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决定你能走哪条路的是五个身份事实,不是你的预算
菲律宾绿卡能不能办,由五个身份事实决定,和你准备了多少钱没有关系。
很多人开口就是「办菲律宾绿卡要多少钱」,这个问法在结构上答不了,因为它默认了绿卡是一件可以定价的商品。菲律宾法律里根本没有这个词,中文说的绿卡底下装着几条法源不同、主管机关不同的路径。名词辨析见 「菲律宾绿卡」到底指什么,路径分类见 永居和绿卡分别对应哪几类路径。这一页只干一件事:把决定你能走哪条路的身份事实按顺序摆出来。
五个身份事实,按它对答案的影响排序:
第一,你拿哪国护照——它决定你在哪几条路上算适格人群,也决定同一件事你走的是哪一本。
第二,你的婚姻状况——配偶是不是菲律宾公民,决定这一整条线开不开。
第三,你有没有前菲籍或前永居身份——过去是什么身份,可能直接给你一条别人走不了的路。
第四,你现在人在境内还是境外、持什么身份合法停留——它决定的不是资格,是你什么时候、在哪里递得出去。
第五,你的记录干不干净——移民局在这类业务的流程里写明要做不良记录核查。
为什么是这个顺序?前三条决定「有没有路」,后两条决定「现在能不能动」。最常见的错误是反过来:人飞过来了、停留状态也折腾过一轮,才发现前三条一条都对不上。
还有一条必须提前讲明白,它是这个问题里最贵的误解:菲律宾法律里没有「花钱直接买居留」这回事。移民局《公民服务章程》2026 年第一版把 CA 613(1940 年移民法)下的 13(B)、13(C)、13(E)、13(G)、Section 13 配额移民签证,以及依 MCL-07-021 签发的永久居留签证,全部写在法律处名下,分类 Highly Technical、交易类型 G2C——准入条件写的全是身份事实,没有一条写金额;章程另给这类业务写了一条硬门槛,评估费用时剩余合法停留不少于 20 天,那同样不是钱的事。具体门槛与当期要求,以菲律宾移民局/退休署当期公布为准;把你的身份情况与居留目标发给顾问,按个案核对当期要求。
把你的护照国别、婚姻状况与在菲状态先说清楚,我们按身份事实圈出你实际走得通的那几条。 要一份分项说明 →
事实一:你拿哪国护照——它决定你在哪几条路上算适格人群
护照国别是第一道闸,它决定的不是你有没有钱,是你在不在名单上。这一条最该先查,查不过,后面四条都不用看。
最直观的例子是 13(G)。移民局《公民服务章程》2026 年第一版在这条业务的「Who may avail」栏里,直接附了一份适用国别名单——不是所有国籍都在上面。名单里个别国别还带着附注,比如只适用于女性申请人,或者对婚姻的成立时点另有要求。所以「前菲籍能不能回来长住」这个问题,第一步是去核名单,不是先谈材料,更不是先谈钱。
护照国别还会和婚姻状况交叉。同样是跟菲律宾公民结婚,不同护照走的不是同一本——13(A) 与依 MCL-07-021 签发的那一本就是两回事,详见事实二。很多人在这里栽跟头,是因为读到的攻略是别国护照读者写的,条号对不上,材料自然也对不上。
还有一条是按国别分名额的。CA 613(1940 年移民法)Section 13 的配额移民签证,名额本身按国别分配,路有多窄见 Section 13 配额移民签证。这条线的特点是:条件再好,名额没了也得等——又一个钱解决不了的变量。
把不利的一面直接说出来。如果你的国籍不在 13(G) 名单上、配偶又不是菲律宾公民、也没有在菲律宾拿过永久居留身份,那么 CA 613 这一整套移民类签证对你可能就是关着的。这是准入问题,不是代办能力问题。剩下的是别的制度——退休类归退休署、投资类归投资委员会,和移民类是两套东西,总览见 菲律宾永久居留签证的几条路径,投资那一侧见 菲律宾投资类居留政策。本文不展开这两条的任何参数。
这条对上了,该去看哪一页:把路径和材料骨架对起来见 菲律宾永居怎么办:先分清走哪一条;递件前的四层前提见 菲律宾永居需要什么:四层前提。
事实二:婚姻状况——配偶是不是菲律宾公民,决定这一整条开不开
