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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与绿卡 · 六步走

永居攻略从哪一步开始?绿卡指南先分路再谈流程

更新于 2026-09-19·9 分钟阅读·签证与人力

永居攻略的第一步不是列材料清单,是把自己归到哪一条法源底下。绿卡指南难写,因为中文说的绿卡底下装着几条互不相通的路:CA 613(1940 年移民法)下的 13(A)、13(B)、13(C)、13(E)、13(G) 与 Section 13 配额,依 MCL-07-021 签发的永久居留签证,再加上退休署与投资委员会那两套。归类定了,清单才有意义。这一页只串六步的顺序与依赖,每一步写清前置条件。

六步走的全景:每一步的前置条件,都是上一步的产出

六步的顺序是:归类、凑齐四层前提、确认办事口与受理状态、递件、听证与审批、拿到之后维持状态。每一步的前置条件就是上一步的产出;上一步没做完,这一步做了也白做。不论你把它叫菲律宾永居还是菲律宾绿卡,这六步的顺序都一样。

绿卡这件事,先把这条链摆出来,后面每一节只补它自己那一段。第一步产出一条法源编号——你到底走 13(A)、13(B)、13(C)、13(E)、13(G)、Section 13 配额移民,还是依 MCL-07-021 签发的那一条。第二步产出一套齐的前提:身份事实、文件链、在菲状态、递交安排四层。第三步产出一个确定的办事口:哪个办事处受理你这一项,以及它是能办结还是只能收件。第四步产出一张官方收据,听证时间写在上面。第五步产出一份签证令与委员会的决定。第六步没有终点,它是一串每年都要做的事。

这条链里有两处最常被打乱。第一处是把第二步挪到第一步前面:先去凑材料,凑到一半才发现自己归错了类,整套文件作废重做。境外文书重做一遍的代价不是复印费,是整条时间轴要从头再走一次。第二处是把第三步当成不用做的一步:要么默认「反正去马尼拉递」,要么反过来默认「我住这个省就能在这个省递」。两种默认都可能错,因为受理权限是按办事处一项一项写的,不按省份大小分配。

也有可以并行的地方,而且必须并行,否则整体会拖得很长。第二步里的文件链与在菲状态应该同时启动:境外文书的取得、翻译、认证是全程最长的一段,而把停留状态整理干净同样占时间,两件事谁也不等谁。第三步可以在第二步进行中就先确认,因为它只需要知道你走哪一条(第一步的产出),不需要材料齐。这样一来,真正必须串行的只有第一步到第二步、第二步到第四步、第四步到第五步、第五步到第六步;第三步挂在第一步之后,随时可做。

这一页只负责顺序与依赖关系,每一步的细节都有各自的专页:怎么归类见 身份事实决定你能走哪一条路,四层前提的清单见 递件前要先具备什么,办事口与受理矩阵见 永居在哪个办事处办,时间怎么倒着排见 永居要多久与倒排时间表,拿到之后怎么维持见 拿到永居之后每年要做的事。最容易把案子拖死的那几个细节,单独写在 永居注意事项:七个最贵的细节

先把六步的顺序对一遍,再决定哪一份材料先动手。 要一份分项说明 →

第一步 归类:你的身份事实决定你只能走哪一条法源

第一步是归类:把身份事实摆齐,看它们把你指向哪一条法源。这一步没有前置条件,它就是起点;但它的产出决定后面五步的全部内容。

要摆齐的身份事实通常是这几件:配偶是不是菲律宾公民、你原来是不是菲籍、你持哪一国护照、你以前有没有在菲律宾取得过永久居留、你现在人在不在菲律宾境内。这几件都是客观事实,不需要判断力。难的是从事实跳到法源那一步,而那一跳有专页在做判断树,见 哪一条路是你的:身份事实决策树

这一页只给分路的骨架。移民局《公民服务章程》2026 年第一版把 CA 613(也就是 1940 年移民法)下的几项转换业务写在法律处(Legal Division)名下:13(A)13(B)13(C)13(E)13(G) 几类非配额移民签证,以及依 Section 13 的配额移民签证;另有依 MCL-07-021 签发的 Permanent Resident Visa。其中 13(E) 是「曾合法获准永久居留、从境外短暂访问返回且未放弃在菲居所」的返回居民那条线;13(G) 是前菲籍归化外国人回菲永久居留那条线,章程还对它多写了一条——递件时申请人必须人在菲律宾境内

