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層:通用件,Q1和Q2都要交
- 護照: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至少6個月、至少2頁空白簽證頁的原件,加資料頁複印件;有多重國籍的,交所有有效護照原件,過期舊護照一併提供。
- 申請表和照片:在線填寫、打印並本人簽名的申請表1份;6個月內彩色免冠照片1張,小2寸、白色背景、正面,對上衣顏色有要求。
- 在菲合法停留或居留證明:非菲律賓公民交在菲居留、工作或學習的有效證明或有效簽證,加護照上的菲律賓簽證和入境章複印件;臨時來菲的第三國公民應在本國提前辦妥赴華簽證。
- 舊中國簽證或原中國護照:拿過中國簽證的交最近一次簽證複印件;曾有中國國籍、入外國籍後首次申請的,交原中國護照原件及資料頁複印件。
三條紀律:申請表要本人簽署,未成年人可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簽並註明關係;線上上傳的必須是申請人本人照片;簽證中心不退還除護照以外的所有材料,要交原件的,遞交前自己先留複印件或掃描件。
第二層:探親專屬件,Q1比Q2多一組
Q2專屬的是邀請函加邀請人證件複印件。Q1專屬的是邀請函、邀請人證件複印件,再加上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家庭成員關係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官方列舉的關係證明形式有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親屬關係公證書等。Q2清單沒有單列關係證明,但邀請函裏要把與邀請人的關係寫清楚。
邀請人是中國公民的,附中國身份證複印件,兩邊的受理點都以正反兩面複印最穩妥;邀請人是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附護照及永久居留證複印件。
邀請函怎麼寫,才不會被退
邀請函由居住在中國境內的邀請人出具,內容要素分兩種寫法:
- Q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來華事由、擬抵達日期、擬居留地點、擬居留期限、與邀請人關係、費用來源,邀請人姓名、聯繫電話、地址和簽字。
- Q2:被邀請人個人信息、來華事由、抵離日期、訪問地點、與邀請人關係、費用來源,邀請人信息同上。
拿Q2的邀請函去申請Q1,是常見的補件原因。邀請函上的姓名拼寫、護照號碼、抵離日期,要與申請表對應欄目一致,申請表第6.2欄要完整準確填寫邀請人信息。邀請函可以是傳真件、複印件或打印件,但領事官員可以要求提供原件,穩妥做法是請邀請人親筆簽名後把原件寄到菲律賓,線上傳掃描件,遞交時把原件帶在身上。
菲律賓這一側的關係證明怎麼出
菲律賓出具的結婚、出生記錄要用於中國時,往往牽出統計署申領、辦理附加證明書、翻譯三道工序,這一段是整個準備中耗時和成本波動最大的。建議儘早啓動,統計署出證多申領一份備用。辦法見菲律賓文件海牙認證;婚姻文件要讓中國採信的路徑見菲律賓結婚證在中國怎麼被認可。出發前在菲律賓就把附加證明書辦好,入境中國後辦居留證件時才用得上。
特殊情形的加項
- 18週歲以下孩子:出生證(需載有父母信息)複印件,首次申請交原件;父母護照複印件;未隨行父母出具的旅行同意函;父母一方或雙方持非菲律賓護照的,交在菲合法居留、工作或學習的有效簽證;須由監護人陪同。
- 首次赴華補充材料:宿務總領館要求首次申請Q1等簽證的人,按個人情況提供最近6個月銀行存款證明、納税證明、在職證明、商業登記證明等;馬尼拉簽證中心的中文版Q1清單寫法略有不同,英文版又不一致,兩版都看,以遞交當天櫃枱要求為準。
- 寄養情形:需要經公證認證的寄養委託書等材料,按遞交地當期清單準備。
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偽造或材料不全者將被拒絕辦理,並會影響以後的申請。
逐項核對和下一步
逐項清單分別見Q1探親簽辦理材料和Q2探親簽辦理材料,總覽見Q1、Q2探親簽辦理總覽。邀請函在中國、結婚證在菲律賓、孩子出生證還沒認證,三頭對不上就會被退回補件。需要有人幫你逐項核對的,可以通過易行簽證與人力服務聯繫我們,我們只做材料合規核對,不參與審批,也不承諾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