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事實:申請人是公司,不是你
外國人就業許可由僱主向勞工部申請,工作簽證由僱主作為呈請人向移民局呈請,外籍員工在這兩份文件裏都是受益人。這不是習慣做法,是制度設計——整條鏈上的義務落在僱主身上,員工個人沒有獨立發起的入口。
這個事實一確立,很多問題就有了答案。委託合同應該簽在公司與服務機構之間,而不是員工個人與機構之間;授權文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經董事會授權的人簽署,加蓋公司印章;官方通知會發給公司;規費的繳納與收據抬頭也跟着主體走。如果一家機構願意只跟員工個人簽、跳過公司談這件事,那你要先問清楚它打算以誰的名義遞交。
由此也能看清一類常見需求為什麼不成立:沒有真實僱主、想通過某家公司「掛個名」把工簽辦下來。這在法律上不是代辦,因為被呈請的僱傭關係本身是虛構的,風險由員工、公司、經辦三方分別承擔。三種常見玩法的運作方式、被查之後各方的後果、以及已經處在這種狀態該怎麼轉回正規路徑,已經完整寫過,見 菲律賓9G簽證掛靠公司靠譜嗎,本文不重複這一塊,只強調一句:這不是「代辦服務的一種」,要提高警惕。
僱主側的完整義務鏈——包括崗位公示、本地人優先的論證、本地化配比這些容易被忽略的環節——見 在菲律賓僱外國人。委託關係怎麼寫、憑據該怎麼攢,這些通用規則見 菲律賓簽證代辦是什麼,本文只講 9G 這條線的特殊之處。
9G 的申請條件、材料清單和辦理流程,統一整理在易行官網的菲律賓9G工作簽證頁面。
AEP 是前置,而且歸另一個部門:兩條線要分別委託
就業許可歸勞工部,工作簽證歸移民局,兩個部門、兩套材料、兩個時鐘。把它們當成一件事去委託,是這條線上最常見的範圍糾紛來源。
就業許可解決的是「這個外國人可不可以在菲律賓受僱於這家公司做這個崗位」,工作簽證解決的是「以受僱為由,這個人可不可以在菲律賓居留」。前者是後者的基礎,兩者的關係與先後順序見 AEP 和 9G 工簽先辦哪個,就業許可本身的條件與流程見 AEP 外國人就業許可全解。
所以委託範圍必須逐項寫明這幾件事:是否包含就業許可的申請;是否包含公示期內出現反對意見時的應對;是否包含就業許可與工作簽證之間的銜接;審批期間如果需要臨時工作許可作過渡,這一項是否在範圍內(過渡許可的性質與適用見 臨時工作許可怎麼辦);簽證批下來之後的外國人登記證與生物採集是否包含;以及後續的續期與變更是否另算。
為什麼要寫這麼細?因為這條線上最容易斷的地方不是某一步辦不成,而是兩步之間沒人接。就業許可拿到了、工作簽證還沒啓動,員工已經在上班;或者崗位調整了、就業許可沒同步,簽證看起來還有效但人已經處在違規狀態。這類斷檔幾乎都發生在「我以為那一段是你負責」的縫隙裏。
還有一個時間上的現實:這條鏈的總時長由兩個部門各自的節奏決定,不由服務機構決定。整條流程的時間結構與常見卡點見 9G 工作簽證要多久。任何把總時長説成可控的,都要打問號。
代辦能替公司做哪幾步、哪幾步公司必須自己出面
能委託的是文件工作與跑腿,不能委託的是公司的意思表示和員工的人身到場。逐條拆開會很清楚。
可以委託的:材料清單與格式規範的確定;表格填制與前後一致性檢查;公司文件的整理與核對;境外學歷、無犯罪記錄等文件的翻譯與認證鏈條安排;公證跑腿;預約與遞交;審批期間的進度跟進;被要求補件時的準備與再遞交;批件與證件的領取;以及後續的登記銜接。
必須公司自己做的:法定代表人的簽字與用印;如果流程需要董事會決議或授權書,決議本身要由公司作出;僱傭關係的真實性——崗位存在、薪資照發、社保與代扣按規定走,這些不是文件工作,是事實;薪資水平與崗位設置是否經得起審查(相關口徑見 菲律賓工作簽證工資要求);以及涉及公司賬户的資金動作。
必須員工本人到場的:生物採集與指紋、現場拍照,以及流程要求的面談或聽證環節。這幾次躲不掉,和機構的資質無關。具體到移民局各項業務哪一項能派代表、哪一項必須刷臉按指紋,直接對照 菲律賓移民局必須本人去嗎 那張逐項表,本文不重做。委託時要做的事只有一件:提前問清楚這次涉及幾次到場、分別在哪個階段,然後把員工的行程與出差安排排開。
另外有一個實務問題值得單獨提醒:審批期間護照可能不在你手上,這會直接影響出境計劃。各階段能不能離境、護照在哪一環,見 簽證辦理中護照在移民局還能出國嗎。這件事最好在委託前就問,而不是等到要買機票時才發現。
委託之前,公司側要先具備什麼
公司側不齊,任何機構都推不動這件事——這才是「問不出準確報價」的真正原因。正規機構在看過公司狀態之前給不出確定答覆,不是在拖你。
