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指南 Yixing易行 · 商務落地
簽證與人力 · 主體變更

員工從老公司轉到關聯新公司怎麼接:工齡、合同、社保與工簽不踩坑

更新於 2026-10-14·9 分鐘閲讀·簽證與人力

先把一句話釘死:員工從 A 公司轉到 B 公司,哪怕兩家老闆是同一個人、辦公室在同一層,法律上也是換僱主,不是內部調崗。合法的做法只有兩種——要麼老公司按程序結清、新公司重新簽約;要麼三方簽書面承繼協議,新公司承認工齡與既有待遇。不簽任何東西、只是把工資從另一個賬户發,是最容易被告的做法。

這篇只寫整批員工跨主體轉移的勞動與人事側:轉移前怎麼盤點,兩種方案各自的代價,社保與税務賬户怎麼遷,外籍員工的工簽與勞工許可怎麼跟着走,以及哪些動作會把「業務重組」變成「非法解僱」。公司本身的變更對 9G 的影響,見 公司改名換股東後 9G 要不要重辦,本文不重複。

先説結論:換主體就是換僱主,只有「結清再簽」與「書面承繼」兩條路

法律看的是僱傭合同的簽約方,不是老闆是誰。員工的僱傭關係與老公司這個法人綁定,新公司是另一個法人,所以「轉過去」在法律上必然包含兩件事:與老公司的關係怎麼結束、與新公司的關係怎麼開始。這兩件事都要有書面文件,缺一個都會在將來變成爭議。

路徑一:結清再簽。老公司按合法事由終止僱傭(通常是因業務重組、部門關閉等經營性事由),履行通知與結算義務,員工領取最終工資與依法應得的款項,再與新公司簽署全新的僱傭合同,工齡從零起算。優點是邊界清楚、老公司的責任一次了結;代價是老公司可能要支付遣散類款項,員工失去累積的工齡,而且如果事由或程序不合法,員工可以主張非法解僱。

路徑二:書面承繼。老公司、新公司與員工三方簽署轉移協議,員工同意由新公司承接其僱傭關係,新公司明確承認員工在老公司的工齡、職級、薪資與福利不低於原水平,老公司不支付遣散款項但對轉移前的義務仍負責。優點是員工不吃虧、老公司不用付遣散、團隊穩定;代價是新公司背上了全部歷史工齡,將來任何遣散、退休、年假的計算都從員工最初入職日起算。

不能走的路。只換髮薪賬户、不簽任何文件;讓員工「自願辭職」再入職新公司以規避遣散(員工事後主張被迫辭職,公司很難自證);把員工掛到一家只發工資不管事的殼公司。這些做法在勞工部門和勞動仲裁面前都站不住。

兩條路可以並存:核心員工走承繼,確實不再需要的崗位走合法終止。但每個員工只能走一條,而且選擇要寫在文件裏。轉移與裁員的關係、合法裁員的程序,見 菲律賓裁員的合法流程。

轉移前先盤點:人員清單、合同、年資、未結待遇與外籍員工

動手之前先做一份完整的盤點表,因為轉移方案的成本、風險與所需文件全部取決於這張表上的數字。沒有盤點就簽協議,是多數糾紛的起點。

  1. 人員清單。每位員工的姓名、入職日期、崗位、用工性質(正式、試用、固定期限、項目制)、所屬部門,以及該崗位在新公司是否繼續存在。崗位不存在的人,要單獨評估是否屬於合法終止的情形。
  2. 合同狀態。每人現行僱傭合同的版本、簽署日期、有無競業或保密條款、有無培訓服務期或簽約獎金條款。這些條款在轉移時要決定是由新公司承接還是終止。
  3. 年資與福利。累計工齡、已累積未使用的帶薪假、已承諾未發放的獎金、按比例計算的年終福利、任何與年資掛鈎的福利(例如服務獎、退休計劃)。這些是承繼方案中新公司要背的、也是結清方案中老公司要付的。
  4. 未結待遇。老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工資、未繳或少繳的法定繳費、未報銷的費用。這些必須在轉移前由老公司清理,否則會被員工在轉移後一併主張,而且新公司可能被牽連。員工自查法定繳費是否被足額繳納的方式,見 工資里扣了社保公司卻沒交怎麼辦。
  5. 外籍員工。單獨列出,因為他們的勞工許可與工作簽證是綁定在老公司名下的,轉移意味着重辦或變更,第六節專門講。
  6. 特殊保護的員工。懷孕或產假中的員工、工傷休假中的員工、正在參與勞動投訴或工會活動的員工。對這些人的任何終止或變動都要格外謹慎,建議由律師逐個評估。

