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給結論:不是月薪乘 12,是「13.x 個月再乘一個加載係數」
直答:在菲律賓僱一個人的年度現金成本,等於「基本工資 × 13 個月以上」再乘一個 1.15 到 1.25 之間的法定加載係數。13 個月來自 PD 851 強制的十三薪;加載係數來自 SSS、PhilHealth、Pag-IBIG 與僱員補償的僱主分攤、5 天帶薪服務獎勵假、法定假日的「不上班也照付」,以及加班與夜班的法定加價。真正的倍數落在區間的哪一端,取決於三件事:崗位是日薪制還是月薪制、要不要輪班、以及公司註冊在哪個工資區。
先把成本格攤開,你才知道自己漏了哪一格。
| 成本格 | 法定依據 | 怎麼計入 | 可不可以談 |
|---|---|---|---|
| 基本工資 | RA 6727 與各地區工資令 | 按日或按月,不得低於所在工資區下限 | 工資令以上可談 |
| 十三個月薪金 | PD 851 | 當年已賺基本工資的 1/12 | 不可談 |
| SSS 僱主分攤 | RA 11199 | 按月薪對應的 MSC 計繳 | 不可談 |
| 僱員補償 EC | PD 626 | 全額由僱主承擔 | 不可談 |
| PhilHealth 僱主分攤 | RA 11223 | 保費的一半 | 不可談 |
| Pag-IBIG 僱主分攤 | RA 9679 | 按基數計繳,有上限 | 不可談 |
| 服務獎勵假 5 天 | 勞動法典第 95 條 | 滿一年起,未休可折現 | 不可談 |
| 法定假日 | 每年總統公告 | 正式假日不上班仍付一天工資 | 不可談 |
| 加班、夜班、休息日加價 | 勞動法典第 86、87、93、94 條 | 按實際發生 | 可用排班設計管理 |
| 團體醫療 HMO、交通與餐補 | 非法定,市場慣例 | 按公司政策 | 可談 |
| 遣散與退休計提 | 勞動法典第 298、299 條,RA 7641 | 按服務年限逐年計提 | 不可談 |
台港投資人在這張表上最常犯的錯,是把它當成「福利清單」而不是「現金流表」。清單可以事後再補,現金流不行——十三薪集中在 12 月發,遣散與退休計提在裁員或員工滿 60 歲那一年一次性引爆,法定假日密集的月份產出會掉一截但工資照付。這三筆都不在錄用通知上,卻都會準時到賬。
另一個角度:如果你已經在菲律賓僱人,需要的是把總成本拆成七層逐層核對,那篇講的是結構與方法,見 在菲律賓僱一個人到底要花多少;本文的寫法相反,是給還在決定「要不要來菲律賓」的台港老闆做橫向判斷用的。
最低工資不是一個數:17 個工資區、每區一號工資令
直答:菲律賓沒有全國統一最低工資。法源是 1989 年的 RA 6727(工資合理化法),由國家工資與生產力委員會(NWPC)統籌,17 個地區三方工資與生產力委員會(RTWPB)各自核定,以「工資令(Wage Order)」形式公佈並編號。你要算成本,第一步不是查「菲律賓最低工資」,而是查你註冊地所在那一個區、現行那一號工資令。
| 要確認的事 | 大馬尼拉(NCR) | 其他 16 個區 | 查證方式 |
|---|---|---|---|
| 現行工資令編號 | Wage Order No. NCR-26 | 編號形如 RBIII-、RBIVA-、ROVII-、RBXI- 加序號 | NWPC 官網各區工資令頁 |
| 生效日 | 2025 年 7 月 18 日(前一號 NCR-25 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生效) | 各區獨立,互不同步 | 工資令正文首頁 |
| 非農部門日最低工資 | 調至 695 比索(NCR-25 時為 645 比索) | 普遍低於 NCR,區內還按省市分檔 | 工資令附表 |
