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先辦簽證: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蘭卡是須簽國籍,尼泊爾、不丹、馬爾代夫免簽 30 天
我們在 DFA 官方 e-Visa 政策頁的第 408 號名單上逐一核對:尼泊爾、不丹、馬爾代夫在名單上,免簽首停 30 天;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蘭卡不在名單上,按 DFA 用語屬於「須簽國籍」,登機前必須持有菲律賓使領館簽發的 9(a) 簽證。這個分組常常出乎意料——很多人以為整個南亞都要簽證,也有人以為孟加拉和尼泊爾待遇一樣。都不對:加德滿都出發的尼泊爾護照持有人,只要護照有效期超出停留六個月、有回程或續程票,就能免簽入境;達卡出發的孟加拉護照持有人沒有簽證會被航空公司拒載。印度是第三種情形,2025 年 6 月起有 14 天免簽和持美日澳加申根新加坡英國簽證者 30 天的特別安排,細節見印度護照來菲律賓指南,本文不重複。
「須簽國籍」之外,各菲律賓領館頁面還提到一個「受限國籍」類別:不享受免簽,且按 DFA 的説法要接受「更嚴格的材料與其他要求」。DFA 政策頁沒有公佈受限國籍名單,我們核對的洛杉磯總領館頁面也只是讓申請人致電查詢自己是否屬於該類別。所以本文不斷言巴基斯坦、孟加拉或斯里蘭卡是否在受限名單上——實操上的正確做法是直接問受理你申請的使領館,你的檔案按哪一類處理、是否會轉回馬尼拉審查。菲律賓對須簽國籍沒有普遍的落地簽制度,任何人説付錢可以「到了再辦」,描述的是不存在的東西。同一機制在尼日利亞護照來菲律賓指南裏有完整版本,南亞須簽國籍的流程與之一致。
兩個邊界。第一,按國籍不按居住地:在迪拜工作的巴基斯坦人按巴基斯坦待遇,在新加坡工作的斯里蘭卡人按斯里蘭卡待遇,居住國的簽證或居留證不改變這一點;海灣國家本國護照的規則見中東護照菲律賓簽證指南,東盟護照見東盟護照菲律賓簽證指南。第二,名單隨 DFA 發文變動,每次出行前重查官方頁面,別引用一年前的文章。入境之後的延期、轉換和登記,易行的簽證與人力團隊承接境內各環節。
9(a) 怎麼辦:向對你的國籍或合法居住地有管轄權的使領館申請,材料、順序與時間
按移民局(BI)常見問題頁的原話,臨時訪客簽證要向「申請人原籍國或合法居住地」的菲律賓外交使領館申請;先在 DFA 簽證門户填表,再按該館的要求預約遞交,把週數而不是天數留給處理。伊斯蘭堡、達卡各有菲律賓大使館;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馬爾代夫由哪一個使館管轄,以 DFA 的使領館名錄為準,本文不替你猜。住在海灣國家、馬來西亞或新加坡的南亞護照持有人,可以在合法居住地的菲律賓使領館申請,這一點對海外南亞勞工尤其實用。
材料按 DFA 政策頁對 9(a) 的分類。旅遊探親類(9(a-2)):往返機票或訂位、財力證明(最近六個月銀行流水或納税記錄、註明薪酬的在職證明、經營收入證明、或擔保人的擔保函加擔保人財力)、與原籍國聯繫的證明(在職證明、房產文件)、行程單、酒店或住宿證明;未成年人單獨出行加父母同意函。商務類(9(a-1)):菲律賓政府或私營機構的邀請函或原籍國商會的背書、經營證明、營業執照、六個月銀行流水或納税記錄、住宿證明;受僱者要管理層及以上的在職證明和公司派遣函。通用前提:護照有效期超出離境日六個月、必須是電子或機讀護照(手寫護照不受理)、簽證官有權要求補充材料。完整清單和常見退件原因見9A 簽證材料指南與簽證被拒的原因。
三個實操提醒。第一,如果你的國籍能用 e-Visa,注意 DFA 頁面明確寫着 e-Visa「不能轉換為其他類型簽證,也不能延長准許停留期」——要讀書、工作、待超過准入天數的人,應申請使館貼紙簽而不是 e-Visa,這個取捨在印度指南里講得很細。第二,邀請人在菲律賓的身份要經得起核實:本身持訪客身份的「擔保人」沒有説服力,SEC 查不到的公司發的商務邀請函會被當作未經核實。第三,不要在簽證貼進護照之前買不可退的機票,處理時間由使館定,轉馬尼拉複核時會更長。被拒沒有上訴,只有補強材料重新申請。
入境與延期:蓋章日期算數、二次檢查、須簽國籍 24 個月上限、59 天 ACR、六個月 ECC
