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給結論:別慌、別私了、別扣錢,按程序答辯
和解協議或棄權書被員工申請推翻,是勞動糾紛裏很常見的一種走向。員工可能説自己當時被逼着簽、沒看懂內容、拿到的錢明顯過低,或者説協議裏的款項根本沒有付清。不論他的理由是什麼,僱主都要先明白一件事:協議是否有效,不由公司説了算,也不由員工説了算,而是由承辦的勞動機構審查後認定。
所以收到通知後,最忌諱的三個動作是:私下打電話給員工讓他撤回;威脅要把已經付的錢追回來;或者在他還在職、還持有公司擔保的簽證時,拿簽證、工資、宿舍當籌碼施壓。這些做法不但無助於維持協議,反而會被當成當初簽署時就存在脅迫的旁證。
正確的順序是:先確認通知的真實來源和答辯期限;再把簽署過程的證據集中起來;然後找熟悉勞動案的執業律師,按程序提交書面答辯。整個過程中,公司對員工的態度保持禮貌、剋制、留痕,一切溝通儘量書面化。
程序的具體期限、文書格式以承辦機構當期規則為準,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
第一件事:把簽署全過程的證據集中起來
審查和解是否有效,核心看三點:員工是不是自願簽的;他是否理解自己放棄了什麼;拿到的對價是否合理、是否真的付到他手上。公司能拿出的證據,正是圍繞這三點。
需要集中的材料通常包括:和解協議或棄權書的原件和全部頁碼;簽署時的場合記錄,例如是在調解機構簽的,還是在公司辦公室簽的,當時有誰在場;協議有沒有中文或員工母語的翻譯、有沒有給他時間帶回去看;款項的支付憑證,例如銀行轉賬記錄、支票存根、簽收單;簽署前後雙方的往來郵件和聊天記錄。
如果協議是在勞動調解機構見證下簽的,通常比在公司內部私下簽的更有説服力,因為第三方在場本身就是自願性的佐證。如果是在公司內部簽的,就更要把當時給了員工多少考慮時間、有沒有告訴他可以先問律師、有沒有人當場解釋條款,這些細節逐一寫成書面説明,請在場的人簽名確認。
不要事後補做、修改或倒簽任何文件。被發現補簽倒簽,會讓本來站得住的協議直接失去可信度。
對照自查:員工最常用的推翻理由,公司這邊站不站得住
員工申請推翻,常見理由大致有四類。第一類是説被脅迫,例如簽字前被告知不簽就拿不到最後工資、離職證明或簽證註銷文件。第二類是説沒看懂,例如協議只有英文、當時沒人解釋。第三類是説對價過低,拿到的錢和他依法應得的差距明顯。第四類是説錢沒付清,協議寫了分期,但後來公司沒按約支付。
公司要逐條對照自查。如果當初確實把離職證明或簽證文件和簽和解綁在一起,這是最大的軟肋,答辯時要如實面對,並考慮是否通過補足差額來修復。如果對價確實明顯偏低,律師可能會建議在程序裏重新談一個更合理的數字,而不是硬撐原協議。
如果款項還有未付的部分,先把該付的付清並留好憑證。拖欠和解款本身就會讓員工的主張更有力,也可能讓對方直接申請執行。
自查的目的不是找理由推卸,而是讓公司在答辯前清楚自己的底牌,決定是全力維持協議,還是主動調整、儘快結案。
書面答辯怎麼準備:律師主筆,公司提供事實
答辯一般由律師主筆,公司要做的是把事實講清楚、把證據整理好。建議準備一份按時間順序排列的事實説明:員工何時離職或發生爭議、雙方何時開始談、談了幾次、在哪裏簽的、簽之前給了多少時間、款項何時付了多少、員工何時提出推翻。每一條都附上對應的證據編號。
答辯內容要剋制,只講事實和證據,不對員工做人身評價,也不要寫"他就是貪心"這類情緒化的話。審查者看的是簽署過程是否公平,情緒化的文字只會減分。
如果公司願意在一定範圍內調整,可以在律師建議下同時表達和解意願。很多案件在推翻程序中重新談成第二份協議,第二份協議通常會更重視書面翻譯、考慮期和第三方見證。
答辯期限、能否延期、需要提交幾份副本,都以承辦機構的通知和當期規則為準。錯過答辯期限的後果往往很重,收到通知後第一時間交給律師。
員工還在職或還持有公司擔保的簽證時,要特別小心
如果提出推翻的是外籍員工,而他的工作簽證仍由公司擔保,公司會面臨一個敏感問題:要不要現在就註銷他的簽證。這裏的原則是,簽證和勞動爭議是兩條線,不要把註銷簽證當成回應勞動案的手段。員工離職後僱主負有及時辦理註銷的義務,具體時點和做法見 員工離職後 9G 的註銷義務;有勞動案在進行時怎麼處理,可參考 員工告公司期間能不能註銷 9G。
如果員工仍在職,公司對他的考勤、績效和紀律處理要一如既往地按制度辦,不能因為他申請推翻和解就突然調崗、降薪或頻繁發警告信,否則很容易被當作報復。
涉及簽證的每一步,都以移民局和勞工部當期要求為準,必要時請律師和持牌機構一起評估時點。
以後怎麼簽才穩,以及易行能做什麼
這次處理完之後,建議公司把和解流程標準化:協議提供員工看得懂的語言版本,或者至少安排口頭翻譯並記錄;簽署前給員工合理的考慮時間,並書面告知他可以先諮詢律師;離職證明、最後工資、簽證註銷文件不與簽和解捆綁;款項儘量一次付清並留憑證;能在勞動調解機構見證下簽署的,優先選擇這種方式。和解款的税務處理,見 勞動和解金要不要交税;裁決階段的執行問題,見 勞動裁決執行。
裁決如果要求復職而員工遲遲不來,處理方式見同批的 工資冊復職後員工不到崗怎麼辦。
易行能做的是簽證與人力這條線:外籍員工離職、爭議期間簽證怎麼安排,公司擔保責任怎麼收尾,以及幫公司梳理離職和解的標準文件清單。勞動案本身的答辯需要執業律師辦理。可以通過 簽證人力服務 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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