配偶是不是菲律宾公民,是一道非此即彼的开关:不是,这条线根本不存在;是,接下来由护照国别决定你走哪一本。CA 613(1940 年移民法)下与婚姻有关的条目不止一条——13(A) 是一条,依 MCL-07-021 签发的那一本是另一条,走哪一条不由你选。
先说不存在的那一半,它能替你省最多时间。如果配偶不是菲律宾公民,那么无论你们在菲律宾住了多久、名下有多少资产,这条线都打不开——它的法律前提写的是配偶的国籍,不是家庭状况,也不是经济能力。这时候正确的动作是回到事实一和事实三,看看别的路开不开,而不是去找一家「有办法」的代办。
再说存在的那一半,这里有整条线上最容易被说错的一句话。同样是与菲律宾公民结婚的外籍配偶,中国大陆护照的配偶走的是 TRV(业内常称 MCL,依 MCL-07-021 签发),不是 13(A)。这一句是中文圈误传率最高的一条,源头是大量攻略直接译自英文资料,而英文资料默认的读者走的是另一本。这条线的细节不在本文展开,见 婚姻这条线怎么走。本页只负责让你知道:护照决定了你不能照抄别人的清单。
婚姻这件事本身也要经得起核。移民局《公民服务章程》2026 年第一版对民事文书写得很死:菲律宾境内出具的从 PSA 或相应地方民事登记处取得,境外出具的要走一条固定的认证链,非英文的还要附英文译本。谁来出、怎么认证,归 递件前的四层前提,本文不重复。
把不利的一面说清楚。第一,这条线通常不是一步到位——试用阶段与转为永久是两笔不同业务,第一本不是终点。第二,拿到长期居留身份不等于自动获得工作权,能不能受雇取决于你手上那个类别本身写没写这项权利。第三,婚姻状态发生变化(离婚、丧偶、被宣告无效)会改变这条线的可用性与后续义务,属于典型的个案问题,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
这条对上了,该去看哪一页:先把身份事实与路径对齐(本页),再看递件前的四层前提,最后才轮到步骤顺序,见 菲律宾永居六步走的顺序串联。
事实三:有没有前菲籍或前永居身份——过去的身份可能直接给你一条路
如果你曾经是菲律宾人、或者曾经在菲律宾拿过永久居留身份,那么你手上可能已经有一条别人走不了的路。这两条最能说明钱不是入场券——它们看的全是你过去是什么身份。
第一条是 CA 613 的 13(G)。章程写的适用对象是:曾是菲律宾出生公民、后来在外国归化、现在打算回菲律宾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包括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归口是法律处,分类 Highly Technical,交易类型 G2C。注意它和事实四是绑死的——章程对这条业务明写:递件时申请人必须人在菲律宾境内。也就是说,这条事实一旦对上,行程安排立刻变成硬约束,而不是可以慢慢商量的事。
第二条是 13(E),返回居民那一类。章程写的是:曾合法获准在菲律宾永久居留、从境外短暂访问返回、且未放弃在菲居所的人。这条的判断点是两个定性词——「短暂访问」和「未放弃在菲居所」,不是金额,也不是你回来时带了多少资产。定性词意味着它要靠事实与文书去证明,而不是靠申报。长期离境本身会不会影响已有身份,是另一个题目,见 永居长期离境会不会失效。
这两条事实还会影响你能在哪里递。移民局那份办事处目录(本地结构化留存抓取日 2026-09-04,共 60 个办事处)里,13(G) 出现 7 处,而前永久居民返回后恢复非配额移民签证那一类全表只有两处;而且「能收件」不等于「能办结」,同一张表上两种状态写得很清楚。哪一处是哪种状态、要不要专程去马尼拉,归 永居办理地点与外省受理矩阵,本文不写地址。另外提醒一句:办事处权限会调整,以移民局官网当期目录为准,出行前电话确认。
不利的一面。这两条路的证明责任都在申请人这一侧,而且证据多半在境外——旧护照、归化文件、旧的居留记录、能说明未放弃在菲居所的材料。找齐它们的时间成本通常远高于本地跑腿。谁把这两条菲律宾永居路径说成「很简单」,你应该先请他把要证明的那几件事逐条讲一遍。