| 分檔維度 | 非農/農業/零售服務;小型零售服務企業另有檔位 | 同上,另加地理分區 | 工資令正文條款 |
以上數額與編號請以 NWPC 官網現行工資令為準——工資令通常一到兩年調整一次,且各區各調各的,網上的舊數字非常容易過期。
四個必須知道的技術點:
- 最低工資是「日薪」不是「月薪」。換算成月成本要用換算因子,常見檔位有 261、313、365、393 等,取決於每週排幾天班、月薪裏是否已經含了休息日與法定假日。因子選錯,同一個日薪能算出差別不小的兩個月薪數。
- 區內還分檔。同一個工資區裏,非農、農業(種植/非種植)、零售服務企業各有各的下限;僱員人數少的零售服務企業往往另有較低檔或豁免條款。
- 工資令還常附帶「生活津貼(COLA)」的整合安排,也就是把原先單列的津貼併入基本工資。這一步會同時抬高十三薪與社保基數,成本影響比表面數字大。
- 最低工資只是地板。在 BPO 與製造業集中的城市,有英語能力或有機台經驗的崗位,市場價往往遠高於工資令下限,定價方法見 菲律賓最低工資標準怎麼定。
三項社保的僱主分攤:封頂效應會讓你算反方向
直答:僱主端要繳三項法定社保分攤,外加一項全額由僱主承擔的僱員補償供款;四項都有計費基數上限,所以高薪崗位的社保佔比反而比低薪崗位低。這一點是台港老闆評估「菲律賓人工便宜」時最常算反的地方。
| 項目 | 法源 | 僱主分攤 | 計費基數與上限 |
|---|---|---|---|
| 社會保障 SSS | RA 11199 | 法定供款率 15% 中的 10 個百分點 | 按月薪對應的 MSC,區間 5,000–35,000 比索(含強制儲蓄 WISP 段) |
| 僱員補償 EC | PD 626 | 全額由僱主承擔 | 定額,低檔 10 比索、高檔 30 比索 |
| 全民健保 PhilHealth | RA 11223 | 保費的一半 | 費率上限 5%,計費月薪下限 10,000、上限 100,000 比索 |
| 住房基金 Pag-IBIG | RA 9679 | 2% | 月薪基數上限 10,000 比索(2024 年 2 月起由 5,000 上調) |
把這幾行合起來看,會得到一個反直覺的結論:僱一個基層作業員,社保佔工資的比例接近上限;僱一個月薪十幾萬比索的經理,社保佔比會被封頂壓到個位數百分比。所以「菲律賓人工便宜」這句話在基層崗位上成立得多,在中高階崗位上要打折——中高階的成本主要來自市場薪資本身,而不是法定加載。
另外三件容易漏的事:一是 SSS 的供款率按 RA 11199 設定的時程逐步提高,2025 年起為 15%,做多年預算時不能拿舊費率一路延伸;二是 PhilHealth 的費率與計費區間近年多次調整,預算前要核對現行公告;三是四項都要按月申報繳納,逾期有滯納金,且會卡住員工的貸款與理賠——這屬於合規風險而不只是成本問題。上述費率、區間與上限以 SSS、PhilHealth、Pag-IBIG 三家機構的現行公告為準。
付錢但不產出的那些天:十三薪、5 天帶薪假與假日密度
直答:菲律賓的年度日曆裏有相當一批「不上班也要付工資」的日子,加上強制的十三薪,這部分是台港老闆做產能與人均產出模型時最常漏掉的一塊。
| 項目 | 法源 | 額度 | 誰出錢 |
|---|---|---|---|
| 十三個月薪金 | PD 851 | 當年已賺基本工資的 1/12,不遲於 12 月 24 日發放 | 僱主全額 |
| 服務獎勵假 SIL | 勞動法典第 95 條 | 服務滿 1 年後每年 5 天帶薪,未休可折現 | 僱主 |
| 正式假日 | 每年總統公告 | 不上班仍付當日工資;上班當日按雙倍計 | 僱主 |
| 特別不工作日 | 每年總統公告 | 一般為「不做工不給薪」;上班當日加價 | 僱主(上班時) |
| 產假 | RA 11210 | 105 天帶薪,單親另加 15 天 | SSS 給付,僱主補差額 |
| 陪產假 | RA 8187 | 已婚男性員工 7 天 | 僱主 |
