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份名單:海灣六國、土耳其免簽 30 天,以色列 59 天;埃及、伊朗、伊拉克、約旦、黎巴嫩、敍利亞、也門須先辦簽證
我們在 DFA 官方 e-Visa 政策頁的第 408 號名單上逐一核對: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爾、沙特阿拉伯、阿聯酋、土耳其在名單上,免簽首停 30 天;以色列在「按現有協議免簽 59 天」的單獨一欄;埃及、伊朗、伊拉克、約旦、黎巴嫩、敍利亞、也門都不在名單上。不在名單上的國籍按 DFA 用語是「須簽國籍」,要接受「更嚴格的材料與其他要求」,實操上就是出發前在使館申請 9(a) 並接受額外審查。各領館頁面還提到「受限國籍」類別,不享受免簽且要額外核查,但 DFA 政策頁沒有公佈該名單,我們核對的洛杉磯總領館頁面也只讓申請人致電查詢,所以本文不斷言七個須簽國家裏哪幾個屬於受限——直接問受理你申請的使領館,問清檔案按哪一類處理、會不會轉回馬尼拉。菲律賓對須簽國籍沒有普遍的落地簽制度。北非的埃及在這裏與非洲護照菲律賓免簽名單一文的結論一致。
最容易出錯的地方是把居住地當國籍。海灣國家的常住人口中大量是外籍居民:一位在迪拜有居留簽證的埃及人按埃及待遇,一位在利雅得工作的黎巴嫩人按黎巴嫩待遇,一位在多哈的印度人按印度的 2025 年特別安排處理,見印度護照來菲律賓指南;在海灣工作的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籍人士見南亞護照菲律賓簽證指南,菲律賓籍以外的東南亞員工見東盟護照菲律賓簽證指南。阿聯酋或沙特的居留證不會把持有人變成阿聯酋或沙特公民,航空公司值機時按護照判斷,移民官也是。反過來也成立:海灣六國的公民無論住在哪裏都免簽。雙重國籍的人先決定用哪本護照出行,然後只查那一本,出發與抵達之間換護照會同時製造航空公司和移民局的麻煩。
免簽的條件是 DFA 原文的兩條:護照有效期超出預計停留期至少六個月、持有回原籍國或前往下一目的地的機票,加上出發前的 eTravel 登記。「30 天」是首次准入天數,真正算數的是移民官蓋在護照上的日期;櫃枱上可以問住宿、資金和來訪目的,也可以轉二次檢查核實,流程見二次檢查是什麼。名單隨 DFA 發文變動,每次出行前重查官方頁面。入境之後的延期、轉換和登記,易行的簽證與人力團隊承接境內各環節。
30 天之後:延期鏈條、免簽國籍 36 個月與須簽國籍 24 個月、59 天 ACR I-Card、六個月 ECC
海灣六國和土耳其公民免簽入境後可在境內分段延期,累計上限 36 個月;持 9(a) 入境的埃及、伊朗、約旦等須簽國籍上限 24 個月;超過 59 天要辦 ACR I-Card,停留滿六個月及以上離境前要辦 ECC。這四件事本站各有專文,本節只做定位。鏈條按移民局(BI)常見問題頁的原話:首停 30 天的人先申請簽證豁免(visa waiver)加 29 天,湊到 59 天,之後可申請一、二或六個月的延期,每次須在當前停留期屆滿前至少一週提出。兩個上限出自 BI 援引的 SBM-2013-003 號備忘錄通告,且從最近一次入境記錄起算。每次延期的步驟、馬尼拉以外在哪辦、為什麼被退件,見9A 延期指南;上限怎麼數、短暫出境能不能重置、臨近上限該做什麼,見旅遊簽停留上限專文。
ACR I-Card 是外國人登記憑證,隨「把你帶過第 59 天」的那次延期一併申請,之後 BI 的辦事都以它為索引,每年年初有年度報到義務,見ACR I-Card 辦理指南。ECC 是離境側的清關證明,停留滿六個月的臨時訪客要在出發前幾天到 BI 辦好,不是到機場再辦,見ECC 辦理流程。豁免、延期、辦卡、ECC 都有政府規費,本文不列數字,以 BI 當期收費表為準。
對中東讀者要補兩句。第一,海灣家庭常在齋月或暑假集中來菲探親,30 天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越過——以護照上的蓋章日期為準,提前一週申請延期,逾期從第二天起按時段計罰並可升級為離境令,結構見逾期罰則。第二,延期鏈條是跑道不是居留身份,真正要長期在菲的人應在跑道上轉換成與實際所做之事相符的身份:跟隨菲籍配偶的走 13(a) 或 TRV,來上班的走 9(g),來讀書的走 9(f),下面三節分別講。