事实四与事实五:你现在在哪、持什么身份停留,以及记录干不干净
这两条不决定你有没有资格,决定你现在能不能递。和前三条分开看,很多「为什么卡住了」的疑惑会消失。
事实四的前半:人在境内还是境外。移民局《公民服务章程》2026 年第一版对 CA 613(1940 年移民法)的 13(G) 明写:递件时申请人必须人在菲律宾境内。所以对这条路的人,「人要来」不是听证那一天才发生,而是从递件那天就开始。人还在境外的,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材料,是以什么身份进来、停留状态怎么衔接——这两件事排错顺序,材料再齐也递不出去。
事实四的后半:你现在持什么身份合法停留。章程对这类 G2C 业务写了一条很具体的硬门槛:评估费用时,手上剩余的合法停留期不少于 20 天。注意它写的是「评估费用时」而不是「递件那一天」,实际操作上必须留余量。同一项下面还挂着护照复印件的 3 个细节——资料页、最新入境签证、最新出入境章——合起来是在证明你的停留链条连续且合法。这条门槛的真正含义是:停留状态必须先干净,才谈得上递件。很多人以为历史遗留问题可以「等永居下来一起解决」,顺序恰好是反的;整理它本身要占时间,应该排在倒排表最前面,怎么倒排见 永居的时间三段账与倒排时间表。
事实五:记录干不干净。移民局在这类业务的处理流程里写明要做不良记录(derogatory record)核查,13(A)、13(E)、13(G) 这几条同样要过这一关;此外还有一份由国家调查局(NBI)出具的无犯罪证明,那是司法部下属的独立机关,不是移民局,两者分工见 菲律宾 NBI 是什么。具体哪几份、什么时候要附,归 递件前的四层前提。
有记录不等于自动否决,但它决定你该先找谁。涉及旧案、旧处分或身份争议,第一步不是找代办,是把事实和文书理清再评估——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
不利的一面:这两条最容易被含糊过去,因为说清楚就等于告诉客户「你现在还不能递」。愿意先讲的,比上来报总价的可靠。
先把五条身份事实对一遍,再决定要不要买机票、要不要花钱。 要一份分项说明 →
钱为什么不是入场券,以及五条事实对上之后该去看哪一页
菲律宾法律里没有「花钱直接买居留」这回事。CA 613(1940 年移民法)下 13(B)、13(C)、13(E)、13(G) 与 Section 13 的准入条件写的是身份事实——婚姻、前国籍、返回居民资格、配额归属,没有一条写价格。
第一句是买房。在菲律宾买房本身不给任何居留身份。外国人可以在限制内持有公寓单元,但那是财产权;能待多久、能不能反复入境、能不能受雇,由另一套制度管。房产不是任何一条永居路径的准入条件,见 在菲律宾买房到底给不给身份。
第二句是还有没有别的路。有,但不在移民类这一套里:退休类归退休署、投资类归投资委员会,和移民类是两套东西。本文不展开它们的任何参数:这类口径变动频繁,凭旧转述做决定风险最大。总览见 永久居留的几条路径。
第三句是「小特赦」。中文圈说的小特赦通常指 ASRV(APECO 特别居留签证),它和 CA 613 那套是两条线,也和 真正意义上的特赦 不是一回事。可核的事实只有一条:在那份抓取日 2026-09-04、共 60 个办事处的目录上,它全表只有一处入口,状态是仅收件,还要求先与 APECO 邮件协调。当期是否开放、发的是哪一类身份,以主管机关当期公布为准。
五条对上之后往哪走:先去 类型与适用人群,再去 递件前的四层前提。具体门槛与当期要求,以菲律宾移民局/退休署当期公布为准;把你的身份情况与居留目标发给顾问,按个案核对当期要求。要有人把五条事实对一遍,找 易行签证与人力团队(SEC 注册号 CS202009551、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有效至 2027-06-30)。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