如果這次轉移是因為國內母公司重組引起的,菲律賓主體自身的登記也要同步更新,清單見同系列的 母公司變更後菲律賓子公司分公司要更新什麼。

盤點表做好後,先讓會計師算兩套數字:全部走結清要付多少、全部走承繼新公司要背多少。數字不寫進本文,但它決定了你選哪條路。

結清再簽:怎麼合法終止、怎麼結算、怎麼重新簽約

結清再簽的關鍵是三步都合法:終止要有法定事由與程序、結算要完整、新合同要真實。任何一步走捷徑,員工都可以在轉移後把整件事定性為非法解僱。

終止的事由與程序。因業務重組導致老公司不再經營某項業務或關閉某個部門,通常屬於經營性終止事由,但必須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事由真實、按規定提前書面通知員工與勞工部門、按法定標準支付終止款項、選人標準公平合理。具體條件與程序以勞工部當期規定為準,由律師把關。注意:如果同一批員工被老公司終止後立刻在新公司做同樣的工作,勞工部門可能質疑「終止事由是否真實」,所以要能解釋為什麼需要換主體,例如業務線分拆、牌照要求、客户合同主體變更等真實的商業理由。

結算。老公司在終止時結清最終工資:工作至最後一日的薪資、按比例的年終福利、未使用帶薪假的折算(按公司政策與法律規定)、依法應付的終止款項、任何已承諾的獎金;同時開具離職證明,並完成法定繳費與税務的終止手續。最終工資的構成與常見爭議見 菲律賓離職結算與遣散費全解,離職證明的要求見 菲律賓離職證明怎麼開。

重新簽約。新公司與員工簽署全新的僱傭合同,條款真實反映新崗位、新薪資與試用安排。這裏有兩個常見錯誤:一是對已經做了多年同樣工作的員工重新設試用期,容易被認定為規避正式員工保護;二是新合同薪資或福利低於原來,員工會主張轉移是降薪的藉口。新公司的入職流程與法定登記,見 入職第一週要辦哪些手續。

文件要分開。老公司的終止通知、結算單、離職證明是一套;新公司的錄用通知、僱傭合同是另一套。不要用一份文件同時處理兩件事,也不要讓新公司代老公司簽終止文件。

書面承繼:三方協議寫什麼、哪些待遇不能劣化、怎麼防被認定規避

承繼方案的核心是一份三方轉移協議:員工自願同意轉移,新公司承認工齡與既有待遇,老公司對轉移前的義務繼續負責。協議寫得越具體,將來的爭議越少。

協議必備內容。轉移生效日;員工在老公司的入職日期與累計工齡由新公司全部承認;職位、薪資、福利、工作地點不低於轉移前水平;已累積的帶薪假餘額如何處理(隨員工轉入新公司或由老公司折算結清);老公司對轉移生效日之前的工資、法定繳費、報銷與任何爭議繼續負責;新公司對生效日之後的一切負責;員工確認是自願轉移、並非被迫辭職;現行合同中的保密、競業、培訓服務期等條款是否由新公司承接。

不能劣化的待遇。員工在轉移前已經享有的薪資、福利與工作條件,原則上不能因為換主體而降低,否則員工可以主張這是變相降薪或推定解僱。如果新公司確實需要調整崗位或薪酬結構,先完成轉移,再按正常的變更程序與員工協商,並取得書面同意。

法定繳費的連續性。承繼不等於法定繳費賬户自動延續。老公司要在其僱主賬户下為員工辦理終止登記,新公司要在自己的僱主賬户下辦理新增登記,中間不能出現繳費空檔。第五節詳細講。

防被認定為規避。勞工部門最警惕的是用關聯公司拆分來規避用工責任,例如把員工轉到一家資本很小、沒有實際經營、只負責發工資的公司,這種安排可能被認定為僅提供勞動力的非法用工安排,母公司與新公司都可能被追責。防範的辦法是:新公司有真實的業務、資產與管理,員工真正為新公司的業務工作,新公司自己承擔用工管理的責任。承繼協議本身也要如實説明轉移的商業原因。