有一条口径必须先说清楚,因为它每年都被弄错:中国大陆护照的配偶走的是 TRV(业内常称 MCL,依 MCL-07-021 签发),不是 13(A)。两者名字看起来都跟婚姻有关,法源却不同、材料不同、后续节奏也不同。把这一条搞混,等于第一步就归错了类,后面全部要重做。与菲律宾公民缔结婚姻这条线的全景另见 与菲律宾公民成婚那条线怎么走

还有一组必须在第一步就分开的东西:退休类归退休署、投资类归投资委员会,和移民类是两套东西。它们不在法律处这条线上,主管机关、条件、后续义务都不一样,路径层面的对比见 菲律宾永久居留的几条路径中文说的绿卡到底指什么,本文不展开。

归错类的代价为什么特别大?因为第二步要凑的四层前提里,第一层是身份事实——它不是靠补材料能解决的东西。文件不齐可以再去办,停留状态不干净可以先整理,身份事实不成立就只剩换一条路或者不办两个选项。所以这一步宁可慢。具体门槛与当期要求,以菲律宾移民局/退休署当期公布为准;把你的身份情况与居留目标发给顾问,按个案核对当期要求,比照着中文转述对号入座稳妥。

第二步 凑齐四层前提:身份事实、文件链、在菲状态、递交安排

第二步是凑齐四层前提,也是菲律宾永居全程最花时间的一段,前置条件是第一步已经定下法源。四层里每一层具体要什么,都随法源变,所以归类没定就开始买单据,多半是白花时间。

第一层,身份事实。这是唯一不能靠补材料解决的一层。它要么成立,要么不成立;不成立就回到第一步换一条路,而不是想办法把材料做得更好看。这一层的检查方式很朴素:把第一步摆出来的那几件事实,逐条对到你选中的那条法源的适用对象上,对不上就停。同一份证明在 13(A)、13(E)、13(G) 三条线上的用途与要求并不一样,这也是归类必须先定的原因。

第二层,文件链。境外出具的文书要走取得、翻译、认证这条链,移民局《公民服务章程》2026 年第一版只列材料的顺序,不替你排时间,而这条链是全程最长的一段,应该在第一天就启动,而不是等本地材料齐了再说。每一份文件都有自己的有效期窗口,而窗口是从出具那天开始算的——所以顺着办和倒着排,结果完全不同。具体哪几份、每一份归谁出,见 递件前要先具备的四层前提;时效怎么错开、为什么会互相拖垮,见 永居注意事项里最贵的那几条

第三层,在菲状态。停留必须是干净的,而且章程写明:评估费用时,手上剩余的合法停留期不少于 20 天。请注意这句话的两个限定——「评估费用时」是一个会往后漂的时点,「不少于 20 天」是一个每天在减的数,两者一定会在某一天交叉。所以它不是递件当天才去数的数字,是倒排的起点。走 13(G) 的人还要多算一条:递件时人必须在境内,于是「什么时候飞过来」和「停留还剩多少」是同一张表上的两行。

第四层,递交安排。本人递还是由认证联络官代递,这件事要在第二步就定,因为代递要提前准备的东西本身也要时间去办。具体要哪几样在第四步讲。

四层里哪些能并行?第二层与第三层必须同时跑,它们互不依赖,却共同决定你哪一天能递;第四层可以最后定,但不能不定第一层必须最先确认,因为它是唯一有可能让前面全部作废的一层。

这一步做完的标志不是「材料看起来齐了」,而是四层各自有一个明确的状态:身份事实核过、每一份境外文书都知道现在卡在链条的哪一环、停留状态有一个确定的到期日、递交方式已定。四个状态都写得出来,才谈得上进第三步。至于每一段要留多少余量、谁跟谁不能并行,见 永居的三段时间账与倒排表

第三步 确认办事口与受理状态:能收件不等于能批准

第三步是确认办事口:先确认哪个办事处受理你这一项,再确认它是能办结还是只能收件。前置条件是第一步的归类已定:受理矩阵按业务项一项一项写,不知道走哪一条就查不了这张表。

归口先说清楚。这类业务归移民局法律处(Legal Division),章程分类是 Highly Technical(高度技术类),交易类型是 G2C(政府对客户),也就是申请人自己或其代表可以递。移民局主楼在马尼拉王城区(Intramuros, Manila)中央接收单元(CRU)在主楼一层。顺带堵一个误会:主楼一层 23–25 号窗口证明与清关科(CCS),那是另一条线的入口,拿着永居的卷宗照那个窗口号去找,只会白跑一趟。