菲籍配偶家庭怎麼入境:子女多是菲律賓公民、第 408 號國籍家屬同行可獲一年 Balikbayan、須簽國籍家屬要先辦 9(a)
菲律賓在海灣國家的海外勞工羣體龐大,跨國家庭回菲時分三種身份處理:菲律賓父或母所生的子女按血統是菲律賓公民;海灣六國等第 408 號名單國籍的配偶和子女,與符合條件的菲籍配偶同行入境可獲一年 Balikbayan 停留;埃及、約旦、黎巴嫩、伊朗等須簽國籍的配偶和子女即使同行也要先辦 9(a)。先説子女。菲律賓按血統主義定國籍,父母任一方是菲律賓公民,孩子出生在利雅得、迪拜或多哈都是菲律賓公民,通常通過菲律賓使館的出生報告登記、辦菲律賓護照;孩子同時可能持有另一方的國籍,用哪本護照進出菲律賓、兩本護照怎麼配合,見在菲出生孩子的國籍和雙國籍孩子用哪本護照。孩子只持海灣國家護照、菲律賓身份沒有登記的,按外國人處理,這是家庭最常見的遺漏。
再説配偶。BI 規定 Balikbayan(在境外連續一年以上的菲律賓公民、菲律賓海外勞工、或已入外籍的前菲律賓人)的配偶和子女,只要是第 408 號名單國籍並與 Balikbayan 一同入境,可獲一年的免簽停留;同一頁面明確寫明「須簽國籍的直系親屬不享受此優待,必須在出行前取得入境簽證」。所以一位沙特、阿聯酋、卡塔爾、科威特、巴林或阿曼籍先生隨菲籍太太回國,同機同櫃枱入境,可以拿到一年而不是 30 天;一位約旦、黎巴嫩、埃及或伊朗籍先生則要先在使館辦好 9(a),入境後按普通訪客計算。馬德里的菲律賓使館頁面也寫明,受限國籍的配偶子女「只要已獲簽發 9(a) 簽證即可入境」。條件與文件見Balikbayan 優待詳解,最常見的失誤是菲籍配偶先飛、外籍配偶後到——分開入境就沒有一年。
文件要提前備齊:在海灣登記的婚姻通常要通過菲律賓使館做婚姻報告、讓菲律賓統計署(PSA)有記錄,否則入境櫃枱和後續 BI 申請都無法核實夫妻關係;跨國婚姻的登記與認證見跨國婚姻指南。菲籍配偶已歸化外籍且沒有依 RA 9225 重新取得菲律賓國籍的,「與菲律賓公民結婚」這個前提不成立,Balikbayan 與後面的 13(a)/TRV 都要先解決這一點。家庭裏每個人的身份不同,正確做法是先把每個人按國籍和登記狀態分開列一張表,再決定誰走哪條路。
13(a) 還是 TRV:沙特、阿曼、埃及帶星號看性別,伊拉克、土耳其、以色列在名單上,阿聯酋、卡塔爾、科威特、巴林、約旦、黎巴嫩、伊朗走 TRV
中東配偶能不能拿 13(a) 婚姻移民簽由 BI 公佈的互惠國名單決定:伊拉克、土耳其、以色列在名單上,不分性別;沙特阿拉伯、阿曼、埃及帶星號,只限該國男性公民娶菲律賓女性;阿聯酋、卡塔爾、科威特、巴林、約旦、黎巴嫩、伊朗、敍利亞、也門不在名單上,配偶走 TRV。這不是推斷,BI 常見問題頁原文列出「向菲律賓公民給予永久居留與移民待遇」的國家,並註明星號「僅限嫁給這些國籍男性的菲律賓女性」。也就是説,一位沙特先生娶了菲律賓太太可以申請 13(a),一位沙特女性嫁給菲律賓先生則要走 TRV;一位阿聯酋先生無論如何都走 TRV,因為阿聯酋根本不在名單上。互惠原則本身、兩種簽證的差別和六項自查,見13A 還是 TRV:護照決定。名單會變,遞件前看 BI 當期頁面。
13(a) 的機制是先發一年試用期,再轉永久,材料、聽證和續期見13A 婚姻簽證指南和配偶簽證辦理步驟。TRV 按 BI 的定義發給「所在國與菲律賓沒有互惠安排」的外國人,有固定期限,到期申請延長,每次都重新審查婚姻是否仍然存續。BI 的 TRV 頁面寫明申請期間護照要交給移民局保管,中途要求取回視同放棄申請——海灣籍配偶在 TRV 審理期間不要安排回海灣的行程。兩條路日常權利差別不大,差在永久性;夫妻倆要分開看:菲籍太太是主體,先生的國籍決定他走哪條。
兩種常見的家庭結構值得單獨説。一是海灣籍父親、菲籍母親、孩子已登記為菲律賓公民:父親的居留可以走「菲律賓公民的外籍父母」這條線,與配偶線並行考慮,見菲律賓公民的外籍父母有哪些簽證選擇。二是菲籍配偶長期在海灣工作、外籍配偶想先回菲定居:13(a) 和 TRV 都以婚姻存續為前提,但兩地分居本身不構成障礙,需要的是婚姻有效登記和菲籍配偶配合聽證;菲籍配偶不在菲律賓時怎麼安排,遞件前先問清。
商務、工作與學生:9(a-1) 商務訪客材料、海灣投資者與高管的 AEP + 9(g)、伊朗等國學生的 9(f)