員工不同意怎麼辦。承繼以員工自願為前提。員工不同意轉移的,不能強迫,也不能因此直接解僱;要麼協商,要麼老公司按第三節的合法程序處理該員工的僱傭關係。

社保與税務賬户遷移:先有新公司的僱主編號,再辦終止與新增

順序是:新公司先完成自己的僱主登記並拿到各機構的僱主編號,再由老公司辦理員工終止登記、新公司辦理新增登記,兩邊的生效日銜接起來。順序一旦顛倒,員工就會出現繳費空檔,而空檔是員工日後投訴的最常見理由。

新公司的僱主登記。在社會保障、醫療保險、住房基金三家機構分別以僱主身份登記,拿到僱主編號;在税務局完成僱主端的登記,取得為員工代扣代繳的資格。這些登記有的可以在線辦理,有的需要到場,各機構的當期要求以其公告為準。沒有僱主編號,新公司無法為員工申報繳費。

老公司的終止登記。按各機構的要求,在僱主端提交員工離職或轉出的申報,明確最後繳費月份,並完成該月及之前所有應繳款項的繳納。老公司欠繳的部分必須補齊,不能帶到新公司。

新公司的新增登記。以新僱主身份為每位員工申報新增,起算月份與老公司的終止月份銜接。員工的個人編號不變,變的只是僱主編號,所以不需要員工重新開户,但需要員工配合提供個人編號與簽署新僱主的登記表。

税務。老公司為每位員工出具轉移前的代扣代繳税款證明;新公司在自己的税務登記下繼續代扣代繳,並在年度彙算時合併計算。如果轉移發生在年中,兩家公司的扣税記錄要能銜接,否則員工年度彙算會出問題。會計師要提前設計這一段的處理方式。

常見坑。一是新公司登記未完成就讓員工開始工作,導致繳費空檔;二是老公司終止登記了、新公司忘了新增,員工幾個月後才發現沒有繳費記錄;三是老公司改名或註銷後,員工查詢歷史繳費記錄時找不到僱主,所以老公司即使不再經營,也要保留完整的繳費憑證並交給員工一份。勞工檢查時,繳費記錄的連續性是必查項目,見 菲律賓勞工檢查怎麼應對。

外籍員工:勞工許可與工簽跟着公司走,必須重辦或變更

外籍員工的勞工許可與工作簽證是以具體的僱主公司為申請主體的,員工轉到新公司意味着新公司要以自己的名義重新申請或辦理變更,老公司名下的許可不能「帶過去」。這是整個轉移裏時間最長、最不能拖的一段。

勞工許可。外籍員工的就業許可登記的是僱主名稱與崗位,換僱主通常需要新公司重新申請,流程與材料見 菲律賓外籍人員就業許可指南。申請期間員工能否在新公司工作、以什麼身份工作,以勞工部與移民局當期口徑為準,不要自行判斷。

工作簽證。以老公司為擔保申請的工作簽證,在僱主變更後需要按移民局的程序處理,通常涉及老公司的擔保解除或降簽、新公司重新申請。具體是重辦還是變更、中間身份如何銜接,見 菲律賓換僱主 9G 怎麼辦。老公司如果在轉移後註銷或停業,還會牽連其名下所有外籍員工的身份,相關情形見 僱主註銷後外籍員工身份怎麼轉。

時間安排。外籍員工的轉移要比本地員工提前啓動:先確認新公司具備擔保資格(登記完整、有實繳資本與真實經營),再啓動許可與簽證申請,等新公司的文件到位後才讓員工正式轉入。在新公司的許可與簽證未獲批前,不要讓員工以新公司名義對外工作。

老公司的義務。老公司要配合辦理擔保解除或相關報告,並在需要時出具員工離職的文件。老公司拒絕配合,會讓員工的身份卡住,所以在整體轉移方案裏要把這一項寫成老公司的明確義務。

多家關聯公司的情況。如果老闆同時有幾家關聯公司,外籍員工只能為其許可與簽證上登記的那家公司工作,不能「一證多用」在幾家公司之間來回。需要同時服務多家公司的,要單獨諮詢合規的安排。

整批員工跨主體轉移牽涉勞動、社保、税務與移民四條線,順序排錯一條就會出糾紛。易行可以協助把本地員工的轉移文件、法定賬户遷移與外籍員工的許可與簽證銜接排成一張表,按順序執行。

