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指南 Yixing易行 · 商務落地
簽證與人力 · 身份收尾

外國人在菲律賓去世後怎麼辦?簽證、ACR I-Card 與遺體出境的收尾順序

更新於 2026-09-12·10 分鐘閲讀·簽證與人力

先給順序:死亡證明是所有手續的起點,沒有它後面每一步都辦不了。拿到死亡證明之後,事情分成四條並行的線——移民局那一段(簽證與 ACR I-Card 的註銷)、遺體或骨灰的出境證明鏈、家屬自身的身份、以及銀行與遺產。

外國人在菲律賓去世之後,這四條線各由不同機關管,誰也不會主動通知誰。殯儀機構管遺體,市政民事登記處出死亡證明,移民局管在菲身份記錄,檢疫與航司管遺體出境,使領館管證件與文書,BIR 管遺產税。哪一條都不會因為其他幾條辦完了就自動結束。

下面按可執行的先後順序列清單:最初幾天做什麼、死亡證明怎麼來、移民局那一段銷什麼、遺體與骨灰的兩套手續差在哪、家屬的附屬身份會怎麼變、以及銀行與遺產要同步啓動什麼。本文只寫流程與順序。具體材料、時限與費用以菲律賓各主管機關、使領館與承運航司的現行規定為準;遺產與法律爭議部分請諮詢菲律賓執業律師。

視頻版

外國人在菲律賓去世:最初幾天按這個順序做

外國人在菲律賓去世之後,最初幾天的動作有固定先後。下面這份順序表可以直接照做:前三步有先後關係,第四步之後可以並行。

順序這一步做什麼找哪個機關/誰來辦拿到什麼文件為什麼必須排在這個位置
第 1 步取得醫學死亡證明文件主治醫師或醫院;在院外去世的按當地程序處理,涉及非自然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會有警方與法醫環節醫學死亡證明這份文件是後面一切手續的原始憑據,沒有它下面每一步都開不了頭
第 2 步確定殯儀機構殯儀機構。考慮把遺體運回國的,必須選擇具備國際運送資質的機構普通本地殯儀館無法出具運送所需的全套證明這一步選錯,後面要換機構重做
第 3 步通知使領館中國公民請聯繫中國駐菲使領館,見 中國駐菲使領館的證件業務涉及證件處理、領事文書與運送協調越早聯繫,後面文書越順
第 4 步辦理死亡登記市政民事登記處(LCR),通常由殯儀機構協助登記後的死亡證明;並按需要申請下葬或火化許可一般要求在死亡後 30 天內登記
第 5 步同步啓動四條線:① 移民局的身份註銷;② 遺體或骨灰的出境證明鏈;③ 家屬自身的身份安排;④ 僱主、保險、銀行與遺產BI、檢疫與航司、BI、以及僱主/保險/銀行各自對口各線所需文件見後文各節這四條互不等待,越早並行越省時間——前四步是串行的,從這一步起不必再排隊

兩件事請先按住,不要在最初 48 小時內決定:

  • 火化與下葬是不可逆的。一旦火化,遺體運返這條路就不存在了,只剩骨灰運返。如果家屬還在國內、意見尚未統一,先不要簽字。
  • 不要急於簽署放棄權利或授權處置財產的文件。涉及遺產的任何簽字,等家屬商量清楚、必要時先諮詢律師。

喪禮本身怎麼辦、禮節與隨禮的做法,見 菲律賓守靈與隨禮殯葬、火化與遺體回國的整體流程菲律賓身後事辦理指南。本文接下來只講這些流程裏最容易被漏掉的一段:身份記錄的收尾。

死亡證明:所有身份手續的起點,注意三個版本的區別

「死亡證明」在實務裏其實是三份不同的東西,辦事窗口要哪一份,取決於你在辦哪一步。

哪一份誰出具什麼時候拿得到哪些環節認這一份
① 醫學死亡證明醫師或醫院出具的原始文件最先拿到用於向民事登記處登記。它本身不是可以拿去銀行或使領館辦事的正式證明
② LCR 登記後的死亡證明完成登記後由市政民事登記處(LCR)出具速度快,是最初幾周裏唯一能拿到手的正式版本遺體出境、殯葬許可等環節多用這一份
③ PSA 版(安全紙/SECPA)菲律賓統計局,見 PSA 證件怎麼申領從登記到 PSA 系統可查、可出證通常要等數週對外最正式的版本:銀行、遺產、以及拿回國內使用的場景,通常要這一版