外省能不能递,看移民局《Updated Subport Directory with Directory of Transactions》上你那一行的状态。这张表上有 60 个办事处,每一项业务分三种状态:可完整受理并办结仅收件收费而审批在总局不办理。两个可核的例子:13(G) 在这张表上出现 7 处——碧瑶、达沃、PEZA、圣费尔南多、塔克洛班可办结,八打雁、宿务仅收件;而前永久居民返回后恢复非配额移民签证(也就是 13(E) 那一类)全表只有两处:宿务仅收件、PEZA 可办结。差别很大,和省份大小无关。

本地留存版本的抓取日是 2026-09-04,目录本身没有官方版本日期,办事处权限也会调整,所以结论只有一条:以移民局官网当期目录为准,出行前电话确认。完整受理矩阵与按省对号入座见 永居在哪个办事处办:受理矩阵与唯一入口,本文不重做。

顺带分开一个常混进来的东西:中文圈说的「小特赦」通常指 ASRV(APECO Special Resident Visa),它和 CA 613 那套移民类签证是两条线,也和 真正意义上的特赦(合法化方案) 不是一回事。在那张目录上它只有一处入口——APECO 移民局外勤办事处,状态是仅收件,备注还要求先与 APECO 邮件协调。当期是否开放、发的是哪一类身份,以主管机关当期公布为准,别拿旧转述当依据。

这一步的产出是一个具体答案:我这一项在哪个办事处递、能不能办结、不能办结的话审批在哪一级。「能收件」不等于「能批准」——这是第三步最值得记住的一句。

第四步 递件:形式不过,案子在第一道就不存在

第四步是递件——菲律宾永居整条线上你唯一能完全掌控的一段,前置条件是第二步与第三步都已经完成。这一步考的几乎全是形式,而形式不过,案子在第一道就不存在。

移民局《公民服务章程》2026 年第一版对主件与装帧写得很具体:主件是 CGAF(Consolidated General Application Form,综合通用申请表),全部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由申请人与担保人(petitioner)亲笔签名;材料要按章程列明的顺序排好,装进 legal size(8½×14 英寸)文件夹并装订牢固。护照复印件要含资料页最新入境签证(需签证国籍)与最新出入境章。这几条看起来像文书课,实际是收件台第一眼看的东西。很多人把菲律宾绿卡想成一份表格,其实卡住人的往往就是这几条形式。

递交方式有两条。本人递最简单,不需要额外授权文件。认证联络官代递要多备三样:该联络官的 BI 认证 ID 卡或证书复印件原件特别授权书(Special Power of Attorney,SPA),以及受托人有效政府签发证件的复印件。三样缺一样,代递这条路就不成立;13(A)、13(E)、13(G) 各条线在这一点上没有区别。顺带说一句:这三样是章程本身要求出示的,不是客户的额外要求,所以它也是核验一家代办最硬的一条,怎么核见 怎么自己核验一家永居代办

还有一条硬门槛落在这一步兑现:评估费用时,手上剩余的合法停留期不少于 20 天。它属于第二步第三层的产出,却在第四步被检查——所以第二步没把停留状态整理干净,第四步就会被挡在门口,而挡住之后的补救不是补材料,是先去延停留、再回来重排整条时间轴。走 13(G) 的人还要同时满足递件时人在境内这一条。

这一步的产出是一张官方收据,听证的时间写在上面,不是电话通知。收据要收好、要看清,因为第五步整段都以它为锚点。

形式这一层为什么值得反复讲?因为它是整条线上唯一完全由你控制的一段。抽签分派不由你决定,听证排期不由你决定,委员会会期更不由你决定;你能拿来减少后面不确定性的,只有递进去那一刻材料的质量。具体的失败姿势——哪种装帧最常被退、代递最常缺哪一样、停留期怎么被算光——单独写在 递件前后七个最贵的细节,本文只讲它在顺序里的位置。

第五步 听证与审批、第六步 拿到之后:主动权都不在你手上,但都要提前排

第五步是听证与审批,第六步是拿到之后。这两段主动权都不在你手上,但都要提前排。

章程 2026 年第一版把第五步的链条写死了:中央接收单元(CRU)收件 → 转法律处签证主管 → 抽签分派给听证官(Hearing Officer) → 申请人按官方收据上载明的时间出席听证 → 听证官评估并起草签证令 → 经法律处处长上报 → 委员会(Board of Commissioners)批准或否决。这七段同样适用于 CA 613 下的 13(A)、13(B)、13(C)、13(E)、13(G)、Section 13 与 MCL-07-021 各条线。前置条件是第四步已经受理、你已经拿到官方收据。

