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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家政工法 Kasambahay law:僱家政工/司機要遵守哪些義務?合同、SSS、十三薪一條不能少

更新於 2026-09-13·11 分鐘閲讀·簽證與人力

Kasambahay law 指的是菲律賓《家政工人法》(共和國法案 RA 10361,通稱 Batas Kasambahay)。只要你在家裏長期僱了阿姨、育兒嫂、廚師、洗衣工或園丁,這就不是「私下請人幫忙」,而是一段受法律規範的僱傭關係,你是僱主。

很多在菲華人家庭的做法是:口頭談個工資、包吃住、有事隨叫隨到、過年發個紅包。這套在國內也許行得通,在菲律賓則同時踩中好幾條:沒有書面合同、沒有登記(登記)、沒繳社保、沒發十三薪、沒有休息日。真出糾紛時,這些缺失全都會算在僱主頭上。

這篇不重複「去哪找人、怎麼挑人」(那部分見在菲律賓請住家幫工全指南),也不展開糾紛處理流程(見家政合同、法律與糾紛處理深度指南)。本文只做一件事:把僱主的法定義務列成一張能逐條打勾的清單。涉及金額與門檻的部分一律不給數字,以 DOLE、SSS、PhilHealth、Pag-IBIG 與地區工資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為準。

Kasambahay law 是什麼?覆蓋哪些人(司機算不算)

Kasambahay law 就是 RA 10361《家政工人法》,2013 年生效,為家政工設定了合同、最低工資、社保、休息日、十三薪等一整套最低保障,並配有勞工就業部(DOLE)的實施細則。它是僱主義務的總法源。

覆蓋誰:法律列舉的家政工包括一般家務幫工、育兒嫂(yaya)、廚師、園丁、洗衣工,以及在同一個家庭長期、以此為職業從事家務勞動的人。家傭在港澳粵語裏常被叫作「工人」或「姐姐」,説法不同,法律地位一樣。

不覆蓋誰:只是偶爾、臨時、非職業性地做點家務的人(比如每月來一次做大掃除的鐘點工,具體判斷看是否構成經常性與職業性),以及受僱於企業而非家庭的清潔人員——後者走一般勞動法。

家庭司機算不算?這是問得最多的一條。法律列舉的名單裏沒有明寫「family driver」,歷史上存在過爭議;但 DOLE 現行的口徑是把長期受僱於同一家庭的家庭司機納入家政工範疇管理。實務上的穩妥做法很明確:按 kasambahay 的標準來辦——簽書面合同、繳社保、給休息日、發十三薪。這樣做即使將來口徑變化你也不會錯,反之則可能補繳加賠償。請司機的完整流程見在菲律賓請司機怎麼請,具體適用以 DOLE 最新規定為準。

僱主十項法定義務清單:一條不能少

先給完整清單,後面各節再逐項展開。請人之前把這十條過一遍,缺哪條補哪條。

  1. 簽書面僱傭合同,用雙方都看得懂的語言,各執一份。
  2. 到所在巴朗蓋(barangay)登記,把家政工登入本地名冊。
  3. 不低於所在地區的家政工最低工資,金額由地區工資委員會定期調整。
  4. 工資以現金按時足額支付,不得以食宿或實物抵扣工資。
  5. 出具工資單(pay slip)並留存記錄,一式兩份,自己保留副本備查。
  6. 登記並繳納社保三件套:SSS、PhilHealth、Pag-IBIG。
  7. 發放十三薪(13th month pay)
  8. 保障休息:每日連續休息與每週至少一天休息日。
  9. 滿一年給帶薪年假(service incentive leave)。
  10. 提供食宿與基本生活必需品(住家的情況),並尊重其隱私、通訊與受教育機會。

另外還有一組「禁止清單」——扣押證件、從工資里扣招募費、債務捆綁、限制與家人聯繫、僱用未達法定年齡者,這些不是「不建議」,是明令禁止,見後文專節。

看起來多,但實際上第 1、2、6 三條一次性做完之後,日常只剩發工資、發工資單和按月繳費三件事。大部分糾紛都源於第一條沒做——沒有書面合同,雙方各説各話。

菲律賓 yaya 合同怎麼寫?必寫條款與巴朗蓋登記

一份合規的 yaya 合同至少要寫清十件事,並用僱主與家政工都能理解的語言書寫、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合同不需要律師起草,但不能沒有。