看懂這張表能省掉最常見的一次白跑:手上只有第 ① 份就去銀行,一定被退;而第 ③ 份要等數週,所以它必須在第一週就去申請,不能等到用的時候才想起來。

要拿回中國使用的,還要多一道:菲律賓出具的文書須經過相應的認證程序才能在國內被承認,認證鏈條按周計,請儘早啓動,見 海牙認證怎麼辦apostille 認證流程;涉及在國內使用的醫療與證明文件另見 菲律賓病歷與證明回國怎麼用

建議一次多申請幾份。移民局、檢疫、航司、銀行、保險、使領館、國內户籍與遺產環節都可能各要一份原件或認證件,事後一份份補辦,比一次多申請幾份貴得多、也慢得多。

姓名拼寫要先核對。護照、ACR I-Card、死亡證明、銀行開户資料上的姓名拼寫必須能對上,不一致會在移民局與銀行兩端各卡一次,更正辦法見 記錄上的姓名寫錯了怎麼改PSA 證件信息更正

移民局那一段:簽證註銷、ACR I-Card 交回、未結事項核查

這是全網幾乎沒人寫、家屬也最容易整段漏掉的一節。外國人在菲律賓去世之後,移民局系統裏那條外國人記錄不會自動關閉。

  • ① 簽證的註銷。逝者持有的長期身份(9G 工作簽、13A、SRRV、SIRV、家屬隨行簽等)需要按相應機關的程序辦理註銷或結案。9G 通常由僱主一側發起,見 9G 工作簽與 AEP13A 與永居類身份、以及 SRRV 各有對應流程,SRRV 一側還牽涉存款的處置,見 SRRV怎麼取消與退存款具體由誰遞、要哪些材料,以 BI 與 PRA 當期規定為準。
  • ② ACR I-Card 的交回。這是外國人登記證,身份終止時應按移民局的要求交回或辦理註銷,見 ACR I-Card 是什麼。卡遺失的,先按遺失程序處理,見 ACR I-Card 丟了怎麼辦
  • ③ 年度報到與其他週期性義務。持有效身份的外國人每年 1 月要做年度報到,見 年度報到怎麼辦身份未註銷的情況下,系統裏這項義務不會自己消失。
  • ④ 未結事項的核查。包括未繳的延期費、逾期罰款、未結案件等。建議一次性核查清楚再收尾,方法見 BI 清白證明怎麼辦出入境記錄證明怎麼調
  • ⑤ 護照的處理。由使領館按其規定處理,但注意:護照在遺體出境與遺產兩條線上都可能被要求出示原件,交出去之前先確認其他環節是否還要用,遺失情形見 護照丟了怎麼補辦

為什麼這一段不能省:簽證不銷會不會留記錄?會。菲律賓的外國人記錄按人累積、不按證件重置。一條沒有正常結案的長期身份,可能在兩個場景裏跳出來:一是遺產與資產過户環節需要提供身份狀態證明時;二是家屬日後回菲律賓辦事、或申請自己的簽證時被要求解釋。正常註銷留下的是一條「已結案」的記錄——那正是家屬需要的東西。

移民局那條記錄不會有人通知你去關,它通常在幾年後家屬回來辦遺產或辦自己的簽證時才第一次出現 需要有人在馬尼拉把這一段跑完的,可以交給易行代辦 →

遺體運回與骨灰運回:兩套完全不同的手續

這是家屬最關心、也最容易卡住的部分。兩條路的材料、時間與費用差別很大,先選定再動手。

路徑一 · 遺體運返(Repatriation of Remains)。

  • 必須由具備國際運送資質的殯儀機構操作:遺體經防腐處理,裝入密封的內襯金屬棺,出具防腐證明與密封證明(Certificate of Sealing),通常還須聲明棺內除遺體與必要物品外無其他物品。
  • 須取得菲律賓檢疫局(Bureau of Quarantine)的相關許可或證明,這是遺體出境的必要環節;同時要有 LCR 出具的運送許可(Transfer Permit)
  • 使領館的相關文書:涉及逝者國籍一方的證明文件,請按使領館當期要求準備。
  • 航司環節:遺體以航空貨運方式承運,各航司對包裝、文件、艙位有各自規定,並非每個航班都能承運,需提前確認並預訂。
  • 時間與費用:整體通常以周計,費用顯著高於骨灰運返。