这条链里你只在两个地方有动作:出席听证补件。抽签分派不由递件人决定,听证排期写在收据上,委员会会期也不由申请人安排。所以「多久能下来」的答案从来不在递件那一天,而在案子现在停在哪一环。时间怎么倒着排,见 永居要多久:三段时间账与倒排时间表

两件事先打预防针。第一,听证没人能替你出席,能代的只有递件与跑腿;第二,听证之后若被要求补一份境外文件,第二步那条文件链要重走一遍,这是整条线上最容易翻倍的一段。委员会若否决,那是另一条路的开始,六类原因与补救顺序见 永居被拒之后怎么办,本文不展开。

第六步:拿到之后。前置条件是签证令落实、证件已出。很多人把出证当成终点,实际上这是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步——年度报到、登记证件的换发、长期离境牵出的再入境许可,各有各的时点,并不同步。当成同一个日子去记,是断档最常见的起因。每一项的时点见 拿到永居之后怎么维持状态,断档的具体代价见 绿卡注意事项第七条

把六步连起来看:归类定法源,四层前提定你哪天能递(剩余合法停留不少于 20 天是硬线),办事口定去哪递、递完归谁批,递件定形式过不过,听证与审批定走向,拿到之后定身份能不能一直有效。每一步只吃上一步的产出,顺序错了,努力方向就是错的。

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需要有人按你的身份事实把归类、前置条件与倒排顺序写成可执行清单,把情况发给 易行签证与人力团队;具体门槛与当期要求,以菲律宾移民局/退休署当期公布为准。

把你的身份事实和目前的停留状态发过来,我们按六步的顺序对一遍前置条件。 要一份分项说明 →

常见问题

菲律宾永居攻略应该从哪一步开始?
从归类开始,不是从列材料开始。先把身份事实摆齐——配偶是不是菲律宾公民、你原来是不是菲籍、持哪一国护照、以前有没有取得过永久居留、人在不在境内——再看它们把你指向 CA 613 下的哪一条,或者依 MCL-07-021 签发的那一条。归类的产出是一条法源编号,后面五步要什么材料、去哪递、谁来批,都随它变。顺序反过来做,最常见的结局是材料凑到一半发现归错了类。
六步里哪一步最容易被跳过?
第三步,也就是确认办事口与受理状态。很多人要么默认必须去马尼拉,要么默认住在哪个省就能在哪个省递,两种默认都可能错。移民局那份办事处目录上有 60 个办事处,每一项业务分可办结、仅收件、不办理三种状态,权限是按办事处一项一项写的,和省份大小无关。跳过这一步的代价通常是白跑一趟,或者以为已经进了审批队列,其实卷宗还要走到总局。
归类这一步我自己能不能定?
身份事实自己能摆齐,从事实跳到法源那一步建议核过再定。要摆的几件都是客观信息,不需要判断力;难的是判断它们指向哪一条,因为几条线的名字看起来都很像。有一条最常被弄错的:中国大陆护照的配偶走的是 TRV(业内常称 MCL,依 MCL-07-021 签发),不是 13(A)。归错类不是补材料能救的,所以这一步宁可慢。
第二步的四层前提里,哪一层不能补?
身份事实那一层不能补。文件不齐可以再去办,停留状态不干净可以先整理,递交方式可以最后定,只有身份事实要么成立要么不成立——不成立就回第一步换路,而不是把材料做得更好看。所以四层的正确检查顺序是先确认身份事实,再让文件链与在菲状态并行跑,最后定递交安排。
外省能不能直接递永居申请?
要看那张办事处目录上你那一行的状态,不看省的大小。同一项业务在不同办事处可能是可完整受理并办结,也可能是仅收件收费、审批仍在总局,还可能根本不办理。举个可核的例子:13(G) 在表上出现 7 处,其中五处可办结、两处仅收件。目录本身没有官方版本日期,权限也会调整,所以查完还要以移民局官网当期目录为准,出行前电话确认。
递件之后我还需要做什么?
两件事:出席听证、按要求补件。章程写明的链条是中央接收单元收件、转法律处签证主管、抽签分派听证官、申请人按官方收据上载明的时间出席听证、听证官评估并起草签证令、经法律处处长上报、由委员会批准或否决。这七段里只有出席与补件在你这一侧,其余都不由递件人安排,所以官方收据要收好,听证时间就写在上面。
拿到之后就算办完了吗?
不算,第六步是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步。年度报到、登记证件的换发、长期离境牵出的再入境许可,各有各的时点,互相之间并不同步,把它们当成同一个日子去记是断档最常见的起因。拿到身份只说明前五步走完了,维持身份是另一套每年都要做的动作,属于第六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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