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董事 AEP 需要嗎:分界線是「只投票」還是「管事」
直答:判斷標準不是職位名稱,也不是持股比例,而是有沒有介入公司的管理與日常經營。只有表決權、只出席董事會、不干預經營的外籍董事,通常不需要 AEP。
DOLE 關於外籍人士就業許可的部令(186-17 號及其後續修訂)分兩類:豁免(exemption)與排除(exclusion)。前者看身份,如外交人員、國際組織職員、持永久居留或特定居留簽證者;後者看角色——角色不構成受僱關係,其中明確列有「僅有表決權、不介入公司管理與日常經營的董事會成員」。
關鍵在於「介入」:簽合同、批預算、管人事、拍板採購、每天到辦公室,都算介入經營。頭銜寫着 director 但實際在當總經理,DOLE 看的是後者。清單條目與部令編號會隨修訂變動,以 DOLE 現行部令與大區辦公室口徑為準。
豁免與排除清單:哪些外籍董事真的不用辦 AEP
兩類不需要辦 AEP 的情形要分清,證明文件不同:
- 豁免類(看身份)。持永久居留或移民法第 13 條系列居留簽證者、SRRV 持有人、外交與領事人員、國際組織職員、經認可的難民與無國籍人士。
- 排除類(看角色)。僅有表決權、不介入管理的董事會成員;同時是部分持股人的總裁與財務主管;無菲律賓僱主的顧問。
不管哪一類,穩妥做法都是向 DOLE 大區辦公室申請「豁免證明」或「排除證明」(Certificate of Exemption / Exclusion)。它不是強制,但被查時最直接,也是移民局審簽證常要的支持文件。
AEP 申請流程與勞動力市場測試見 菲律賓 AEP 工作許可全解。
股東掛名要辦工簽嗎:三種常見情形拆解
「掛名」通常指三種完全不同的處境,法律後果差很遠:
- 情形一:純投資,人在中國,只出席股東會與董事會。不需要 AEP,也不需要工作簽證,入境開會用 9A 即可。
- 情形二:名義上是董事,實際天天在菲律賓管事。要辦 AEP 與相應工作簽證;名義與實質不符時按實質認定。
- 情形三:給別人當名義股東或董事,不出資、不決策。這已不只是簽證問題——若目的是規避外資持股限制,可能觸及《反空殼法》(Anti-Dummy Law),風險完全不同。
結論:不領薪、不管事、不常駐,通常不用辦工簽;破了任何一項,就要按實際角色補齊手續。領薪幾乎必然意味着存在受僱關係。本地股東安排的邊界見 與菲律賓夥伴的合資協議要點。
9G 從 AEP 到簽證的完整辦理路徑,易行官網的菲律賓9G工作簽證頁面有集中説明。
菲律賓公司的外國老闆簽證:AEP 之外還需要什麼
AEP 解決「能不能工作」,簽證解決「能不能合法待着」。想常駐管自己的公司,兩條線都要走通。四種常見組合:
- 9G 預安排就業簽證。最主流。由公司申請,以 AEP(或 DOLE 排除/豁免證明)為支持文件;審批期可用臨時工作許可(PWP)過渡。
- SIRV 投資移民簽證。以投資額換居留身份,適合不想綁定單一僱主的股東,差異見 SIRV 與 SRRV 怎麼選。
- SWP 特別工作許可。短期來菲處理具體事務用,不適合長期常駐。
- 只做短期出差。持 9A 入境開會、簽字、考察不構成受僱,無需 AEP。
另外兩點:停留超過一定天數要辦 ACR I-Card;9G 與僱主綁定,換公司要變更,見 9G 換僱主怎麼辦、AEP 和 9G 先辦哪個。
法人代表、總裁與財務主管:這幾個職位的特殊規則
「法人代表要不要辦 AEP」取決於你的實際職位。菲律賓公司法的法定職位是總裁(President)、財務主管(Treasurer)與公司秘書(Corporate Secretary),沒有中國意義上的「法定代表人」,簽字權來自董事會決議。
- 總裁與財務主管。同時是部分持股人的,通常在 DOLE 排除清單內;純受聘、領薪不持股的經理人要辦 AEP。
- 公司秘書。須由菲律賓居民擔任,外籍人士一般不適任。
- Managing Director、Country Manager 等。不在法定職位裏,實質是經營職務,基本都要辦 AEP。
修訂後的公司法已取消董事必須為菲律賓居民的要求,董事人數也放寬,人在中國當董事完全合法。遠程管理邊界見 人不在菲律賓怎麼管公司,架構選擇見 合夥還是公司。
被勞工部或移民局查到時怎麼證明:該備哪幾份文件
被查時要證明的只有一件事:我的角色只有表決權,沒有介入經營。口頭解釋沒用,下面這套文件最管用:
- DOLE 排除證明或豁免證明(如已申請),第一順位。
- SEC 備案的最新普通信息表(GIS),載明董事名單與持股。
- 公司章程與內部細則(By-Laws),説明職位與權限劃分。
- 董事會決議,明確日常經營授權給了誰。
- 護照與入境記錄,證明實際停留天數有限。
- 薪酬證據:工資表上沒有你、你不在 SSS 與預扣税申報名單裏。
最有説服力的是最後兩項:停留天數少、薪資單上沒名字,比任何説明函都硬。反過來,工資表上有你、辦公室有固定工位、合同是你簽的,排除證明也保不住。見 SEC 公司資料變更。
辦錯的代價:罰款、驅逐與公司層面的連帶風險
該辦 AEP 沒辦,後果分三層:
- 個人層面。未持有效工作許可的行政罰款、移民局黑名單、限期離境甚至驅逐;違規記錄會影響日後申請簽證。
- 公司層面。僱主可能被認定違反外籍人士就業規定並處罰,並影響後續為其他外籍員工申請 AEP 與 9G。
- 架構層面。若同時涉及規避外資持股限制的名義股東安排,風險升級到《反空殼法》範疇,董事與協助者都可能被追責。
罰款金額與處理方式由 DOLE、BI 按現行規定裁量,各大區口徑也有差異,別按網上的舊數字預估。已無許可工作了一段時間的,補辦時通常要一併處理既往期間。見 AEP 被拒怎麼辦 與 持旅遊簽工作被查到的後果。
實操順序:從公司註冊到董事身份合法化
把順序擺對能省下大量返工:
- 先定角色。寫章程和 GIS 之前想清楚:純投資人、名義董事,還是常駐管事的負責人。角色決定後面所有手續。
- 公司註冊與股權結構落地。見 菲律賓公司註冊全流程,外資持股上限提前確認。
- 要常駐的,先辦 AEP(或排除/豁免證明)。含勞動力市場測試與公示要求,耗時最長。
- 再辦簽證。9G 由公司提交,審批期用 PWP 過渡;投資路線改申請 SIRV。
- 補齊配套證件。ACR I-Card、TIN、必要的 SSS 登記等,税號見 外國人怎麼辦 TIN。
- 建立年度維護節奏。AEP 與簽證有有效期,GIS 每年要報,到期前預留緩衝。
不確定走哪條路的,把股權結構、常駐計劃與是否領薪説清楚,易行簽證與人力團隊可先做角色判定。
如果你的公司還沒註冊,建議把角色判定和公司架構一起想:港台老闆尤其要先分清用公司投還是個人投,見 港台老闆成立菲律賓公司:身份、形態與工簽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