路徑二 · 骨灰運返。

  • 先在菲律賓完成合法火化,取得火化證明與死亡證明。火化是不可逆的,動手前請確認家屬意見已統一。
  • 骨灰通常可由家屬隨身攜帶乘機,但骨灰盒材質會影響安檢(金屬與石材可能無法通過 X 光查驗),建議選用可通過安檢的材質,並向航司事先申報
  • 隨身攜帶時,把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及其認證件放在一起,海關與安檢可能要求出示。

關於移民局的清關環節逝者名下的簽證與 ACR I-Card 的處理、以及是否需要辦理離境清關類文件,按逝者的身份類別與在菲停留情況判斷,以 BI 當期規定為準——正規的國際運送機構會按當期清單逐項核對,但家屬最好自己也核一遍,避免在機場當天才發現缺件。ECC 本身的適用範圍見 ECC 離境許可怎麼辦

還有一件常被忽略的事:陪同回國的家屬,自己也要過關。如果家屬為處理後事在菲律賓連續停留較久,停留滿約 6 個月(約 180 天)及以上的,離境前通常需要辦理 ECC;停留超過 59 天的還要辦 ACR I-Card。不要把注意力全放在遺體這條線上,忘了自己那張票也可能走不了。

家屬自身的身份:附屬簽證會跟着變,越早處理越好

如果逝者是家裏的主申請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的身份是依附於他的資格而存在的。主申請人的身份終止,附屬身份也隨之受影響。

  • ① 先確認家屬現在持的是什麼。是作為 dependent 隨 9G/13A/SRRV 取得的身份,還是各自獨立的身份?前者受影響,後者不受,見 家屬隨行簽怎麼辦
  • ② 儘早評估下一步。可能的方向包括:轉為其他類別的身份(如自己就業辦 AEP 加 9G、與菲律賓公民結婚的辦 13A、符合條件的辦 SRRV);或者退回 9A 訪客身份並按期延期,把在菲的事情處理完再離境,見 菲律賓換簽證要出境嗎9A 延期怎麼辦
  • ③ 孩子那一頭單獨算。在讀的孩子涉及 SSP 或 9F、以及各自的 ACR I-Card,學籍與身份是兩條線,見 9F 學生簽與 SSP未成年人的 ACR I-Card;陪讀家長自身的身份路徑見 孩子在菲律賓上學家長陪讀簽證怎麼辦
  • ④ 不要讓身份在處理後事的過程中過期。後事往往要跑幾周甚至幾個月,這段時間家屬自己的停留期照常在走,逾期的處理見 逾期罰款怎麼算

SRRV 家庭有一條專屬規則:配偶可以代位成為主申請人。逝者是 SRRV 主申請人的,隨行的配偶不必自動失去身份——依 EO 1037 實施細則第 IV 條第 4 款,符合條件的配偶可向 PRA 申請以自己名義接續會籍、成為新的主申請人,原存款按 PRA 核准轉到其名下繼續作為會籍存款;未成年子女隨之轉為新主申請人的家屬。不打算留下的,則走註銷程序:向 PRA 遞交死亡證明與註銷申請、交回 SRRV 卡與 PRA ID,PRA 授權銀行釋放存款,存款作為遺產按繼承程序處置,家屬再各自降簽或轉簽後離境。代位與退款的條件、家屬名額與所需文件以 PRA 現行公告為準;註銷與退存款的完整順序見 SRRV怎麼取消與退存款

一個實際建議:在處理後事的第一週,就把「家裏每個人的停留期到哪一天」寫在同一張紙上。這件事花十分鐘,但它避免的是「遺體手續辦完了,家屬自己走不了」這種最不該發生的狀況。

