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找上門之後,先做哪幾件事
先查清狀態,再回應外部,最後才是補手續。公司接到移民局通知、新僱主詢問、或者聽説前員工還拿着公司名義在外面活動時,最容易犯的錯是第一時間回一句「他早就不是我們員工了」然後就沒下文。口頭否認解決不了記錄上的問題:只要9G沒有註銷,在主管機關的系統裏,這個人仍然掛在公司名下,公司仍然是他的擔保方。
第一件事,把內部能找到的材料全部翻出來:這個人的入職和離職日期、當年的離職申請或解約文件、最後一次發薪記錄、交接清單、當年辦9G和AEP的經辦人與代辦機構、付款憑證。離職時間能用文件證明,後面所有的切割和解釋才有依據。
第二件事,確認外部來的到底是什麼。是移民局的正式函件、是新僱主的口頭詢問、還是有人轉述聽説的情況?正式函件要看清楚編號、要求的事項和回覆方式;非正式詢問先不要在電話裏承認或否認任何細節,告訴對方公司會書面回覆。
第三件事,指定一個人對接,統一口徑。由人事負責人或公司授權的代表負責與外部溝通,其他員工不要各自回答。對外任何書面回覆,先讓熟悉移民事務的律師或有認證資質的機構看過再發。
先核實:他名下現在到底還掛着什麼
要分別確認三樣東西:9G簽證本身、勞工許可AEP、ACR I-Card,它們可能停在不同的狀態。很多公司以為「9G過期了就自動沒了」,但簽證到期和註銷是兩回事:到期後如果沒有辦註銷,記錄上通常仍然留着這家公司是擔保方的痕跡,前員工也可能因此一直沒有辦妥自己的離境或轉換手續。
核實的方式是公司以擔保方身份,通過正規窗口或委託有認證資質的機構查詢。查的時候帶齊公司的證明文件和授權書。不要去找「能在系統裏幫你看一下」的人,私下查詢本身就是風險,也拿不到可以用作證據的書面結果。
查完通常會落在幾種情形之一:一是簽證早已到期、但從未辦註銷;二是簽證還在有效期內、仍然顯示公司擔保;三是前員工後來已經由別的僱主重新申請,你這邊的記錄只是沒有收尾;四是記錄顯示的信息和你公司的認知對不上。不同情形的處理順序不一樣,下一節分開説。
核實期間,如果有新僱主或前員工本人來要「離職證明」或「同意轉換的函」,可以如實出具一份寫明入職日期、離職日期、離職原因類別的證明,不要寫超出事實的內容,也不要因為對方着急就跳過核實直接簽任何文件。
切割擔保:書面通知、留證、對外説明
切割的核心是把「這個人已經不是我們員工、公司不再為他擔保」變成有日期、有收件證明的書面記錄。只要記錄還在,任何以公司名義發生的事情都可能被追問到公司頭上;越早留下書面切割,越能把時間線説清楚。
具體做法:第一,以公司名義出具一份正式通知,寫明此人的離職日期、離職後公司未再與其有僱傭關係、公司不再為其擔保任何簽證,並説明公司正在辦理註銷。第二,把這份通知按主管機關接受的方式遞交,取得簽收或回執;同時用可以留存記錄的方式發給前員工本人。第三,如果發現他還在以公司名義對外活動,比如用公司抬頭的證明去辦其他事、對外宣稱仍在公司任職,把發現的材料保全下來,交給律師判斷是否需要另外處理。
對內也要留痕:把這次發現問題的經過、查詢結果、發出的通知、收到的回執,整理成一份檔案,標註每一步的日期和經辦人。以後如果被問到「公司為什麼拖了這麼多年」,這份檔案就是公司説明情況的基礎。
不要做的事:不要偽造或倒簽當年的離職註銷申請,不要在沒有核實的情況下替前員工出具任何「仍在職」或「同意繼續擔保」的文件,不要私下找人「把記錄撤掉」。這些做法會把一個手續瑕疵變成更嚴重的問題。
補辦註銷:人已經不在,材料怎麼湊