| 單親假 | RA 8972,經 RA 11861 修訂 | 每年 7 天 | 僱主 |
關於十三薪,有三個反覆被問到的點要説清:它不是年終獎,是法定債務,公司虧損也要發;算法是當年已賺基本工資的 1/12,中途入職或離職的按比例;它與其他福利合計在 90,000 比索以內免個人所得税(NIRC 第 32(B)(7)(e) 條,經 TRAIN 法修訂),超過部分併入應税所得。計算口徑與常見爭議見 十三薪怎麼算。
假日這一塊的成本效應比數字看起來大。菲律賓一年的正式假日通常在十來個,另有若干特別不工作日,且聖周、萬聖節前後與 12 月中下旬會連成長假窗口。對連續生產的工廠來説,這意味着要麼停線、要麼按假日加價開工,兩條路都有成本;對項目制的服務公司來説,意味着交付日曆要按菲律賓的假日排,而不是按台北或香港的。
離職這一端:遣散公式、退休金與非法解僱的代價
直答:在菲律賓,解僱的成本要在僱人之前就計提,因為法定遣散公式按服務年限累積,而非法解僱的救濟是復職加全額欠薪,沒有上限。這是台港老闆評估「要不要來菲」時最該看清的一格。
- 有因解僱(第 297 條):員工存在嚴重不當行為等法定事由時,僱主不必付遣散費,但舉證責任在僱主,且必須走「兩次書面通知加聽證」的程序。程序瑕疵本身就可能讓解僱被判無效,即使理由成立。
- 授權原因解僱(第 298 條):因安裝節省勞力設備或崗位冗餘而終止的,遣散費為每服務年 1 個月工資;因裁員或停業而終止的,為每服務年半個月工資,且設有 1 個月的下限。兩種都要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員工與勞動就業部(DOLE)。
- 健康原因終止(第 299 條):每服務年半個月工資,下限同樣是 1 個月。
- 法定退休金(RA 7641):員工年滿 60 歲、服務滿 5 年時可申請,公式為每服務年 22.5 天工資(由 15 天工資、十三薪的 1/12 與 5 天服務獎勵假折算構成)。
- 非法解僱(第 294 條):救濟是復職並補發從解僱日到判決日的全額欠薪;實務上常以離職補償替代復職,但金額隨程序拖長而增加。
實務上的做法很簡單:把遣散與退休當成一筆按月計提的負債,而不是等到要裁員那天才從當期利潤裏挖。計提比例按你的崗位年限結構估算,審計時也更好解釋。另外要留意,服務年限是跟着「實際服務」走的,用派遣或承包安排試圖切斷年限累積,在菲律賓有明確的法律風險——勞動就業部第 174 號部令(DO 174-17)禁止純勞務承包(labor-only contracting),被認定的後果是直接把人視為你的正式員工,年限從頭起算。
台港老闆的橫向判斷:便宜在哪、不便宜在哪
直答:菲律賓在「基層崗位的工資水平」與「社保封頂後的僱主分攤」上確實便宜;但在「強制十三薪」「假日密度」「離職端的法定公式」「跨海管理半徑」這四格上,成本高於很多台港老闆的預期。只比月薪不比結構,是最容易得出錯誤結論的比法。
| 僱主端項目 | 菲律賓 | 台灣 | 香港 |
|---|---|---|---|
| 法定最低工資 | 有,按 17 個工資區分別核定 | 有,全國單一基本工資,逐年審議 | 有,法定最低工資條例 |
| 強制第 13 個月 | 有(PD 851) | 無法定強制 | 無法定強制 |
| 退休/老年給付僱主端 | SSS 分攤,另加 RA 7641 一次性退休金 | 勞工退休金僱主提繳,另有勞保 | 強積金僱主供款 |
| 醫療 | PhilHealth 強制,團體醫療 HMO 屬市場慣例 | 全民健康保險 | 無強制醫保,團體醫療屬市場慣例 |
| 解僱與遣散 | 勞動法典第 298、299 條法定公式,非法解僱可復職加欠薪 | 勞動基準法資遣費公式與預告期 | 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 |