並行處理的四條線:僱主、保險、銀行與遺產

外國人在菲律賓去世後,這四條線與身份收尾同時啓動,越早開始越好,因為它們各有自己的時限。

  • ① 僱主。通知僱主處理勞動關係的終止與可能的待遇事項;如果逝者持 9G,僱主一側同時是簽證註銷的發起方,兩件事可以合併溝通。
  • ② 保險。向保險公司正式報案理賠,注意報案與提交材料的時限要求,境外理賠的材料要求見 境外理賠怎麼辦國內保險的境外理賠
  • ③ 銀行與賬户。菲律賓的銀行在得知賬户持有人過世後會按規定處理相關賬户。資產的取得須依繼承程序辦理,並涉及 BIR 的遺產税申報——未完成税務手續通常無法過户。賬户處理見 菲律賓銀行賬户怎麼銷户,被凍結的情形見 賬户被凍結怎麼辦
  • ④ 遺產與税。菲律賓的遺產處理有法定程序,是否有遺囑、繼承人是否有爭議,會走完全不同的路徑;跨境繼承(在中菲兩地都有財產)更復雜。税務一側:遺產税按現行税制為單一税率(目前為 6%),遺產税申報有法定期限(現行規定為自死亡之日起 1 年內,可依規定申請延期),並須取得相應的税務憑證才能辦理資產過户——所有税率、期限與手續以 BIR 現行規定為準。整體見 外國人在菲律賓的遺囑與繼承

還有一批容易被忘掉的收尾事項:房屋租約的終止與押金(見 提前退租怎麼辦)、水電與網絡賬户、車輛過户(見 離境前車怎麼處理)、公司職務與股權(逝者是公司董事或股東的,涉及 SEC 一側的變更,見 公司信息變更怎麼辦)、以及手機號與各類訂閲。這些逐項終止,拖着不辦會持續產生費用或責任。

家屬在國內,手續在菲律賓——醫院、民事登記處、移民局、檢疫、航司、銀行各要一次原件,而每一處只在工作日開門 需要有人在本地按順序代跑這幾道手續的,可以交給易行 →

收尾清單:按順序核對,不要靠記憶

把全文壓成一份可打印的核對錶。外國人在菲律賓去世之後要辦的事很多,但順序固定,逐條打勾比憑記憶可靠。

第一週:

  • 取得醫學死亡證明文件。
  • 確定殯儀機構(考慮運返的,必須選有國際運送資質的)。
  • 聯繫使領館。
  • 到 LCR 辦理死亡登記(一般要求 30 天內),申領死亡證明多份
  • 寫下家裏每個人的停留期到期日。

第二至第四周:

  • 確定遺體運返還是骨灰運返,火化前確認家屬意見統一
  • 準備出境證明鏈:防腐與密封證明、檢疫許可、運送許可、使領館文書、航司確認。
  • 啓動移民局那一段:簽證註銷、ACR I-Card 交回、未結事項核查。
  • 通知僱主與保險公司。
  • 申請 PSA 版死亡證明(通常要等數週),並啓動要拿回國內使用的文書認證。

第二個月起:

  • 家屬自身的身份安排:轉換或延期,避免逾期。
  • 銀行、遺產與税務:遺產税申報有法定期限(現行規定為 1 年內),過户需要税務憑證。
  • 租約、水電、車輛、公司職務、訂閲逐項終止。
  • 家屬離境前:連續停留滿約 180 天以上的辦 ECC;超過 59 天的確認 ACR I-Card 已辦妥。

關於代辦:以上環節多數可以由本地機構或授權代表代跑,但有幾處通常要求特定主體或原件——移民局與銀行環節對身份與授權文件的要求較嚴,使領館環節按其規定辦理。如果家屬都在國內,務必在第一週就確定誰在本地跑、授權文件怎麼出具,公證與授權的做法見 菲律賓公證怎麼辦授權書怎麼寫

易行在菲律賓可以提供身份收尾環節的代辦與陪同:移民局一側的簽證註銷與 ACR I-Card 處理、未結事項核查、文件申領與認證安排、家屬自身身份的延期或轉換,以及各機關之間的順序協調。我們不承諾任何審批結果與時限;官方費用憑主管機關收據據實收取。