  • 雙方身份信息與家庭住址。
  • 崗位與職責範圍:這一條對 yaya 尤其關鍵——是「只帶孩子」還是「帶孩子+家務」,寫清楚,避免日後邊界之爭。
  • 工資金額、發放週期與發放方式
  • 工作時間安排與休息時間
  • 每週休息日是星期幾,以及調休怎麼算。
  • 食宿安排(住家)與提供的基本必需品。
  • 合同期限與續約方式。
  • 社保登記與繳費安排
  • 終止條件與通知期
  • 其他約定福利:交通、通訊、培訓、假期返鄉等。

合同簽完還有一步很多人漏掉:到所在巴朗蓋登記。法律要求家政工登入所在地的名冊,部分地區提供統一登記通道,可以一併完成社保相關的登記手續。這一步既是義務,也在糾紛時對僱主有利——它證明這段僱傭關係一直是公開、合規的。具體登記地點與材料以當地巴朗蓋辦公室現行做法為準。

不確定條款怎麼寫、或者家裏同時請了阿姨、育兒嫂和司機要分別怎麼約定,可以讓易行簽證與人力團隊按你的實際情況出一份合同模板與登記指引。

菲律賓請阿姨要交社保嗎?三項誰繳、門檻怎麼算

要交,而且登記與繳納是僱主的法定責任,不是「員工自己的事」。三項分別是 SSS(社保)、PhilHealth(國家醫保)、Pag-IBIG(住房基金)。這條是最多家庭直接漏掉的義務。

操作上分三步:一是僱主自己要先登記為「家庭僱主(household employer)」並取得僱主編號;二是為家政工登記參保(她如果之前打過工,通常已有編號,直接沿用);三是按月申報繳費,各機構的繳費渠道包括櫃枱、合作銀行與線上系統。

誰出錢?法律設了一個月薪門檻:月薪低於該門檻時,三項的保費全部由僱主承擔;月薪達到或超過門檻後,家政工按法定比例分擔自己那部分(僱主從工資中代扣並連同僱主部分一起繳)。門檻金額與費率會隨法規調整,具體以 SSS、PhilHealth、Pag-IBIG 的現行公告為準,三項的門檻與計算方式也不完全一致,要分別確認。

三項各自保什麼、繳費基數怎麼算、僱主編號怎麼申請,SSS、PhilHealth、Pag-IBIG 三件套詳解裏有系統説明。這裏只強調一個風險點:欠繳的社保不會隨時間消失。家政工離職後去申請生育津貼、住院報銷或退休金時,缺的月份會被翻出來,屆時補繳往往還要加滯納金,見SSS 欠繳怎麼補

菲律賓傭人有十三薪嗎?誰有、怎麼算、什麼時候發

有。家政工同樣享有十三薪(13th month pay),這是法定義務不是老闆的心意。「過年包個紅包」不能替代十三薪,兩者性質完全不同。

怎麼算:通用算法是把該家政工在當年實際領取的基本工資總額除以十二。也就是説,年中入職的人按實際在職月份的工資總額計算,不是「工作不滿一年就沒有」。「她做了才八個月,所以不用發」是常見的錯誤理解。完整算法與常見特殊情形(中途調薪、無薪缺勤、離職結算)見十三薪怎麼算

什麼時候發:法律要求在每年 12 月 24 日之前發放完畢。年中離職的,應在結清最後一筆款項時按比例支付。

三個常見誤區一次澄清:

  • 包吃住不能抵十三薪。食宿是住家家政工本來就該享有的條件,不是工資的一部分。
  • 聖誕禮物、紅包不是十三薪。你當然可以額外給,但那屬於自願的饋贈,不能拿來衝抵法定金額。
  • 口頭約定「工資已包含十三薪」通常站不住。要發就要有據可查——發放記錄與工資單是唯一能證明你發過的東西。

工時、休息日與年假:法定底線在哪裏

三條底線:每天要有連續的休息時段、每週至少一整天休息日、滿一年後有帶薪年假。「住家所以隨叫隨到」是最容易違法也最容易毀掉僱傭關係的做法。

  • 每日休息:法律規定家政工每天應享有一段連續的休息時間(通常表述為不少於連續八小時)。住家幫工的難點在於「在場」不等於「上班」,界限要在合同裏寫清:幾點之後不再安排工作、夜間照看嬰兒怎麼安排輪換與補休。
  • 每週休息日:每週至少連續二十四小時的休息日,具體星期幾由雙方約定。經雙方書面同意,休息日可以在一定範圍內累積或以其他方式安排,但不能變相取消。關鍵詞是「書面同意」——口頭説好,出事時等於沒説。
  • 帶薪年假:服務滿一年的家政工享有法定帶薪年假(通常為每年五天)。未休完的部分怎麼處理,按現行法規與合同約定執行。
  • 假期與加班:家政工的假期與加班安排與企業員工的規則不完全相同,涉及節假日安排時以家政工法及 DOLE 的規定為準,別直接套用企業假期工資規則

