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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实益所有人申报2026:HARBOR系统谁要报、何时报、与GIS怎么分工

更新于 2026-09-12·15 分钟阅读·合规托管

先给结论:凡在 SEC 注册的公司,包括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和代表处,都要把最终拥有或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报给 SEC。现行依据是 SEC 2025 年第 15 号备忘录通函,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申报渠道正从 GIS 里的一页迁到线上系统 HARBOR,过渡期已多次延长,截至 2026 年 9 月以 SEC 最新公告为准。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

谁要报:所有 SEC 注册公司,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也在内

所有 SEC 注册公司都要报,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也不例外。一人公司和合伙企业是例外中的例外:只有「真正的控制人不是登记在册的那个人」时,才需要另行申报。

范围。SEC 2025 年第 15 号备忘录通函(《2026 年实益所有权披露规则》,下称「新规」)第 4 条列明适用对象:本地股份公司与非股份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地区经营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代表处、分公司及其他获准在菲经营的外国公司)、一人公司,以及这些公司的发起人、董事、受托人、高管、股东、会员与实益所有人。SEC 2026 年 1 月 29 日发布的常见问题说明: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合伙企业的登记合伙人,通常就被视为最终拥有或控制者,只有另有他人实际拥有或控制时才需单独申报;合伙企业里有公司合伙人的,每个公司合伙人的实益所有人都要申报。

谁来负责报。新规第 20 条把责任落到具体的人:本地公司是公司秘书或其正式授权代表;获准在菲经营的外国公司是驻菲代理人(Resident Agent);一人公司是唯一股东本人,股东为信托或遗产时分别是受托人或遗产管理人、执行人。中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常见「驻菲代理人只挂名、掌握不到母公司股权信息」的情况,新规下这种安排风险很高,代理人的角色见 驻菲代理人是谁

董事和高管也有个人责任。SEC 常见问题写明,董事、受托人和高管要尽到审慎义务,包括制定获取、更新、记录实益所有人信息的书面程序和政策,并确保执行。新规第 25 条更进一步:没有书面程序与政策、或缺乏董事会与高管层监督,本身就构成未尽审慎义务的初步证据。换言之,「我们不知道上面的股东换了人」不再是理由。

谁能看到这些信息。新规与常见问题都说明:实益所有人信息一般不向公众公开,只供 SEC 授权人员、执法机关、主管机关和其他政府机构使用;通过数据共享协议,也可以提供给《反洗钱法》下的「涵盖机构」(例如银行)和媒体机构,用于实益所有人的识别与核实,所有访问都须遵守《数据隐私法》。实务含义是:你报给 SEC 的内容,和你在银行开户、定期复核时交的受益人资料,将来可能被放在一起比对,口径必须一致,开户要求见 菲律宾公司银行开户

为什么要报。新规第 3 条写明的目的,是防止公司被用于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用途,并对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等国际标准。它不是一年一次的表格,而是持续的记录义务:公司必须保存充分、准确、最新的实益所有人信息,并用可靠、独立来源的文件加以核实。

什么时候报:注册时、随下一次 GIS、变更后 7 天内

新公司注册时报,老公司随下一次 GIS 报,变更 7 天内报。三个时点对应三类情形,另有一张过渡期时间表需要单独留意。

新公司。新规第 21.1 条规定,新登记的主体在注册时就要提交实益所有人信息,信息不齐,SEC 不签发注册证书或营业许可。

现有公司。随新规生效后的下一次 GIS 一并申报。SEC 常见问题进一步说明:2026 年 1 月 30 日及以后需要提交 GIS 的公司,都要通过 HARBOR 申报实益所有人;1 月 30 日之前已提交含实益所有人信息的 2026 年度 GIS 的,不必再经 HARBOR 重报。GIS 本身的期限按 SEC 2026 年第 9 号备忘录通函:股份公司在实际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后 30 个日历日内,非股份公司在年度会员大会后 30 个日历日内,外国公司在 SEC 执照签发周年日后 30 个日历日内,经 eFAST 提交。GIS 怎么填见 GIS 周年申报全解

