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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 · 危機應對

菲律賓合資股東要撤資、按協議要求回購股份,公司和我都拿不出錢怎麼辦

更新於 2026-10-14·11 分鐘閲讀·公司設立

先把股東協議翻出來,確認回購義務寫的是「公司回購」還是「你個人購買」,再決定怎麼談,因為這兩種義務在菲律賓的法律後果完全不同:公司回購自己的股份受公司法的財務條件限制,公司不滿足條件時回購本身就不能做;你個人按協議買對方股份則是一筆普通合同債務,付不出就是違約。合資方要撤資是合作破裂裏最常見的收尾方式,而「協議寫了要回購、但錢不夠」是中資合資企業最常卡住的地方。本文只寫被要求回購而無力支付的處置,主動想買回對方股份的手續與税務見 買回合夥人股份的手續與税,股東鬧翻的控制權問題見 股東糾紛與僵局怎麼破。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先定性:回購義務落在公司還是你個人,決定了後面的一切

拿到對方的回購通知後,第一件事是逐字核讀股東協議或合資協議裏的退出條款,確認四個問題:義務人是誰、觸發條件是什麼、價格怎麼定、期限和違約後果是什麼。義務人這一項最關鍵。寫法通常是三種之一:公司有義務回購退出股東的股份;其他股東有義務按比例購買;或者是「公司或其指定的人」。三種寫法下「付不出」的含義不一樣。

如果義務人是公司,菲律賓公司法對公司回購自己股份有財務條件:原則上只能用未受限制的留存收益來做,並且回購不能導致公司無力清償債務。公司沒有足夠的留存收益、或者回購會掏空營運資金,法律上公司就不能回購,董事如果硬做還可能承擔個人責任。這意味着「公司付不出」在很多情況下不只是現實困難,而是法律上的不能,這是你談判時合法且有力的立場,但它也意味着對方可能轉而追究協議裏的替代安排,比如要求其他股東購買。

如果義務人是你個人,公司法的限制幫不了你。你簽了在特定條件下以特定價格購買對方股份的合同,條件成就後不付就是違約,對方可以起訴你個人並執行你的個人財產。這時的談判空間來自估值、分期和替代履行,而不是「不能付」。

觸發條件也要核對:協議常常把回購權限定在特定事件,比如合資期限屆滿、對方被收購、某方嚴重違約、僵局無法化解。對方提出的理由是否落在觸發條件內,是律師要先判斷的問題。價格條款看是固定公式、淨資產法、還是獨立估值,期限看是否有寬限期和分期安排。四個問題答完,你才知道自己面對的是哪種義務。合資協議裏這些條款當初該怎麼寫,見 合資協議裏必須寫死哪幾條,可以對照看自己的協議缺了什麼。

頭幾天的動作:書面回覆、算清估值、盤點資源,三件事絕對不做

頭幾天要做三件事。第一,書面回覆對方,確認收到通知、表示將按協議處理、並説明你正在核算估值與支付安排,給出一個你會正式答覆的日期。這封信的作用是避免被認定為默示拒絕,同時不做任何承諾。不要在微信裏口頭答應「沒問題,我想辦法」,那句話會被當作對估值和期限的認可。

第二,按協議的估值條款自己算一遍。如果協議寫的是淨資產法,拿最近一期審計報表算;如果是公式法,按公式算;如果是獨立估值,先看協議誰指定估值師、費用誰出。把你算的數和對方要求的數並排放着,差異在哪一項,這就是後面談判的核心議題。估值口徑與常見爭議見 股份值多少錢怎麼談。

第三,誠實盤點能動用的資源:公司賬上未受限制的留存收益有多少,這決定公司回購的上限;你個人和其他股東能在什麼時間拿出多少;有沒有可以引入的新投資人;公司有沒有可以剝離出售的非核心資產。把這些排成時間線,得出一個「現在能付多少、之後每期能付多少」的真實方案。

