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从「授权书 LOA」开始,先核对它
在菲律宾,一次正式的税务稽查通常始于一份授权书(Letter of Authority,简称 LOA)。这份文件由 BIR(税务局)签发,授权特定的稽查员,就特定的税种与特定的纳税年度展开查账。换句话说,收到 LOA,才意味着正式查账的开始——它划定了这次稽查的边界。
因此,收到文书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急着交材料,而是核对 LOA 本身。建议逐项打勾,把结果连同 LOA 复印件一起归档:
- 覆盖的纳税年度——一份 LOA 授权的是特定年度,超出该年度的资料索取,你有理由要求对方另行出具授权。
- 覆盖的税种——是「所有内部税(all internal revenue taxes)」还是只查增值税、预提税?范围之外的问题应当分开处理。
- 署名稽查员是否就是上门的人——实务中人员调动很常见,换人办案通常需要重新授权或经批准的调令;菲律宾最高法院在 CIR v. Sony Philippines 等案中确立了「没有有效授权的稽查不能支撑评估」的原则,这也是抗辩时最常用的第一道防线。
- 签发人是否有权签发,以及 LOA 编号、签发日期是否完整可查。
还要分清「不是 LOA」的那几种文书:通知函(Letter Notice, LN)通常来自第三方数据比对,税务核查通知(Tax Verification Notice)与任务令(Mission Order)各有其有限用途,它们不等同于 LOA,也不能替代 LOA 直接支撑一份全面查账。收到这些文件同样要认真回应,但要清楚自己处在哪一层程序里。
实务中,LOA 的有效性与范围是抗辩时的重要基础,务必从一开始就留存好这份文件、核对清楚,并对所有交出去的资料做签收清单(交了什么、几份、谁签收、哪天),日后争议时这份清单常常是关键。若拿不准,尽早让 易行合规托管团队 帮你审阅。
税务稽查的完整流程地图
理解全流程,才不会在某一步慌乱。菲律宾 BIR 税务稽查大致沿着这条链条推进:
- ① 签发 LOA:授权特定稽查员查特定税种/年度,正式开查。
- ② 提交账簿凭证:纳税人按索取清单提交法定账簿、发票、合同等佐证。若拖延不交,BIR 可以签发传票(Subpoena Duces Tecum)强制调取,不理会传票本身可能另生法律后果。
- ③ 稽查发现与《差异通知》:稽查员核对账证形成初步差异后,现行规程下一般先发《差异通知》(Notice of Discrepancy,NOD),约纳税人当面讨论、提交解释与补充凭证。这是成本最低的一道关口——很多差异其实是凭证没找齐、科目对不上,在这一步说清楚就结束了。
- ④ 初步评估通知(PAN,Preliminary Assessment Notice):讨论后仍有差异,BIR 发出初步评估。
- ⑤ 正式评估/催缴通知(FAN / FLD,Formal Assessment Notice / Formal Letter of Demand):正式确定评估金额(含税款、罚款与利息)并催缴。
- ⑥ 书面抗辩(Protest):纳税人可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抗辩,并补充证据。
- ⑦ 上诉 CTA:争议未获解决时,可上诉至税务上诉法院(Court of Tax Appeals,CTA)。
稽查员通常会要哪些东西,提前备好能省下几周来回:在 BIR 登记的法定账簿(总账、明细账、销售与采购账簿等)、销售发票与官方收据的存根、各期已申报表格与缴款单(如所得税、增值税/百分比税、预提税各表及其附表)、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银行对账单、重大合同与关联交易文件、以及 SLSP / 预提税明细表等电子附表。账证与申报表之间能否互相对上,基本决定了这次稽查的难度。
每一环都对应一份文书和一段时限。心里有这张地图,收到任何通知都知道自己身处哪一步、下一步做什么。这与你日常的 记账报税合规节奏 同一套逻辑——账证是否经得起核对,决定稽查这关顺不顺。
读懂 PAN 与 FAN/FLD:两份评估通知的分量
流程中最关键的两份文书,是初步评估通知(PAN)与正式评估/催缴通知(FAN/FLD)。
PAN 是 BIR 就稽查发现的差异先行给出的初步评估,通常会说明认定依据,给纳税人一个在正式定案前回应、举证的窗口。不要把 PAN 当成可忽略的草稿——对它的回应,往往影响后续是否走到正式评估。按现行规程,纳税人一般应在收到 PAN 后 15 日内作出书面回应;逾期不回应会被视为默认,BIR 可径行签发正式评估。
FAN/FLD 则是正式确定评估金额并催缴的通知,里面通常包含税款本金、罚款与按日累计的利息三部分——这也是为什么拖得越久、金额涨得越快。到这一步事项已被正式定性,纳税人若不认同,必须转入书面抗辩程序。
一个常被忽略的抗辩点:《国内税法典》第 228 条要求,评估通知必须载明据以认定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否则该评估无效。收到 FAN 时先看它有没有把「凭什么这么算」写清楚;只有金额、没有认定依据的通知,本身就是可攻击的。同时核对送达是否合规(送给了谁、地址是否为登记地址、有无签收记录),送达瑕疵同样是常见争点。