實務建議:把休息安排寫成一張固定的周表貼在冰箱上(幾點開工、幾點結束、休息日是哪天、臨時加班怎麼補),比任何口頭約定都有效。家政糾紛裏有一大半不是錢的問題,是「到底要待命到多久(粵語也説「幾耐」)」沒講清。

明令禁止的五件事:這些不是「不建議」,是違法

下面五件事在《家政工人法》下是明確禁止的,做了不只是道德問題,會直接構成違法。不少華人僱主是出於「怕她跑掉」的心理踩線的,但結果恰恰相反。

  1. 扣押身份證件與旅行證件。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為保管家政工的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個人證件。這一條與僱主扣押外籍員工護照的性質相同,見護照被僱主扣押怎麼辦
  2. 把招募費用從工資里扣。通過中介請人所產生的費用不得轉嫁給家政工,從工資中扣抵屬違法。
  3. 債務捆綁。不得以借款、預支為由把人綁住,使其無法離職。預支工資本身可以有,但不能構成人身束縛。
  4. 限制與家人聯繫。不得禁止或不合理限制家政工與家人通訊,也不得隨意查看其私人物品與通訊。
  5. 僱用未達法定年齡者。法律規定了家政工的最低僱傭年齡(十五歲),且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從事危險或有害工作,並須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機會。「親戚家的小孩來幫忙帶弟弟」這種安排要特別小心。

還有一條容易被忽略的:不得以食宿抵扣工資。住家幫工的食宿是僱主本來就該提供的條件,不能從應發工資里扣。同理,工資必須以現金(或雙方約定的賬户轉賬)支付,不能用實物折抵。

反過來説,這些規則也保護僱主:合同、登記、社保、工資單四樣齊全的僱主,在任何投訴與調解中都處於有利位置。違法的往往不是有意為之,而是「一直都這麼做」。

終止與離職:怎麼解僱才合法,最後一筆錢怎麼結

結論:合同期內解僱必須有法定正當理由並提前通知;無正當理由解僱要付已賺工資加一筆法定賠償;無論何種原因終止,都要在法定期限內出具僱傭證明(COE)。這一節的細節最多,也最容易出事。

僱主可以合法終止的情形包括:嚴重不當行為、故意不服從合法指令、欺詐或嚴重失去信任、犯罪行為,以及其他類似的正當事由。家政工也可以主動終止,理由包括受到不當對待或侮辱、未按約定支付工資、工作條件危及健康安全等。

沒有正當理由怎麼辦?法律的處理是對稱的:僱主無正當理由解僱的,應支付家政工已經賺得的工資,另加一筆相當於若干天工作報酬的賠償(實務上常表述為十五天);家政工無正當理由擅自離職的,則喪失相應天數的未領工資。具體天數與計算以現行法條為準。

三件收尾工作不能漏:

  • 提前通知:任一方擬終止合同,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實務慣例為提前五日),並保留通知記錄。
  • 出具僱傭證明(COE):法律要求在終止後的法定期限內(通常為五日)向家政工出具,寫明受僱期間與崗位。這份文件對她找下一份工作是剛需,拒不出具會成為投訴理由。相關格式見COE 僱傭證明怎麼開
  • 結清最後一筆款:未付工資、按比例的十三薪、未休年假折算(如適用)、以及應繳未繳的社保。最後一筆錢結不乾淨,是家政糾紛升級到 DOLE 的頭號原因。

如果已經進入爭議階段,別用「談一談算了」的方式處理,程序要走對,見家政糾紛處理指南;牽涉金額較大或對方已請律師時,儘快找菲律賓執業律師,見外國人在菲律賓怎麼請律師

⚠️ 本文為一般性説明,不構成法律意見。合規體檢十問:合同有沒有?巴朗蓋登記了嗎?工資達到地區標準嗎?工資單發了嗎?三項社保登記並按月繳了嗎?十三薪按時足額髮了嗎?每週休息日落實了嗎?滿一年的年假給了嗎?有沒有扣證件或扣招募費?離職時 COE 和最後一筆錢結清了嗎?十條全能打勾,你就是合規僱主。