簽證只是把你帶到櫃枱,移民官蓋在護照上的日期才是你的合法停留期;之後可分段延期,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蘭卡等須簽國籍累計上限 24 個月,尼泊爾、不丹、馬爾代夫等免簽國籍 36 個月。入境前完成 eTravel 登記,帶上遞交給使館的同一套材料,因為移民官有權再看一遍。須簽國籍被轉二次檢查的比例比免簽國籍高,原因是核對簽證真偽和目的一致性有時需要第二張桌子,這是例行程序而非指控;房間裏會問什麼、結果怎麼定,二次檢查是什麼按事實寫清了。縮短它的辦法很樸素:回答被問的問題、口徑與申請一致、邀請人電話能打通、不要帶與申報目的矛盾的文件——申報旅遊卻帶着簡歷和錄取通知,是最常見的自相矛盾。
延期鏈條本站有專文,這裏只定位。按 BI 常見問題頁:首停 30 天的人先申請簽證豁免加 29 天,之後按一、二或六個月延期,須在屆滿前至少一週提出;上限出自 SBM-2013-003 號備忘錄通告,「免簽國籍 36 個月、須簽國籍 24 個月」,且從最近一次入境記錄起算。每次延期的步驟見9A 延期指南,上限怎麼數、臨近上限做什麼見旅遊簽停留上限專文。停留超過 59 天要隨延期一併申請 ACR I-Card,見ACR I-Card 辦理指南;停留滿六個月的臨時訪客離境前要在 BI 辦 ECC,不是到機場再辦,見ECC 辦理流程。規費一律以 BI 當期收費表為準,本文不列。
對南亞讀者要特別説一句 24 個月意味着什麼:它比免簽國籍少一整年,而且從入境那天就在倒數。一個持 9(a) 來「先看看再説」的孟加拉或斯里蘭卡訪客,如果真正的目的是讀四年學位或長期工作,在跑道上就要轉換成 9(f) 或 9(g),不能等到第 20 個月才動手——轉換本身要數月,從原籍國調取並認證文件又比多數國籍慢。延期也是裁量的,目的從旅遊漂移成「住在這裏」的訪客最容易被縮短或拒絕。
9G 的申請條件、材料清單和辦理流程,統一整理在易行官網的菲律賓9G工作簽證頁面。
南亞學生:醫學、護理、藥學、工程院校的 9(f) 學生簽,學校認可資格、在境內轉換與常見失誤
南亞學生來菲律賓讀學位走 9(f) 學生簽:按 BI 常見問題頁,它發給年滿 18 歲、修讀高於高中課程的外國人,只有 BI 認可的學校可以招收外國學生並替其申請,申請人要證明有足夠的學習期間生活來源,已入境的訪客可在境內辦「轉換為學生簽」。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學生在菲律賓最集中的是醫學院、護理和藥學院校,其次是工程、IT 和商科,這是各校招生數據裏能看到的事實。醫學生的專門問題——學制、執照考試、回國認證、見習階段的身份——見同批的外國醫學生菲律賓簽證指南,讀醫與讀護理的學業本身見在菲律賓讀醫學和在菲律賓讀護理,本文只講身份。
順序對須簽國籍很關鍵。第一步是拿到 BI 認可學校的錄取,第二步是在原籍國使館申請 9(a)——這時用學校的錄取材料説明來意是正當的,不要申報旅遊再臨時改口;第三步入境後由學校協助遞交轉換,第四步拿到 9(f) 和 ACR I-Card。免簽的尼泊爾、不丹、馬爾代夫學生可以免簽入境後直接轉換。9(f) 與 SSP 的分工、未成年人的規則見SSP 與 9F 學生簽,處理節奏見9F 學生簽處理時間,每年由學校發起的續簽見9F 續簽。
三個反覆出現的失誤。一是學校或中介説「簽證在辦」就先上了一學期課:以訪客身份上學與以訪客身份工作在 BI 眼裏是同一類問題,會在延期或離境時暴露。二是退學或轉校後沉默:學校有義務上報,9(f) 需要降簽或轉移,處理方法見學生簽退學怎麼辦。三是把「學生簽」當成留在菲律賓的通用身份,讀一個自己不上課的課程——BI 認可學校每年續簽時要看學業表現,學業不達標籤證就續不了。畢業後想留下工作的,從 9(f) 轉 9(g) 的路徑見學生簽轉工作簽,前提仍然是有僱主發起。
專業人士與配偶:9(g) 由僱主發起,四國都不在互惠名單上所以配偶走 TRV,Balikbayan 只對免簽國籍
