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菲律宾法律里没有绿卡,永居也不是一本签证的名字
菲律宾没有「绿卡」,也没有一本签证叫「永居」。绿卡是从美式说法借过来的中文俗称,菲律宾的移民法条文里根本不存在这个词;你最终拿到手的,是护照上贴的移民类签证加上一张外国人登记身份证件,不是一张叫绿卡的卡。而「永居」在中文里被用成了一本签证的名字,它其实是一类身份的统称——统称底下装着好几条互不相通的入口。
这不是抠字眼。移民局《公民服务章程》2026 年第一版把 CA 613(即 1940 年移民法)下 13(A)、13(B)、13(C)、13(E)、13(G) 这几条非配额移民签证的转换业务,以及依 MCL-07-021 签发的 Permanent Resident Visa,统一归口到法律处(Legal Division),分类写的是 Highly Technical(高度技术类),交易类型是 G2C(Government to Citizen)。章程是按条号一条一条列业务的,不是按「永居」这个总称列的——这说明在办事这一层,压根不存在一个叫永居的统一窗口。
后果很实际:你拿着「菲律宾绿卡怎么办」这句话去问,得到的答案取决于对方默认你在问哪一条。同一句话,有人按婚姻线答你,有人按退休线答你,有人干脆按买房答你——三个答案互相矛盾,而三个人可能都没说错,只是各自补了一个你没说出口的前提。先把你要的那一类叫对名字,后面所有问题才有唯一答案。
所以这一页只负责一件事:把菲律宾永居有哪些类别、各归哪个机关管讲清楚。至于你具体能走哪一条,看 决定你走哪条路的五个身份事实;四条路径的深度拆解看 菲律宾永久居留签证四条路径全解;「绿卡」这个俗称的词义辨析另有专页 「菲律宾绿卡」到底指什么。
把你的护照国籍、婚姻状况与居留目标说清楚,再问「能不能办」,答案才是唯一的。 要一份分项说明 →
菲律宾永居有哪些?先按「谁签发、依据什么」分成四组
把所有被中文叫作绿卡的东西摊开,按签发依据与归口机关分,只有四组。记住这张分组表,比记住任何一份材料清单都管用。
第一组,移民类签证。法源是 CA 613(1940 年移民法),归口是移民局法律处。它内部按条号再分成好几条:13(B)、13(C)、13(E)、13(G),加上婚姻那条 13(A),以及依 MCL-07-021 签发的 Permanent Resident Visa,另外还有 Section 13 的配额移民。这一组才是中文语境里「菲律宾永居」最贴近的对应物。
第二组,退休类。由菲律宾退休署推荐、移民局落签,是一条独立的线,跟第一组不在同一个法源上,办事入口也不同。第三组,投资类。由投资委员会那一头背书、移民局落签,同样自成一线。这两组的门槛、形态与当期规则,以各自主管机关当期公布为准,本文不展开、不写数值;想比较取舍看 长住与移民五条路径全对比;要把身份路径和在菲落地安排一起排的,看 签证与人力服务。
第四组,入籍。这一组根本不是居留身份,而是国籍,走的是司法归化,归法院管,跟移民局是两个系统。把入籍和永居混为一谈,是这条线上最费钱的误会之一——办事地点都不在一栋楼里,详见 入籍与外省永居该去哪个办事处。
一个必须说清的边界:第二、三组「算不算永久居留」,在不同官方页面上的写法并不统一。我们不替这两份文件下结论,也不建议你拿任何一家中介的说法当定论——以主管机关当期公布为准,递件前让顾问按你的情况核一次当期口径。你真正要比较的,从来不是名字好不好听,而是能不能受雇、能不能带家属、离境多久会出问题、每年要做什么这几件事。
移民类这一组内部还要再分:条号不同,对应的人完全不同
同一组里的条号不是难易度不同的版本,而是资格事实不同的入口。你符合哪一条,是由你已经发生的事实决定的,不是由你愿意投入多少决定的。
13(G) 对应的是前菲律宾籍、后来归化为外国人、现在要回菲律宾永久居留的人。章程对这一条还写死了一个形式条件:递件时申请人必须人在菲律宾境内。13(E) 对应的是曾经合法获准永久居留、从境外短暂访问返回、且未放弃在菲居所的返回居民——注意它的前提是「你本来就有过这个身份」,不是拿来新办的入口。
Section 13 的配额移民是另一条窄门,受名额与互惠安排约束,逻辑跟上面几条都不一样,单独一页讲:菲律宾配额移民签证 Section 13。13(B)、13(C) 主要处理随行与未成年子女那一类关系人,通常依附于主申请人的身份,不是独立入口。
婚姻那条要特别小心一个常见错误。跟菲律宾公民结婚之后走哪一条,取决于你持哪国护照:持中国大陆护照的配偶走的是 TRV(业内常称 MCL,依 MCL-07-021 签发)这条线,不是 13(A)。这个口径被搞错的频率非常高,错了就是从第一步走错路。婚姻线本身的条件与续办另有专页,一句带过:婚姻类居留签证全解。