三件事絕對不做。不要轉移公司資產或改動公司賬户簽字權,對方作為股東有查賬權,這類動作會被當作侵佔證據。不要停止對方作為股東的權利,比如不發通知開股東會、不讓查賬、停發已宣派的股息,這會給對方額外的起訴理由。不要用「你先把股份過户過來再説付錢」這種話術,沒有人會接受,而且暴露你的意圖。合作初期如果沒有做過對方的背景核查,現在補做一次也有用,知道對方的財務狀況和訴訟習慣有助於判斷他會不會真的起訴,見 怎麼查清本地合夥人的底細。

公司法的限制:公司回購要有留存收益,外資比例也要重新算

如果回購義務落在公司,先讓會計師確認一件事:公司當前未受限制的留存收益是否足以覆蓋回購價款。不足的話,公司法層面回購不能做,這是你應當在書面答覆裏明確説明並附財務依據的立場。注意,這不是拒絕履行,而是説明法律上的履行條件尚未具備,並同時提出替代方案,否則對方會把它當作單純的賴賬。

留存收益不足時,公司層面的合法路徑有限:等公司盈利積累到足夠的留存收益再回購,這需要對方同意延期;減資退股,即通過正式的減資程序把對方的出資退還,這要走股東會決議、債權人保護和監管備案,流程較長但在沒有留存收益時是公司法允許的退出通道之一,見 增資與減資怎麼辦;或者由其他股東或第三方購買,把義務從公司轉到個人或新投資人。

外資比例是第二道必須算的關。對方如果是菲方股東,公司回購或你個人買下他的股份後,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會上升,如果公司所在行業有外資上限,或者公司持有土地,回購本身可能讓公司違規。對方如果是外方股東而你是中方,情況相反,但如果打算引入新的本地投資人接手,也要算新結構是否合規。行業限制的框架見 外資持股限制,不合規的回購即使付得起也不能做。

第三道是董事責任。公司在不滿足財務條件時回購、或者回購導致無力償債,批准回購的董事可能承擔個人責任。所以即使對方施壓、你也想息事寧人,也不要讓董事會在財務條件不滿足時通過回購決議。這一條要由律師出書面意見,作為董事會決策的依據留檔。

談判工具箱:估值複議、分期加擔保、第三方買家、減資與業務分拆

談判的目標是把一筆你付不出的一次性款項,變成一個對方願意接受、你能履行的結構。可用的工具按常見程度排列如下,通常要組合使用。

估值複議。如果協議允許,提出由雙方認可的獨立估值師重新估值,費用分擔。很多回購要求的價格是按對方自己的算法或早期的樂觀預期來的,獨立估值往往會把數字拉回現實。即使協議寫死了公式,也可以就公式裏的輸入項談,比如存貨跌價、壞賬、或有負債是否已經扣除。

分期加擔保。把價款分成若干期,每期對應一部分股份的過户,股份分批轉,款付清一批過一批;或者先全部過户但以這些股份作質押擔保餘款。對方關心的是收不到錢,擔保是解決這個顧慮的工具。分期協議要寫死每期金額、日期、逾期後果和股份過户的對應關係。

第三方買家。你沒有義務一定要自己買,如果協議允許,可以幫對方找一個願意接手其股份的新投資人,由新投資人支付價款。這對你來説是零現金方案,但要重新評估新股東的背景和外資比例。

減資退股。沒有留存收益時的公司法通道,用於讓對方以退回出資的方式離開,程序長但可行,適合雙方都能接受「按出資額而不是按估值」退出的情況。

業務分拆。如果公司有可以獨立運營的業務線或資產,一種常見的了結方式是對方帶走其中一塊,以此抵扣全部或部分回購價款。這實質上是把公司拆成兩家,涉及資產轉讓、合同和員工的歸屬,見 合夥人分家公司拆成兩家怎麼分。它的好處是不需要現金,壞處是手續比付錢復雜得多。

