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指南 Yixing易行 · 商务落地
签证与人力 · 主体变更

员工从老公司转到关联新公司怎么接:工龄、合同、社保与工签不踩坑

更新于 2026-10-14·9 分钟阅读·签证与人力

先把一句话钉死:员工从 A 公司转到 B 公司,哪怕两家老板是同一个人、办公室在同一层,法律上也是换雇主,不是内部调岗。合法的做法只有两种——要么老公司按程序结清、新公司重新签约;要么三方签书面承继协议,新公司承认工龄与既有待遇。不签任何东西、只是把工资从另一个账户发,是最容易被告的做法。

这篇只写整批员工跨主体转移的劳动与人事侧:转移前怎么盘点,两种方案各自的代价,社保与税务账户怎么迁,外籍员工的工签与劳工许可怎么跟着走,以及哪些动作会把「业务重组」变成「非法解雇」。公司本身的变更对 9G 的影响,见 公司改名换股东后 9G 要不要重办,本文不重复。

先说结论:换主体就是换雇主,只有「结清再签」与「书面承继」两条路

法律看的是雇佣合同的签约方,不是老板是谁。员工的雇佣关系与老公司这个法人绑定,新公司是另一个法人,所以「转过去」在法律上必然包含两件事:与老公司的关系怎么结束、与新公司的关系怎么开始。这两件事都要有书面文件,缺一个都会在将来变成争议。

路径一:结清再签。老公司按合法事由终止雇佣(通常是因业务重组、部门关闭等经营性事由),履行通知与结算义务,员工领取最终工资与依法应得的款项,再与新公司签署全新的雇佣合同,工龄从零起算。优点是边界清楚、老公司的责任一次了结;代价是老公司可能要支付遣散类款项,员工失去累积的工龄,而且如果事由或程序不合法,员工可以主张非法解雇。

路径二:书面承继。老公司、新公司与员工三方签署转移协议,员工同意由新公司承接其雇佣关系,新公司明确承认员工在老公司的工龄、职级、薪资与福利不低于原水平,老公司不支付遣散款项但对转移前的义务仍负责。优点是员工不吃亏、老公司不用付遣散、团队稳定;代价是新公司背上了全部历史工龄,将来任何遣散、退休、年假的计算都从员工最初入职日起算。

不能走的路。只换发薪账户、不签任何文件;让员工「自愿辞职」再入职新公司以规避遣散(员工事后主张被迫辞职,公司很难自证);把员工挂到一家只发工资不管事的壳公司。这些做法在劳工部门和劳动仲裁面前都站不住。

两条路可以并存:核心员工走承继,确实不再需要的岗位走合法终止。但每个员工只能走一条,而且选择要写在文件里。转移与裁员的关系、合法裁员的程序,见 菲律宾裁员的合法流程。

转移前先盘点:人员清单、合同、年资、未结待遇与外籍员工

动手之前先做一份完整的盘点表,因为转移方案的成本、风险与所需文件全部取决于这张表上的数字。没有盘点就签协议,是多数纠纷的起点。

  1. 人员清单。每位员工的姓名、入职日期、岗位、用工性质(正式、试用、固定期限、项目制)、所属部门,以及该岗位在新公司是否继续存在。岗位不存在的人,要单独评估是否属于合法终止的情形。
  2. 合同状态。每人现行雇佣合同的版本、签署日期、有无竞业或保密条款、有无培训服务期或签约奖金条款。这些条款在转移时要决定是由新公司承接还是终止。
  3. 年资与福利。累计工龄、已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假、已承诺未发放的奖金、按比例计算的年终福利、任何与年资挂钩的福利(例如服务奖、退休计划)。这些是承继方案中新公司要背的、也是结清方案中老公司要付的。
  4. 未结待遇。老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工资、未缴或少缴的法定缴费、未报销的费用。这些必须在转移前由老公司清理,否则会被员工在转移后一并主张,而且新公司可能被牵连。员工自查法定缴费是否被足额缴纳的方式,见 工资里扣了社保公司却没交怎么办。
  5. 外籍员工。单独列出,因为他们的劳工许可与工作签证是绑定在老公司名下的,转移意味着重办或变更,第六节专门讲。
  6. 特殊保护的员工。怀孕或产假中的员工、工伤休假中的员工、正在参与劳动投诉或工会活动的员工。对这些人的任何终止或变动都要格外谨慎,建议由律师逐个评估。