常見問題

Kasambahay law 是什麼?
Kasambahay law 是菲律賓《家政工人法》,即共和國法案 RA 10361(通稱 Batas Kasambahay),2013 年生效,並配有勞工就業部(DOLE)的實施細則。它為家政工設定了一整套最低保障:書面合同、地區最低工資、SSS/PhilHealth/Pag-IBIG 社保、每週休息日、十三薪、帶薪年假、食宿與基本必需品,同時明令禁止扣押證件、從工資扣招募費、債務捆綁等做法。只要你在家裏長期僱人做家務,你就是這部法律下的僱主。
菲律賓家政工法覆蓋哪些人?司機算嗎?
法律列舉的家政工包括一般家務幫工、育兒嫂(yaya)、廚師、園丁、洗衣工,以及在同一家庭長期以此為職業從事家務的人;只是偶爾、非職業性做家務的人不在覆蓋範圍內。家庭司機是否屬於家政工歷史上有過爭議,法律列舉裏沒有明寫 family driver,但 DOLE 現行口徑傾向納入管理。實務上最穩妥的做法是按 kasambahay 的標準辦理——簽合同、繳社保、給休息日、發十三薪,具體適用以 DOLE 最新規定為準。
菲律賓請阿姨要交社保嗎?
要,而且登記與繳納是僱主的法定責任。三項分別是 SSS、PhilHealth 和 Pag-IBIG。流程是:僱主先登記為家庭僱主並取得僱主編號,再為家政工登記參保,然後按月申報繳費。出錢的方式取決於月薪門檻——月薪低於法定門檻時保費全部由僱主承擔,達到或超過門檻後家政工按法定比例分擔、由僱主代扣代繳。門檻金額與費率會調整,三項的規則也不完全一致,以各機構現行公告為準。
菲律賓 yaya 合同要寫什麼?
至少寫清十項:雙方身份與住址、崗位與職責範圍(yaya 尤其要寫明是「只帶孩子」還是「帶孩子+家務」)、工資金額與發放週期、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每週休息日、食宿安排、合同期限、社保登記與繳費安排、終止條件與通知期,以及其他約定福利。合同要用雙方都看得懂的語言書寫、簽字、各執一份。簽完還有一步別漏:到所在巴朗蓋登記,把這段僱傭關係登入本地名冊。
菲律賓傭人有十三薪嗎?怎麼算?
有,家政工同樣享有十三薪,這是法定義務而非僱主心意。通用算法是把該家政工當年實際領取的基本工資總額除以十二,因此年中入職的人按實際在職月份計算,「做不滿一年就不用發」是錯誤理解。發放時間為每年 12 月 24 日之前,年中離職的應在結清最後一筆款項時按比例支付。要特別注意:包吃住不能抵十三薪,聖誕紅包與禮物也不能衝抵法定金額。
菲律賓家政工每週必須放假嗎?
必須。法律規定家政工每週至少享有連續二十四小時的休息日,具體安排在哪一天由雙方約定;經書面同意可以在一定範圍內累積或另行安排,但不能變相取消。此外每天還應有連續的休息時間(通常表述為不少於連續八小時),服務滿一年後享有法定帶薪年假(通常為每年五天)。住家幫工要特別注意「在場不等於上班」,把每天幾點收工、夜間照看怎麼輪換寫進合同。
可以替家政工保管護照或證件嗎?
不可以。《家政工人法》明令禁止僱主扣押家政工的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個人證件,無論出於什麼理由——包括「怕她跑掉」「怕證件丟了」這類善意説法。同樣被明令禁止的還有:把中介招募費用從工資里扣、用借款或預支把人綁住使其無法離職、限制其與家人通訊、以及僱用未達法定最低年齡(十五歲)者。這些不是不建議,是違法行為。
解僱菲律賓家政工要注意什麼?
合同期內解僱必須有法定正當理由(嚴重不當行為、故意不服從合法指令、欺詐或嚴重失去信任、犯罪行為等)並提前書面通知,實務慣例是提前五日。若無正當理由解僱,應支付已賺工資並另加一筆法定賠償(常表述為相當於十五天工作的報酬);家政工無正當理由擅自離職的,則相應喪失部分未領工資。終止後還要在法定期限內出具僱傭證明(COE),並結清未付工資、按比例的十三薪與應繳未繳的社保。具體以現行法條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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