最後一種是對方不退出但改條件:轉為不參與經營的股東,用優先分紅或固定回報換取其放棄回購權。這適合對方其實只是想要回報而不是一定要走的情況。

對方起訴會怎樣:合同之訴、股東工具與對你個人財產的執行

談不攏,對方有三類路徑,你要知道每條的後果再決定讓步到哪裏。第一類是合同之訴或仲裁。協議如果有仲裁條款,爭議會進仲裁;沒有的話進法院。如果回購義務在你個人,敗訴的後果是判決你支付價款加利息和費用,並可對你的個人財產執行,包括你在公司的股份本身。如果義務在公司且公司確實不滿足財務條件,對方勝訴的難度更大,但對方可能轉而主張協議裏的替代安排或主張你們在簽約時的陳述不實。

第二類是股東工具。對方在退出之前仍然是股東,可以行使查賬權、要求召開股東會、在董事會席位上投反對票、對公司決策提派生訴訟,極端情況下申請解散公司或指定管理人。這些工具單獨看未必能拿到錢,但會讓公司運營陷入消耗,很多回購談判最後是在這種消耗中達成的。股東工具的具體內容見 股東糾紛可用的法律工具。

第三類是對方作為外方股東時的特殊線:如果對方當初的投資在央行做了登記,他會關注價款能否合法匯出,而匯出需要完税和過户文件齊全。這反過來是你的籌碼:一個手續完整、能讓他合法匯出的分期方案,對他比一個判決更有價值。利潤與資本匯出的框架見 公司利潤與投資怎麼匯出。

把訴訟風險算進去之後,再決定底線。多數情況下,一個有擔保的分期方案加合理的估值讓步,對雙方都比兩年的訴訟划算。但有兩種情況不該讓步:對方的回購要求根本不落在觸發條件內,或者對方要求的價格明顯高於協議公式。這兩種情況下堅持協議條款是正當的,讓律師書面回應即可。

談成之後的手續:分批過户、監管備案、外資比例核驗,以及易行能做什麼

談成之後,手續的核心是讓每一期付款和每一批股份的過户一一對應,並且每一批過户都走完税務申報、過户許可、股票登記簿過户和監管備案的完整鏈條。股份轉讓在菲律賓要先向税務局申報並繳清相關税費、取得過户許可證,公司秘書才能在股票登記簿上過户並簽發新股票,之後再更新公司在監管機構的備案信息。分批過户就是把這條鏈走若干次,每次都要齊全,不要為了省事先把全部股份過了再慢慢付款,那等於放棄了你最重要的擔保。

如果採用的是減資退股,程序是股東會決議、債權人通知與保護期、向監管機構申請減資核准、核准後退還出資並更新註冊資本。如果是第三方買家接手,過户鏈條一樣,但要先完成新股東的外資比例核驗和背景核查。如果是業務分拆抵價款,則是資產轉讓與股份轉讓兩條鏈並行。

每一批過户完成後,更新公司的年度信息報告和股東名冊,確保監管機構的記錄與實際一致。公司信息變更的備案要求見 公司信息變更怎麼備案。全部完成後,讓律師出一份結案函,確認協議項下的義務已全部履行、對方無其他主張,這份文件是你防止對方日後反悔的憑據。

易行國際旅行社(SEC 註冊號 CS202009551,菲律賓移民局認證代辦 CA-202624381-1)為在菲中資企業提供 公司設立與股權變更服務:股東協議退出條款的梳理與義務定性、留存收益與外資比例的合規核算、分期回購方案的結構設計、分批股份過户的税務申報與監管備案、減資退股或引入新股東的全流程辦理。我們是私營諮詢機構,不隸屬於任何政府部門,也不替代律師或註冊會計師;協議談判的法律意見與訴訟仲裁由執業律師負責。如果你已經收到回購通知而賬上付不出,把股東協議、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和對方的要求發給我們,先把義務歸屬和可用方案排出來。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常見問題

