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可以在菲律賓買房嗎:能買公寓,買不了腳下那塊地
能買,但買的只能是不含土地所有權的那一部分產權。這條界線不是移民局或者哪個部門的內部規定,而是寫在 1987 年憲法裏的。第十二條第 7 節的原文是:除繼承的情形外,私有土地只能轉讓給「有資格取得或持有公有土地的個人、公司或團體」(Save in cases of hereditary succession, no private lands shall be transferred or conveyed except to individuals, corporations, or associations qualified to acquire or hold lands of the public domain)。而同一條第 2 節和第 3 節把「有資格」這件事定義得很死:公有土地相關的權利只給菲律賓公民,或者至少 60% 資本由菲籍公民持有的公司;私人公司連公有土地都只能租,最長 25 年、可再續 25 年。
把這三節連起來讀,結論就出來了:一個持中國護照的自然人,不可能以個人名義合法擁有菲律賓的土地所有權。獨棟、聯排(townhouse)、帶院子的房子,只要產權裏含地,這條就適用。你能持有的是公寓單元(condominium unit)那種把建築物切分成份額、土地由業主法團統一持有的結構,以及房屋建築本身與長期租賃權這類不觸及土地所有權的安排。
還有一條例外值得一提但多數人用不上:憲法第十二條第 8 節允許「曾經是菲律賓出生公民、後來喪失菲律賓國籍的人」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受讓私有土地。這條針對的是特定歷史身份,不是「入了外籍的華人」的通稱,能不能適用要看你出生時的國籍認定,屬於必須由執業律師看文件才能下判斷的事。
能買什麼、有哪幾條合法持有路徑、公寓那條外資比例上限怎麼算,這些我們已經寫透了,本文不重複:整體框架看 外國人在菲律賓買房全解,公寓的產權規則與名額查驗看 外國人買菲律賓公寓。本文從這條線往後接着講:結論已經清楚了,作為大陸買家,你實際要處理的是什麼。
第 1 步:中國護照買家要先備齊的身份、税號與婚姻文件
護照、税號、婚姻狀況、授權書,這四樣在下定金之前就該齊。 讓易行按你的情況列一張文件清單 →
買房這件事上,菲律賓政府認的不是你的身份等級,而是四類文件:你是誰、你在税務上是誰、你的婚姻狀況會不會影響處分權、以及誰替你簽字。缺任何一樣,流程不會在第一天卡住,會在繳税和過户那一步卡住,那時候錢已經付出去了。
第一樣是護照。有效期要覆蓋整個交易週期,不是覆蓋到簽約日就行——從簽約到拿到產權證中間還有繳税、登記兩段。護照上的入境章和簽證頁在很多環節會被要求一起復印,包括銀行開户、公證員核驗身份、以及開發商的買家資料檔。名字拼寫要全程一致:護照上的拼音是唯一標準,合同、税表、產權證上出現不同拼法,將來轉售時要花力氣去證明是同一個人。
第二樣是 TIN(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税號)。菲律賓的不動產過户必須走税務局這一站,由税務局出具電子證明(eCAR)之後登記局才會受理。沒有税號,這一站根本開不了。外國買家申請税號不等於你成了菲律賓的納税居民,它只是把你這筆交易掛進税務系統。具體在哪個税區辦、要交什麼,看 菲律賓買房需要什麼手續 和 從交房到過户的全流程,那兩篇把順序排好了。
第三樣是婚姻狀況的證明。菲律賓法律對夫妻共同財產有明確規則,而且賣方那一側幾乎一定會被要求出具配偶同意。你作為買方,如果已婚,登記時會被問到配偶信息;如果你打算只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最好在簽約前就把這件事跟律師確認清楚,而不是等過户當天才被要求補一份中文結婚證的翻譯認證件。
第四樣是授權文件。只要你不打算全程親自在菲律賓,就需要一份特別授權書(SPA),而且是經過中國公證、再按現行認證規則辦完手續的那種。怎麼辦、需要幾道手續,第 5 節再講。