登記層面:公司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商業部的登記齊全且狀態正常;税務登記完成、近期申報記錄沒有缺口;與勞工部相關的登記按要求做過;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這些文件不只是「附件」,它們同時在向審查方證明這家公司是真實運營的。公司層面每年重複要做的合規見 菲律賓公司每年必須做的事。
崗位層面:這個崗位在組織架構裏有位置、職責描述與任職要求寫得出來、與公司業務範圍對得上。崗位是臨時拼出來的,材料裏會看得出來。另外還要準備好回答一個問題:為什麼這個崗位需要外籍人員。公示與異議、本地人優先論證這些環節的具體做法見 在菲律賓僱外國人。
薪酬與用工層面:薪資結構清晰、發放記錄可查、代扣代繳按月做了。這一段與賬務是同一條鏈——公司的申報記錄不乾淨,牽出來的問題往往不止簽證這一件。公司賬務與申報怎麼託管、哪些記錄必須公司自己保管,見 菲律賓報税代理與代理記賬。
順序建議:先做公司側自查,再談委託。自查清單可以很短——登記狀態、申報記錄、崗位文件、薪酬記錄,四項。四項都乾淨,後面的事就是流程問題;有一項不乾淨,先補那一項,否則委託出去也是卡在那兒。高管與技術骨幹崗位在材料準備上與普通崗位有差別,見 高管與技術骨幹的 9G 工簽。
離職、換僱主、公司關門:這張簽證會怎麼樣
9G 綁定的是僱主與崗位,僱傭關係一斷,這張簽證賴以成立的基礎就沒有了。它不會在離職當天自動消失,但它已經失去依據,你處在一個有限的時間窗裏。
三種常見情形,走向不同。主動離職:僱主有向主管部門辦理註銷的義務,個人則要在時間窗內決定下一步——找到新僱主重新走流程、轉成其他身份、或者安排離境。窗口有多長、期間的身份怎麼算,見 菲律賓辭職後簽證多久失效。僱主不辦註銷會有什麼連帶責任,見 員工離職9G要註銷嗎。
換僱主:這不是「把簽證過户」,多數情況下要重新走一遍就業許可與工作簽證,期間的身份怎麼保住是關鍵問題,見 9G 工作簽換僱主怎麼辦。
公司關門或被註銷:這是最被動的一種,因為通知你的人可能已經不在了。身份從哪個時點開始失效、怎麼核實自己現在的狀態、有哪幾條補救路徑,見 公司關門了9G工簽還有效嗎。
從委託的角度講,這一段有一條很實際的建議:把「收尾」寫進服務範圍。多數委託合同只寫到「簽證批下來」為止,於是註銷、變更、轉換這些動作變成了沒人負責的地帶。而這些恰恰是最容易斷檔的時刻——公司覺得員工已經離職不歸自己管,員工以為公司會辦,兩邊都沒動,記錄就留在那兒了。委託時把三種情形各自由誰在什麼時點觸發什麼動作寫清楚,成本幾乎為零,省掉的麻煩不小。
如果長期打算不只是「在這家公司幹下去」,那要考慮的就不是下一次續簽,而是身份路徑本身該怎麼排,見 菲律賓移民顧問是做什麼的。
你現在該準備什麼:按你是公司還是個人分兩條
先確認你站在哪一側,兩側要準備的東西完全不同。
如果你是公司(僱主側):先做四項自查——登記狀態與年度合規是否正常;税務申報記錄有沒有缺口;這個崗位的組織位置、職責描述與任職要求能不能寫出來;薪酬結構與代扣記錄是否可查。四項之外再準備:公司登記證照與近期章程、經營地址證明、組織架構圖、擬聘崗位的説明與聘用條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安排。然後回答一個問題:為什麼這個崗位需要外籍人員——這個答案要經得起復述。
如果你是個人(受益人側):你能準備的是自己這一半——護照全本(含所有簽證頁與出入境章)、現有身份的最近批件或證件、學歷與資格證明(境外出具的要提前排翻譯與認證,這一段最容易拖住整體進度)、無犯罪記錄類文件、以及個人信息與經歷的一致性(不同文件上的姓名拼寫、出生日期、工作經歷要對得上)。然後去確認一件事:僱主那邊的流程有沒有真的啓動。
三個先回答的問題:一,這個崗位是否有充分理由需要外籍人員;二,薪資結構與用工記錄是否經得起看;三,你現有身份還剩多長時間,夠不夠走完這條鏈。第三個問題最常被低估——時間窗不夠時,中間可能需要過渡安排,那是另一套動作。
什麼情況下委託解決不了問題:僱傭關係本身不成立、崗位是為辦簽證臨時設的、公司登記或申報有實質缺口。這些是事實層面的問題,不是流程層面的,換幾家機構結果都一樣。誠實的機構會先告訴你這一點。
如果四項自查你已經過了,把公司狀態與擬聘崗位的情況整理出來,易行可以先確認這條鏈在你這裏從哪一步起步、需要幾次員工到場、以及委託範圍怎麼劃——服務與委託範圍見 簽證與人力服務。通用的委託規則與憑據要求見 菲律賓簽證代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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