如果这次转移是因为国内母公司重组引起的,菲律宾主体自身的登记也要同步更新,清单见同系列的 母公司变更后菲律宾子公司分公司要更新什么。

盘点表做好后,先让会计师算两套数字:全部走结清要付多少、全部走承继新公司要背多少。数字不写进本文,但它决定了你选哪条路。

结清再签:怎么合法终止、怎么结算、怎么重新签约

结清再签的关键是三步都合法:终止要有法定事由与程序、结算要完整、新合同要真实。任何一步走捷径,员工都可以在转移后把整件事定性为非法解雇。

终止的事由与程序。因业务重组导致老公司不再经营某项业务或关闭某个部门,通常属于经营性终止事由,但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事由真实、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员工与劳工部门、按法定标准支付终止款项、选人标准公平合理。具体条件与程序以劳工部当期规定为准,由律师把关。注意:如果同一批员工被老公司终止后立刻在新公司做同样的工作,劳工部门可能质疑「终止事由是否真实」,所以要能解释为什么需要换主体,例如业务线分拆、牌照要求、客户合同主体变更等真实的商业理由。

结算。老公司在终止时结清最终工资:工作至最后一日的薪资、按比例的年终福利、未使用带薪假的折算(按公司政策与法律规定)、依法应付的终止款项、任何已承诺的奖金;同时开具离职证明,并完成法定缴费与税务的终止手续。最终工资的构成与常见争议见 菲律宾离职结算与遣散费全解,离职证明的要求见 菲律宾离职证明怎么开。

重新签约。新公司与员工签署全新的雇佣合同,条款真实反映新岗位、新薪资与试用安排。这里有两个常见错误:一是对已经做了多年同样工作的员工重新设试用期,容易被认定为规避正式员工保护;二是新合同薪资或福利低于原来,员工会主张转移是降薪的借口。新公司的入职流程与法定登记,见 入职第一周要办哪些手续。

文件要分开。老公司的终止通知、结算单、离职证明是一套;新公司的录用通知、雇佣合同是另一套。不要用一份文件同时处理两件事,也不要让新公司代老公司签终止文件。

书面承继:三方协议写什么、哪些待遇不能劣化、怎么防被认定规避

承继方案的核心是一份三方转移协议:员工自愿同意转移,新公司承认工龄与既有待遇,老公司对转移前的义务继续负责。协议写得越具体,将来的争议越少。

协议必备内容。转移生效日;员工在老公司的入职日期与累计工龄由新公司全部承认;职位、薪资、福利、工作地点不低于转移前水平;已累积的带薪假余额如何处理(随员工转入新公司或由老公司折算结清);老公司对转移生效日之前的工资、法定缴费、报销与任何争议继续负责;新公司对生效日之后的一切负责;员工确认是自愿转移、并非被迫辞职;现行合同中的保密、竞业、培训服务期等条款是否由新公司承接。

不能劣化的待遇。员工在转移前已经享有的薪资、福利与工作条件,原则上不能因为换主体而降低,否则员工可以主张这是变相降薪或推定解雇。如果新公司确实需要调整岗位或薪酬结构,先完成转移,再按正常的变更程序与员工协商,并取得书面同意。

法定缴费的连续性。承继不等于法定缴费账户自动延续。老公司要在其雇主账户下为员工办理终止登记,新公司要在自己的雇主账户下办理新增登记,中间不能出现缴费空档。第五节详细讲。

防被认定为规避。劳工部门最警惕的是用关联公司拆分来规避用工责任,例如把员工转到一家资本很小、没有实际经营、只负责发工资的公司,这种安排可能被认定为仅提供劳动力的非法用工安排,母公司与新公司都可能被追责。防范的办法是:新公司有真实的业务、资产与管理,员工真正为新公司的业务工作,新公司自己承担用工管理的责任。承继协议本身也要如实说明转移的商业原因。