海灣六國公民做商務訪問免簽就夠,須簽國籍申請 9(a-1) 商務簽;在菲受僱或親自經營公司要由僱主或自己的公司辦 AEP 和 9(g);來讀學位的走 9(f) 學生簽,須簽國籍先在使館辦 9(a) 入境再轉換。先説商務訪問。DFA 政策頁對 9(a-1) 的定義是「為科學、商業、工業、專業和商務目的臨時訪問、不從菲律賓公司或實體收取報酬」的外國人,企業主的材料是往返機票、菲律賓政府或私營機構的邀請函或原籍國商會的背書、經營證明、營業執照、六個月銀行流水或納税記錄、住宿證明;受僱者要管理層及以上的在職證明、公司派遣函、註明薪酬的在職證明或擔保函。邀請函怎麼寫才經得起核實,見商務邀請函與簽證。談判、看展、驗廠、簽約都是訪問;管人、簽日常合同、坐班就是工作。
再説工作。海灣投資者和高管在菲律賓最常見的形態是設立公司再由這家公司給自己辦身份:公司註冊見菲律賓公司註冊指南,外籍董事什麼時候要 AEP 見外籍董事要不要辦 AEP,高管的 9(g) 見高管 9G 簽證,AEP 與 9(g) 的完整順序見AEP 與 9G 指南。海灣護照免簽不帶任何工作權,土耳其、以色列也一樣。免簽入境後在境內轉 9(g) 是可以的,不必出境;在 9(g) 貼進護照之前上崗則是違規。
最後説學生。伊朗學生是菲律賓大學裏存在多年的羣體,集中在醫學、牙科、藥學和工程院校,也門、伊拉克、約旦、埃及學生近年在醫學和護理院校增多,這是各校招生數據裏能看到的事實。身份規則一致:按 BI,學生簽發給年滿 18 歲、修讀高於高中課程、就讀 BI 認可學校的外國人,要有足夠生活來源,已入境者可在境內轉換。須簽國籍的順序是先拿錄取、再用錄取材料在使館申請 9(a) 貼紙簽(不要用 e-Visa,DFA 寫明它不能轉換和延期)、入境後由學校協助轉 9(f)。醫學生的專門問題見同批的外國醫學生菲律賓簽證指南,兩條軌道的分工見SSP 與 9F 學生簽。一個實際問題要早做安排:部分國家的學生從本國匯學費和生活費會遇到銀行通道限制,入學前和學校財務處商定可行的匯款路徑,別等到註冊截止才發現錢到不了。
典型錯誤:把海灣居留證當免簽、家屬分開航班到達、用 e-Visa 來讀書或長住、免簽入境後上崗、給「代理」付錢
中東旅客在菲律賓出問題的方式高度一致,用「按護照不按居留證、家屬同機入境、貼紙簽不用 e-Visa、沒身份不上崗、只在 BI 辦事」五條就能全部避免。第一個錯誤是把海灣居留證當免簽資格:一位持阿聯酋居留簽證的埃及人以為可以像阿聯酋公民一樣免簽,結果在迪拜值機時被拒載。航空公司和移民官都按護照國籍判斷。第二個錯誤是菲籍配偶先飛回去安頓、海灣籍配偶和孩子過兩週再到——分開入境拿不到一年的 Balikbayan 優待,只剩 30 天,之後只能延期或在境內申請 13(a)/TRV。
第三個錯誤是用 e-Visa 來讀書或長住。DFA 頁面明確寫着 e-Visa 不能轉換、不能延期,要轉 9(f)、9(g)、13(a) 或 TRV 的人必須用使館貼紙簽入境。第四個錯誤是免簽入境後上崗:海灣投資者常常一落地就開始管公司、簽合同、坐班,這就是工作,AEP 和 9(g) 沒下來之前是違規,後果見持旅遊簽被抓到工作。第五個錯誤是逾期後飛新加坡或曼谷「刷一下」——出境不抹掉逾期記錄,真相見簽證跑真相。第六個錯誤是給「代理」付錢在 BI 之外延期、或一口價「解除黑名單」:每一次延期、辦卡、ECC 都是有 BI 收據的正規業務,不是 BI 蓋的章就是你隨身攜帶的偽造文件。
任何合規機構,包括我們,只能按規則申請。易行在 SEC 註冊(CS202009551),持移民局認證(CA-202624381-1),並持有勞工部 DOLE 和退休署 PRA 的認證;這些資質意味着我們能替你遞交合規的延期、轉換和登記申請,不是把一個國籍從須簽一欄挪到免簽一欄的捷徑——沒有人能做到這一點。案件已進入拒入境、驅逐指控或刑事程序的,請諮詢執業律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出發前做四件事:在 DFA 頁面確認自己那一組、護照有效期超出停留六個月、打印續程機票、全家人的婚姻報告和出生報告帶齊——這四件事解決中東家庭在機場遇到的絕大多數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