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 CTS DOAS 區別:一句話與一張對照
最關鍵的一條:CTS 簽了產權不動,DOAS 簽了(並交付)產權才動。其餘差別都是從這一條派生出來的。
- 產權何時轉移——CTS:付清全部價款後,賣方另行簽 DOAS 才轉移;DOAS:簽署並交付時即轉移。
- 什麼時候用——CTS 多見於期房與分期付款;DOAS 多見於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付清後的最後一步。
- 能不能拿去過户——CTS 不能直接辦產權過户;DOAS 經公證後才是税務局與登記處認的過户依據。
- 違約的後果——CTS 項下買方逾期,賣方可依約取消(受 Maceda Law 限制);DOAS 簽完後賣方要「反悔」,就不再是取消合同而是要打確權官司。
- 税費何時觸發——簽署並公證 DOAS 才啓動繳税與登記的時鐘。
- 你最終拿到什麼——公寓單位(單位)拿 CCT,土地或獨棟拿 TCT,產權證上寫你的名字,這才算完成。
把這一節記住,你就能聽懂銷售説的每一句話到底在講哪一步。整個交房到拿證的鏈條見 菲律賓公寓交房與過户全流程。
Contract to Sell 菲律賓:附條件的買賣承諾
Contract to Sell 是一份「附條件」的合同:賣方承諾在買方付清全部價款後再把產權轉移過來,在此之前產權保留在賣方名下。它是期房(pre-selling)與分期付款最常見的合同形式。
簽 CTS 時要盯住四件事:
- 付款計劃寫清楚——每期金額、日期、逾期利息、寬限期、以及逾期到什麼程度算違約。
- 交付與竣工時間——期房要寫明預計交付日與延遲的後果;開發商延期是菲律賓最常見的糾紛來源,見 開發商項目爛尾或延期怎麼辦。
- 取消與退款條款——合同怎麼寫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Maceda Law 的保護是法定的(下文詳述)。
- 登記(registration)——按《細分與共管公寓買家保護法》(PD 957)第 17 條,賣方應將所有 Contract to Sell、買賣契約等文件在物業所在地的登記處(Registry of Deeds)辦理登記。登記之後你的權利才能對抗第三人。
這條登記要求是買家最該主動追的一件事。很多買家從頭到尾沒問過一句,等到出問題才發現自己手上只有一份沒登記的私文書。付款一段時間後,向賣方索取登記證明,或自行到登記處調取產權證的核實副本(Certified True Copy)查看有沒有相應批註(annotation),做法見 菲律賓房產證怎麼核驗。
Deed of Absolute Sale 是什麼:真正過户的那張紙
Deed of Absolute Sale 是絕對買賣契約,簽署並交付後產權即轉移給買方;它必須經過公證成為公文書,才能拿去税務局(BIR)繳税、去登記處辦理登記。沒有公證的買賣契約在登記處辦不了事。
簽完 DOAS 之後啓動的是一串有時限的動作:
- 繳税——資本利得税(CGT,就資本性資產而言按成交價與税務局核定價值孰高計徵,現行税率為 6%)通常須在公證之日起 30 天內申報繳納;印花税(DST,現行為 1.5%)通常須在公證次月的第 5 日前繳納。若賣方是開發商、房產屬於經營性資產,適用的則是預扣所得税與增值税而非資本利得税。税率、計税基礎與期限以 BIR 最新規定為準。
- 取得 eCAR——税務局出具電子過户許可證(Electronic Certificate Authorizing Registration),這是登記處收件的前提。
- 繳地方過户税——向物業所在地的市政或省政府繳納,税率與期限各地不同。
- 登記與出證——到登記處辦理登記,註銷舊證、出具寫着你名字的新產權證(公寓為 CCT,土地為 TCT)。
- 更新税單——到評估辦公室更新房產税申報(tax declaration),之後每年的持有成本見 菲律賓房產持有成本。
費用由誰承擔在菲律賓屬於習慣加約定:習慣上資本利得税由賣方負擔,印花税、過户税與登記費由買方負擔,但一切以合同白紙黑字的約定為準,簽之前一定要逐項確認。公證本身怎麼做、要帶什麼,見 菲律賓公證怎麼辦。
菲律賓買房合同先簽哪個才安全?付款與簽署順序
安全原則只有一條:錢與產權要儘量同步,任何一方都不該在沒有對價保障的情況下先把籌碼交出去。具體怎麼排,看你是一次性付清還是分期。
- 一次性付清(現樓、二手房)——常見順序是:核驗產權證與賣方身份 → 簽預留協議或買賣備忘錄 → 準備好尾款 → 在公證處同時完成付款與簽署 DOAS → 拿齊 DOAS 原件、舊產權證正本、税單與結清證明 → 去 BIR 與登記處辦過户。買方不要在拿到公證過的 DOAS 與舊證正本之前付清全款;賣方也不要在沒收到款之前簽 DOAS。
- 分期付款(期房或分期二手房)——順序是:簽 CTS → 按期付款並確認 CTS 已在登記處登記 → 付清後賣方簽 DOAS → 繳税過户 → 出新證。
