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後頭 24 小時:先治傷,再把「工傷」兩個字落到紙上
頭一天只做三件事:就醫、留證、書面告知,順序不要反。很多人怕得罪主管,忍着回宿舍躺兩天,等傷重了再去醫院,這時候醫生只能寫「患者自述數日前受傷」,工傷與工作的關聯就弱了一大截。
- 就醫,並主動告訴醫生這是工作中受的傷。要求在病歷或診斷證明(medical certificate)裏寫明受傷時間、地點和經過,不要只寫症狀。
- 保留所有單據原件。掛號、檢查、藥費、住院押金收據都留着,後面報銷和申請補償都按單據走。
- 拍現場。機器、地面、工具、沒有的防護設備,連同你的傷處,當天拍照錄像;現場一旦被清理就再也拍不到了。
- 記下在場的人。誰看見了、誰扶你、誰開車送你,名字和聯繫方式寫下來。
- 當天給主管和人事發一條文字消息。寫明幾點、在哪個崗位、怎麼受的傷、已去哪家醫院。口頭説過不算,文字才算通知。
如果公司有 HMO 醫療卡,就醫時可以先用卡,用法見 公司醫療卡怎麼用;但 HMO 報銷和工傷補償是兩條線,用了卡不等於放棄工傷申請。
公司為什麼不想報:弄清它的顧慮,你才知道該堅持哪一條
公司不報工傷,多半不是不知道,而是不想留下記錄。工傷一旦登記,可能牽出安全檢查、社保繳費是否足額、你本人的用工手續是否齊全等一串問題,所以常見的説法是「小傷自己看看」「醫藥費公司私下給你」「別鬧大對你簽證不好」。
這幾句話要分開聽。公司願意先墊醫藥費是好事,可以接受,但不要因此同意不登記、不出具證明。私下墊付沒有書面記錄,日後傷情反覆、需要長期治療或落下殘疾時,你手裏什麼都沒有。至於「對簽證不好」,受工傷本身不是違反移民規定的行為;如果公司拿舉報相威脅,處理方法見 僱主威脅舉報移民局怎麼辦。
還有一種情況要誠實面對:如果你本人的工作許可或社保登記本來就不齊,工傷補償的路會窄很多,但這不等於公司沒有責任。這時候更需要把證據留全,並儘早找律師判斷走哪條路。
書面通知怎麼寫:一頁紙把事實釘住
給公司的書面通知只寫事實,不寫情緒,不寫索賠數字。它的作用是證明「公司在某一天已經知道這件事」,這是後面所有程序的起點。
- 你的姓名、崗位、工號或部門;
- 受傷的日期、時間、具體位置,當時在做什麼工作;
- 傷情和已就診的醫院,附診斷證明照片;
- 在場同事的名字;
- 請求事項:請公司按規定登記並報告此次工傷,協助辦理補償申請,並出具僱傭與工資證明。
發送方式選能留痕的:公司郵箱加上聊天軟件各發一遍,再打印一份交人事並請對方在副本上簽收。對方不簽,就拍下你遞交的過程。通知裏不要寫「如不處理我將如何如何」,威脅性的話幫不了你,反而容易被用來説你態度惡劣。發出之後的幾天裏,把公司的每一次回覆都存下來,沒有回覆本身也是一種證據。如果對方改用電話溝通,掛斷後補一條文字消息複述通話內容,例如「剛才電話裏您説公司不會出事故報告,特此確認」。所有材料在私人手機和個人雲盤裏各存一份,糾紛一旦開始,公司郵箱和工作手機隨時可能被收回。
公司拖着不辦,你本人怎麼啓動補償
公司不報,你可以自己向社保系統提出工傷補償申請。菲律賓私營企業僱員的工傷補償(Employees' Compensation,簡稱 EC)由社保機構 SSS 受理,申請人可以是員工本人或家屬,並不以公司先點頭為前提。
自己去辦時通常需要:身份證件、社保號碼、診斷證明與病歷、醫療費單據、事故經過説明,以及能證明僱傭關係和事故發生的材料。公司不肯出事故報告時,把你的書面通知、同事證詞、現場照片一併帶上,向窗口説明公司拒絕配合,由經辦人員告知可替代的材料。具體表格和所需件數以 SSS 當期要求為準。
補償大致包括醫療服務、因傷不能工作期間的收入補助,以及落下殘疾時的相應待遇;能否獲批取決於傷病與工作的關聯是否被認定。如果你發現公司根本沒有替你繳過社保,先別慌,這是公司的違法行為,不必然導致你失去權利,處理方法見 工資扣了社保公司卻沒繳怎麼辦。
這幾樣東西不要急着簽
受傷後的頭幾周,公司遞來的任何文件都先拍照帶走,看懂再簽。人在疼、在缺錢的時候最容易簽下對自己不利的東西。
- 「非因工受傷」或「個人原因受傷」聲明。簽了等於自己否定了工傷。
- 一次性了結的棄權書(quitclaim / waiver)。拿一筆錢、放棄一切後續主張。傷情還沒穩定之前,沒有人知道後續治療要花多久,這時候簽最吃虧。
- 空白或只有英文、他加祿語而你看不懂的文件。要求給時間翻譯,對方不給時間本身就是信號。
- 主動辭職信。有的公司會趁機勸你「先辭職養傷」。辭職之後很多主張會變複雜,被逼辭職的判斷見 公司逼我主動辭職怎麼辦。
養傷期間公司停發工資、把你調去明顯幹不了的崗位、或乾脆通知你不用來了,都要逐條記日期。因傷被辭退涉及解僱是否合法的問題,可參考 生病久了被以健康為由辭退,那篇講的證明要求對工傷後的長期病休同樣有參考價值。
還是沒人管:往哪裏升級,易行能幫什麼
公司既不報也不付時,升級路徑有三條,可以並行:一是向社保機構直接申請工傷補償;二是就公司不履行義務、拖欠病休期間應付款項向勞工部門提出求助,流程見 向勞工部投訴怎麼走;三是傷情嚴重、涉及重大過失或殘疾時,請律師評估是否另行主張賠償。外國人同樣可以作為申請人,主體資格問題見 外國人能不能走勞工仲裁。
投訴之後仍在職的人,擔心被穿小鞋是正常的,留證方法見 投訴後被報復怎麼辦。另外提醒一句:養傷期間別忘了自己的簽證有效期,工簽掛在這家公司名下,勞資關係一旦破裂,身份問題要同步安排。
易行能做的是把身份這一頭穩住:核對你的工簽與 AEP 狀態、在僱傭關係變動時安排合規的銜接,詳見 簽證與人力服務。易行是在菲律賓 SEC 註冊的私營諮詢公司(註冊號 CS202009551),持移民局認證 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與任何政府部門沒有隸屬關係,也不能替任何機關承諾結果。工傷認定和賠償爭議不是我們能代辦的事項。
本文為流程與經驗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請諮詢菲律賓執業律師。經濟困難者可向 PAO(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瞭解是否符合免費法律援助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