这一段的实用结论只有一句:先确认条号,再谈材料。条号一错,后面准备的所有东西都对不上——材料清单不通用,办事口也未必相同。材料该怎么备,看 递件前要先具备的四层前提。
三条常被当成菲律宾绿卡的旁线:退休类、投资类,以及买房
这三条最常被打包卖成「绿卡」,但只有前两条是真的居留路径,第三条压根不是。
退休类归退休署那一头,投资类归投资委员会那一头,两者都由移民局落签,但入口、审核逻辑与后续义务都跟移民类签证不同。这两条各有专页,本文不展开:投资那条看 菲律宾投资移民政策。它们的门槛形态与当期规则,以各自主管机关当期公布为准——近年被不同来源写出过不同版本,别拿旧转述当依据。
第三条根本不成立:在菲律宾买房本身不给任何居留身份。「买房送绿卡」这句话没有对应的法条,它通常是把「你可以买某类房产」和「你可以长期停留」两件事硬缝在一起。房产与居留是两套完全独立的规则,详见 在菲律宾买房能不能拿绿卡。凡是把买房和身份捆在一起报价的,先停下来。
另一个常见误会:拿到长期身份不等于自动能工作。能不能在菲律宾受雇,取决于你手上那个签证类别本身写了什么,不是「拿了长期身份就自动获得就业权」。这一条关系到很多人来菲之后的真实处境,判断错了会直接带来合规风险。
怎么辨别把旁线包装成绿卡的说法?看三点:它说得出归口机关吗(退休署、投资委员会、移民局法律处、法院,各是各的);它敢不敢说清你拿到的是哪一条条号;它有没有把「能长住」偷换成「永久居留」。核验一家代办的完整做法在 菲律宾绿卡代办怎么筛。
听到「买房送绿卡」「拿了就能工作」,把这两句原话记下来,再找第二家对一遍。 要一份分项说明 →
「小特赦」与 ASRV 指的是什么?它们跟永居不是同一条线
中文圈说的「小特赦」,通常指的是 ASRV,也就是 APECO 特别居留签证(APECO Special Resident Visa);它跟真正意义上的特赦不是一回事,跟移民类永居更不是一条线。
先把两个词分开。特赦在菲律宾语境里指的是一类外侨合法化方案,有自己的法源,针对的是特定处境的人群,本身是一个统称而不是某一本签证——这条线的基础辨析看 菲律宾特赦是什么、看哪几条法源,受理归口看 菲律宾特赦怎么办、在哪办。而 ASRV 是奥罗拉太平洋经济区(APECO)体系下的一类签证,它被叫成「小特赦」纯粹是中文圈的习惯叫法,容易让人误以为它是特赦的简化版。不是。
关于 ASRV,本文只写一条能核的事实,来自移民局官网在链的《Updated Subport Directory with Directory of Transactions》办事处目录(本地存档抓取日 2026-09-04):全表 60 个办事处里,ASRV 只有一处入口——APECO 移民局外勤办事处;而且这一行的状态标的是仅收件(收件收费,审批不在这里),备注还写明要先与 APECO 邮件协调。也就是说,它连「随便找个办事处递一下」都做不到。
除此之外的一切,本文不写。ASRV 当期是否开放、发的是哪一类身份、有什么条件,以主管机关当期公布为准——这条线上的中文转述新旧混杂,拿旧转述当依据非常容易踩空。⚠️ 还要提醒一句:那份办事处目录 PDF 本身没有官方版本日期,办事处权限实务中会调整,出行前务必按移民局官网当期目录再核一次并电话确认。怎么查政策才不踩坑,看 永居最新政策怎么查。
对号入座:从你已经发生的事实,倒推你在问的是哪一类
不要从「我想要绿卡」出发,要从「我身上已经发生了什么」出发。下面这张对照表按事实倒推类别,对上哪一条,就去看哪一页。
你曾经是菲律宾籍、后来入了别国国籍,现在想回来长住 → 看 13(G) 这条,注意递件时人必须在菲律宾境内。你以前就拿过永久居留、只是出去了一趟,且没放弃在菲居所 → 你要问的是 13(E) 返回居民那条,不是重新申请。你跟菲律宾公民结婚了 → 先看护照:中国大陆护照的配偶走 TRV(业内常称 MCL),不是 13(A)。
你是冲着退休来的 → 那是退休署那条线,不在本文四条里;你手上有资本、想用投资换身份 → 那是投资委员会那条线,同样另算。你只是想合法长住、每年不折腾 → 先别急着谈永居,把长期签证几类先比一遍:菲律宾长期签证有哪几类。你想要的是护照而不是居留 → 那是入籍,归法院,不在移民局。
对上类别之后,接下来的顺序是固定的:先确认自己够不够格(五个身份事实),再凑四层前提(需要准备什么),再看办事口与受理状态(地址该找哪个门),最后按六步走(永居攻略六步走)。钱怎么构成另有专页:费用按四条路各自不同。
最后留一句诚实话:这四组里,多数人其实并不属于任何一组。没有婚姻关系、没有前菲籍背景、不打算退休也不打算投资的人,更现实的路是把长期签证那条线走稳,而不是硬凑一个永居。把你的真实情况说清楚,比套用别人的案例省钱得多。个案涉及法律争议的,请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