能否读懂两份通知、分清自己在哪一步,直接决定回应策略。具体金额与依据须以通知原文和 BIR 现行规定为准,建议由专业税务代理逐案核算。
书面抗辩与法定时限:逾期视同放弃
如果你不认同评估结果,法律给了你救济渠道——书面抗辩(Protest)。这是纳税人正式表达异议、提交补充证据、要求重新审视的途径。
但这里有一条不能碰的红线:时限。按《国内税法典》第 228 条及现行实施规程,抗辩必须在收到 FAN/FLD 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逾期通常视同放弃权利,评估随之确定、进入强制征收,救济窗口关闭。这是整个应对中最容易因拖延而失守的一环——不是输在理据,而是输在错过期限。
抗辩有两种形态,选错会影响后续时限:
- 要求复议(request for reconsideration)——基于已有材料请 BIR 重新评价,不提交新证据。
- 要求复查(request for reinvestigation)——要提交新的或补充的证据,并须自提交抗辩之日起 60 日内把支持文件交齐;逾期不交,抗辩可能被视为无效。
抗辩之后的时钟:BIR 一般应在180 日内作出决定(复查的,自文件交齐之日起算)。若收到不利决定,纳税人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上诉 CTA;若 180 日届满 BIR 仍未作决定,纳税人可选择在期满后 30 日内直接上诉 CTA,或继续等待最终决定后再上诉。这几个日期请在收到每一份文书当天就写进日历并倒排,别靠记忆。
抗辩的说服力,最终落在账证是否齐全、一致、可追溯。这与 易行合规托管 平时替你维护的法定账簿是同一套底子——账做得扎实,抗辩才有底气。
仍不服?上诉税务上诉法院 CTA
若书面抗辩后争议仍未获解决,纳税人还有下一级救济:上诉至税务上诉法院(Court of Tax Appeals,CTA)。CTA 是专门审理税务争议的司法机关,把纠纷从行政层面带入司法审查。
司法救济的层级大致是:先由 CTA 的合议庭(Division)审理;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再向 CTA 全席法庭(En Banc)上诉;仍不服的,最终可向最高法院提出复核申请。每一层都有严格的期限与格式要求。
要不要先交钱:提起上诉一般不会自动停止征收。若担心期间被强制执行(如冻结账户、发出扣押令),可依法申请中止征收,法院可能要求缴纳争议税款或提供保证金作为条件。这一层的现金流影响,务必在决定打不打之前就算清楚。
走到 CTA 这一步,程序更正式、专业性更强,通常需要专业税务与法律团队协同,且同样有严格时限与程序要求。对多数企业而言,更务实的目标是把问题在前几步就化解掉——在 LOA 核对、账证提交、NOD 讨论、PAN/FAN 回应、书面抗辩各环节做扎实,尽量不让争议升级到诉讼。当然,一旦确有必要,及时、依程序地把握上诉权利,同样是纳税人的正当保障。
什么最容易触发查账,以及如何提前防住
稽查并非全然随机。常见的触发因素包括:申报数据异常、偏离所在行业的基准、频繁申报亏损、以及与第三方数据比对不符(例如你的申报与客户、供应商或政府其他系统的数据对不上)。这些信号会提高被选中查账的概率。
更细一点的高频触发点:
- 销售清单与采购清单(SLSP)对不上——你的客户申报了向你采购,你却没申报对应收入,系统一比就出来。
- 增值税进销项比例长期异常,或大额留抵、频繁申请退税。
- 财务报表数字与所得税申报表对不上,或与提交给 SEC 的报表口径不一致。
- 预提税漏扣漏缴——支付租金、专业服务费、佣金却没代扣代缴,是小公司最常见的失分项,而且未代扣的费用可能被否定税前扣除,等于双重损失。
- 关联交易缺少定价文档,或与境外母公司往来金额大却无支持文件。
- 发票与收据不合规——用了未经授权的印制发票、抬头信息与登记不符。
追溯期有多长:一般情形下 BIR 的评估追溯期为三年(自申报截止日或实际申报日起算,以较后者为准);但若属于虚假申报、欺诈或漏报,追溯期延长至十年(自发现之日起算)。这也是为什么账簿凭证要长期留存——法定保存期为十年,其中前若干年须保留纸质原件、之后可以电子形式保存,具体以 BIR 现行规程为准。
由此可见,最好的应对其实发生在收到 LOA 之前:平时把账做干净、按期如实申报、让各期数据前后一致、经得起交叉比对,就能把风险堵在前面。这正是持续 合规日历 的价值。此外,若股权或经营涉及外资与本地名义人安排,也要留意 反挂名(Anti-Dummy)合规,避免结构隐患在稽查中被牵出。
与其等被查才补救,不如让 易行合规托管团队 从记账、申报到账证留存全程盯住,把稽查风险降到最低;真要收到 LOA,也有备而战、不慌不乱。
另外,只要你的菲律宾主体与境外母公司或关联企业有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就是稽查员最先翻的几条线之一——该披露什么、该留什么文档,见 菲律宾转让定价与 BIR Form 1709 合规指南,别等 LOA 上门才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