在菲律賓受僱要由僱主先向勞工部申請 AEP 再向 BI 申請 9(g),個人不能自己發起;與菲律賓人結婚的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配偶,因為四國都不在 BI 公佈的互惠國名單上,申請的是 TRV 臨時居民簽證而不是 13(a)。先説工作。南亞專業人士在菲律賓的典型崗位是 BPO 與 IT、工程與船務、紡織與貿易公司的中層,以及自己開的餐飲和進出口生意。無論哪種,9(g) 的申請人是公司,流程與臨時工作許可 PWP 的過渡見AEP 與 9G 指南,先後順序見AEP 與 9G 先後順序。持 9(a) 入境後在境內轉 9(g) 是可以的,見旅遊簽轉工作簽;在 9(g) 貼進護照之前上崗則是違規,後果見持旅遊簽被抓到工作。自己開公司的人,公司註冊和自己的工作身份是兩件事,做管理的外籍董事也要 AEP。
再説婚姻。BI 常見問題頁列出的互惠國名單上沒有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按 BI 對 TRV 的定義——「所在國與菲律賓沒有互惠安排的外國人」——這四國配偶走 TRV;印度配偶有 BI 單列的 TRV 交易,機制相同。TRV 有固定期限、到期申請延長,每次重新審查婚姻是否存續;BI 頁面寫明申請期間護照交移民局保管,中途取回視同放棄。互惠原則、兩種簽證的差別與六項自查見13A 還是 TRV:護照決定,辦理步驟見配偶簽證辦理步驟。婚姻本身要先在菲律賓法律下有效並登記,見外國人在菲律賓結婚登記。
入境階段有一個分組差異要講清。BI 規定 Balikbayan 優待(與符合條件的菲律賓配偶同行入境可獲一年停留)只給第 408 號名單國籍的配偶和子女,明確寫明「須簽國籍的直系親屬不享受此優待,必須在出行前取得入境簽證」。所以尼泊爾、不丹、馬爾代夫籍配偶與菲律賓配偶同機入境可以拿一年;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蘭卡籍配偶即使與菲律賓配偶同行,也要先辦好 9(a),入境後按普通訪客計算,再在境內申請 TRV。條件見Balikbayan 優待詳解。菲律賓父母的子女按血統是菲律賓公民,與出生地和另一方國籍無關,見在菲出生孩子的國籍。
典型錯誤:簽證沒到手先買票、用 e-Visa 來讀書、把尼泊爾和孟加拉混為一談、以訪客身份上課或上班、給「代理」付錢
南亞旅客在菲律賓出問題的方式高度一致,用「先查 DFA 名單、簽證到手再買票、貼紙簽不用 e-Visa、沒身份不上課不上班、只在 BI 辦事」五條就能全部避免。第一個錯誤是把整個南亞當一組處理:尼泊爾人被中介收了「簽證費」辦一個根本不需要的簽證,孟加拉人被告知「和尼泊爾一樣免簽」結果在達卡被拒載。答案在 DFA 名單上,按 DFA 的拼寫去搜自己的國家名。第二個錯誤是簽證沒貼進護照就買了不可退的票,處理時間由使館決定,轉馬尼拉複核時更長。
第三個錯誤是用 e-Visa 來讀書或長住。DFA 頁面白紙黑字:e-Visa 不能轉換、不能延期。要轉 9(f) 或 9(g) 的人必須用使館貼紙簽入境,否則入境後發現走不下去,只能出境重來。第四個錯誤是以訪客身份上課或上班,前兩節已經講透:學校説「在辦」不是理由,僱主説「先來試用」也不是。第五個錯誤是轉機:經停的第三國可能對你的國籍要求過境簽,逐站核對,別隻看終點。第六個錯誤是逾期後找「代理」在 BI 之外「擺平」、或一口價「解除黑名單」。每一次延期、辦卡、ECC 都是有 BI 收據的正規業務,逾期的處理結構見逾期罰則,進入拒入境或驅逐程序後怎麼區分見驅逐與拒入境的區別。
任何合規機構,包括我們,只能按規則申請。易行在 SEC 註冊(CS202009551),持移民局認證(CA-202624381-1),並持有勞工部 DOLE 和退休署 PRA 的認證;這些資質意味着我們能替你遞交合規的延期、轉換和登記申請,不是繞過須簽國籍規則的捷徑——沒有人能把一個國籍從須簽一欄挪到免簽一欄。案件已進入拒入境、驅逐指控或刑事程序的,請諮詢執業律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出發前做四件事:在 DFA 頁面確認自己那一組、護照有效期超出停留六個月、打印續程機票、把學校錄取或僱主文件與申報目的對齊——這四件事解決南亞旅客在機場遇到的絕大多數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