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搞清楚辦的是哪一份無犯罪證明
中文説的無犯罪證明,在這條線上至少對應三份完全不同的件,不能互相替代:
- NBI Clearance:菲律賓國家調查局出具,檢索的是全國範圍的記錄,涉外場合基本只認它;
- Police Clearance:市或鎮一級警局出具,傳統上反映該轄區的記錄,覆蓋範圍小於 NBI;
- 中國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屬於中國那一套體系,菲律賓任何機關都開不了。
NBI 只反映你在菲律賓境內的記錄,證明不了你在中國有沒有案底;反過來,中國出的證明也頂不了 NBI。到底要一份還是兩份都要,取決於收件方。另外,NBI 申請時要選用途,選錯用途往往得重辦,填表前先問清受理方。三份件的分診見 菲律賓無犯罪證明有哪些種類與條件。
菲律賓無犯罪證明認證的辦理順序
送往中國內地使用的 NBI 證明,現在通常只需由 DFA 出具附加證明書,不再需要中國駐菲使領館的領事認證。順序如下:
- 先辦 NBI 正式版本。DFA 的材料要求頁寫明,NBI 證明要有鋼印、可在線核驗,個人留存聯不受理;
- 向 DFA 預約並遞交加簽,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只收網上預約,可以委託他人代交代取;
- 拿到附加證明書後,按收件方要求準備譯文;
- 交給中國的受理機關。
這四步是串行的:證明沒開出來就沒法加簽,沒加簽就不該送譯,譯文形式沒問清就可能白譯。NBI 開證本身的預約、繳費和採集不在本頁展開,見 NBI 無犯罪證明怎麼辦,申請時如果出現人工核對(Hit),多數只是重名,處理見 NBI Clearance 出現 HIT 怎麼辦。
時效要倒着排:證書有效期和收件方要求是兩回事
無犯罪證明不是終身有效。證書本身標註的有效期,與收件方要求的近期簽發是兩回事。很多機構要求三個月內簽發,這時即使手裏的證書沒有過期也不能用。同時要給加簽預留幾個工作日。DFA 常見問答把處理分為普通與加急兩檔,普通檔寫的是 5 個工作日,加急檔 2 個工作日,以當期公佈為準。
正確的排法是:向收件方問清要多新的,按兩者中更嚴格的一方,從截止日往回推,把開證日放在剛好落進新鮮度窗口的位置。太早辦,到遞交時可能已經作廢;太晚辦,加簽和寄送來不及。如果要同時滿足兩邊的要求,比如既交給菲律賓的機關又寄回國內某個單位,只能按更嚴的那一方安排。
還有一個連帶後果:證明重新開出之後,原來的加簽不能挪到新證明上,認證和譯文都要重做,所以提前幾個月辦好放着,常常是好心辦壞事。有效期和重辦的説法,見 NBI 有效期多長、到期怎麼重辦。
份數要在辦證之前定好,譯文要問清再譯
加簽是針對特定那一份原件的。要同時交給幾個接收方,每方要不要原件、要不要各自加簽,必須在開證之前數清楚。辦了三份只加簽了一份,另外兩份就是沒加簽的。事後補辦,等於把開證、加簽、譯文和寄送整條鏈再走一遍。
附加證明書只證明簽名、印章和簽署人職銜為真,不證明內容,也不附帶譯文。很多人辦完加簽直接去遞件,被要求補譯文,才發現譯文還有形式要求,又回頭重來。正確順序是先問受理方要不要譯、認什麼形式,再決定在哪個環節安排翻譯。認證與譯文怎麼配合,見 翻譯件要不要一起認證。
紙本附加證明書是裝訂在文件上的,不要為了複印拆開訂書釘;統計署電子證書走電子認證,而 NBI 證明屬於實體件,一般走紙本路徑,以 DFA 當期要求為準。
反方向與人在國外:方向不能寫反
中國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要拿到菲律賓用,全部手續在中國一側辦完,帶到菲律賓直接交給受理機關。菲律賓外交部的常見問答寫明它不認證、不加簽外國文件,外國文件如已由另一國加簽,應直接提交給菲律賓的受理機關。在菲律賓再找人補蓋一道,那筆錢是白花的。中國這一份具體由哪個機關受理、人在境外怎麼辦,以中國主管機關和相應使領館的當期公告為準。
人已經回國、還想開菲律賓這一份,能不能辦取決於你名下有沒有可用的 NBI 記錄,常見路徑有線上重辦寄送、經菲律賓駐外使領館的相關安排、或回菲律賓走一次完整流程,各館做法不同,要直接問你所在地的館處。委託他人時,線上操作、繳費、跑腿可以委託,採集生物信息和本人核對身份不能。詳見 人在國外怎麼開菲律賓無犯罪證明。
想讓熟悉兩頭流程的人把開證、加簽、譯文和寄送排順,可以通過 文件認證代辦便民服務 諮詢易行。是否出證、是否加簽由主管機關決定,我們不承諾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