這張表只比「項目層面有沒有」,不比數字——三地的費率、上限與計算基礎各自由不同主管機關公告且各自調整,要比數字請以各地主管機關的現行規定為準。
真正影響決策的,是下面這三條判斷:
- 省的是基層,不省的是中高階。英語能力強、有跨國客户經驗的崗位,在馬尼拉與宿務被 BPO 產業長期競價,薪資並不低,且流失率高。
- 省的是工資,不省的是管理。跨海管理要多出的差旅、駐點、審計與本地合規顧問成本,通常要在第一年就實打實花掉。
- 省下來的錢能不能留住,取決於選址。不同工資區的下限差距明顯,但招工深度、通勤半徑與流失率也一起變化。城市之間的完整成本對比見 菲律賓各城市經商成本對比。
自己算:一張能填的年成本表,與 5 個最常被低估的項
直答:把下面這張表填完,你就有了一個可以拿去做投資決策的人均年成本數,而不是一個道聽途説的「月薪多少」。
| 行 | 怎麼取數 | 備註 |
|---|---|---|
| A 基本工資年額 | 日薪 × 換算因子,或月薪 × 12 | 先確認所在工資區現行工資令的下限 |
| B 十三薪 | A ÷ 12 | PD 851,12 月 24 日前發放 |
| C 社保僱主分攤年額 | SSS + EC + PhilHealth + Pag-IBIG 月額 × 12 | 注意各自的計費上限 |
| D 加班與夜班 | 按排班表推算年度加價工時 | 假日與夜班會疊加 |
| E 非法定福利 | HMO、交通、餐補、績效獎金 | 按行業慣例,屬可談項 |
| F 離職端計提 | 按預期年限套用第 298 條或 RA 7641 公式 | 按月計提,別等裁員那天 |
| G 招聘與流失攤銷 | 招聘費用 ÷ 預期在職年數 | BPO 密集城市要調高 |
| 人均年成本 | A+B+C+D+E+F+G | 再除以有效工作日得出單位工時成本 |
五個最常被低估的項,按被低估的幅度排序:一是離職端,很多預算裏乾脆沒有 F 這一行;二是假日密度,正式假日不上班照付、上班雙倍,年度產能模型不改就會失準;三是加班的疊加效應,尤其是需要覆蓋台港工時的崗位;四是流失成本,在人力競爭激烈的城市,招聘與培訓的攤銷可以吃掉工資優勢的一大塊;五是合規成本,按月申報四項社保、按年做勞動檢查準備、勞動爭議應對,這些都要有人做。
最後提醒一句:用人成本與税負是同一筆賬的兩邊——工資是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支出,但前提是代扣個税與相關申報都做對了,兩邊的連動關係見 菲律賓公司税率總表。
本文為一般性介紹,不構成法律、税務或人力資源專業意見。文中的工資令編號、生效日、費率、上限與法條編號均為編寫時的一般口徑,請以 NWPC、DOLE、SSS、PhilHealth 與 Pag-IBIG 的現行公告為準。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會計師,本文不替代專業意見。要把自己的崗位表換算成一份可用於董事會的人均年成本模型,可先找 易行合規託管團隊做一次結構梳理。
常見問題
菲律賓最低工資是多少?
菲律賓沒有全國統一最低工資,由 17 個地區三方工資與生產力委員會分別以工資令核定,法源是 RA 6727。大馬尼拉地區現行為 Wage Order No. NCR-26,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生效,非農部門日最低工資調至 695 比索;前一號 NCR-25 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生效,為 645 比索。其他地區各有各的工資令,編號形式不同、生效日不同、數額普遍低於 NCR,且區內還按非農、農業與零售服務分檔。請以 NWPC 官網現行工資令為準。
在菲律賓僱一個人,僱主端的法定加載大概是多少?