员工不同意怎么办。承继以员工自愿为前提。员工不同意转移的,不能强迫,也不能因此直接解雇;要么协商,要么老公司按第三节的合法程序处理该员工的雇佣关系。

社保与税务账户迁移:先有新公司的雇主编号,再办终止与新增

顺序是:新公司先完成自己的雇主登记并拿到各机构的雇主编号,再由老公司办理员工终止登记、新公司办理新增登记,两边的生效日衔接起来。顺序一旦颠倒,员工就会出现缴费空档,而空档是员工日后投诉的最常见理由。

新公司的雇主登记。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基金三家机构分别以雇主身份登记,拿到雇主编号;在税务局完成雇主端的登记,取得为员工代扣代缴的资格。这些登记有的可以在线办理,有的需要到场,各机构的当期要求以其公告为准。没有雇主编号,新公司无法为员工申报缴费。

老公司的终止登记。按各机构的要求,在雇主端提交员工离职或转出的申报,明确最后缴费月份,并完成该月及之前所有应缴款项的缴纳。老公司欠缴的部分必须补齐,不能带到新公司。

新公司的新增登记。以新雇主身份为每位员工申报新增,起算月份与老公司的终止月份衔接。员工的个人编号不变,变的只是雇主编号,所以不需要员工重新开户,但需要员工配合提供个人编号与签署新雇主的登记表。

税务。老公司为每位员工出具转移前的代扣代缴税款证明;新公司在自己的税务登记下继续代扣代缴,并在年度汇算时合并计算。如果转移发生在年中,两家公司的扣税记录要能衔接,否则员工年度汇算会出问题。会计师要提前设计这一段的处理方式。

常见坑。一是新公司登记未完成就让员工开始工作,导致缴费空档;二是老公司终止登记了、新公司忘了新增,员工几个月后才发现没有缴费记录;三是老公司改名或注销后,员工查询历史缴费记录时找不到雇主,所以老公司即使不再经营,也要保留完整的缴费凭证并交给员工一份。劳工检查时,缴费记录的连续性是必查项目,见 菲律宾劳工检查怎么应对。

外籍员工:劳工许可与工签跟着公司走,必须重办或变更

外籍员工的劳工许可与工作签证是以具体的雇主公司为申请主体的,员工转到新公司意味着新公司要以自己的名义重新申请或办理变更,老公司名下的许可不能「带过去」。这是整个转移里时间最长、最不能拖的一段。

劳工许可。外籍员工的就业许可登记的是雇主名称与岗位,换雇主通常需要新公司重新申请,流程与材料见 菲律宾外籍人员就业许可指南。申请期间员工能否在新公司工作、以什么身份工作,以劳工部与移民局当期口径为准,不要自行判断。

工作签证。以老公司为担保申请的工作签证,在雇主变更后需要按移民局的程序处理,通常涉及老公司的担保解除或降签、新公司重新申请。具体是重办还是变更、中间身份如何衔接,见 菲律宾换雇主 9G 怎么办。老公司如果在转移后注销或停业,还会牵连其名下所有外籍员工的身份,相关情形见 雇主注销后外籍员工身份怎么转。

时间安排。外籍员工的转移要比本地员工提前启动:先确认新公司具备担保资格(登记完整、有实缴资本与真实经营),再启动许可与签证申请,等新公司的文件到位后才让员工正式转入。在新公司的许可与签证未获批前,不要让员工以新公司名义对外工作。

老公司的义务。老公司要配合办理担保解除或相关报告,并在需要时出具员工离职的文件。老公司拒绝配合,会让员工的身份卡住,所以在整体转移方案里要把这一项写成老公司的明确义务。

多家关联公司的情况。如果老板同时有几家关联公司,外籍员工只能为其许可与签证上登记的那家公司工作,不能「一证多用」在几家公司之间来回。需要同时服务多家公司的,要单独咨询合规的安排。

整批员工跨主体转移牵涉劳动、社保、税务与移民四条线,顺序排错一条就会出纠纷。易行可以协助把本地员工的转移文件、法定账户迁移与外籍员工的许可与签证衔接排成一张表,按顺序执行。

