱主寫錯等於在許可範圍外工作,被查時不受保護 |
| 第 0–59 天 | 停留滿 59 天前辦 ACR I-Card(憲章觸發線 59 天,CC2026 p.737;ACR I-Card USD 50,p.336) | 沒有 I-Card 會卡住後續所有 BI 業務,含續期 |
| 第 60 天前後 | 決定要不要續:要續就啓動第 2 次遞件;不續就安排第 90 天前離崗 | 拖到到期周才遞,分局 1–7 個工作日的辦理期會把你推過期限 |
| 第 90 天:首期到期 | 續期批文到手,或者已經停止工作 | 批文沒下來繼續上班,屬於無許可工作 |
| 第 90–150 天 | 若工作會超過 6 個月:公司遞 AEP + 9G,拿到受理收據後申請 PWP(CC2026 p.709:PWP 以 AEP 或 9G 申請收據為前提) | 第 180 天后沒有 PWP 或 9G,只能停工離崗 |
| 第 180 天:封頂 | SWP 終止;持 PWP 或已獲 9G 者繼續;其餘人停工 | 逾期停留每月罰 500 披索(CC2026 p.579),且已不在任何許可保護下 |
| 離境前 | 停留滿 6 個月或簽證已過期/降簽者辦 ECC-A:700 + LRF 10(CC2026 p.179) | 機場被攔,當天走不了 |
SWP 過期還在上班,法律上算什麼?是「無證工作」,不只是「逾期」
很多人把 SWP 過期理解成「簽證逾期」,以為補幾百披索罰款就了事。兩者是不同性質的問題:
- 逾期停留看的是 9(a) 停留期,處理方式是補延期、繳每月 500 披索罰金加複議費 500(CC2026 p.579)。
- 無許可工作看的是 SWP 是否有效。許可一到期,你就回到了「持旅遊簽受僱工作」的狀態——這與從來沒辦過 SWP 的人在法律定性上沒有區別。被查到的鏈條、僱主的連帶責任、進限制名單的風險,見 旅遊簽打工被查到會怎樣。
兩條線可以同時踩:SWP 過期 + 9(a) 也過期,是最糟的組合,因為 BI 在處理續期或降簽時會先看逾期記錄,再看工作記錄。憲章裏對逾期的審批層級分三檔:6 個月以內由旅遊簽證科自辦,6 個月零 1 天至 12 個月須移民管理處處長批准,超過 12 個月或超出最長停留期須局長批准、官方時長 10 個工作日以上(CC2026 p.351、p.356、p.365)。也就是説,拖得越久,你的案子離窗口越遠。
如果人已經在 BI 的執法行動裏被帶走,第一時間該做什麼,見 移民局突擊檢查怎麼辦——那篇講的是現場,這裏只強調一句:過期的 SWP 在現場不能當合法憑證出示,出示了反而會把「明知過期仍繼續工作」坐實。
SWP 過期 1 個月、9(a) 還剩 10 天、公司的 9G 還沒遞——這種三線併到的情況每週都有人來問,越早處理可選的路越多。讓我們先幫你判斷現在還能走哪條路 →
過期後能補辦嗎?三種情形、三條路
憲章沒有「SWP 逾期續辦」這項業務——它對 SWP 只寫了簽發與一次續期。所以「補辦」在實務上分三種情形處理:
- 情形一:首期剛過,工作本來就在 6 個月內能結束。路徑是儘快遞交續期申請(這仍是那唯一的一次續期),同時把 9(a) 停留狀態理順。過期到遞件之間的那段時間在法律上沒有許可覆蓋,材料裏的公司宣誓證明要如實寫明;能否受理、是否加收,由辦事處評估,憲章沒有給出固定口徑,以受理辦事處當期為準。
- 情形二:6 個月已經用完。沒有第三段 SWP。合規的路只有轉 AEP + 9G,用 PWP 過渡(PWP 同樣是首期 3 個月、可續 1 次、合計 6 個月,CC2026 p.813、p.2798);不打算轉的,就停止工作、在 9(a) 允許範圍內停留或離境。旅遊簽轉 9G 的整體流程見 旅遊簽在菲律賓境內轉工作簽。
- 情形三:SWP 和 9(a) 都過期了。先處理停留身份:補延期、繳逾期罰金、視逾期時長走對應審批層級;停留身份合法之後,才談工作許可。順序反了,BI 不會受理。
三條路的共同前提是「先停止工作」。補辦期間繼續上班,等於把違規期從過去延長到現在。
SWP 與 9G/AEP 怎麼銜接:什麼時候該放棄續 SWP
判斷標準只有一個:這份工作會不會超過 6 個月。會,就從一開始走 AEP + 9G,用 PWP 而不是 SWP 過渡。PWP 的前提是 AEP 或 9G 申請已經遞交併拿到收據(CC2026 p.709),有效期結構與 SWP 相同(首期 3 個月 + 最後 3 個月,CC2026 p.813)。兩者的區別不在時長,而在「下一步走向哪」:SWP 的終點是離崗,PWP 的終點是 9G 批文。
已經在 SWP 上、中途發現工作要延長的,最遲在 SWP 第 4 個月啓動 AEP,因為 DOLE 的 AEP 與 BI 的 9G 都以周計,第 180 天之前必須至少拿到 9G 受理收據才能申請 PWP。還要提醒一句:9G 的費率在 2026 年版憲章裏沒有公佈——全部 116 個服務塊的「標準費用」欄均為空,任何寫着「9G 官費 X 披索」的中文資料都無法用這份文件核實,請以 BI 當期評估單為準。
最後是僱主端。SWP 與 PWP 的申請人在憲章裏都是「petitioning company」,公司要為每一次簽發和續期出宣誓證明(CC2026 p.725),也就承擔了對應責任。人數多、進出頻繁的企業,把每個人的 SWP 到期日、9(a) 到期日、ACR I-Card 到期日三項掛進同一張 HR 日曆,到期前 30 天提醒一次,比出事後補救便宜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