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當天:先收權,再查賬,最後才談追究
發現授權被濫用的當天,順序很重要。先收權,因為他手裏的授權文件還能繼續用,每多拖一天就可能多簽一份東西。由董事會或有權人出具書面撤銷通知,寫明撤銷的授權文件名稱、日期和自何時起失效,送達經理本人並要求簽收;同時通知開户銀行停用他的簽字權和網銀權限,通知主要客户、供應商和房東今後只認哪位聯繫人。
其次是查賬和查文件:調出近一段時間的銀行流水、合同、收據和公司印章使用記錄,列出他以公司名義做過的所有對外行為。最後才是追究,包括是否要求他説明、是否停職、是否報案。很多老闆反過來做,先在電話裏質問,結果對方連夜轉移文件或繼續簽字。
收權時要注意別把公司自己的運轉也一起停掉。比如工資、税務申報和房租的付款還要有人處理,撤銷前先安排好接手的人,至少是一位臨時的書面授權代表。銀行簽字人變更卡住的情況,見 銀行簽字人離職賬户動不了。
逐項對照:他簽的東西在不在授權範圍裏
能不能不認,首先取決於授權文件本身怎麼寫。拿出當初簽發的授權書、董事會決議或秘書證明,看清楚授權的事項、金額或範圍限制、期限、能否轉授權。很多遠程老闆當初為了圖方便,簽的是一份幾乎什麼都能做的概括授權,這種情況下,經理對外簽的合同大多在授權範圍內,公司事後想否認會非常困難。
把他簽過的東西分成三類。第一類明顯在授權內,例如日常採購和按約定付款,這類一般要認,有問題追究的是經理對公司的責任。第二類明顯超出授權,例如授權只寫了辦理執照卻去簽了借款合同、替第三方擔保、處分公司資產,這類有爭取不認的空間。第三類是灰色地帶,授權寫得含糊、對方又有理由相信他有權,這類最容易打官司。
對照的結果要做成一張表:文件名稱、日期、相對方、金額或義務、授權依據、判斷類別、證據。這張表是你後面和律師、銀行、交易對方談判的底稿。授權書本身怎麼寫才不容易被濫用,見 授權書怎麼寫。
對外怎麼説:通知第三方,但別先單方拒付
越權的合同對公司有沒有約束力,關鍵看交易對方是否知道、是否應當知道他沒有這個權限。所以收權之後要儘快讓外界知道:給已知的交易對方發書面通知,説明授權已撤銷、某些事項未經公司授權、今後以誰的簽字為準;必要時在行業內或公司官方渠道發佈聲明。聲明怎麼寫、哪些話不能説,見 公司澄清聲明怎麼寫。
通知不等於宣佈合同無效。對已經簽了、對方也已經履行的合同,不要自己先宣佈不付款或不交貨,否則可能讓公司從有理變成違約一方。正確的做法是由律師發函,説明公司的立場、請求對方提供簽約文件,再協商處理方式。
對於借款和擔保這類最要命的義務,越早讓出借人和債權人知道越好。他們若在收到通知後仍繼續放款或要求履行,公司的抗辯空間會大很多;若拖到對方已經起訴,再爭就被動了。
對內怎麼處理:停職、調查與追償
對經理本人,處理方式取決於事情的性質。只是越權但沒有私利,可能更多是內部紀律和損失分擔的問題;有虛構交易、收回扣、把錢轉到自己或關聯人賬户的,就涉及侵佔和刑事責任。不論哪種,內部處分要走正當程序:書面説明理由、給他答辯機會、必要時先做預防性停職,不要直接口頭開除或扣押他的私人物品。
調查階段保全證據最關鍵:電子郵件、聊天記錄、印章登記、銀行回單、合同原件都要先封存備份,最好由第三方在場見證。員工挪用資金、做假賬的調查與追償順序,見 員工挪用公款做假賬怎麼辦。
如果他還持有公司的文件、印章、賬號或客户資料不肯交回,先書面要求限期交還並列明清單;仍不交的,再由律師評估民事或刑事途徑。
以後遠程授權怎麼給:小授權、短期限、雙簽字
事後補救的成本遠高於事前設計。以後給本地經理授權,遵守三個原則:一是事項具體,只授權辦理某項手續或簽某類合同,不簽概括授權;二是期限短,到期自動失效,需要再續;三是重大事項雙簽或需董事書面確認,例如借款、擔保、處分資產、超過一定金額的付款。
銀行側要同步設置:網銀分級權限、大額付款需第二人審批、對賬單直接發到老闆郵箱。公司印章和重要原件不要全部交給同一個人保管。開户和銀行事務用的董事會決議怎麼寫,見 董事會決議怎麼寫。
最後,定期抽查。每個月看一次流水和合同清單,每季度核對一次印章使用記錄。授權給出去不是一勞永逸,遠程老闆最大的風險,是很長一段時間根本沒人看賬。
易行能做什麼
易行國際旅行社(SEC 註冊號 CS202009551,菲律賓移民局認證代辦 CA-202624381-1)為老闆不常駐菲律賓的中資企業提供 合規託管服務:協助起草和送達授權撤銷通知,向銀行、主管部門更新授權代表信息,按月整理公司合規日曆與對賬清單,並在需要時對接執業律師處理越權合同和員工紀律問題。
我們不是律師事務所,不代理訴訟,也不對合同效力下結論,更不承諾任何追償結果。我們能做的,是把收權、通知、查賬、補登記這些事務性工作按順序辦好,讓律師可以專注在法律判斷上。
如果你今天剛發現問題,先把授權文件、近期流水和他簽過的文件清單整理出來,再找律師和我們一起排先後。越早收權,後面需要爭的事越少。老闆長期不在菲律賓、經營還要繼續的公司,可以從遠程月度檢查清單做起,把風險控制在可以發現的範圍內。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