協議寫的是公司回購,公司賬上沒錢,是不是就可以不回購?
不是「可以不」,而是「法律上不能」,兩者的説法和後果不同。菲律賓公司法對公司回購自己股份有財務條件,原則上只能用未受限制的留存收益,且回購不能導致公司無力償債。留存收益不足時公司確實不能回購,董事硬做可能承擔個人責任。但你要在書面答覆裏説明這一點並附財務依據,同時提出替代方案,比如延期、減資退股或由其他股東或第三方購買,否則對方會當作單純賴賬,並可能轉而主張協議裏的替代安排。
協議寫的是我個人按比例購買對方股份,我拿不出錢怎麼辦?
這是普通合同債務,公司法的限制幫不了你,付不出就是違約,對方可以起訴你個人並執行你的個人財產,包括你持有的公司股份。談判空間來自三處:估值,按協議公式重新核算或提議獨立估值;分期加擔保,股份分批過户或以股份質押擔保餘款;替代履行,幫對方找第三方買家、減資退股或以業務分拆抵價款。先書面回覆確認收到並説明正在核算,不要口頭答應任何數字或日期。
對方要求的價格比我算的高很多,怎麼談?
先按協議的估值條款自己算一遍,把兩個數並排放着找差異在哪一項。如果協議允許獨立估值,提出由雙方認可的估值師重估、費用分擔,這通常會把數字拉回現實。即使公式寫死了,也可以就輸入項談:存貨跌價、壞賬準備、或有負債是否已經扣除、用哪一期的報表。如果對方要求的價格明顯高於協議公式,堅持協議條款是正當的,讓律師書面回應,不必為此讓步。
可以先讓對方把股份過户過來,再分期付款嗎?
可以分期,但不要先全部過户再付款,那等於放棄你最重要的擔保,也沒有對方會接受。正確的結構是每一期付款對應一批股份的過户,款付清一批過一批;或者先過户但以這些股份作質押擔保餘款。每一批過户都要走完税務申報、過户許可、股票登記簿過户和監管備案的完整鏈條,分批就是把這條鏈走若干次。協議裏寫死每期金額、日期、逾期後果和對應的股份數量。
買下菲方股東的股份後,公司的外資比例會不會出問題?
會,這是必須先算的一道關。菲方股東退出後,無論是公司回購還是你個人購買,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都會上升。如果公司所在行業有外資上限,或者公司名下有土地,回購可能讓公司直接違規,這種情況下即使付得起也不能做。解決辦法是引入新的本地投資人接手對方的股份,或者調整業務結構。反過來,如果打算讓第三方接手,新股東的國籍和持股比例也要重新核驗。
對方威脅要起訴,我該讓步到什麼程度?
先把三類後果算清楚再定底線。合同之訴或仲裁:義務在你個人時敗訴要付價款加利息和費用並可執行個人財產;義務在公司且公司確實不滿足財務條件時對方勝訴難度更大。股東工具:對方退出前仍是股東,可以查賬、要求開會、提派生訴訟,讓公司陷入消耗。匯出問題:外方股東關心價款能否合法匯出,一個手續完整的分期方案對他比判決更有價值。多數情況下有擔保的分期加合理的估值讓步比兩年訴訟划算,但對方的要求不落在觸發條件內或價格明顯高於協議公式時,不該讓步。
能不能用公司的一塊業務或資產抵給對方,代替付錢?
可以,這是常見的零現金了結方式,實質是把公司拆成兩家:對方帶走一條業務線或一批資產,抵扣全部或部分回購價款。好處是不需要現金,壞處是手續比付錢復雜得多,涉及資產轉讓的税務、客户和供應商合同的轉讓需要對方同意、租約和許可證不能直接轉、員工歸屬要按勞動法處理、商標和賬號的交接。這類分拆要簽一份框架協議把誰拿什麼、時間表和過渡期規則寫清楚,再由律師和會計師分別走資產轉讓與股份轉讓兩條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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