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問:你要探望的人是誰
四種類型的分水嶺,是被探望人的身份:
- 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對應Q1(長期團聚居留)和Q2(短期探親)。
- 因工作、學習在中國居留的外國人(持普通居留證件):對應S1(長期,超過180日)和S2(短期,不超過180日)。
- 沒有以上關係,只是去中國旅遊:對應L簽,事由是觀光,不是探親。
這一問答錯,後面的材料全都對不上。邀請人如果不在國內、或不是上述身份,先別急着填表,先弄清「誰能邀請你」。
第二問:打算住多久
被探望人確定之後,再看停留時間。去住一陣、不超過180日就回菲律賓的,是Q2。要在中國和家人長期一起生活、入境後辦居留證件的,是Q1。Q2不是「先進去再慢慢轉長期」的工具,《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延長簽證停留期的決定只對本次入境有效,累計延長不得超過原簽證註明的停留期限,所以打算長住的,一開始就按Q1準備。
如果你的情形是「先住幾個月看看,再決定要不要長住」,務實的做法是按眼下真實的計劃選:只打算短住就辦Q2,想清楚要長住再另行辦Q1。不要在事由欄寫一個自己還沒決定的計劃,申請表和邀請函裏的抵離日期、訪問事由必須前後一致。
誰是官方認可的「家庭成員」
Q1申請的家庭成員範圍,外交部領事司的説明列得很清楚: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名單之外的親戚,比如叔伯姑舅、堂表親、乾親,不能以家庭團聚事由申請Q1。很多人最先踩的坑,就是以為「都是親戚」就能辦探親類,結果在第一步就被擋住。
Q1還包括因寄養等原因申請入境居留的人員,比如中菲家庭的孩子送回中國由在華親屬照看,這種情形的材料另有一套,需要經公證認證的寄養委託書等文件,按遞交地當期清單準備。
幾種常見家庭情形,該辦什麼
- 菲律賓籍配偶去中國和中國籍丈夫或妻子長期生活:辦Q1。第一步準備結婚證相關的親屬關係證明,這類證明常要經統計署出證、辦附加證明書、再翻譯,週期比想像的長,要儘早啓動,材料見Q1探親簽辦理材料與流程。
- 短期去探望中國籍配偶、父母或子女:辦Q2,不超過180日,材料見Q2探親簽辦理材料與流程。
- 帶18週歲以下孩子同行:按未成年人加項準備出生證複印件、父母護照複印件、同意函等;孩子第一次去中國的,還要按首次赴華材料另行準備。
- 家人是在中國工作或讀書的外籍人士:辦S2或S1,不是Q2。
- 你自己是在菲外國人:要提供在菲律賓合法停留或居留的證明;臨時來菲的第三國公民,應在本國提前辦妥赴華簽證。
辦理的大致路徑
遞交地點按居住地分轄區。馬尼拉一帶的普通護照申請人經簽證申請服務中心:先在線填表上傳材料,線上審核通過後到中心遞交併繳費,憑取證單領證。宿務、達沃、拉瓦格轄區先在中國簽證在線申請網站填表,狀態變為「待遞交護照」後再到所屬總領館遞交。兩條路繳費和取證方式不同,不要混用,逐步驟的説明見菲律賓來華探親簽證Q1、Q2辦理流程與材料。
簽證中心只負責受理,不參與審批,是否發簽證、停留期給多長,由領事官員決定。Q1入境後還要在規定時限內向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團聚類居留證件,Q1只是入境的門票,居留證件才是長住的憑證。
選錯類型的代價
常見的選錯有三種:想長住卻辦了短期探親;親屬不在官方家庭成員名單內;探望的是在華外籍人士卻辦了Q2。後果不是當場被指出,而是收進去後被退回,白白多耗一輪線上審核,補件還要重新排隊。拿不準的,先回到「被探望的人是誰、住多久」這兩個問題。其他類型的對照見菲律賓人去中國簽證有哪些類型。
家裏情況複雜、邀請人在中國而關係文件在菲律賓的,可以通過易行簽證與人力團隊先做一次材料合規核對,我們不參與審批,也不承諾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