员工转到关联公司,本地员工的文件与外籍员工的工签要一次衔接好? → 易行签证与人力合规服务

易行(SEC 注册号 CS202009551,持移民局认证 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 与劳工部 DOLE 认证)是私营咨询公司,与政府部门无隶属关系,不承诺任何审批结果。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

常见问题

两家公司都是我的,员工转过去算不算离职?
在法律上算雇主变更,是否构成「离职」取决于你用哪种方案。走结清再签的,员工与老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老公司要按法定程序通知并结算,员工在新公司从零起算工龄。走书面承继的,三方签协议由新公司承接雇佣关系并承认全部工龄,员工不领遣散、工龄不中断。两种都合法,但都必须有书面文件;只换发薪账户、什么都不签,员工日后可以主张老公司非法解雇、新公司不承认工龄,两头都被动。
让员工先向老公司辞职,再入职新公司,是不是最省事?
不建议,这是风险最高的做法之一。员工事后主张「辞职是公司要求的、不是自愿的」,公司很难自证,一旦被认定为被迫辞职,就等于非法解雇,还要追溯工资。此外,用这种方式规避遣散款项,劳工部门与仲裁机构通常不认可。如果公司希望不付遣散又保持团队稳定,正确做法是三方书面承继协议,由新公司承认工龄与待遇;如果岗位确实不需要了,就按合法程序终止并结算。
承继方案下,员工在老公司的年假、年终福利和工龄怎么算?
全部由新公司承接,并以员工在老公司的最初入职日为起算点。未使用的带薪假可以随员工转入新公司继续使用,也可以由老公司在转移时折算结清,两种方式都要写进三方协议。按比例计算的年终福利,转移年度通常由两家公司按各自的雇佣期间分别承担,或者约定由新公司全年负责,会计师要提前算清。工龄的承认要写得明确,因为它决定了员工将来任何遣散、退休或年资福利的计算基数。
新公司刚成立,还没有社保和税务的雇主编号,员工能先过去上班吗?
不建议,先完成雇主登记再转人。没有雇主编号,新公司无法为员工申报法定缴费,员工就会出现缴费空档,这是日后投诉最常见的理由。顺序应当是:新公司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基金三家机构和税务局完成雇主登记,拿到编号;然后老公司办理终止申报、新公司办理新增申报,两边的月份衔接。如果业务确实等不及,先让员工留在老公司,等新公司登记完成后再转。
外籍员工的工签是老公司担保的,转到新公司要重办吗?
通常需要由新公司重新申请劳工许可,并按移民局程序处理工作签证的雇主变更或重办,老公司名下的许可与签证不能直接带过去。具体是重办还是变更、申请期间员工以什么身份在新公司工作,以劳工部与移民局当期口径为准,不要自行判断。实务上要把外籍员工的转移提前启动:先确认新公司具备担保资格,再申请许可与签证,获批后才正式转入,并把老公司配合解除担保写成明确义务。
把员工转到一家专门发工资的关联公司,让它来承担用工责任,可以吗?
不可以,这种安排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的仅提供劳动力的用工模式。如果新公司没有实际业务、资本很小、不对员工进行真正的管理,只是代为发工资,劳工部门可能认定员工实际的雇主仍然是使用其劳动的那家公司,两家公司都可能被追责,之前「转移」的效果也会被否定。合法的转移要求新公司有真实的业务、资产与管理,员工真正为新公司的业务工作,新公司自己承担用工管理责任。
部分员工不同意转移,可以直接解雇他们吗?
不能因为不同意转移就直接解雇。承继以员工自愿为前提,不同意的员工仍然是老公司的员工,老公司要么继续雇佣,要么在有合法事由(例如该岗位因业务重组确实不再存在)时按法定程序终止并结算。终止的事由要真实、通知与结算要完整、选人标准要公平,并以劳工部当期规定为准。对怀孕、工伤休假或正在参与劳动投诉的员工,任何终止都要由律师逐个评估。
把这篇转给需要的人脸书XTelegramViberLINE微博领英

你的情况,先免费聊清楚

每家公司情况不同——留个联系方式,中文顾问 1 个工作日内按你的行业给出可落地的建议与透明报价。

委托易行办理签证与人力 →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