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 24 小时:先把数据出口关掉,再去数走了几个人
第一件事不是谈话,而是让这些人今天起再也拿不到任何新数据。辞呈递上来到正式离岗之间往往还有一段通知期,这段时间他们仍然是有权限的在职员工,资料就是在这几天里被搬空的。
- 收回系统权限。CRM、公司邮箱、云盘、报价系统、电商后台、广告账户、客服工作台、公司社交账号,逐个停用或降为只读。公司对外使用的 WhatsApp、Viber、微信号如果绑在员工个人手机上,立刻换绑到公司设备。
- 保全而不是清空。不要重装电脑、不要删除账号、不要格式化手机。把设备原样封存,导出登录日志、下载记录、邮件转发规则、云盘分享记录。日志往往有保留期,过了就没了,这一步必须在当天做。
- 安排通知期内的工作方式。辞职不需要公司批准,你拦不住人走,但可以决定通知期内他做什么:书面安排交接、调离接触客户的岗位,或让其带薪不到岗。不要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了」,那可能被解释成公司解雇。
- 当天开始联系核心客户。由老板或新指定的负责人直接打电话,只说三件事:对接人变更、合同与价格不变、今后的付款账户以公司正式信函为准。不评价离职员工。
做完这四步,再坐下来清点走了几个人、带走了什么。辞职流程本身的法定要求见 菲律宾员工辞职怎么走;如果他们干脆不来上班了,见 不辞而别的后果。
取证:要证明的是「拿了什么、怎么拿的、用在了哪里」
「他们把客户都带走了」不是证据,是结论。能推动任何程序的,是三段可以拿出来给第三方看的事实。
- 拿了什么。先证明这份东西是公司的、而且公司把它当秘密在管:客户名单存在哪个系统、谁有权限、有没有保密协议或员工手册条款、文件有没有标注保密。一份全公司都能随手导出、从没签过保密协议的 Excel,很难被认定为值得保护的秘密,这一点要有心理准备。
- 怎么拿的。离职前短期内的大量导出、把邮件转发到私人邮箱、往个人云盘上传、插 U 盘、对着屏幕拍照的监控画面、非工作时间的异常登录。这些要靠系统日志和设备镜像来说话,请懂取证的技术人员做,自己乱翻会破坏时间戳。
- 用在了哪里。客户收到的新公司报价、内容几乎一样的报价单、新公司在 SEC 或 DTI 的登记信息与登记日期、离职员工在新公司的身份。客户愿意转发给你的消息是最直接的证据,请对方原样转发,不要只口述。
还要查一件事: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筹备的。在职期间就注册新公司、用公司时间和资源接私单,性质比离职后竞争严重得多,也更容易追责。
取证的边界:公司设备和公司账号可以查;员工的私人手机、私人邮箱、私人社交账号不能碰,登录进去看本身就可能违法,拿到的东西也用不上。监控与查阅的合法范围见 数据隐私法对企业的基本要求。所有证据在公司之外留一份副本。
追责的几条路:各自管什么、门槛在哪
没有哪一条路是万能的,实际操作通常是「律师函开场,民事为主,刑事和监管视证据而定」。
- 律师函。成本最低、最快。要求停止使用公司资料、归还并删除副本、停止接触指定客户,并保留追偿权利。同一封函通常也发给接收他们的新公司,提醒对方正在使用来源有争议的资料。很多案子到这一步对方就会收手或坐下来谈。函怎么发才有用,见 菲律宾律师函。
- 合同责任。依据劳动合同里的保密、禁止挖角、竞业条款请求损害赔偿或申请禁令。保密和禁止挖角条款比竞业条款好用得多,法院审查的尺度见 竞业条款的效力。如果合同里什么都没写,这条路会很窄。
- 不正当竞争与侵权。即使没有合同条款,以违背诚信的方式抢走他人的商业成果,也可能构成民事上的不正当竞争,但举证负担重,需要律师评估。
- 数据隐私线。被带走的名单里如果有个人信息(自然人的姓名、电话、地址),事情就多了一层:员工未经授权取用个人数据可能触法,而公司自己也可能负有向监管机构和当事人通报的义务。这条线对公司是双刃剑,先问清楚自己的义务再决定怎么用。
- 刑事线。离职后仍登录公司系统、越权下载、删除公司数据,可能落入网络犯罪的范围,电子证据怎么固定见 在菲律宾举报网络犯罪。门槛是证据要足够具体到人。