第 2 步:錢怎麼從國內過去,以及每一筆要對上哪份文件
跨境買房這件事上,「錢能不能便宜地換過去」是次要問題,「每一筆錢能不能説清來源、路徑和對應文件」才是主要問題。後者出問題的代價,是將來你賣房、匯出售房款、或者被要求證明資金合法性的時候,拿不出完整證據鏈。
先説中國這一側。個人購匯在中國是有用途管理的,境外購房屬於資本項下的支出,和旅遊、留學這類經常項下的用途不是一回事。具體哪些用途允許、需要什麼材料、額度怎麼算,以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期規定為準,這是會變的,不要按幾年前的經驗辦事,更不要相信任何「拆開來分次匯、沒人管」的説法——分拆規避本身就是被盯的行為特徵。這條線該怎麼走,要在下定金之前就問清楚,而不是簽完合同才發現錢過不去。把錢匯給菲律賓公司賬户的正規渠道與時效,可以先看 從國內怎麼給菲律賓公司付款。
再説菲律賓這一側:錢付給誰。付給開發商的,必須是開發商的對公賬户,收據抬頭要與合同主體一致;付給二手房賣方的,應當付給產權證上的登記名義人。任何要求你把房款打給中介個人、銷售個人、或者「公司高管的私人賬户」的安排,都要當場停下來。這裏還有一條法律給你的權利值得知道:《總統令第 957 號》(PD 957)第 18 節規定,開發商在未獲主管機關書面批准前不得就單元設定抵押;如果你買的單元上確實有未清的抵押,買方可以選擇把分期款直接付給抵押權人,由其衝抵對應單元的債務,以便將來順利拿到產權證。這條是為了防止你把錢付光了、單元卻還壓在銀行手裏。
關於幣種。合同寫什麼幣種、實際用什麼幣種結算、匯率按哪一天哪個口徑算,這三件事要在合同裏寫死,不要口頭約定。美元報價並不等於你可以隨便用美元付——能不能用外幣結算、怎麼入賬、會不會被要求先結匯,取決於收款方的銀行安排和當期規定。把這三行字寫進合同,比事後爭論省事得多。
最後是留痕。原則只有一句:每一筆付款都要對應一份紙面文件。預留金對應預留單,分期款對應買賣承諾合同(CTS)的付款計劃,尾款對應正式買賣契約(DOAS)。這兩份合同的分工與先後見 CTS 和 DOAS 有什麼區別。將來你要把售房款匯回國內,這條證據鏈就是你的憑據;反向的操作與渠道見 菲律賓匯款回中國全指南。
第 3 步:中國人在菲律賓買房多少錢?成本由 6 塊構成,沒人能給你通用數
「在菲律賓需要多少錢買房」沒有通用答案,但成本由哪幾塊構成是確定的。 把城市、房型和你的用途告訴易行,讓客服按案情給你算一遍 →
我們不寫價格數字,不是藏着掖着,是因為任何一個數字寫出來就會被當成承諾,而它在三個月後一定不準。能給你的是一張成本結構表——知道錢會從哪 6 個口子出去,你自己就能判斷別人給你的報價是不是漏了什麼。
第 1 塊:房子本身。受城市、項目定位、樓層朝向、套內面積口徑、是現房還是期房這五個變量共同決定。同一棟樓裏不同朝向的單價能差出一截,而「面積」在菲律賓的銷售口徑裏是否含陽台、含公攤,各家寫法不同,必須逐份合同看。
第 2 塊:交易與過户環節的税費。菲律賓的不動產交易税種是法定的,比率寫在税法裏,但「哪一方交哪一筆」是合同約定的——這是大陸買家最容易吃虧的地方,默認慣例和你簽的那份合同不一致時,以合同為準。每一筆分別是什麼、什麼時候交,見 菲律賓買房後每年要交什麼,那篇把一次性、持有期、出售期三段拆開了。
第 3 塊:專業服務。經紀佣金、律師費、公證費、翻譯與認證費。經紀佣金在二手交易裏通常由賣方承擔,但這也是可以約定的;對方有沒有牌照要自己查,方法見 菲律賓房產中介怎麼查牌照。
第 4 塊:持有成本。不動產税、公寓管理費、可能出現的特別評估費、以及空置期的水電基本費。這一塊是按年吃的,最容易在算賬時被漏掉。
第 5 塊:跨境成本。匯率價差、跨境手續費、中國文件的公證與認證費、翻譯費,以及你為了辦這些事跑的機票和時間。這一塊在總賬裏不小,但幾乎沒有中介會在報價單上寫。
第 6 塊:時間成本。期房從付款到交房、從交房到拿證,中間是按年計的;這段時間裏錢已經出去了,房子還不能用也不能賣。
所以當有人告訴你「菲律賓買房大概多少錢」的時候,先問他這 6 塊裏算了哪幾塊。差別常常不在房價,而在他只報了第 1 塊。
第 4 步:人在國內,怎麼把簽約和過户辦完