本文為一般性説明,不構成法律意見。各項門檻、費用與時限以 BI/PRA/SEC 現行公告為準。遺產與法律爭議部分,請諮詢菲律賓執業律師。

常見問題

外國人在菲律賓去世後要先辦什麼?
順序是固定的。第一步取得醫學死亡證明文件(在醫院去世的由主治醫師或醫院出具,涉及非自然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會有警方與法醫環節);第二步確定殯儀機構,考慮運返遺體的必須選具備國際運送資質的機構;第三步聯繫逝者國籍一方的使領館;第四步到市政民事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一般要求在死亡後 30 天內完成,並申領死亡證明。之後四條線並行:移民局的身份註銷、遺體或骨灰的出境證明鏈、家屬自身的身份、以及僱主保險銀行與遺產。
人去世了,名下的簽證和 ACR I-Card 要註銷嗎?
要。人不在了,移民局系統裏那條外國人記錄不會自動關閉。逝者持有的長期身份(9G、13A、SRRV、SIRV、家屬隨行簽等)需要按相應機關的程序辦理註銷或結案,9G 通常由僱主一側發起,SRRV 一側還牽涉存款的處置。ACR I-Card 作為外國人登記證,應按移民局的要求交回或辦理註銷;同時建議一次性核查有沒有未繳的延期費、逾期罰款或未結案件。具體由誰遞、要哪些材料,以 BI 與 PRA 當期規定為準。
簽證不註銷會留記錄嗎?會有什麼影響?
會。菲律賓的外國人記錄按人累積,不因證件更換而重置。一條沒有正常結案的長期身份,通常在兩個場景裏出現:一是遺產與資產過户環節需要提供身份狀態證明時;二是家屬日後回菲律賓辦事、或申請自己的簽證時被要求解釋。正常註銷留下的是一條「已結案」的記錄,這正是家屬需要的結果。這一段不會有人主動通知你去辦,因此常常整段被漏掉。
遺體運回國要哪些證明?
須由具備國際運送資質的殯儀機構操作:遺體經防腐處理並裝入密封的內襯金屬棺,出具防腐證明與密封證明,通常還須聲明棺內除遺體與必要物品外無其他物品;須取得菲律賓檢疫局的相關許可或證明,以及民事登記處出具的運送許可;再加上使領館的相關文書。遺體以航空貨運方式承運,各航司對包裝、文件與艙位有各自規定,並非每個航班都能承運,需提前確認並預訂。整體通常以周計,費用顯著高於骨灰運返。
骨灰運回和遺體運回有什麼區別?
是兩套完全不同的手續。骨灰運返要先在菲律賓完成合法火化,取得火化證明與死亡證明;骨灰通常可由家屬隨身攜帶乘機,但骨灰盒材質會影響安檢,金屬與石材可能無法通過 X 光查驗,建議選用可通過安檢的材質並向航司事先申報,隨身攜帶時把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及認證件放在一起備查。最重要的一點是火化不可逆:一旦火化,遺體運返這條路就不存在了,所以家屬意見未統一之前不要簽字。
處理後事的家屬自己會不會逾期?要不要辦 ECC?
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點。後事往往要跑幾周甚至幾個月,這段時間家屬自己的停留期照常在走。建議在第一週就把家裏每個人的停留期到期日寫在同一張紙上。連續停留超過 59 天的要辦 ACR I-Card;連續停留滿約六個月(約 180 天)及以上的,離境前通常需要辦理 ECC。不要把注意力全放在遺體這條線上,忘了自己那張機票也可能走不了。
逝者是主申請人,配偶和孩子的簽證怎麼辦?
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作為 dependent 取得的身份,是依附於主申請人資格存在的,主申請人的身份終止後附屬身份隨之受影響。先確認家屬現在持的是附屬身份還是各自獨立的身份,前者受影響、後者不受。然後儘早評估下一步:可以轉為其他類別(自己就業辦 AEP 加 9G、與菲律賓公民結婚的辦 13A、符合條件的辦 SRRV),或者退回 9A 訪客身份並按期延期,把在菲的事情處理完再離境。在讀孩子的 SSP 或 9F 與各自的 ACR I-Card 要單獨算。
銀行賬户和遺產要怎麼處理?
菲律賓的銀行在得知賬户持有人過世後會按規定處理相關賬户,資產的取得須依繼承程序辦理,並涉及 BIR 的遺產税申報——未完成税務手續通常無法過户。遺產税按現行税制為單一税率(目前為 6%),申報有法定期限(現行規定為自死亡之日起 1 年內,可依規定申請延期)。是否有遺囑、繼承人之間有無爭議,會走完全不同的路徑;跨境繼承更為複雜。所有税率、期限與手續以 BIR 現行規定為準,爭議部分請諮詢菲律賓執業律師。

你的情況,先免費聊清楚

每家公司情況不同——留個聯繫方式,中文顧問 1 個工作日內按你的行業給出可落地的建議與透明報價。

委託易行辦理簽證與人力 →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