員工轉到關聯公司,本地員工的文件與外籍員工的工簽要一次銜接好? → 易行簽證與人力合規服務

易行(SEC 註冊號 CS202009551,持移民局認證 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 與勞工部 DOLE 認證)是私營諮詢公司,與政府部門無隸屬關係,不承諾任何審批結果。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常見問題

兩家公司都是我的,員工轉過去算不算離職?
在法律上算僱主變更,是否構成「離職」取決於你用哪種方案。走結清再簽的,員工與老公司的僱傭關係終止,老公司要按法定程序通知並結算,員工在新公司從零起算工齡。走書面承繼的,三方簽協議由新公司承接僱傭關係並承認全部工齡,員工不領遣散、工齡不中斷。兩種都合法,但都必須有書面文件;只換髮薪賬户、什麼都不簽,員工日後可以主張老公司非法解僱、新公司不承認工齡,兩頭都被動。
讓員工先向老公司辭職,再入職新公司,是不是最省事?
不建議,這是風險最高的做法之一。員工事後主張「辭職是公司要求的、不是自願的」,公司很難自證,一旦被認定為被迫辭職,就等於非法解僱,還要追溯工資。此外,用這種方式規避遣散款項,勞工部門與仲裁機構通常不認可。如果公司希望不付遣散又保持團隊穩定,正確做法是三方書面承繼協議,由新公司承認工齡與待遇;如果崗位確實不需要了,就按合法程序終止並結算。
承繼方案下,員工在老公司的年假、年終福利和工齡怎麼算?
全部由新公司承接,並以員工在老公司的最初入職日為起算點。未使用的帶薪假可以隨員工轉入新公司繼續使用,也可以由老公司在轉移時折算結清,兩種方式都要寫進三方協議。按比例計算的年終福利,轉移年度通常由兩家公司按各自的僱傭期間分別承擔,或者約定由新公司全年負責,會計師要提前算清。工齡的承認要寫得明確,因為它決定了員工將來任何遣散、退休或年資福利的計算基數。
新公司剛成立,還沒有社保和税務的僱主編號,員工能先過去上班嗎?
不建議,先完成僱主登記再轉人。沒有僱主編號,新公司無法為員工申報法定繳費,員工就會出現繳費空檔,這是日後投訴最常見的理由。順序應當是:新公司在社會保障、醫療保險、住房基金三家機構和税務局完成僱主登記,拿到編號;然後老公司辦理終止申報、新公司辦理新增申報,兩邊的月份銜接。如果業務確實等不及,先讓員工留在老公司,等新公司登記完成後再轉。
外籍員工的工簽是老公司擔保的,轉到新公司要重辦嗎?
通常需要由新公司重新申請勞工許可,並按移民局程序處理工作簽證的僱主變更或重辦,老公司名下的許可與簽證不能直接帶過去。具體是重辦還是變更、申請期間員工以什麼身份在新公司工作,以勞工部與移民局當期口徑為準,不要自行判斷。實務上要把外籍員工的轉移提前啓動:先確認新公司具備擔保資格,再申請許可與簽證,獲批後才正式轉入,並把老公司配合解除擔保寫成明確義務。
把員工轉到一家專門發工資的關聯公司,讓它來承擔用工責任,可以嗎?
不可以,這種安排很可能被認定為非法的僅提供勞動力的用工模式。如果新公司沒有實際業務、資本很小、不對員工進行真正的管理,只是代為發工資,勞工部門可能認定員工實際的僱主仍然是使用其勞動的那家公司,兩家公司都可能被追責,之前「轉移」的效果也會被否定。合法的轉移要求新公司有真實的業務、資產與管理,員工真正為新公司的業務工作,新公司自己承擔用工管理責任。
部分員工不同意轉移,可以直接解僱他們嗎?
不能因為不同意轉移就直接解僱。承繼以員工自願為前提,不同意的員工仍然是老公司的員工,老公司要麼繼續僱傭,要麼在有合法事由(例如該崗位因業務重組確實不再存在)時按法定程序終止並結算。終止的事由要真實、通知與結算要完整、選人標準要公平,並以勞工部當期規定為準。對懷孕、工傷休假或正在參與勞動投訴的員工,任何終止都要由律師逐個評估。
把這篇轉給需要的人臉書XTelegramViberLINE微博領英

你的情況,先免費聊清楚

每家公司情況不同——留個聯繫方式,中文顧問 1 個工作日內按你的行業給出可落地的建議與透明報價。

委託易行辦理簽證與人力 →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