- 貸款購房——銀行放款通常與抵押登記同步,節奏由銀行安排,見 外國人在菲律賓申請房貸。
還有兩個高頻問題。預留金(reservation fee):多數協議寫明不可退,付之前先看那一行小字,別把它當定金理解。「先給我一份 DOAS 好去辦事」:賣方在收款前被要求簽 DOAS、或買方在付款前被要求簽收據,這兩種請求都要拒絕——DOAS 一旦公證交付,產權關係就變了。
如果賣方是開發商,先確認它拿到了住房與城市發展委員會(DHSUD)的銷售許可(License to Sell),核驗方法見 開發商銷售許可怎麼查,挑開發商的標準見 菲律賓開發商怎麼選。
簽約和付款的先後順序不敢自己拍板? → 中文管家與翻譯陪同
付到一半不想要了:Maceda Law 怎麼保護你
分期買住宅的買家受《不動產分期買家保護法》(Maceda Law,RA 6552)保護:已付滿兩年分期的,每付滿一年可獲一個月寬限期,被取消時應退還已付款項的現金退還價值,標準為已付總額的 50%,滿五年後每多一年再加 5%,上限為 90%。已付不滿兩年的,法律仍給至少 60 天的寬限期。
另外兩條要點:
- 取消必須經公證通知——賣方要取消合同,須以公證的取消通知(notarial act)通知買家,並在買家收到通知滿 30 天后才生效;應付的現金退還價值也要付清。
- 適用範圍——保護的是分期付款購買住宅不動產(住宅用地、房屋、公寓單位)的買家,工業用地、商業樓宇以及依土地改革法向佃農出售的情形不在此列。
實務上的意義很直接:你不是「一旦斷供就人財兩空」,但也不是「隨時可以全額退款」。斷供之前先算清自己處在哪一檔,再決定是申請寬限期、轉售給下家(assume balance,本地常見做法)、還是接受取消並主張退還價值。開發商不按規矩來的,可以向 DHSUD 投訴,路徑見 向 DHSUD 投訴房產糾紛。要轉手賣掉的流程見 在菲律賓賣公寓的流程。
還會遇到的其他幾份文件,別搞混
除了 CTS 與 DOAS,菲律賓房產交易裏常見的還有幾份,效力各不相同:
- Reservation Agreement(預留協議)——鎖定單位、約定在一定期限內簽正式合同,本身不轉移任何產權,預留金多為不可退。
- Deed of Conditional Sale(附條件買賣契約)——比 CTS 更接近買賣,但產權仍以條件成就(通常是付清)為轉移前提,讀的時候要盯住「條件是什麼、由誰確認成就」。
- Contract of Lease with Option to Buy(租賃附購買選擇權)——本質是租賃,租金能否抵扣房價、選擇權怎麼行使全看條款。
- Special Power of Attorney(特別授權書,SPA)——人在國外由他人代簽必備。在境外簽署的 SPA 需要經過領事認證或海牙加簽(apostille)才能在菲律賓使用,做法見 海牙認證與領事認證怎麼辦。
- Deed of Assignment / Transfer of Rights(權利轉讓)——期房未過户前把 CTS 項下的權利轉給別人,需開發商同意,且通常另收轉讓費。
一個判斷口訣:看這份文件有沒有把「產權(title)」這兩個字明確轉出去,以及它能不能拿去登記處登記。能登記的才有對世效力,只在雙方之間生效的私文書,對抗不了善意第三人。
簽字前必查清單:十項過一遍再落筆
下面十項在簽任何一份合同前逐條確認,能擋掉菲律賓房產交易裏絕大多數糾紛。
- ① 產權證核實副本——自行到登記處調取 Certified True Copy,核對號碼、面積、四至與所有人姓名。
- ② 批註欄(annotations)——有沒有抵押、查封、地役權、共有人異議、既有的 CTS 登記。
- ③ 賣方身份與處分權——身份證件、與產權證上姓名一致;繼承來的房產要看遺產分割與税務是否結清。
- ④ 配偶同意——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通常需要配偶書面同意,缺了這一簽名的契約可能被挑戰。
- ⑤ 房產税與管理費結清——要求提供房產税結清證明與管理處的欠費結清函,公寓的月費構成見 公寓管理費與車位費。
- ⑥ 開發商資質——期房必須有 DHSUD 的銷售許可,項目要有開發許可。
- ⑦ 外國人持有限制——外國人不得直接持有土地,公寓單位可以持有但項目有外資比例上限,規則見 外國人在菲律賓買房全解。
- ⑧ 税費分擔條款——哪一方付資本利得税、印花税、過户税、登記費與中介佣金,寫進合同。
- ⑨ 公證的真實性——簽署人須本人到場、出示有效證件;公證人須有當年的委任狀(notarial commission)。
- ⑩ 獨立的法律意見——不要只依賴賣方或中介提供的模板,見 外國人在菲律賓怎麼找律師。
最後提醒一句:合同裏沒寫的,事後基本主張不了。銷售口頭承諾的車位、傢俬、免管理費、包過户,全部要求寫進合同或補充協議;寫不進去的,就當它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