常見的量級是基本工資的 15% 到 25%,再加上強制的十三薪(相當於多一個月工資)。加載來自 SSS、PhilHealth、Pag-IBIG 的僱主分攤與全額由僱主承擔的僱員補償供款、5 天帶薪服務獎勵假,以及法定假日「不上班也照付」的部分。輪班、需要夜班或需要覆蓋台港工時的崗位,還要再疊加班與夜班的法定加價。具體倍數隨薪資水平變化,因為四項社保都有計費上限,高薪崗位的加載比例反而更低。
十三薪是年終獎嗎?可以攤進月薪發嗎?
不是年終獎,是 PD 851 規定的法定給付,公司盈虧都要發,金額為當年已賺基本工資的 1/12,不遲於 12 月 24 日發放,中途入職或離職按比例計。它與其他福利合計在 90,000 比索以內免個人所得税(NIRC 第 32(B)(7)(e) 條,經 TRAIN 修訂)。至於能不能攤進月薪,實務上要非常謹慎:把它包進月薪卻沒有清楚的憑證與員工同意,很容易在勞動檢查或爭議中被認定為未發放,需要先諮詢專業意見。
社保的僱主分攤有沒有上限?高薪崗位是不是更貴?
四項都有上限。SSS 按月薪對應的 MSC 計繳,區間為 5,000 至 35,000 比索;PhilHealth 的計費月薪下限 10,000、上限 100,000 比索;Pag-IBIG 的月薪基數上限自 2024 年 2 月起由 5,000 提高到 10,000 比索;僱員補償供款是定額。因此高薪崗位的社保佔工資比例會被封頂壓低,中高階崗位的成本主要來自市場薪資本身而不是法定加載。費率與上限以三家機構現行公告為準。
台灣或香港老闆最容易低估菲律賓用人成本的哪一部分?
按被低估幅度排,前三名是離職端、假日密度與加班疊加。離職端指勞動法典第 298、299 條的遣散公式與 RA 7641 的退休金(每服務年 22.5 天工資),這筆要按月計提而不是等裁員那天再算。假日密度指正式假日不上班照付、上班按雙倍計,年度產能模型不調整就會失準。加班疊加指同一小時可能同時觸發假日雙倍、加班 25% 與夜班 10%,覆蓋台港工時的崗位尤其明顯。
解僱一個員工要付多少遣散費?
看解僱依據。屬勞動法典第 297 條的有因解僱(嚴重不當行為等)不必付遣散費,但舉證責任在僱主,且必須完成兩次書面通知與聽證程序。屬第 298 條的授權原因:因安裝節省勞力設備或崗位冗餘終止的,為每服務年 1 個月工資;因裁員或停業終止的,為每服務年半個月工資並設 1 個月下限,兩者都要提前 30 天通知員工與 DOLE。第 299 條的健康原因為每服務年半個月工資。被認定為非法解僱的,救濟是復職並補發全額欠薪。
把工廠設到最低工資較低的地區,是不是就能省成本?
能省一部分,但要連着三件事一起算。第一,工資令下限確實按區差異明顯,但同區內還按行業與省市分檔,要看具體附表。第二,低工資區通常也意味着招工深度較淺、通勤半徑更長、熟練工與英語崗位更難找,流失率與培訓攤銷可能把差價吃掉。第三,物流、電力、地方税與配套供應商的差異往往比工資差異更大。建議把工資、場地、物流、地方税四項一起做城市對比,再下結論。
派台幹或港幹過去,成本怎麼算?
外派人員要另算一套。除了薪酬本身,還有外國人就業許可(AEP)與工作簽證的官方規費與辦理週期、住房與子女教育補貼、母國與菲律賓兩邊的社保與個税處理、以及回任安排。菲律賓對僱用外國人另有申報與本地人優先的規定,崗位設置前要先確認該職務能否僱用外國人。官方規費各辦公室與各時期可能不同,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個案請先做資格與流程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