变更。新规第 21.2 条:实益所有权的任何变化,须自事件发生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报告。常见问题补充:没有变化的年份,只需在申报期内对已报信息做复核确认;有变化的,在 HARBOR 提交修订版申报页,系统会自动标为修订并保留旧版本,不会覆盖。这与股权过户的另一条时限叠加:新规第 12 条要求股份转让在 30 天内记入公司股东名册(Stock and Transfer Book),未记载的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效力。一笔股权交易,至少同时触发名册登记与实益所有人更新两件事。

记录保存。实益所有人信息保存到公司解散或终止后至少 5 年;每一次变更的记录,自变更日起保存至少 5 年;支持文件保存同样期限。

日期SEC 发布的安排
2026-01-012025 年第 15 号备忘录通函生效
2026-01-20公告:1 月 30 日起实益所有人申报页经 HARBOR 提交,启用去掉该页的 2026 版 GIS
2026-03-10公告:仍在开通或恢复 eSECURE 账户的公司,紧急申报可暂用 2020 版 GIS,至 4 月 15 日
2026-04-14公告:暂用期延至 5 月 15 日
2026-05-12公告:再延至 6 月 30 日
2026-06-30公告:2020 版 GIS(含实益所有人申报页)过渡使用延至 7 月 31 日,期间经 eFAST 提交不会被转到 HARBOR;SEC 称仍在处理影响申报的技术问题

截至 2026 年 9 月的状态:我们在 9 月上旬查阅 SEC 公告栏时,与此相关的最近一则通知仍是 6 月 30 日那份。此后是否再延期、HARBOR 何时全面实施,以 SEC 官网与官方社交媒体的最新公告为准,申报前务必再核对一次。

HARBOR 与 GIS 怎么分工:一个报名义上是谁,一个报实际上是谁

GIS 报名义上是谁,HARBOR 报实际上是谁,两者必须对得上。两份分开提交,但少了实益所有人申报,GIS 本身也提交不成功。

两个系统各管什么。2026 版 GIS 仍经 eFAST 提交,内容是公司基本资料、董事、高管和股东名单;原来夹在 GIS 里的实益所有人申报页(BOD Page)被拿掉,改在 HARBOR(Hierarchical and Applicable Relations and Beneficial Ownership Registry)单独填报。HARBOR 与 eFAST 打通,入口在 harbor.sec.gov.ph。SEC 1 月 20 日公告写明两个准入条件:只有有效的 eFAST 授权申报人才能在 HARBOR 申报,而且此人必须持有有效的 eSECURE 账户。SEC 另发布了 HARBOR 用户指南。

名义所有人与实益所有人。SEC 常见问题给出清楚的区分:名义所有人(legal owner)是法律上持有股份或会员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实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是最终拥有或控制公司、或行使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即使他不持有名义所有权、不出现在官方记录上。公司不能被申报为另一家公司的实益所有人,只有自然人可以。所以 GIS 股东栏写一家香港公司没有问题,但在 HARBOR 里必须一路追到人。

两者必须互相对得上。常见问题第 25 问写明:GIS 与实益所有人申报页虽然分开提交,但不提交后者,会导致 GIS 无法成功提交。新规第 23 条授权 SEC 核对实益所有人信息与公司其他记录是否一致、要求补充证明文件、按风险开展定向审查和审计、向其他法域请求信息,并可建立「差异举报」机制接收关于申报不一致的信息。GIS 上的股权结构、HARBOR 里的穿透结果、公司股东名册、银行开户资料,四者口径不一,是最容易被发现的问题。

账号是实务里最大的坑。谁是 eFAST 授权申报人、eSECURE 账户绑在谁名下,决定了谁能替公司报。外包的公司秘书、已离职的财务、早年代办注册时开的账户,都可能让公司在申报期「进不去系统」。SEC 3 月那份临时允许使用旧表的公告,针对的正是还在开通或恢复 eSECURE 账户的公司。建议把账户归属、登录方式、人员交接写进公司内部制度。

