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週先做三件事:拿死亡證明、算全家停留期、通知僱主
第一週裏和身份有關的只有三件事:拿到死亡證明、把家裏每個人的停留期寫在同一張紙上、通知逝者的僱主並請他們配合。其他事都可以往後排。
死亡證明。它是後面所有手續的起點,移民局註銷逝者簽證要它,家屬轉身份要它,保險和銀行也要它。死亡證明有幾個版本,不同窗口要的不一樣,哪一版給誰,見 華人在菲律賓的身後事。先把能拿到的版本拿到,多申請幾份。
停留期清單。把配偶、每個孩子的家屬簽到期日、ACR 卡到期日、護照到期日列出來。家屬簽通常與主簽同步,所以到期日大概率一致,但逐一核對。這張表決定你有多少時間,也決定後面每一步的順序。這件事花十分鐘,避免的是「後事辦完了,家屬自己身份出了問題」這種最不該發生的情況。
通知僱主。逝者的 9G 是僱主申請的,家屬簽掛在這份申請之下。僱主要去辦逝者簽證的註銷與 AEP 的了結,而註銷的同時,家屬簽的處理也會被問到。所以要儘早和僱主的人事部門把話講清楚:家屬打算留還是走、需要公司出什麼文件、註銷逝者簽證時請先告知家屬。僱主這一側要做的事,見 外籍員工去世公司怎麼協助家屬。
這一週不需要去移民局辦家屬自己的手續,也不要在悲痛中倉促做身份決定。先把三件事做完,再按下面的順序走。
家屬能停留到什麼時候:不看傳言,看兩個日期和移民局當期口徑
家屬能合法停留到什麼時候,取決於家屬簽的到期日、逝者簽證被註銷的時間,以及移民局對這類情形的當期處理方式。沒有一個固定的天數可以套用,誰説「還可以待多久」都要以移民局窗口的答覆為準。
結構上是這樣:家屬簽的依據是「主申請人的配偶或子女」,主申請人去世,依據消失。但簽證記錄要等到有人去註銷才會變化,而逝者的簽證註銷通常由僱主在拿到死亡證明後辦理。註銷之後,家屬簽在系統裏的狀態怎麼變、家屬被要求在什麼時點前轉身份或離境,是移民局當期口徑決定的,不同時期處理不完全相同。
這意味着三件事:
- 不要假設「家屬簽到期日之前都沒事」。依據已失,就算到期日還遠,也可能在註銷逝者簽證時被要求同步處理。
- 不要假設「註銷後馬上就得走」。實務上移民局通常允許家屬在合理時間內辦理轉簽或降簽,但「合理」是多長,以窗口答覆為準。
- 主動問。在僱主註銷逝者簽證之前或同時,由家屬或受託人到移民局詢問本案家屬的處理方式,拿到書面或至少明確的口徑,再據此安排。
逾期的後果不會因為情形特殊而減免,所以這段時間要盯住,見 逾期罰款怎麼算。如果家屬簽的到期日本身就很近,甚至已經過了,處理方法見 家屬簽過期了怎麼辦,但要向窗口説明主申請人已去世這一情況。
一個實際建議:不要等到僱主註銷完才去問。註銷和家屬轉身份這兩件事,最好由同一個人(家屬的受託人或代辦)在同一段時間裏統籌,避免「公司那邊註銷了,家屬這邊還沒準備」。
打算留下來:配偶和孩子各有哪幾條路
打算留在菲律賓的,配偶最常見的路是找到工作轉自己的 9G,或轉學生等其他獨立身份;孩子的路取決於配偶走哪條,孩子再掛到配偶名下,或者以學生身份獨立。路徑的選擇看條件,不看逝者原來的簽證。
配偶:轉自己的 9G。如果配偶有工作機會,由新僱主申請 AEP 和 9G,配偶成為新的主申請人,孩子改掛到配偶名下。這是最完整的解法,全家身份重新有了獨立的根。從家屬身份到工簽的銜接、要不要先降簽、等批期間能不能上班,見 家屬簽找到工作怎麼轉 9G。
配偶:轉其他獨立身份。比如入學讀書。能不能不出境直接轉,取決於當前身份與目標身份的組合,見 菲律賓換簽證要出境嗎。
配偶:先降簽再決定。一時無法決定留還是走,先主動降為旅遊身份,按期延期,把後事、保險、遺產這些事處理完再決定。降簽是把家屬簽主動了結,記錄乾淨,比被動註銷好。降簽流程見 離境前怎麼降簽。
孩子。孩子的身份跟着配偶走。配偶轉 9G,孩子改掛為配偶的家屬,改掛方法見 孩子的家屬身份從一方改掛到另一方。配偶降簽,孩子也同步降簽。如果孩子在讀、年齡合適,也可以考慮以學生身份獨立,由學校協助辦理,這條線見 9F 學生簽與 SSP。年齡接近成年的孩子要另外注意家屬簽的年齡上限,見 孩子滿 18 歲附屬簽證失效怎麼辦。
其他特殊類別的簽證是否適用,不在本文範圍,請另行諮詢。
打算離開:降簽、清關、孩子的學籍,按順序收尾
打算離開的,順序是:先降簽,再辦出境清關,走之前把孩子的學籍文件、全家的證件交回或更新處理好。不要帶着依據已失的家屬簽直接去機場。