可以遠程辦完大部分環節,但必須先把授權鏈和核驗鏈搭好,順序不能反。很多人的做法是先看中房子、交了預留金,再回頭研究授權怎麼辦——這時候你已經沒有議價空間了。
授權鏈:一份特別授權書(SPA)。要寫清授權事項的邊界:能代簽哪幾份文件、能不能代收代付款項、金額上限、有效期。授權範圍寫得越大,你越省事,但風險也越大;建議把「代收房款」這一項排除在外。這份 SPA 需要在中國辦理公證,並按現行的跨境文書認證規則辦完手續——中國已於 2023 年 11 月加入《海牙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公約》,此後多數情形下不再走傳統的領事雙認證,具體走哪一條以及菲律賓這邊怎麼接收,見 菲律賓文件拿回中國用:海牙認證怎麼辦;反方向委託國內親屬辦事的做法見 海外委託書怎麼辦。
核驗鏈:付款前必須落地的四項。第 1 項,產權證的真偽與背面批註,去登記局查冊調認證本,方法見 怎麼查菲律賓房產證是不是真的。第 2 項,如果是期房,開發商必須持有主管機關發的項目登記證與銷售許可——PD 957 第 4 節要求項目先登記,第 5 節寫得很直白:拿到登記證之後,未先取得銷售許可,不得銷售該項目的任何單元。第 3 項,核驗賣方或開發商的主體資格與中介牌照。第 4 項,視頻看房要拍到的東西(門牌、電錶、層高、滲水痕跡、周邊通道),清單見 菲律賓買房網站怎麼用。
法律給你的兩條硬保護,記住它們。PD 957 第 17 節規定,所有買賣承諾合同、買賣契約及類似文件,不論是否已付清全款,都應由賣方到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局辦理登記——你有權要求賣方履行這件事,這是防一房二賣最有效的一道。PD 957 第 25 節規定,買方付清全款後,開發商應交付產權證,且除到登記局登記契據所需的費用外,不得為出證另行收費。有人在交房時另立名目收「辦證費」,你可以拿這條問他。
要不要請律師?如果你人不在菲律賓、買的是二手房、或者產權證背面有批註,請一位當地執業律師看文件是划算的——他解決的是你無法親自核驗的那部分。新房從大開發商直接買、全程現房、你本人能到場的,律師的邊際價值就小一些。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
買完之後:大陸買家特有的 5 個後續問題
買房的難度峯值不在簽約,在交房之後的第 1 年。這 5 件事建議在下定金之前就想一遍,因為其中三件會反過來影響你該不該買、買在哪。
第 1,人不在菲律賓,房子誰管。空置的公寓也要交管理費、也會有水管滲漏和物業通知,需要有人收信、開門、處理。託管公司怎麼找、收什麼、要簽哪些條款,見 菲律賓房產託管怎麼找。
第 2,能不能出租、能不能做短租。長租涉及合同與收入申報,短租還多一層:很多公寓的業主規約禁止短租,平台上掛得出去不等於你被允許。先看 菲律賓 Airbnb 合法嗎 再決定,不要交房之後才發現物業不讓。
第 3,將來賣給誰。這是外國買家最容易低估的一條:公寓項目對外資持有比例有法定上限,意味着當你要轉售時,你的買家池比本地業主窄——如果那棟樓的外資名額已經吃滿,你就只能賣給菲律賓買家。這直接影響流動性和你的退出價。轉售流程與税誰交見 菲律賓的房子怎麼賣出去。
第 4,繼承。憲法那條「除繼承的情形外」正是在這裏發揮作用,但繼承之後能持有什麼、比例上限還適不適用,是兩個不同的問題。提前立遺囑能省掉繼承人很多事,見 在菲律賓有資產要不要立遺囑。
第 5,國內這一側的申報。境外不動產、境外賬户與租金收入,在中國税務上是否需要申報、金融賬户涉税信息交換(CRS)會傳遞什麼,見 在菲律賓工作要在國內報税嗎。
最後提醒一條最貴的誤解:買房不給你任何居留身份。「買房送綠卡」「買房拿永居」這類説法在中文圈流傳很廣,它和菲律賓的實際制度對不上,投資類居留簽證與買房是兩套各自獨立的東西,歸口的機關也不一樣。這件事我們單獨寫了一篇,下定金之前請務必讀:在菲律賓買房能拿綠卡嗎。身份該怎麼規劃,可以先跟 易行的落地服務 聊你的實際情況;如果你的目的其實是在菲律賓開公司做生意,那要走的是另一條完全不同的路,見 公司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