年度节奏怎么排。把 HARBOR 当成 GIS 的前置动作:年度股东大会一开完,先复核或更新实益所有人信息,再在 30 天期限内提交 GIS。其他年度申报义务见 菲律宾公司每年必须做的事;想把这些节点交给专人盯的,可以了解 易行合规托管

中资常见结构怎么认定最终控制人:多层控股、家族持股与代持

不看股权表写了谁,只看控制权最终落在哪个自然人身上。按新规 A 到 I 九类逐一对照;一家公司可以有多个实益所有人,一个人也可以同时落入多类。

九类标准。A 类(所有权):直接或经持股链间接持有申报公司至少 20% 表决权、有表决权股份或资本的自然人;B 类(合同控制):通过合同、默契、关系、中间人或多层实体控制公司;C 类:有权选出董事会多数;D 类:对管理或政策有支配性影响;E 类:董事会多数按其指示行事;F 类:替公司管理财产的财产管理人;G 类(代持安排):通过名义股东或名义董事实际拥有或控制公司;H 类:不属于以上各类、但通过独占使用公司资产、收取利润和清算分配等其他机制控制;I 类(高级管理人员):只有在穷尽合理手段、A 到 H 类都找不到人时才适用。20% 这个门槛,SEC 可以按法定程序发公告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多层控股:要乘,但不止于乘法。新规第 7.3 条:间接持股按每一层的持股比例相乘计算,层数不设上限,适用于各类法律实体和安排;但只要某个自然人在持股链的任何一层行使有效控制,即使乘出来不足 20%,也要被认定为实益所有人。举例:张先生持有香港 A 公司 100%,A 公司持有菲律宾公司 40%,张先生间接持有 40%,属 A 类。换一种结构:张先生持有 B 公司 50%,B 公司持有菲律宾公司 30%,乘积 15%,未达 A 类门槛;但如果他凭股东协议能决定菲律宾公司董事会多数,就可能落入 B 类或 C 类。跨境结构要追溯到所有法域,SEC 可以接受境外登记机关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佐证(第 7.4 条)。

家族持股:逐人判断。父母、配偶、子女各持一部分股份时,每个人单独对照九类;谁在实际拍板、谁在拿分红,比股份登记在谁名下更重要,同一家族里可能有好几位实益所有人。老公司接班时股东名册与 SEC 记录对不上的情况很普遍,清理顺序见 接手家族老公司前要查清的历史遗留

代持:必须如实披露,而且是双向披露。新规把代持单列为 G 类,并在第三章要求:名义发起人、名义董事或受托人、名义股东必须向 SEC 披露自己的名义身份以及委托人的身份——姓名、居住国、国籍、税号或护照号;委托人是公司的,要披露该公司的实益所有人;委托人是信托的,要披露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设立公司时,发起人要么披露替谁申请注册,要么声明自己不是名义人。另外,单纯替他人持股的代理人或名义人本身不因此成为实益所有人(第 6.3 条),真正的委托人才是;公司不得向股东名册以外的人支付股息(第 15 条);不记名股票被禁止(第 11 条)。

与反 Dummy 法的关系:代持如实申报就会暴露,唯一安全的做法是依法调整结构

实益所有人申报不会让违法代持变合法,出路只有依法调整结构。在外资受限行业里,如实申报代持等于书面说明结构规避了持股上限;不报或错报,又构成新的违规。两头都走不通。

两套规则各管什么。《反 Dummy 法》(第 108 号联邦法令)打击的是:在宪法或法律保留给菲律宾人的行业里,借菲律宾人名义替外国人持股或控制经营。实益所有人规则要求把「谁在实际拥有和控制」如实报给 SEC。前者划定什么结构违法,后者让结构无法继续藏在文件背后。反 Dummy 法的具体禁止与后果见 反 Dummy 法与挂名股东风险,哪些经营活动有外资上限见 外资持股限制怎么看