哪条路能走、在哪个机构提,取决于合同怎么签的、证据到什么程度,这是律师要判断的事。
这几件事不能做,做了被告就是公司
菲律宾的劳动法对雇主的程序要求很严,愤怒之下最顺手的几个动作恰好都踩线。
- 扣发最后工资来「抵损失」。离职结清环节可以要求归还公司财物、交接账号,但不能无限期扣住应得工资,更不能拿工资去抵一个你自己估出来的损失数。损失要通过法律程序认定。结清环节雇主能做什么,见 离职与结清。
- 拒绝接收辞呈、不给离职证明。辞职不以公司同意为前提,离职证明是法定义务。拿这两样东西当筹码,换来的是一份劳动投诉。
- 扣证件、扣私人物品、把人留在办公室「谈清楚再走」。限制人身自由和扣留他人证件都可能构成独立的刑事问题。
- 在客户群、华人群、社交媒体上点名。诽谤在菲律宾是刑事罪名,网络上发布的还会更重。即使你说的全是事实,也会先陷入一场反诉。
- 威胁「举报到移民局」。如果离职的是持工签的外籍员工,公司确实有依法办理签证注销的义务,那是合规手续;但拿它当威胁筹码是另一回事,而且会被对方当作报复证据。
- 黑进对方的私人账号取证。拿到的东西不能用,自己还多一条罪名。
- 对留下来的员工搞突击搜查、集体查手机。不仅违法,而且是把第二批人推出门的最快方式。
一个判断标准:任何动作,只要目的是让对方「难受」而不是「止损或取证」,就先别做。
稳住剩下的客户和剩下的人
官司打赢了、客户走光了,是这类事件最常见的结局。追责是慢功夫,留客是当周的事。
客户侧:把客户按「由离职员工独家对接」和「公司多人接触过」分两类。前一类风险最高,由老板本人在几天内逐个拜访或通话,带上新对接人。不要贬低离职员工,客户和他们往往私交很好,贬低只会加速流失;只讲公司能继续提供什么、有什么是新公司短期内给不了的(库存、账期、牌照、售后、已签合同的履约)。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已付的预付款、未结的应收,逐笔书面确认,同时发函告知今后只有公司指定账户收款有效,防止货款被引到别处。
应收账款:离职团队手上未收回的货款最容易在混乱中变成坏账。当周对一遍账,客户拖着不付的,按 追款序列 走。
团队侧:剩下的人都在看公司怎么处理。尽快开一次简短的会,讲清楚三件事:公司会继续经营、岗位和薪资不变、空出来的职位优先内部提拔。不要追问谁知情、谁被挖过,这类盘问会让本来没打算走的人开始考虑。如果有人主动反映自己被接触过,记录下来,那也是证据。
外籍员工:离职的人里如果有持工签的外籍员工,雇主有义务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与签证的注销或变更手续,不处理会成为公司自己的合规问题。
把漏洞补上,以及什么时候该找专业协助
这类事件八成的损失,是事发前的结构决定的:客户只认人不认公司、资料谁都能导、合同里没有保密和禁止挖角条款。事后要补的是这三样。
- 合同。给现有员工补签保密协议与禁止挖角条款,写清楚客户资料、报价、供应商信息属于公司;新入职的直接放进劳动合同。写法见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 权限。按岗位分级,导出和批量下载留日志,离职流程里加一步「当日收回权限」。
- 客户关系。核心客户至少两个人对接,公司层面定期直接联系;对外沟通用公司号码和公司邮箱,不用员工个人账号。
- 激励结构。整组人一起走,多半是提成、晋升或管理上积了很久的问题。这一条不解决,下一批只是时间问题。
该找专业协助的情形:被带走的资料里有个人信息,需要判断是否有通报义务;对方已经用新公司名义签走了大客户,需要评估申请禁令的可行性;离职的人里有外籍员工或公司董事、股东;或者对方先你一步去劳工部门投诉了。管理层自己把公司资金转走的情形,处理逻辑不同,见 合伙人卷款跑路怎么办;员工在职期间动了钱的,见 员工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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