人不在、聯繫不上,並不等於辦不了;但補辦需要的材料和解釋會比當年按時辦多,具體以移民局和勞工部窗口當期要求為準。按時註銷通常需要員工配合提供護照、證件等;拖了幾年再辦,最常遇到的問題是前員工已經離境、換了護照、或者根本聯繫不上。
公司能準備的通常是:公司的註冊文件和授權書、當年的僱傭與離職證明、離職後不再發薪的財務記錄、公司出具的情況説明(為什麼當年沒有辦、現在為什麼來補)、已經發出的切割通知和回執。情況説明要寫事實,不要寫成辯解,也不要把責任全部推給當年的經辦人——主管機關看的是公司作為擔保方的整體責任。
如果查詢發現前員工後來已經由別的公司重新申請,你這邊的補辦可能只是收尾性質;如果前員工仍在境內、簽證仍掛在你名下,窗口可能會要求更多説明或者對他本人的狀態另作處理。哪一種情形需要什麼材料、能否由公司單方面申請,都以窗口當期口徑為準,最好由熟悉流程的機構先去問清楚再遞件。
AEP也要同步處理。勞工許可同樣有僱主一側的收尾手續,同一個員工的9G和AEP最好一起清。另一種常見情況是員工這邊AEP已失效、9G記錄還留着,可參考 AEP過期但9G還有效 瞭解兩者錯開時的處理思路。
公司可能被追問到什麼程度
公司要面對的通常是兩類問題:一是作為擔保方沒有按時履行註銷和報告義務的手續性責任,二是在這幾年裏如果前員工有違規行為,主管機關會不會追問擔保方知不知情。前一類主要看公司能不能儘快補正、配合説明;後一類則要看事實,比如公司是否在他離職後仍然以任何方式為他提供身份便利。
對第一類,補辦註銷、提交情況説明、配合主管機關要求,一般是公司能做的全部。是否會有處罰、以什麼形式,以主管機關的決定為準,本文不做預測,也不寫任何金額。
對第二類,關鍵是公司手裏有沒有「離職後再無關聯」的證據:離職文件、停止發薪的記錄、交接清單、離職後沒有再出具過任何以公司名義的證明。如果這些證據齊全,公司通常能清楚説明自己只是手續沒有收尾;如果中間有灰色地帶,比如離職後還幫他開過證明、或者他還在用公司地址收信,就要儘早讓律師介入梳理。
如果這一次的問題是在公司換了管理層之後才被發現的,前任經辦人的責任怎麼處理屬於公司內部問題,但對外仍然是公司整體承擔擔保方責任;接手後發現多人證件問題的情形,見 接手公司後發現外籍員工證件過期。個案請諮詢執業律師,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以後怎麼避免,以及易行能做什麼
根本做法是把「外籍員工離職」變成一個有清單的流程,註銷和交接寫進離職手續,不靠某個人記得。離職清單裏至少要有:確認9G和AEP的註銷啓動日期、由誰經辦、遞件回執存放位置、員工證件的歸還與拍照留存、離職證明的出具。
公司外籍員工多的,建議建一份證件台賬,記錄每個人的簽證類型、到期日、擔保狀態,離職時同步更新。每年做一次全員核對,和年度報到的時間合併。員工在職期間如果出現在外兼營、續簽不配合等問題,也要在台賬裏留下記錄,相關處理見 外籍員工在外兼營,擔保公司怎麼辦 和 外籍員工不配合續簽材料。
最後提醒一點:如果員工剛辦好簽證就離職,公司想馬上註銷或追討費用,處理方式要慎重,避免變成報復性操作,見 剛辦好9G員工就跳槽。
易行可以協助公司查詢前員工名下的簽證與勞工許可狀態、整理補辦註銷所需的材料與情況説明,並通過正規程序遞件跟進,由 簽證與人力服務承接。易行是在菲律賓 SEC 註冊的私營諮詢公司(註冊號 CS202009551),持移民局認證(BI Accreditation No. CA-202624381-1,有效至 2027-06-30)與勞工部 DOLE 認證,與政府部門無隸屬關係,不承諾任何審批結果。涉及責任認定與對外答辯的部分,請由執業律師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