不报、错报的后果(只讲结构,不写金额)。新规第 25 条规定:经通知与听证后认定公司无正当理由未申报的,按公司留存收益或基金余额分档、按违规次数递增处以罚款,对持续违规还按日加罚(设有上限);认定申报虚假的,SEC 发出通知与命令,给 15 个日历日提交完整准确的信息和书面说明,逾期未改正、或经 SEC 决议认定确属虚假申报的,处以罚款,并可随后解散公司;董事、受托人和高管未尽审慎义务的,个人按违规次数分档受罚,涉及虚假申报的,个人还会被罚款,并被取消在任何公司担任董事、受托人或高管的资格 5 年;故意违规或拒绝接受依法检查的,SEC 可以暂停或吊销公司注册证书。以上不影响《修订公司法》《证券监管法》等其他规定下的处罚。SEC 还可以在程序完成后公布不合规企业名单,并接受举报人线索。

本文不讨论、也不协助任何隐藏真实控制人的做法。如果你的公司现在有代持安排,合规方向只有如实申报,并在执业律师指导下依法调整结构。常见的合法路径是:先确认公司实际经营的活动是否真的受外资限制——很多制造、软件开发和后台服务类活动本身并不设外资比例上限(以现行负面清单为准),这时可以把代持还原为外方直接持股;确属受限行业的,要么由菲律宾股东以自有资金真实持股、真实参与经营,要么调整经营范围、退出受限活动,要么改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架构。调整涉及股权转让、名册登记、GIS 修订与实益所有人更新的先后顺序,顺序做反会返工。

即使不在受限行业,代持也要披露。「为了开户方便让朋友代持」「老板不方便出面由亲戚挂名」这类安排,在新规下同样属于 G 类,名义人与委托人都有披露义务。与其每年申报时解释,不如趁这一轮把结构理顺,需要协助可以了解 易行公司设立与架构调整

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是否构成违法代持、调整方案是否可行,取决于公司章程、实际出资、协议安排和所在行业的具体事实,必须由菲律宾执业律师结合全部文件判断。易行是私营咨询公司,与 SEC 无隶属关系,不出具法律意见。

现在要准备的信息清单,以及变更后怎么在 7 天内更新

先备齐每位实益所有人的信息,再建立 7 天内更新的内部机制。前者是一次性的整理工作,后者是长期制度,也是最容易出错、最容易被罚的环节。

每位实益所有人要报的信息(新规第 18 条):

  1. 全名,原文名与译写名都要,中文姓名与护照拼写务必一致;
  2. 具体居住地址;
  3. 出生日期、性别、国籍(可以是多个);
  4. 手机或座机、电子邮箱;
  5. 税号;没有税号的外国人填护照号码及签发国;
  6. 婚姻状况,以及是否为政治公众人物(PEP);
  7. 成为实益所有人的日期;
  8. 所属类别(A 到 I,可多选)、持股或表决权比例(适用时)、控制的具体性质与方式、取得或形成实益所有权的日期。

支持文件。新规第 8 条要求公司用可靠、独立来源的文件、数据核实申报信息。实务上通常包括:实益所有人的护照或身份证件、上游各层公司的注册文件与股东名册、股东协议或表决权安排、境外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SEC 可以随时要求提供这些文件,公司须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第 9 条、第 19 条)。

哪些事件会启动 7 天倒计时。本公司股权转让;上游控股公司股权变动或重组,例如香港母公司被转让;股东去世、继承或家族内部转让;签订新的股东协议或表决权委托,导致控制权转移;董事会构成变化,使某人取得选出多数董事的能力;某位实益所有人成为政治公众人物。7 天从事件发生之日算,而不是从公司秘书知道之日算,所以关键是让上游股东负有及时通知的义务,建议写进股东协议或集团内部制度。

内部制度至少写清四件事:谁负责收集和核实(通常是公司秘书或驻菲代理人);多久复核一次、由谁审批;eFAST 与 eSECURE 账户的归属与交接;变更事件的内部通报时限。新规把「没有书面程序与政策」视为董事高管未尽审慎义务的初步证据,这份制度本身就是合规证据。