降簽。向移民局申請把家屬簽降為旅遊身份,提交死亡證明、關係證明與家屬的證件。降簽之後按旅遊身份延期,直到離境。很多家屬以為「人都走了,簽證不用管」,但不處理就直接出境,出境櫃枱會看到一個依據已失、狀態不明的家屬簽,輕則補辦,重則留下記錄影響以後入境。
出境清關。持過長期簽證的外國人離境前通常要辦出境清關,家屬也不例外,材料按降簽後的身份準備,見 菲律賓 ECC 出境清關怎麼辦。辦清關時會核對有無未結事項,所以降簽、年度報到這些要先理順。
ACR I-Card。離境前家屬的 ACR 卡要按規定處理,是交回還是註銷,以移民局當期要求為準,不要直接帶走不管。
孩子的學籍。向學校申請成績單、在讀證明、轉學文件,這些在回國後銜接學籍要用;有的文件需要認證才能在國內使用,認證方法見 菲律賓出具的文件拿回國怎麼用。學校的手續比移民局慢,要早提。
其他並行的事。逝者的銀行賬户、保險、僱主應付的工資與待遇、租約,這些不是本文範圍,但要和身份手續並行推進,否則離境後再處理會困難得多,見 去世親人在菲律賓的銀行賬户怎麼取出。
離開前把全家的證件複印留檔,包括逝者的。以後辦繼承、保險、國內銷户都可能要用。
孩子在讀的,學籍和身份是兩條線,別讓一條拖垮另一條
孩子的學籍由學校管,身份由移民局管,兩條線各走各的。身份斷檔不會自動讓學籍作廢,但學校在學期註冊、考試、升級時會核對身份文件,所以要在學校下一次核對之前,把孩子的身份安排好。
先和學校説明情況。多數學校對家庭變故有一定的彈性,可以接受在一段時間內補交身份文件,但前提是你主動告知。告知的內容包括:家庭的身份安排正在辦理、預計什麼時候能有新文件、期間孩子是否繼續上學。學校通常會要一封家長的書面説明,留檔即可。
如果配偶打算留下並轉 9G,孩子改掛到配偶名下,學校只需更新擔保人和監護人信息,學籍不動。如果孩子以學生身份獨立,學校會參與申請,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通常熟悉流程。如果全家離開,提前向學校申請轉學所需的全部文件。
孩子的情緒和學業在這段時間都會受影響,身份這條線能安排多順、就安排多順,讓孩子少一件需要解釋的事。學校可能有輔導資源,可以主動問。
孩子的 ACR I-Card 不要忘:改掛主申請人要換卡,降簽也要處理,年度報到的義務不因家庭變故而免除。孩子證件的完整規則見 孩子和家屬的 ACR I-Card。
最後一件事:如果孩子的另一位家長不在菲律賓、或者父母在孩子身份上有不同意見,孩子的監護與出境安排可能涉及法律程序,請儘早諮詢執業律師,不要只靠移民局窗口的答覆。
僱主該配合什麼、常見的三個錯,以及易行能做什麼
僱主要做的是:及時辦理逝者簽證與 AEP 的了結,但在註銷之前告知家屬;為家屬出具必要的文件;把逝者應得的工資與待遇按規定付給有權領取的人。家屬能主動提的要求也就這三條。
常見的三個錯:
- 家屬什麼都沒動,等僱主註銷完才發現自己身份懸空。避免方法是第一週就通知僱主並要求註銷前告知,同時自己去移民局問清家屬的處理方式。
- 直接帶着家屬簽去機場。依據已失、狀態不明的簽證在出境櫃枱會被問,不要賭。先降簽,再清關。
- 把身份放在所有事情的最後。後事、保險、遺產都重要,但它們可以在合法身份下慢慢辦;身份出了問題,其他事也會跟着卡住。
主申請人因離職或公司倒閉失去 9G 時,家屬簽的處理邏輯與本文相通,但沒有死亡證明與遺產這些並行事項,見 主申請人 9G 沒了配偶孩子怎麼辦。主申請人與配偶離婚的情形見 和持 9G 的配偶離婚了家屬簽還有效嗎。
易行能做什麼。易行是在菲律賓註冊的私營諮詢公司(SEC 註冊號 CS202009551),持有移民局認證(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有效至 2027-06-30)、勞工部 DOLE 認證與退休署 PRA 認證,與政府部門沒有隸屬關係,不承諾任何審批結果。在這種時候我們能做的是:替家屬列出全家的停留期清單、向移民局問清本案家屬的處理口徑、協助辦理降簽或轉簽、與僱主協調註銷的時點與文件、把孩子的改掛與證件更新排進同一張表,並提供中文陪同。家屬不必自己跑每一個窗口。需要協助,可以通過 簽證與人力服務 聯繫。
具體要求以移民局當期口徑為準,本文為流程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涉及監護、遺產與繼承的問題,請諮詢執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