系统与求助渠道。HARBOR、eSECURE、eFAST 的账户问题,SEC 指定通过 iMessage 线上工单系统和官方热线处理;实益所有人规则本身的问题由 SEC 反洗钱部门受理,联系方式以 SEC 官网公布为准。要核查合作方公司的公开登记信息,可参考 SEC 公司查册怎么做

放进 2026 年的整体合规节奏。这一年菲律宾监管的共同方向,是从纸面申报转向系统比对:外籍员工的 AEP 已改为只收线上递件,所附的仍是公司最新 GIS,见 AEP 网上申请新规;税务侧的执法变化可对照 BIR 封店行动。易行持有 SEC 注册(CS202009551)、移民局认证(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有效至 2027-06-30)、劳工部 DOLE 认证与退休署 PRA 认证,与 SEC 无隶属关系;我们可以协助整理实益所有人信息包、建立申报与变更台账,申报决定与法律判断以 SEC 规定和执业律师意见为准。本文信息截至 2026 年 9 月,以 SEC 最新公告为准。

常见问题

菲律宾实益所有人申报是什么?哪些公司要报?

就是把最终拥有或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报给 SEC,所有 SEC 注册公司都要报。现行依据是 SEC 2025 年第 15 号备忘录通函(《2026 年实益所有权披露规则》),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适用于本地股份与非股份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的分公司与代表处、一人公司等。一人公司和合伙企业只有在实际控制人不是登记股东或合伙人时,才需要另行申报。

持股多少才算实益所有人?

按现行新规,直接或间接持有至少 20% 表决权、有表决权股份或资本的自然人,属于 A 类实益所有人。但持股只是九类标准之一:通过合同控制、能选出董事会多数、对管理有支配性影响、通过名义股东代持等,即使不到 20% 也要申报。多层持股按各层比例相乘,任何一层行使有效控制的人都算。SEC 可按程序调整门槛,以最新公告为准。

有了 HARBOR 系统,GIS 还要交吗?两者是什么关系?

GIS 照交,实益所有人另在 HARBOR 报。2026 版 GIS 经 eFAST 提交,保留公司、董事、高管和股东信息,原来的实益所有人申报页移到 HARBOR 单独填报。SEC 说明,不提交实益所有人申报会导致 GIS 无法成功提交。截至 2026 年 9 月,旧版 GIS 的过渡使用已多次延期,最近一次公告延至 7 月 31 日,后续安排以 SEC 最新公告为准。

股东或控制人变了,多久内要更新实益所有人申报?

自事件发生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新规第 21.2 条规定,实益所有权的任何变化都要在 7 个日历日内报告,在 HARBOR 提交修订版申报页,系统会保留旧版本。股权转让还要在 30 天内记入公司股东名册。没有变化的年份,只需在申报期内复核确认已报信息。

我们的股东是一家香港或内地公司,实益所有人要往上报到哪一层?

一直报到自然人为止,层数不设上限。公司不能被申报为实益所有人。间接持股按每层比例相乘计算,例如个人持有香港公司 100%、香港公司持有菲律宾公司 40%,此人间接持有 40%。跨境结构要追溯所有法域,SEC 可以接受境外登记机关的证明作为佐证。乘积不足 20% 但在任何一层行使有效控制的自然人,同样要申报。

公司里有人替我代持股份,实益所有人申报时怎么处理?

必须如实申报:新规把代持单列为 G 类,名义人也有义务向 SEC 披露委托人身份。在外资受限行业,代持可能触及反 Dummy 法,如实申报会暴露问题,不报或虚假申报又会受罚,唯一安全的做法是在执业律师指导下依法调整结构。本文不提供任何隐藏控制人的建议。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

不报或报错实益所有人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和董事高管都可能被罚,严重的可被暂停或吊销注册。新规规定:未申报的按公司规模和违规次数分档罚款,并按日加罚;虚假申报给 15 个日历日改正,逾期或经认定属实的可罚款并可解散公司;董事高管未尽审慎义务的个人受罚,涉及虚假申报的还会被取消任职资格 5 年。具体金额以 SEC 规定为准,处罚须经通知与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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